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法的设置基于一个事实,那就是一年当中,农民最难过是在春天。这时,秋粮已经吃完,夏粮尚未收获,正所谓青黄不接,春耕夏耘又时不我待。因此,农民必须想办法吃饱肚子,否则就会永远没有饭吃。
但是换个角度看,农民又其实有钱有粮,那就是地里的青苗。于是那些有钱有粮的富户人家,就在这个时候借钱借粮给农民,约定夏粮秋粮成熟后再加息偿还。利息当然是很高的,应该说是高利贷。还钱还粮也一般不成问题,因为有地里的青苗做担保。然而对于农民来说却有风险。如果遇到自然灾害,颗粒无收还不起债,他们就只好卖地了。
土地的兼并,便由此而生。
这个问题,必须解决。
青苗法的构想即基于此。简单地说,就是由政府替代富户借钱给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