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林则徐为了表示自己的清白,便主动要求钦派大臣来广东查办。他深知,自己的一切行动,尤其是英方公告中点明的“强逼”缴烟和“停止”贸易,都已请旨或是奉旨,皆有案可据,绝对清查不出什么问题来。而此时“边衅”已开,圣怒随时可能发作的情势下,自己的地位已岌岌可危,若道光帝仅仅听信英方公告中的一面之词,自己将百喙难辩。
他由此而得出结论:一、英军的北上是为了“求通贸易”;二、北上的英军必定会全力攻讦自己。
林则徐倒运了。他当了替罪羊。
如果仔细地追究起来,道光帝的后一道祸及林则徐的谕旨,很可能与林则徐的建策也有关系
第一道谕旨指示琦善如何“驾驭”“外夷”:一、对于英方的“冤抑”,告以将逐一访查,以折服其心;二、对于割让海岛,告以清朝准许英人通商已属“施恩”,不能再“致坏成规”;三、对于商欠,告以应由两国商人自行清理;四、对于“货价”,告以鸦片本属“违禁之件”,又已销毁,“不得索价”。而对于中英平等外交、赔偿军费两项,道光帝似乎没有能看明白或没有注意,未给予指示。此外,他对巴麦尊照会中的一个细节,即要求“赐令特派钦差大臣”前往英舰进行谈判,又格外注重,专门指示琦善:“至所请钦差大臣亲赴彼船面会定议,自来无此体制,断不可行。”
从巴麦尊照会来看,前面约占五分之三的篇幅,是对林则徐广东禁烟活动的指控,后面才提出五项要求:一、赔偿货价(指被焚鸦片);二、中英平等外交;三、割让岛屿;四、赔偿商欠;五、赔偿军费。如果我们用中国传统的“讨贼檄文”之类的文献作为参照系,巴麦尊照会显得不那么义正辞严。按照不熟悉西方外交词令的道光帝和琦善的理解,前面对林的指控,属于“伸冤”,后面的各项要求,属于“乞恩”。
这么一种决策机制,这么一位决策人,从此视角检讨鸦片战争中的清廷决策,我们不难发现,其犯错误的概率极高。这是因为道光帝面对的是陌生的敌人,全新的问题,根本就无祖制可守可循。
他的为政之道,我在前章已多次提及,即“守成”——恪守祖制,想用祖宗的方法来重建祖宗昔日盛世的风光。当然,以今日之眼光观之,在才华不如祖父乾隆帝,精明不如曾祖雍正帝,胆略不如高祖康熙帝,他所标榜所追求的守成和实政,既是其禀性之使然,也不失为一种高明的藏拙之道。
8月17日,以千总而冒牌守备的白含章取回了巴麦尊外相致中国宰相书。琦善立即上奏进呈。
也就在此时,琦善主“剿”的信念动摇了。接收投书一事,使他亲眼看到了英军的实力。原先脑海中朦胧浑沌的“泰西”,已经物化为具体实在的“火焰船”等诸般利器。他在奏折中虽然没有松口,但今人读此犹可体会到其隐隐的心迹。
从后来发生的情势来看,8月9日道光帝关于接受“禀帖”的谕令,却是清王朝决策的一大转机。
和道光帝一样,直隶总督琦善一开始也是主“剿”的。
当7月22日道光帝命各省“加意严防”的谕令到达后,琦善立即采取了三条对策:
一、天津以北各小口,改派立有军功的将领负责指挥,“密授防御之策”。
二、亲赴天津海口坐镇指挥,并令地方官“暗备火攻器械”,岸炮与火攻并举。
三、“由官授以器械”于村民,“示以赏罚,使之暗相保护”。
根据“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儒家原则,战争的一切决定都应出自圣裁。而今天看来如此缓慢的通讯速度,在对付地方造反、边境叛乱等传统战事时,已显露出弊陋,但大体还能应付过去。可是,在这场由近代化的敌手发动的鸦片战争中,驿马的速度相对于军情的顿变,则是过于缓慢了。清廷的决策往往比实际慢半拍,甚至慢一二拍。
尽管战争骤然而至,尽管清王朝全无准备,但在传统的御外攘夷的武库中,已经为道光帝编制了“剿”、“抚”两套程序
处在失败中的人们,找不到胜利的迹象,最容易产生某种希望。林则徐就是这种希望。而且,局势越危急,战争越失利,这种希望之火就越放光芒。
林则徐的这种说法,只是主观的臆断,后来的事实证明,英军有着制胜的武力,绝非害怕林的武备。但是,林则徐的说法,显然有着很大的影响力,尤其是对于那些不相信“天朝”武功居然不敌“岛夷”之技的人们,更是如此。
林则徐并不知道英军的作战方案,他见到的仅是伯麦封锁珠江口的命令和义律于6月25日、26日的两次文告。按照清朝的官场用语,这些文件的态度算不上强硬。于是,他误认为,他的制敌方略成功了,英军之所以不敢轻举妄动,正是见其有备,无隙可乘,知难而返。他在奏折中、咨会中、谕令中、书信中,都明白表露英军不敢遽行骚扰,在于广东防备严密。
林则徐在此婉转地承认,尽管英国只有两艘军舰,清军水师仍无在海上取胜的能力。于是,他采用了避免海上舰船交锋,严防海口的“以守为战”的制敌方略。道光帝对此完全赞同,朱批“所见甚是”。
依据以往外国商船和军舰来华活动的情况,林则徐所部署的“以守为战”,主要区域在珠江入海口,即以香港和澳门为外线,经伶仃洋至虎门及狮子洋一带。在当时的官方文书中,其称谓是“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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