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个比方说,在钦定的社会权利图上,县官占地一亩,平民占地一分,奴婢占地一厘。也可以倒过来说,占一亩地的就是县官,占一分的则是平民,占一厘的就是奴婢,等等。山是山,水是水,历历分明。然而,县官悄悄扩张自己的权利边界,将平民的实际权利压缩到了两三厘,父母官和子民的关系也逐步转向主奴关系。这时的父母官便不再是父母,子民也不再是子民。那么,实际成色不过二三成的子民应该叫什么呢?叫子民还是叫奴婢?在纯度渐变的系列上,哪里是性质突变的临界点呢?这类问题经常让我犯难。我们知道,人的能力和意志存在巨大的差异,即使是同一个人,能力和决心也在不断变化。刁狠的县官可能把某些平民的权利空间压缩到一厘之下,尚不及
法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