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妾既然有主仆的名分,則妾對于妻,也應謙卑自抑,恭敬有加。她應稱妻爲“夫人”、“太太”,晨起晚睡時,要向妻請安。妻吃飯時,妾應站在旁邊伺候。如妻賜坐,也隻能坐半邊屁股,而且時時站起來添飯、布菜。總之,妾絕不可與妻平起平坐。因爲依禮,“妾,接也,言得接見君子而不得伉俪也。”伉俪,即匹配,所以夫妻又稱伉俪。妾既與夫“不得伉俪”(不匹配、不對等),當然也不能與妻對等。
妾不但不能與妻平起平坐,而且還要受妻管轄。因爲妻作爲“主婦”、“主母”,享有法定的“治内”權,即管理家内事物的一切權利。這個權利是禮法授予的,連夫也不得僭越和幹預。夫如幹預妻“治内”,一旦妻搬出“禮”來,則連夫也隻能自讨沒趣。這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