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万老爷子尙未归西,每到满月之夜都要和几个平生知己作荷塘之会,地点就在南海路植物园。席间不外是白酒一壶、鲈鱼一尾、松花皮蛋二枚、葱爆牛肉四两,还有澎湖腌缸花生米半升。与会的老者举箸不多,感怀却总不少。就有这么一回,月过中天,万老爷子击掌唤来警卫,低声吩咐了几句。但见那警卫立刻靠靴行礼,匆匆离去。约莫半盏茶的辰光,警卫去而复回,在一旁的小石桌上铺开一层织毯、一层丝绸,再点亮鲸脂烛灯一具,备妥了文房四宝。万老爷子满飮一盅、踏步上前,拂袖擎笔,轻轻往砚池里儒了个毫酣墨饱;当即飞龙走凤、舞鹤擒蛇,画下一片竹林。
“端得是淋漓之至!淋漓之至!”外号人称百里闻香的老饕魏三爷忙道:“看万老作画如观庖丁解牛[...]
就算鼻子旁边的一颗痣会使人“有一种坚执的神情”,我们却遍寻不着这令男主角着迷的一颗痣是如何勾动起他对儿时玩伴的痴迷来的。作者硬要教那龙套女孩别具意义的原因恐怕只是她舍不得底下那个酷肖张爱玲的句子:“仿佛因为那颗痣,她这人在世上着了墨。”换言之:一个诗一般造作出来的句子令作者一瞥惊艳,爱不释手,从而读者必须陪伴作者稍事盘桓。指出张爱玲的后继者“为文而造情”的用意不是在菲薄这种耽溺于“非必要性细节”的写作风格,因为我们正可以提出这么一个问题:有什么样的细节是非得具有必要性不可的呢?《红玫瑰与白玫瑰》里佟振保撞破妻子孟烟鹂与裁缝的奸情,稍晚时分,张爱玲写佟振保独坐洗脚,“小心不把热水溅到花朵上,低下[...]
仿佛因为那颗痣,她这人在世上着了墨。
时间在此停滞
比较起来,戏剧中展现的某些细节只是对观众的专注所作的考验,它几乎无能占据观众额外的时间——它总在戏剧“主要的”或“试图表现或表达的”情节之内,而剧情的行进速度更不会因之而暂缓;但是,小说中这样的细节却不可同日而语。小说的内容越是进入细节,便越是调慢了叙述的时钟,甚至使之趋近静止。换言之:细节是调整小说叙述速度的枢纽。当然,在欠缺耐心、亟欲发现后事如何的读者那里,效果可能恰恰相反——他尽可以大段大段地略过一瞥之下并无情节推动功能的细节
时间在此停滞
比较起来,戏剧中展现的某些细节只是对观众的专注所作的考验,它几乎无能占据观众额外的时间——它总在戏剧“主要的”或“试图表现或表达的”情节之内,而剧情的行进速度更不会因之而暂缓;但是,小说中这样的细节却不可同日而语。小说的内容越是进入细节,便越是调慢了叙述的时钟,甚至使之趋近静止。换言之:细节是调整小说叙述速度的枢纽。当然,在欠缺耐心、亟欲发现后事如何的读者那里,效果可能恰恰相反——他尽可以大段大段地略过一瞥之下并无情节推动功能的细节。
這三行彼此抵牾扞格的文字并沒有困擾我太久
近十年前,我從友人作家雷骧處聽過一段小故事,故事的主人翁是雷骧先生的伯父(或表叔)。我們就姑且稱他爲表叔罷。這位表叔是安徽省五河縣人,經營蚌埠到臨淮關的火輪發家。雖說是鄉巴佬,卻也頗有資财,且廣交際,算得上見過世面的。一日表叔乘火車到上海公幹,行前刻意打扮了一番——長袍、呢帽、挂鏈懷表,外帶着金質煙盒;可以稱得上是派頭兒十足了,應該不會被誤會成尋常的鄉下人才是。孰料甫一下車,表叔才掏出煙盒,點上支煙,吞吐了不到三五口,就突然發現:煙盒、懷表、皮夾子全都不翼而飛——他老人家知道:這是着了道兒了。于是立刻透過相熟的商會人士找上了巡捕房。表叔的話撂得漂亮:“久聞上海地頭兒上的扒手也有所謂青白眼,倘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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