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审判过程中最冗长,也是最有味道的部分就是听证了。因为听证过程就是双方律师,也就是两支“运动队”的竞技对抗过程,先是由检方提供证据和证人,然后,由辩方提供证据和证人。一开始,我们想当然地以为,在法庭上最狼狈的人肯定应该是被告,结果发现是大错特错了。我们在美国的法庭上看到,最狼狈的其实不是被告而是证人。你会说,证人不就是提供证据吗?怎么会被搞得狼狈呢?这是因为,不论证人提供的是正面还是反面的证据,不论他提供的证词是想说明被告有罪还是没罪,他都要在陪审团面前经受得住反对一方的诘问。在一个证人出庭作证的时候,他必须接受双方的提问。不论是检方还是辩方,向证人提问都是最具技巧性的工作。如果你是检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