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恺撒的5万精兵可谓天差地别。称霸高卢历时8年,征服不列颠耗费18载依然遥遥无果,两者的差距不言而喻。
高卢战争耗时8年,随后又用1年时间进行战后处理。对高卢的处理,恺撒既没有报复泄愤,也没有调整统治阶层与部族的等级差异,他赋予被征服者罗马公民权,同意部族自治。此外,恺撒没有强求高卢人移风易俗,也不强迫他们使用拉丁语,他甚至以保护高卢民族免受日耳曼民族的威胁为己任。至于行省税和关税,他体谅高卢开发程度不高,所以短期内的税率低于其他行省,希望可以借此改善高卢的经济状况。
因此,这项措施还有另一层含义,以罗马人为主的军团兵向行省进行殖民以促进其罗马化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
在罗马帝国首任皇帝奥古斯都统治的40年里,他差不多有四分之一的时间兼任着执政官。而在第二任皇帝提比略统治的23年里,备受元老院非难,原因在于其出任执政官仅有3次。虽然第三任皇帝卡利古拉统治时间极短,但在不到4年的时间里4次担任执政官。第四任皇帝克劳狄乌斯在位13年,兼任执政官总共有5年的时间。显而易见,罗马帝国几任皇帝都经历了“精致的虚构”台面下的交锋,对此深有感触。而新任皇帝仅仅是一位10多岁的少年,按照元老院的盘算,让其担任执政官易如反掌。身为元老的塞内加对个中原委自然是心知肚明。
在你来我往的“攻防战”中,为了让形势对自己有利,双方都是花招频出,彼此试探。公元58年,元老院通过决议,让年[...]
因此,“最高司令官”“护民官特权”“大祭司”与“国父”都是共和制时代就存在的职位与尊称,这一切都是有法可依的。然而,依据罗马的法律,当所有“合法”权力全部集中在一个人身上时,他就变成“非法”的最高权力者。即使这样,罗马仍然用只表示公民“第一人”的“princeps”来称呼,显而易见,没有比这更具欺骗性的叫法了。把罗马帝国置于一人之下,是奥古斯都认为最现实的统治模式,因此,要达成这种设想唯有依靠“精致的虚构”。
元老院本身就是所谓的合法机构,对于其中的非法性自然是心知肚明,要让“第一公民”担任执政官,使其受到元老院的监督,是把不合法转化为合法的最好手段。
话虽如此,可是“第一公民”为何可以拥有如此大的权力呢?这是因为“第一公民”拥有以下权力:
“最高司令官”——拥有强大的军事权力,只要一声令下就可以调动军团兵加上辅助兵共计30万人的庞大军队。
“护民官特权”——罗马共和制时代设立的护民官是为了保护平民的权利,然而《霍腾修斯法》又规定,只要公民大会通过的法案,哪怕是在元老院遭到否决,也同样可以上升为法律。由此可见,护民官拥有了可以执行与元老院不同意见的特殊权力。此外,元老院通过的所有决策,哪怕是高票通过,护民官还可以行使否决权,让所有的法律变成一纸空文。
非常有意思的是,在当今社会,美国、英国、法国、中国和俄罗斯这五大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
由奥古斯都创设的罗马式元首制可谓是“精致的虚构”政体。用更为严谨的话来解释,“皇帝”仅仅是罗马军队的最高领导人,或者说将士们效忠的对象,对于普通公民而言,他们不用宣誓效忠“皇帝”。元老如若担任军职,则有宣誓效忠“皇帝”的义务,然而如若没有担任任何职务,只是普通元老的话,他则不用宣誓效忠“第一公民”或“皇帝”,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从“Senātus Populusque Rōmānus”缩略语“S.P.Q.R.”(罗马元老院与公民)可以看出,元老院与公民才是罗马权力的来源,而“第一公民”仅仅是罗马公民中的“第一个人”而已,并没有其他的含义。
这个和约并非同盟条约,只是相互约定彼此维持友好与和平关系。成王败寇这样一种观点牢牢扎根于东方人的思维之中,换言之,对于同盟关系他们毫无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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