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嘲
本是后山人,
偶做前堂客。
醉舞经阁半卷书,
坐井说天阔。
大志戏功名,
海斗量福祸。
论到囊中羞涩时,
怒指乾坤错。
亲爱的史迈利:
事关重大,明天我得跟你在马洛③的肯普利特·安格勒酒店共进午餐。一点钟,请尽可能抽空来见我。我得跟你说件事。
你的,
塞缪尔·芬南
这封信是手写的,落款日期是前一天,也就是1月3日,星期二。在白厅盖上邮戳的时间是傍晚六点。
“有。我从芬南太太那里得知,她丈夫在面谈之后心情很差。”麦斯顿也许同样听过了整个故事。“这件事让他心神不宁,之后连觉都睡不成。她只好给他镇静剂。她觉得芬南跟我面谈之后反应激烈,正好和那遗书相符。”他停了一分钟,在麦斯顿面前一脸蠢相地眨巴着眼睛。“我想说的是,我不相信她说的话。我不相信芬南写了那封遗书,或者他会有求死的念头。”他转向麦斯顿。“我们不能简单地把这些前后矛盾的事情忽略掉。还有一点,”他继续进逼,“虽然我还没找专家比对,但那封匿名信跟芬南的遗书是有相似点的。两封信的字体看起来是一样的。我知道这听起来很荒谬,但事实就摆在眼前。我们一定要让警方介入——告诉他们真相。”
“真相?”麦斯顿应道[...]
心是愿望,神是境界,是文化、阅历和天赋的融汇。
“我派你到那边是去调查芬南为什么自杀。你回来跟我说他没有自杀。我们可不是警察啊,史迈利。”
“她撒谎了。说是她自己去预约的。她说自己非常非常健忘——每当有重要预约,她就会时不时让传呼中心给她打电话提个醒,就像是在手帕上打结记事那样。还有另外一件事——开枪自杀之前,他冲了一杯可可,但是一口都没有喝。”
我们对其他人根本就不了解,简直一无所知,史迈利沉思自问。即便我们住得近在咫尺,无论白天还是夜里的任何时段,我们都听得到对方内心最深处的想法,我们还是一样什么都不知道。我又怎么能评断艾尔萨·芬南呢?我觉得自己理解她的苦厄以及因为害怕而说出的谎话,但我对她又知道些什么呢?什么都不知道。
在迷雾中漫游是如此奇妙,众人皆是独客。没有一棵树知晓近旁的林木。万物同为孤身
“是的。两个星期就去一次。我是韦布里奇②戏剧俱乐部的成员。无论他们演什么,我都尽量去。每次演出的第一个星期二,他们都会自动给我留一个位置。通常,我先生在星期二都会工作得很晚。他从来没跟我一块儿去过,他只会去古典剧院。”
“但他喜欢布莱希特③,对吧?他在伦敦看柏林剧团④的演出时还是非常激动的。”
她看了他好一会儿,然后突然笑了起来——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她这样。这种笑非常迷人,她的整张脸就跟小孩高兴时一样亮堂。
史迈利脑子里飞速闪过艾尔萨·芬南还是个孩子时的图景——一个瘦瘦高高、活泼机灵的野丫头,就跟乔治·桑⑤笔下的“法黛特”一样——既是一个女人,又是一个伶牙俐齿、谎言连篇的女孩。在他眼里,她就是一[...]
“要是芬南是被谋杀的,那谁也没办法阻止媒体对这件事做文章。”接着他自己又补充了句:“我觉得麦斯顿不会希望出现这种情况。他更希望这是自杀
好吧。芬南决定去自杀。他让传呼中心八点半给他打电话。他给自己冲了杯可可,放到了会客厅。他上楼,把遗书打出来。然后他又到楼下去,给自己开了一枪,那杯可可还一口没喝。这看起来真是天衣无缝啊
。凡人们绝对信服圣人的圣言而又不真心实意实行,这并不是圣人的悲剧,而是凡人永远成不了圣人的缘故。
他还记得,佛教他学会放下,所以他放下过往的屈辱,在人生转弯的路口,选择和所有的人一样赶往姹紫嫣红的春天。黄浦江畔的涛声,激荡了这个少年内心积压已久的渴望。苏曼殊身处的年代,一半是清朝,一半是民国,这样一个改朝换代的动荡时期,让一个被热血浇铸的男儿深深地明白,他应该有更辽阔、更远大的志向和梦想。在波澜壮阔的海上,他看到自己的一生注定不会平凡,注定要用血泪来书写一段风云和传奇的故事。
。可他尘缘未了,心中尚有执念、有欲望、有不舍,受戒之日,他偷吃了鸽肉,犯了清规,被逐出庙门。
小小年纪的苏曼殊到广州长寿寺出家,不是因为他看破红尘,悟到禅理,而是世俗没有给这只孤雁一个可以遮风挡雨的巢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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