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关于天才。一方面,尼采始终反对“天才迷信”,指出:在艺术创作活动中不存在“奇迹”,天才都是“伟大的工作者”,不断地创造,也不断地抛弃,审视、修改和整理。普通人在已经完成的艺术品上看不出艰难的制作过程,于是叹为奇迹。另一方面,尼采又承认天才的某种神秘性,认为天才与世界本体之间有一种沟通,是“自我与非自我之间的一座桥梁”①,天才的痛苦是“一种非个人的,超个人的、面向一切民族、人类、全部文化以及一切受苦之存在的感觉”②。当然,这两方面未必矛盾,后者讲天才具有独特的感受,前者讲天才表达这种感受即从事创作同样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尼采并不否认道德和科学在人类实际事务中的作用,他反对的是用它们来指导人生。人生本无形而上的根据,科学故意回避这一点,道德企图冒充这种根据而结果是否定人生。所以,如果一定要替人生寻找形而上的根据,不如选择艺术。审美的意义是人生所能获得的最好的意义。
重估一切价值,重点在批判基督教道德,审美的人生态度首先是一种非伦理的人生态度。生命本身是非道德的,万物都属于永恒生成着的自然之“全”,无善恶可言。基督教对生命作伦理评价,视生命本能为罪恶,其结果是造成普遍的罪恶感和自我压抑。审美的人生要求我们摆脱这种罪恶感,超于善恶之外,享受心灵的自由和生命的欢乐。
其次,审美的人生态度又是一种非科学、非功利的人生态度。科学精神实质上是功利主义,它旨在人类物质利益的增殖,浮在人生的表面,回避人生的根本问题。尼采认为,科学精神是一种浅薄的乐观主义,避而不看人生的悲剧面目,因而与悲剧世界观正相反对。科学精神恶性发展的后果,便是现代人丧失人生根基,灵魂空虚,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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