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以后,只有少数几位政
治家如唐刘晏才有抑商思想。刘晏以商业经营方式理财,大力发展官营商业,有效推行食盐专卖制度,思想上属经济干涉主义的范围,与经济放任主义非属同一类型。但刘晏并非单纯的重官商抑私商,而是主张在发展官营商业的同时,又注意发挥私营商业的正当的经营积极性,以保持流通渠道的畅通。如场盐由官府统一收购(批售给商人),并有官设的“常平盐”、仓储盐,以调节供求和对盐价的调节等,都是官营商业的职能,而盐的商运商销则是利用了私营商业的力量,这是一种“以私补官、省费借力”的思想,而不是搞单渠道(官营)的流通,把商业完全管死。既借助了私商的经营能力,又限制了商人的投机行为,尚有抑商(奸商)的作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