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包里拿走了。其实,当时我并没有想
叫它们变成铅字的奢望,不过是想得到老马的指教而已。谁知后来它们不仅真变成了铅字,出现在《繁星》上,我还因此被调回来,在《繁星》当了编辑。
老马发现我那是千真万确的,只是现在我使用“发现”二字有点儿不自量。因为这个词通常只在绝对相反的两种人身上使用,一种是“天才”,一种是“坏蛋”。我当然不是坏蛋,那么天才呢?更不是。变换一种说法,为了突出老马吧,说他是伯乐?后果是我又成了千里马。我算什么千里马呵,不过是骑一辆“大凤凰”,整天四处奔跑的一个普通编辑。再说当编辑后,我连《浇地歌》那样的诗也很少写了。老马之所以叫我敬重,是因为他还能和我们对话,他从不以审判者的姿态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