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寿彝在《说秦汉到明末官手工业和封建制度的关系》一文中细述了南北朝到唐中期前的制度衍变:在北魏初期,河东郡的盐池原归官府所有,以收税利,后来罢止,很快被一些富豪之家所
拥有;孝文帝延兴年间(471—476年),朝廷复立监司,再收税利!到了宣武帝时期(499--515年),再次解禁;神龟年间(518—520年)又归国有,“其后,更罢更立”,数次反复。
隋文帝立国,宣布罢禁之令,唐朝则衍续隋制,达一百多年之久。
到了唐玄宗开元元年(713年),大臣刘彤上《论盐铁表》,重新拾起专营之议。在他看来,把山海之利放于民间,只会造成更大的贫富差距,所以应该收归国有,以达到“均贫富”的目的,这才是真正的帝王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