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色,可以追溯到初中时代的初恋。初中的时候,我们班最英俊的男生,坐在我后面。他有全班最酷的平头,最长的腿,最白的皮肤,最小的眼睛,最羞涩的笑容,而且还在长跑队里跑得最快。当他在校运会中,从操场那头迈着他长长的腿,迎着晚霞飞快地跑过来时,我的瞳孔里,只有一个不断放大的“帅”字,当这个帅字放大成72号狂草黑体字时,我的眼里就只有他了。可惜那时候我们都还太小了。只在晚霞中站了一小会儿,我们就初中毕业了。然后我去了一中,他去了二中,两个人之间有了长达15分钟的自行车车程,无情的距离,生生是把我们对彼此的仰慕给粉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