郡县制度:为了保证帝国的稳定,在政治上必须保证中央的人事任命权,避免地方割据势力的滋生;
尊儒制度:扼杀“百家争鸣”的学术传统,以实现全民在意识形态上的大统一;
科举制度:通过公平的考试制度,将社会精英吸纳到体制之内为我所用;
国有专营制度:在经济上,实行重要资源的国营化垄断,以控制国计民生。
任何选择都有代价,统一也不例外。若将这个汉字组合拆解开来,“统”者“归总”,“一”者“划一”,这个词的背后隐隐约约地站立着三个让人望而生畏的“怪物”:集权、独裁、专制。这似乎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你别无选择。
统一是一个宿命般的、带有终极意义的中国文化,是考察所有治理技术的边界,尽管统一本身并不能保证政治和经济的发展,甚至连汤因比都无法确认统一到底是“目的本身”,还是“达成目的的手段”
中国人最害怕、最不愿意、最讨厌、最不能容忍的事情,就是“分裂”
人们可以用三种方式去研究经济:通过理论、通过统计和通过历史。
管仲还是一个运用价格杠杆来调节经济和增加国家收入的高手。他曾举例说,如果国家掌握了大量的布,即不必再征布税,而要征于原材料麻,麻价因课税涨十倍,布价就可能因此而上涨至五十倍;同理,如果国家掌握了大量的织帛,就可征课原材料丝的税,这样又可使织帛的价格上涨十倍。在对外贸易上,他主张根据不同的情况来控制商品价格,即“因天下以制天下”:如果外国商品的质量高过本国,就提高该商品在本国的销售价格,以控制外国商品的输入,如果要鼓励出口,就要压低出售价格,“天下高而我下”。
管仲将四民并列,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意识与觉悟,更是他的治国理念的体现。这位具有多年从商经验的政治家,早已发现工商业的赢利能力大于农业,而振兴商品经济更是增强国力的最佳途径。他在齐国推行了涉及产业、税收、价格等多个领域的整体配套改革。他搞的那一套,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放活微观,管制宏观”。所谓“放活微观”,就是对内刺激商品经济的发育,对外降低关税,形成“如水归壑”的市场聚集效应。齐国地处海滨,渔业和煮盐业一向发达,管仲规定,鱼盐可以自由出口,关隘只登记而不予征税,以便利诸侯各国。其他的出口商品也实行单一税制,在关隘征过了的,在市场上就不再征了,反之亦然。对于前来齐国做生意的商人,他更是大开国门,无[...]
钱穆尝言,中国经济的重心一直安放在乡村,并不安放在都市。此论只合适明清,从西汉至宋元,中国经济的重心一直安放在城市,其中尤以唐宋最为强盛。
东西方在两千多年的城市发展上走了两条完全不同的道路,这也是比较研究中一个非常独特的视角。欧洲在古希腊和西罗马时期是城邦制,城市化率很高,在日耳曼人入侵后,大小城市遭到严重破坏,庄园制度成主流,城市化率持续下滑,到14世纪中叶以前,西欧有四个“巨型城市”,佛罗伦萨、米兰、威尼斯和热那亚,但没有一个城市的人口超过10万人。欧洲城市化率的重新提高,则与工业革命有关。而中国,从西周到宋元,一直处在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的状态中。根据赵冈的研究,战国时的城市化率就达到
跟历代所有主张国营化政策的人士一样,刘彤的立论之本是“夺富济贫”,而实质还是增加国家财政收人。玄宗令朝臣讨论刘彤之议,大家都觉得“盐铁之利甚益国用”,于是设立机构,“检校海内盐铁之课”,不过这一专营政策只执行了十年左右,到开元十年,玄宗下令,除了蒲州盐池之外,其余盐铁产地“无须巡检”,再度放还民间。
白寿彝在《说秦汉到明末官手工业和封建制度的关系》一文中细述了南北朝到唐中期前的制度衍变:在北魏初期,河东郡的盐池原归官府所有,以收税利,后来罢止,很快被一些富豪之家所拥有;孝文帝延兴年间(471—476年),朝廷复立监司,再收税利!到了宣武帝时期(499--515年),再次解禁;神龟年间(518—520年)又归国有,“其后,更罢更立”,数次反复。隋文帝立国,宣布罢禁之令,唐朝则衍续隋制,达一百多年之久。
到了唐玄宗开元元年(713年),大臣刘彤上《论盐铁表》,重新拾起专营之议。在他看来,把山海之利放于民间,只会造成更大的贫富差距,所以应该收归国有,以达到“均贫富”的目的,这才是真正的帝王之道。[...]
从公元618年开国到742年(唐玄宗天宝年间),唐政权对工商业的宽松政策衍续百余年,其中也颇多反复与争议。
《新唐书》记载一事;公元703年,当时执政的是中国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有关部门要求重新课征关市之税。一位叫崔融的大臣当即上书制止,洋洋洒洒地提出了“六不可”,其核心意思是,若征了关税,必然增加民间负担,阻碍商品交易,最终会造成社会动荡,政府得不偿失。武则天采纳其意,打消了课征的念头。
对于盐铁之利的争论则更大。
现代西方经济学倡导“小政府,大社会”,唐朝似乎是一个古代版本。
可是他们已经世代衰微,没有出过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了。我现在定氏族,是要推崇我大唐的冠冕人物,怎么能以崔家为第一等!”于是,他亲笔朱批,提出“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在他的干预下,天下姓氏合二百九十三个,共分九等,崔家降为第三等。吕思勉在《隋唐五代史》 中评论道:“尽管太宗这种公开羞辱的做法有点牵强,不过其宗旨正在于打击世族势力,否定血缘阶级。”
正是在制度和公众观念的双重催动下,世族门阀的力量逐渐蜕化,中国社会自此完成了从世族形态到士绅形态的转型。所谓的“富贵不过三代”,确实是唐宋之后的景象,乃对平民社会的一种另类描述。
此外,唐太宗还在服饰上对各种身份的国民进行区别,五品以上的官员可以穿紫袍,六品以下的穿绯绿的官服,胥吏的衣服是青色的,一般百姓穿白色的,军士穿黄色的,而商贾则必须穿黑色的。
在政治经济史的意义上,科举制是对世族模式的一次彻底“反动”。过去数百年间,世族模式和庄园经济困扰着历代治国者,几乎鲜有改造成功者,王莽改制,十年而亡,刘秀“度田”,不了了之,东汉政权的羸弱以及魏晋南北朝的纷乱,莫不与此有关。直到科举制出现,才从制度上切断了世族繁衍的根源。
唐太宗对世族力量的打击可谓不留情面。有一次,礼部修编《氏族志》,以传统的世家大族崔家为第一等,太宗大为光火,他说:“我跟山东的崔家、卢家也没有什么旧嫌,[...]
在这个由“规 定动作”组成的考试行动中,知识分子首先丧失了独立存在的可能性,进而放弃 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也就是从这一制度确立之日起,曾独立存在的知识分子阶 层在中闰历史上完全地消失了。
社会精英中的第三个集团——商人阶层,则仍然被排斥在外。唐朝开国皇帝李渊规定“工商杂类不预士伍”,紧闭商贾从政之门。其子唐太宗李世民也主张将商人排斥在主流社会,特别是政治圈之外。他曾嘱咐重臣房玄龄:“朝廷的各种官位,都是为贤人准备的,那典工商杂流,即便人才出众,也只可以让他们多多发财,一定不能授以官职,使得他们能够与贤人君子并肩而立,同席而食。”这段话在后世非常出名,被历代治国者奉为圭臬,视为一项毋庸置疑的基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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