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元丰三年(一○八○)正月初一,苏东坡已和长子迈离开京都,启程前往幽居之地黄州,迈当时已经二十一岁。苏东坡是走最近的陆路赶往的,他把家眷留下由弟弟子由照顾,随后再去。贫穷的子由要带着自己的一大家人——七女、三男、两个女婿,再加上哥哥的眷属,前往新任所高安,在九江南部数百里之遥。酒监的职位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好,只相当于官营的一个酒馆经理而已。坐船走了几个月,子由到了九江,把家眷留在那儿等候他,自己带着哥哥的家眷和朝云,还有两个孩子,顺长江上行往东坡的处所去。东坡是二月初一到的黄州,家眷是五月二十九到的。
黄州是长江边上一个穷苦的小镇,在汉口下面约六十里地
苏东坡最可爱,是在他身为独立自由的农人自谋生活的时候。中国人由心里就赞美头戴斗笠、手扶犁耙、立在山边田间的农人——倘若他也能作好诗,击牛角而吟咏。他偶尔喝醉,甚至常常喝醉而月夜登城徘徊。这时他成了自然中伟大的顽童——也许造物主根本就希望人是这副面貌吧。
写完这首诗,苏东坡掷笔笑道:“我真是不可救药!”
在旧年除夕,苏东坡被释出狱,在监中共度过四个月又二十天。出了东城街北面的监狱大门,他停了一会儿,用鼻子嗅了嗅空气,感觉到微风吹到脸上的快乐,在喜鹊吱喳啼叫声中,看见行人在街上骑马而过。
他真是积习难改,当天他又写了两首诗。诗里说:“却对酒杯浑似梦,试拈诗笔已如神。”一首诗是:
平生文字为吾累,此去声名不厌低。
塞上纵归他日马,城东不斗少年鸡。
他又诗如涌泉了。
在十一月二十九日,使舒亶、李定大失所望,宫廷官员发出了圣谕,把苏东坡贬往黄州,官位降低,充团练副使,但不准擅离该地区,并无权签署公文。
仁宗的皇后,她一向支持苏东坡,
我有一种想法,我觉得苏东坡会以为因写诗而被捕、受审为有趣,他一定以在法庭上讲解文学上的典故为乐事。
审问在八月二十日开始,被告自称年四十四岁(按西方计算法为四十二岁),然后叙述世系、籍贯、科举考中的年月,再叙历任的官职。又把由他推荐为官的列出姓名,因为大臣为国家举荐人才充任公职之贤与不贤,与其本人之贤德大有关系,自然甚属重要。据说,他自为官始,曾有两次记过记录。一次是他任职凤翔为通判时,因与上官不和而未出席秋季官方仪典,被罚红钢八斤。另一次是在杭州任内,因小吏挪用公款,他未报呈,也被罚红铜八斤。“此外,别无不良记录。”
苏东坡在监狱中,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结果审问时反倒对他大有益处。他儿子每天到监狱去看他,为父亲送饭当然是儿子分内的事。苏东坡和儿子暗中约好,就是儿子只许送蔬菜和肉食,倘若听到坏消息,他才送鱼去。有几天,苏迈要离开京城到别处去借钱,他把送饭这件事交给朋友办,但是忘了告诉朋友那件暗号。那朋友送去熏鱼,苏东坡大惊。他心想事情已然恶化,大概凶多吉少了。他和狱卒商量,给弟弟写了两首诀别诗,措词极为悲惨,说他一家十口全赖弟弟照顾,自己的孤魂野鬼独卧荒山听雨泣风号。他表示愿世世为手足。在诗里他又细心表示以前皇恩浩荡,蒙受已多,无法感激图报,实在惭愧。又说这次别无可怨,只是自己之过。子由接到,感动万分,竟伏案[...]
幸亏诗人陆游曾编有一本历史,其中包括所有审问苏东坡的亲笔文件。现在我们还有一本书叫“乌台诗案”,“乌台”是御史台监狱的名称。此书包括四件弹劾本章、审问记录全部,苏东坡的口供、证物,和最后的判词。
苏东坡是七月二十八日由官家逮捕,八月十八日送进御史台的皇家监狱。审问期间很长,前后四十几天。在监里,那个狱卒心肠非常好,大概知道他是谁,对他十分恭敬,每天晚上给他热水洗澡,直到现在每晚上洗热水澡,还是四川人的习惯。
这件案子交予了御史台。李定,当年因隐瞒父丧司马光骂他是禽兽不如,现在担任检察官。他挑选了一个极其能干的官吏派到湖州去,免去苏东坡的官职,再押解入京受审。御史请求,一路之上苏东坡必须关入监狱过夜,皇帝不许。神宗皇帝从无意杀害苏东坡,不过这个案子既然依法控告,他也愿予以充分调查一番。
在神宗熙宁元丰二年(一○七九)六月,一个御史把苏东坡谢恩表中的四句挑出来,说他蔑视朝廷而开始弹劾他。
苏东坡到任谢恩表只是例行公事,譬如略叙为臣者过去无政绩可言,再叙皇恩浩荡,以此美缺相赐。
在神宗元丰二年(一○七九)三月,他调任江苏太湖滨的湖州。在他到任谢恩奏章上,他说了几句朝廷当权派觉得有点儿过分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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