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一个我非常欣赏的作者,叫沈从文,他的文学魅力,我觉得,来自他小时逃学,到街上看杀猪屠狗、打铁磨刀的小贩,看革命军杀人、农民头颅滚地的人生百态。在街上撒野给予他的成熟和智能,可能远超过课堂里的背诵。
你小的时候,我常带你去剧场看戏,去公园里喂鸭子,在厨房里揉面团,到野地里玩泥巴、采野花、抓蚱蜢、放风筝,在花园里养薄荷、种黄瓜,去莱茵河骑单车远行。现在你大了,自己去走巴塞罗纳,看建筑,看雕塑。安德烈,我和席慕蓉的看法是一致的:上一百堂美学的课,不如让孩子自己在大自然里行走一天;教一百个钟点的建筑设计,不如让学生去触摸几个古老的城市;讲一百次文学写作的技巧,不如让写作者在市场里头弄脏自己的裤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