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在欧洲古代,并一直延续到十八世纪(明显的例子来自法国),有意的淫亵,与喜剧性的闪现,或者辛辣的讽刺,甚至杰出的诗人放荡不羁时表现的激情,并非是格格不入的,然而,在现代,“色情”这个术语意指品质二流、商业化,以及某些严格的叙述规则,那也是千真万确的。淫秽必须与平庸配对,因为,所有类型的美学享受都得完全被简单的性刺激所取代,这就要求这传统的词语直接作用于接受者。老一套的刻板规则,色情作者必须遵循,那是要让接受者觉得一定能得到满足,就如同,比方说,侦探小说迷觉得一定能得到满足一样——侦探小说的真正的
谋杀者,假如你不留
神,到头来会是艺术独创,让侦探小说迷感到讨厌的艺术独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