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想为什么欧洲18世纪启蒙运动提出自由、平等、私有财产权等人权的时候,没有把消除贫困这么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作为人权提出来。一个主要原因恐怕是对这些启蒙思想家来说,极端贫困不是他们关心的主要问题,他们代表的是新兴的有产阶级,而且在那个年代里,种族主义、殖民主义、奴隶贸易都是合法的,虽然欧洲当时的贫富差距已经很大,但极端贫困现象主要发生在殖民地,不在欧洲。当时欧洲白人中贫穷落魄的人,也有较多的补偿机会,比方说,他们可以去殖民地冒险发财,去非洲和美洲拥有自己的农场和牧场。
美国的“9·11”悲剧造成了约3 000人死亡,令人痛心,但这不是一切。世界上每天死于饥饿与营养不良的儿童估计有18 000人,也就是说每天都有相当于6个“9·11”死亡人数的儿童死去。2007年10月,英国等西方主要媒体将一个英国小女孩在葡萄牙失踪一事作为头条新闻,并连篇累牍地报道,这也无妨,因为此事有其新闻价值,但我们这个世界上究竟有多少人知道每天在发展中国家有18 000个儿童死去?联合国前粮食署执行干事莫里斯先生是个很有正义感的美国人,他曾这样说过:“如果明天所有媒体都打出头条新闻:‘今天共有45架波音747客机失事坠毁,机上人员全部遇难,而且遇难者全部为儿童’,那这个世界还能无动于衷[...]
中国自己的扶贫事业还面临各种挑战,要走的路还相当长。我们应考虑在继续推进国内扶贫工作的同时,推动国际社会把消除贫困看作是一种核心人权和新的普世价值,逐步纠正西方主流价值在这个问题上长期存有的偏差,这也是我们中国人的世界眼光和人类精神。我们甚至可以考虑推动在联合国人权体系内通过一个消除极端贫困的国际公约,最终使所有的国家都能把消除贫困当作一种核心人权,当作一种新的普世价值。如果这件事能够做成,这将是中国为占世界人口一半以上的穷人做的一件大好事。因为一旦通过缔结国际公约而确立了这种核心人权和普世价值(这非轻而易举的事),支持扶贫就成了一种义务和责任,而不仅仅是施舍,更不只是一种口号。
美国从不认为消除贫困是人权问题。欧洲最多把消除贫困看做是消除享受人权的障碍。而对于中国,这不仅是一个人权问题,而且是一个核心人权问题,更重要的是,中国认为这首先不是个理论和法律问题,而是个政治实践问题,中国在实践中已经这样做了,而且还将继续这样做。中国模式在消除贫困方面的效果明显好于西方主导的发展模式,这种认知上的差别就是主要原因。
我前面已经提到过,以提倡人权著称的法国为例:在启蒙运动影响下产生的1789年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其中的“人”和“公民”在法文里指的就是欧洲男性白种人,不包括妇女,不包括有色人种,不包括华人,也不包括穷人。美国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的名言:“我梦想有一天,我的四个孩子将生活在一个不是以肤色深浅,而是以品格的优劣作为评判标准的国家。”他讲这些话的时候,是美国通过载有“人人生而平等”《独立宣言》的187年之后。
中国模式相对成功带来的不仅是中国的崛起,而且是一种新的思维、新的思路,甚至可能是一种新的范式变化(paradigm shift),一种现有的西方理论和话语还无法解释清楚的新认知。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崛起也是中国政治软实力的崛起,这将对解决中国自己面临的挑战,对发展中国家摆脱贫困,对全球问题的有效治理,对国际政治和经济秩序未来的演变,产生深远的影响。中国模式还会不断完善,并给这个世界带来更多的惊喜。
西方历史上由于强政府曾带来过很多问题:宗教迫害、极权主义、民族主义引起的战争等等,所以西方很多人把政府看做是坏事的祸根,一种“必要的恶”(necessary evil),也就是说,最好不要政府,但这看来又行不通,所以要对它多多限制,防止其做坏事。西方今天也要求发展中国家与它一起削弱政府,但忘记了在发展中国家更大的问题是政府能力普遍太弱。很多发展中国家政府国内政令不通,甚至政令出不了自己的首都,税收不上来,军队警察也管不好。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关键是改善和加强政府能力。
在一个游戏规则完全由发达国家制定的世界上,不通过强势政府来推动经济,参与国际竞争,要发展起来是很不容易的,恐怕最多也只能跟在发达国家后面爬行。实际上,西方国家在自己的历史上,也是国家开路的,英国的炮舰政策,就是一个例子,商人扩张到哪里,英国的军舰就跟到哪里。18世纪时,英国还从印度进口棉布,政府采用了关税保护政策,待自己经历了工业革命,由进口纺织品转为大量出口纺织品的时候,他就要求别人开放市场,而背后是炮舰政策的支持。英国对整个印度的控制,很长时间内都是通过英国政府主导的东印度公司进行的。当前的世界面临着诸多严峻的挑战,如能源危机、粮食危机、美国引发的金融海啸、欧洲的主权债务危机等。
在中国的特殊国情下,强势政府指的不仅是集中力量办大事,而且还包括利用自己的力量,来转变、弱化、减少甚至放弃政府的一些职能。我们今天说转变政府职能,第一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企有各自的分工,政府从一些只有市场主体才能进入的领域中退出。第二是要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建立一种既是强势的,又是公共服务型的责任政府等,让社会力量逐步壮大,逐步实现更多的社会自我管理。我们试点的“小政府、大社会”就是这种思路的有益尝试。这种改革是一个强势政府通过“革自己的命”来实现的,这也是中国国情下政府“必要的善”之一部分。
当然,政府作用过大,也会产生副作用。政府权力过大导致“寻租”腐败增多,这是一个需要通过政治改革来解决的大问题。关键是要加强体制化的监督,包括媒体的监督、公民社会的监督和法治社会的建立。一位哲人说过,政府有两个功能:第一管好人民,第二管好自己。我们要通过政治改革,加强人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建立人民的监督机制,建立令所有腐败分子望而生畏的反腐败机制,把强势政府的积极作用继续发扬光大,把其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降到尽可能低的水平。
中国是另一种情况。中国的历史传统也和西方不一样:中国历史上的辉煌时代都和强势朝廷联系在一起。中国人传统中把政府看做是“必要的善”。我们的文化中,农民把县长,甚至村官叫做父母官,这个概念西方人难以理解,但这是中国政治文化传承的一部分。一个民族的政治文化一旦形成,一定有其产生的原由及其存在的历史原因。你可以不喜欢、不赞成,你可以尝试着对它进行改造,但其真正的改变一定是耗费时日的,甚至是难以改变的。有人说过去历史上,中国自然灾害多,为了防灾治灾,强势政府就应运而生了,强势政府的传统就逐步形成了。强势政府确实是中国政治文化传统的一部分,一旦形成了,就有其相对的稳定性。强势政府的优点和缺点都很明显:优点[...]
在这两种理论影响下,美国推行着所谓的“价值观外交”,弄得世界很不和谐。美国先是不顾国际社会的谴责,入侵伊拉克,然后又在格鲁吉亚、乌克兰和吉尔吉斯斯坦推行所谓的“颜色革命”,还在整个第三世界推动美式民主化和自由化,但效果不佳。伊拉克乱成一团,成了美国反恐失控的心头之痛;格鲁吉亚的政治乱局尚未结束。乌克兰和吉尔吉斯斯坦我都访问过:乌克兰选举情况表明,亲俄罗斯的人和亲西方的人势力旗鼓相当,结果纷争不断,国无宁日,整个社会无法和谐。吉尔吉斯斯坦也是很快陷入了无休止的党争,社会整合乏力,经济停滞不前,整体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我们的新疆地区。至于西方在发展中国家推动的“价值观外交”,更是导致了很多国家政局动[...]
中国社会需要和谐,国际社会也需要和谐。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全球治理的问题日益增多,从反恐到全球变暖、从环境治理到消除贫困、从防止流行性疾病到国际金融体制改革等等,都需要世界各国通过协商来妥善处理。但我们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些国家,一定要按照自己的意志来改造其他国家,否则自己就坐立不安、夜不能寐。西方冷战后流行两种理论,一个叫做“民主和平论”,认为民主国家之间不打仗,所以只要建立西方民主制度,世界就太平了。另一种叫做“历史终结论”,认为世界发展到了西方的自由民主体制阶段,就是人类历史的终结,剩下的就是西方引领世界各国走西方之路。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们的方方面面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同时也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因素。我们的文化传统历来讲究和谐文化,特别是人与人的和谐,人内心深处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但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巨变,这三个方面都出现了不和谐,人与人之间的互信少了,人的内心冲突多了,人对自然的破坏大了。现在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口号,某种意义上就是呼唤回归传统,在一个新的基础上,重建这三种和谐。当一个社会经历翻天覆地的经济和社会变革的时候,出现不和谐现象恐怕在所难免,其他国家工业革命的时期也经历过类似的问题。但是如何在社会发展的一个更高层次上建设和谐社会对我们是一个全新的挑战。
“和谐中道”不是消极的妥协,也不是被动的中间道路,而是寻求积极的对立平衡,有原则地求大同、存小异。在过去30年的改革开放中,这种精神得到了真正体现。邓小平改革开放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既反“左”,亦防“右”,走一条积极稳健的中间道路,确保中国不再走极端,不再走任何激进的路线,从而使国家能够在一个比较稳定有序的政治环境中实现国家和社会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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