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变故反复的世界里,多少人对主义和信仰能有同样的恒心呢?
这几句话无形中解决了自古以来最难解答的问题:“这世界既是全能至善的上帝造的,何以又有恶魔那般猖狂?”原来上帝只是发善心时的魔鬼,肯把旁的东西给我们吃,而魔鬼也就是没好气时的上帝,要把我们去喂旁的东西。他们不是两个对峙的势力,是一个势力的两个方面,两种名称,好比疯子一名天才,强盗就是好汉,情人又叫冤家。
有些人,临睡稍一思索,就会失眠。另有些人,清醒时若胡思乱想,便会沈沈睡着。
他认识到特丽莎爱上他面不是他的朋友Z,只不过是机缘罢了。除了她与托马斯圆满的爱以外,很可能,还有着若干她与其他男人的不圆满的爱。
古人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只有彻底清醒了悟,才能放下执念,抛散名利,从而遇见真实的自己。这个过程,如同蝶的蜕变,花的开合,梦的醒转。但总有一些人,愿和草木同修持,与流云做知己,和沙砾共生死。他们的一生,与名利无多少关系,甚至忽略了情爱,但活得真,活得值。
念诵、礼拜、斋戒、纳课和朝觐简称念、礼、斋、课、朝,是穆斯林的五项功课。
同女人做爱和同女人睡觉是两种互不相关的感情,岂止不同,简直对立。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即对无数女人的激望),却会引起同眠共寝的欲求(只限于对一个女人的欲求)。
所谓自律,是以积极而主动的态度,去解决人生痛苦的重要原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推迟满足感、承担责任、尊重事实、保持平衡。
前言《血酬定律》2003年出版,至今已过去五年,我仍沿着这条思路摸索前进。三个月前,我找到了对这个定律的更完整的表述方式。血酬定律有三个要点:一、血酬就是以生命为代价从事暴力掠夺的收益。二、当血酬大于成本时,暴力掠夺发生。三、暴力掠夺不创造财富。根据第一个要点,冒险狩猎或挖煤的收益不算血酬。暴力掠夺特指以人类及其所拥有的财富为对象的行为。根据第二个要点,在暴力掠夺发生时,人类必定权衡成本和收益。成本至少有四类:1、良心。同情心和正义感。2、机会成本。在权衡中,与卖命并列的还有卖力、卖身和卖东西等选项,人们会比较血、汗、身、财的付出与收益。3、人工和物资的消耗。4、暴力对抗带来的风险。无论是暴力[...]
都只为你相公才华盖世,胸中藏有百万兵,不要你半根红线,就得到了一世姻缘
后来才知道,徐志摩这短短的一生爱了两个极致的女子。一个是林徽因,她穿行在百媚千红的世间,独爱成绝的白色。一个是陆小曼,潋滟风情的女子,仿佛要将红尘百味尝遍才肯罢休。徐志摩为了林徽因,在康桥徘徊又徘徊,跌进夜色的柔波里。他为了陆小曼,奔走于红尘,不惜耗尽一切为她抵挡风雨。林徽因太淡然,淡然到有时候会觉得,自己的存在都是一种多余。陆小曼又太任性,任性到肆无忌惮地挥霍光阴都不是罪过。
他认定林徽因就是他命里的红颜,他愿意为她写下柔情的一笔。再后来,徐志摩又遇见了陆小曼,那个风情万种的女子亦是他生命里过不去的劫。人的一生就必定要遭遇这些无来由的缘分,让你我一次次沉陷。仿佛唯有这样,才算真实地在红尘走过一遭,才算没有虚度这墨绿湿润的光阴。
徐志摩这一生是为情爱才来到人间,他的使命是为了那些红颜。
最后他为陆小曼奔波忙碌,又为了赶赴林徽因的一次讲座坠身于山谷,落到尸骨无存的下场。如果说张幼仪是他生命里的一次意外,那三十四么林徽因则是他床前的白月光,陆小曼则是他心头的朱砂痣,其余那些红粉佳人连偶然都算不上了。唯有真爱的人才值得他不惜费尽一生心力去拥有。徐志摩如此,我们又何尝不是这般[...]
有时候,安稳比爱情对一个女子来说更重要。真正爱一个人,是成全她的一切,容忍她的一切。下雨的时候,给她撑一把油纸伞;寒冷的时候,给她一个温暖的臂弯;天黑了,永远有一盏灯为她点亮;晨起时,给她一缕温暖的阳光。我想世间平凡女子需要的就是这般寻常的爱,一种烟火的幸福,不浓郁,但经久。冯程程要的是这种爱,林徽因要的也是这种爱,凡尘许多女子要的都是这种爱。
就算后来那个风情万种的陆小曼,要的还不就是烟火的幸福,只五十八不过,她要的是一种极致。这个能歌善舞的女子太过奢侈任性,太过懒散贪玩。她仗着徐志摩的宠爱,尽情地挥霍光阴,挥霍钱财。打牌、听戏、跳舞、喝酒,直至吸鸦片,而徐志摩依旧对她千恩万宠。他在几所大学[...]
比起陆小曼,林徽因是太过清醒,还是太过懦弱?又或许真的如她自己所说,是爱徐志摩还不够多?陆小曼为了徐志摩,决然离开丈夫王庚,敢于承受世俗诸多压力,纵是万箭穿心亦要和他在一起。而林徽因明明深爱,却假装轻描淡写,不肯对人提起。
她可以忍,再爱也能忍,这就是林徽因,永远给人洁净的白色。又或许她原本就是个懦弱女子,没有勇气为爱情而付出更多,她要的是安稳,是一生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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