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19年,汉军与匈奴主力再次决战,与此同时,山东(太行山以东)发生重大水灾,七十余万饥民无以为生。在军费大增和紧急救灾的双重压力下,桑弘羊和张汤向武帝提议,向全国有产者征收资产税,是为“算缗”。根据颁布的“算缗令”,凡
属工商业主、高利贷者、囤积商等,不论有无“市籍”,都要据实向政府呈报自己的财产数字,规定凡二缗(一缗为一千钱)抽取一算(两百文),即一次性征收百分之十的财产税。而一般小手工业者,则每四缗抽取一算。
“算缗令”颁布后,有产者大多不愿主动申报,出现了“富豪皆争匿财”的景象。于是,武帝使出了最强硬的招数,两年后颁布 “告缗令”,鼓励举报,有敢于告发的人,政府赏给他没收财产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