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在通常不放弃相互伤害的人中间,不可能发生社会交往那样,只有较 好地遵守正义法则,社会才能存在;所以对这一正义法则必要性的考虑,就被认 为是我们赞成通过惩罚违反正义法律的那些人来严格执行它的根据。据说,人天 生具有一种对社会的热爱,希望人类为了自身的缘故而保持团结,即使他自己没 有从中得到好处。对他来说,有秩序的、兴旺发达的社会状况是令人愉快的。他 乐于见到这样的社会。相反,无秩序和混乱的社会状况成了他所厌恶的对象,他 对任何造成这种无秩序和混乱状态的事情都感到烦恼。他也意识到,自己的利益 与社会的繁荣休戚相关,他的幸福或者生命的维持,都取决于这个社会的秩序和 繁荣能否保持。因此,种种原因使[...]
犯下的罪恶越大和越是不可挽回,受难者的愤怒越是自然地增强一样, 旁观者因同情而产生的愤慨以及行为者对自己罪行的感觉也越是加深。杀害人命 是一个人所能使另一个人遭受的最大不幸,它会在同死者有直接关系的人中间激 起极为强烈的愤怒。因此,在人们和罪犯的心目中,谋杀都是一种侵犯个人的最 残忍的罪行。剥夺我们已经占有的东西,比使我们对只是希望得到的东西感到失 望更坏。因此,侵犯财产,偷窃和抢劫我们拥有的东西,比仅仅使我们对所期望 的东西感到失望的撕毁契约行为罪恶更大。所以,那些违法者似乎要受到最严厉 的报复和惩罚。最神圣的正义法律就是那些保护我们邻居的生活和人身安全的法 律;其次是那些保护个人财产和所有[...]
感激之情使我们愿意 承担的作出各种慈善行为的责任,最接近于所谓理想和完美的责任。友谊、慷慨 和宽容促使我们去做的得到普遍赞同的事情,更加不受约束,更加不是外力逼迫 而是感激的责任所致。我们谈论感激之恩,而不谈慈善或慷慨之恩,甚至在友谊 仅仅是值得尊敬而没有为对善行的感激之情所加强和与之混杂的时候,我们也不 谈论友谊之恩。
如果一个人有能力报答他的恩人,或者他的恩人需要他帮助, 而他不这样做,毫无疑问他是犯了最丢人的忘恩负义之罪。每个公正的旁观者都 从内心拒绝对他的自私动机表示任何同情,他是最不能令人赞同的恰当对象。但 是,他仍然没有对任何人造成实际的伤害。他只是没有做那个应该的善良行为。
社会的存在需要用适当的惩罚去限制不应该和不正当的 怨恨。所以,对那些怨恨加以惩罚会被看成是一种合适的和值得赞同的做法。因 此,虽然人类天然地被赋予一种追求社会幸福和保护社会的欲望,但是造物主并 没有委托人类的理性去发现运用一定的惩罚是达到上述目的的合适的手段;而是 赋予了人类一种直觉和本能,赞同运用一定的惩罚是达到上述目的的最合适方 法。
在通常的不满中产生的憎恨和厌恶,经常导致我们对某人的不幸持幸 灾乐祸的态度,他的行为和品质曾激起我们如此痛苦不快的激情。但是,厌恶和 不快虽然压抑我们的同情心,并且有时甚至会使我们对别人的悲痛幸灾乐祸,然 而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存在愤恨,如果我们和朋友们都没有受到严重的人身攻 击,那么这些激情自然不会使我们希望给他带来不幸。虽然我们可能并不害怕因 插手于他的不幸而受到惩罚,但是我们宁愿它以另一种方式发生。对于一个在强 烈的仇恨支配下的人来说,听到他所憎恶和痛恨的人死于一次偶然事件,或许会 令人高兴。但是,如果他仍然具有一点正义感的话,那么这种激情虽然同美德相 悖,甚至在他没有图谋的情况下,成为[...]
在较高的阶层中情况往往并非如此。在宫廷里,在大人物的客厅 里,成功和提升并不依靠博学多才、见闻广博的同自己地位相等的人的尊敬,而 是依靠无知、专横和傲慢的上司们的怪诞、愚蠢的偏心;阿谀奉承和虚伪欺诈也 经常比美德和才能更有用。在这种社会里,取悦于他人的本领比有用之才更受重 视。
撇开优点和美德,说值得我们尊敬的仅仅是财富和地位,这几 乎是对高尚的道德甚至是对美好的语言的一种亵渎。然而,我们必须承认:财富 和地位几乎是不断地获得人们的尊敬;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它们会被人们当作表 示尊敬的自然对象
受到、获得和享受人 们的尊敬和钦佩,是野心和好胜心的主要目的。
第三章 论由钦佩富人和大人物,轻视或怠慢穷人和小人物的这种倾向所引起的 道德情操的败坏 钦佩或近于崇拜富人和大人物,轻视或至少是怠慢穷人和小人物的这种倾 向,虽然为建立和维持等级差别和社会秩序所必需,但同时也是我们道德情操败 坏的一个重要而又最普遍的原因。财 富和地位经常得到应该只是智慧和美德才 能引起的那种尊敬和钦佩;而那种只宜对罪恶和愚蠢表示的轻视,却经常极不适 当地落到贫困和软弱头上。这历来是道德学家们所抱怨的。
在 一次葬礼中,我们的哀伤表情通常只是某种做作的肃穆;但是,在一次施洗礼仪 式或婚礼中,我们的欢乐总是出于内心而没有任何虚假。
这些激情被看成是人类天性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一个温顺地忍受 和顺从侮辱,既不想抵制也不图报复的人,会被人看不起。我们不能够体谅他的 冷漠和迟钝,把他的行为称为精神萎靡,并且如同被他敌手的侮辱激怒一样,真 的被这种行为激怒。即使一般群众看到某人甘心忍受侮辱和虐待,也会对此感到 愤怒。他们希望看到对这种侮辱的愤恨,希望看到受害者对此表示愤恨。他们向 他大声叫喊要他自卫或向对方复仇。如果他的愤怒终于激发出来,他们就会热忱 地向他欢呼,并对此表示同情。他的愤怒激起他们对他的敌人的愤怒,他们欣喜 地看到轮到受害者来攻击他的敌人,并且倘若这种复仇并不过火,他们就像自己 受到这种伤害一样,真正地为受害者的[...]
我们设想自己身处受难者的环境之中,从而很 容易想象必然使他们痛苦的忧伤、害怕和惊恐。
宽宏大量这种崇高的美德,毫无疑问需要更高程度的自我控制,它远非凡人的菲 薄力量所能做到。
论通过别人的感情同我们自己的感情是否一致,来判断它们是否合宜的 方式 在当事人的原始激情同旁观者表示同情的情绪完全一致时,它在后者看来必 然是正确而又合宜的,并且符合它们的客观对象;相反,当后者设身处地发现前 者的原始激情并不符合自己的感受时,那么,这些感情在他看来必然是不正确而 又不合宜的,并且同激起这些感情的原因不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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