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nk Different
初识苹果
说来惭愧,第一次接触“苹果”这个品牌,是在我小时候(可能还没上学)爸爸买的一条牛仔裤,称之为“美国苹果”,在牛仔裤的后裤腰上缝着一块亮闪闪的牌子,牌子上印着一只穿着牛仔裤的苹果;第二次接触苹果的产品是在初中(当时MP3尚未普及,那时我连Walkman都没有,听周杰伦的专辑用的是我转速不太正常的复读机),姐姐的同学来二姨家做客,拿着一个白色的iPod,当时它给我的视觉冲击就像后来第一次见到i Touch一样,一种惊艳的感觉——哇!这么炫!太高科技了!iPod的白色外壳和灵敏的环状触控旋转转盘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以至于后来见到的所有MP3,都让你觉得——和iPod比起来真是太菜了。将它翻转过来,在不锈钢后壳上,印着一只咬了一口的苹果Logo,小时候爸爸的牛仔裤又从脑海中显现,我纳闷的问他:“苹果不是做裤子的吗?”(说道这个段子让我想起了在《阿甘正传》中,阿甘说:“他给我买了某个水果公司的股票,就再也不用担心没钱花了。”——He got me invested in some kind of fruit company, so then I got a call from him, saying that we don`t have to worry about money no more.)第三次接触苹果是在高二,同学拿着3000元的i Touch,我已经知道苹果不是做牛仔裤的公司,但那次让我惊艳的是它清晰的屏幕,以及神奇的“Slide Unlock”(向右滑动滑块解锁)。不久之后,另一位朋友和我聊起了手机,当时他刚刚入手N81,并说——苹果有一款手机,外形和touch一样,唯一增加的就是通信功能,但由于没有在大陆销售的许可,因此很多功能都无法使用……
可以说就是通过这四件小事,完成了我对苹果的扫盲。iPhone在中国销售后,已经没有我当年见到Apple产品的惊艳,但它的巨大成功却是我始料未及的。高中毕业,我花2200元买了PSP 2000,姐姐花2100元买了iPod(80G),现在回想起来有点后悔——当时自作聪明的认为索尼的产品可以打游戏,还能听歌看视频,蛮划算的,但后来才发现PSP真是不折不扣的游戏机,内存小,而且音乐效果极差。现在早已没有玩PSP的心情,但姐姐的iPod仍伴随着她走南闯北。
苹果再一次闯入我的心扉,恐怕就是其CEO的辞世了。乔布斯的离去可谓全球震动,微博上关注的人当中,连续三天全部都是(是的,全部都是,我那时关注了约100人)对这位“苹果老大”的缅怀,如此程度的关注,只有动车出轨能与之抗衡了。这引起了我对乔布斯的极大兴趣,即刻下载了那篇在斯坦福大学毕业典礼的著名演讲,当得知要在2011年11月发布《乔布斯传》后,也毫不犹豫的上网预订。
读书的计划由于种种原因而拖延,直到这次毕业回来,才读完这部期待已久的传记。非常棒,杨杰在考研复习那么紧张的日子里,三天就看完了这本56万字的著作。也许我也陷入了乔布斯的现实扭曲立场当中,以至于快看完此书时,觉得有点不舍。花了些心思准备了这篇带有书评性质的读书笔记,我列举了几个专题,分别代表着乔布斯性格和传记的主要侧重点,作者Waiter Isaacson(沃尔特•艾萨克森)对乔布斯做了全面的总结与独到而深刻的分析,文中大部分内容都是我对传记内容的整理与重新组合,在此我有必要提前说明一下。
“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苹果“非同凡想”广告,1997)
Passion激情
这是一本关于一个富有创造力的企业家的书,关于他过山车一般的人生,关于他炽热强烈的个性。他对完美的狂热以及积极的追求彻底变革了六大产业: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移动电话、平板电脑和数字出版。
在很大程度上说,乔布斯的成功在于其内心对计算机技术、对制造能够改变世界的顶级产品的激情、狂热和执着的追求。这里有两个细节:乔布斯有一次向时代华纳的高层展示iTunes服务,维迪奇回忆道:“他坐在一台苹果机前,就像是一个孩子在玩他心爱的玩具。和其他CEO不同,他对他的产品全心投入。”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小号演奏家Wynton Marasalis身上,他回忆说:“我对计算机方面的东西不怎么感兴趣,而且我也一直在向他强调这一点。但是他在那里摆弄了两个小时,就像着了魔一样。过了一会儿,我的视线从计算机转移到了他身上,因为我着迷于他的热情。”在斯坦福大学的毕业演讲中,乔布斯打趣的说:“How can you get fired from a company you started?……I even thought about running away from the valley. But something slowly began to dawn on me — I still loved what I did. The turn of events at Apple had not changed that one bit. I had been rejected, but I was still in love. And so I decided to start over.”Isaacson如此评论他离开苹果的那段日子——离开苹果后,在自己创建的新公司里,乔布斯能够释放自己的所有天性,无论好坏。他自由了。结果是一系列炫目的产品,但都遭遇了市场失败的重挫。这才是真正的学习经验。他后来的巨大成功,并非因为在苹果的下台,二十下台后华丽的失败。
正如他在接下的演讲中所说的那样——有些时候, 生活会拿起一块砖头向你的脑袋上猛拍一下。不要失去信心。我很清楚唯一使我一直走下去的,就是我做的事情令我无比钟爱。你需要去找到你所爱的东西。对于工作是如此, 对于你的爱人也是如此。你的工作将会占据生活中很大的一部分。你只有相信自己所做的是伟大的工作, 你才能怡然自得。如果你现在还没有找到, 那么继续找、不要停下来、全心全意的去找, 当你找到的时候你就会知道的。就像任何真诚的关系, 随着岁月的流逝只会越来越紧密。所以继续找,直到你找到它,不要停下来。(Sometimes life hits you in the head with a brick. Don't lose faith. I'm convinced that the only thing that kept me going was that I loved what I did. You've got to find what you love. And that is as true for your work as it is for your lovers. Your work is going to fill a large part of your life, and the only way to be truly satisfied is to do what you believe is great work. And the only way to do great work is to love what you do. If you haven't found it yet, keep looking. Don't settle. As with all matters of the heart, you'll know when you find it. And, like any great relationship, it just gets better and better as the years roll on. So keep looking until you find it. Don't settle.)
“You`ve got to know what you love.”Jobs said,看完这篇演讲稿,我曾反问自己,我所想要的究竟是什么样的生活:稳定的工作?优厚的待遇?在一座城市里买一间100+的房子?韩寒曾说过,在中国除非房地产业垮掉,否则年轻人永远不会有理想。也许是吧,当然我们并不是都能像盖茨、扎克伯格那样,从名牌大学辍学,建立自己的公司,然后说:“这就是我的梦想!”但也许,我在想,我们总应该有高于生活的追求,那样才不会活的太过麻木,才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耻。So keep looking until you find it. Don't settle.
完美主义
书中,乔布斯的完美主义给人以极深刻的印象,Isaacson在书的结尾《Legacy》一章中有如下的评论:
乔布斯的个性体现在他创造的产品里。正如苹果的核心理念,从1984年最初的Mac到整整一代人以后的iPad,—直都是端到端的软硬件整合,乔布斯本人也是如此:他的个性、激情、完美主义、阴暗面、欲望、艺术气质、残酷以及控制欲,这一切都跟他的经营理念和最终的创新产品交织在一起。
这种融合在其个性和产品中的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就是极致。他的沉默跟他的咆哮一样骇人,他训练自己可以一直盯着人看而不眨眼。有时候这种极致是迷人的,那种鬼才式的迷人,比如在他热切地解释鲍勃•迪伦音乐之深刻的时候,或是在掲幕产品时,无论什么在他口中都能变成苹果有史以来最不可思议的产品。
然而有时,他的极致又很恐怖,例如当他厉声谴责谷歌或微软对苹果剽窃的时候(①2010年1月, HTC推出了一款安卓手机,并大张旗鼓地宣扬其多点触控功能以及与iPhone在观感上的诸多相似之处。乔布斯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认为谷歌的“不作恶”口号就是“扯淡”。诉讼是这样说的,“谷歌,你他妈的抄袭了iPhone,完全抄袭了我们。”这是偷窈。如果有必要,就算用尽最后一口气,花光苹果账户上的400亿美元,我也要纠正这个错误。我要摧毁安卓,因为它是偷来的产品。我愿意为此发动核战争。他们怕得要死,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有罪。除了搜索引擎,谷歌的产品,包括安卓和Google Docs,都是狗屎。②乔布斯指责微软盗窃了Mac的“用户图像界面”——乔布斯叫喊道:“我信任你,而你却在偷我们的东西!”盖茨只是冷静地坐着,直视史蒂夫的眼睛,接着他用刺耳的声音反驳道:“好了,史蒂夫,我觉得我们可以换一种方式来看待这个问题。我觉得现在的情况更接近于这样——我们都有个有钱的邻居,叫施乐,我闯进他们家准备偷电视机的时候,发现你已经把他盗走了。”后来,这段话成了一个经典的反驳。然而,苹果公司对施乐PARC的这次技术盗窃,有时被形容为工业史上最严重的抢劫行为之一。乔布斯偶尔也会骄傲地承认这一说法。“归根结底,我们只是想尽量了解有史以来最棒的发明,然后将它运用到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中。”他有一次说,“毕加索不是说过么:‘好的艺术家只是照抄,而伟大的艺术家窃取灵感。’在窃取伟大的灵感这方面,我们一直都是厚颜无耻的。”)。
这种极致促成了他对世界的二元论观点。苹果的同事们称其为乔布斯的天才/白痴二分法。你不是这个就是那个,有时候一个人同一天就能得到这两种评价。这一观点同样适用于他对产品、对想法,甚至对食物的看法:不是“史上最棒”,就是差劲儿、脑残、没法儿吃。因此,发现任何瑕疵都可能引发乔布斯一顿咆哮。一道金属涂层、一颗螺丝钉的曲线、一只机箱上蓝色的深浅、一款导航屏幕的直观性——他会一直骂它们“烂透了”,直到某个时刻他突然称赞它们“完美至极”。他把自己看做个艺术家,他也确实是,所以他纵容自己具有艺术家的性情。
在产品设计上,乔布斯禁止团队为了降低成本或是赶进度而在产品上作出让步,但这也同时阻止了一些看似合理实则粗劣的折中方案。他说过,直到产品上市的那一天,才是它完成的那一天。这里有一个很有趣的例子,在许多重大项目上,如《玩具总动员1》和苹果专卖店,乔布斯都会在其接近尾声的时候叫停,要求作出重大修改。iPhone的设计过程也逃不开这个命运。iPhone的重点是屏幕显示,而他们当时的设计是金属外壳和屏幕并重。整个设备感觉太男性化,太注重效能,是一款任务驱动型产品。“伙计们,在过去9个月你们为了这个设计拼死拼活,恨不得杀了自己,但是我们要改掉它。”乔布斯告诉艾弗的团队,“我们要没日没夜没有周末地工作,如果你们愿意,我现在就给你们发几把枪,把我们全干掉。”然而团队成员并没有迟疑,同意修改。“这是我在苹果最值得骄傲的时刻之一。”乔布斯回忆说。
读到这些段落,我常常想起自己在做毕业论文的时候,师姐每一次对我提出的修改意见都会遭到我的抵制,我常常为自己辩解说是她不懂我论文的逻辑结构,但事后扪心自问,不愿意修改的更深层次原因是因为自己的懒惰,就像其他同学说的那样:“差不多就得了,对本科生没有那么高的要求。”我们常常讨论,为什么这么聪明的民族却诞生不了诺贝尔奖获得者?为什么我们制作不出设计精良、品质优秀的产品?为什么标榜创新的国家,却充斥着大量山寨货?我认为,正是由于我们缺乏一种西方国家科研人员、技术人员等像乔布斯一样的,那种追求“纯粹”的品质。他们会为了完善一个产品一遍又一遍的修改。国外的研究人员,肯花数十年研究一个课题,有些研究,甚至负责人已经去世但实验、调查仍在继续。他们是注重细节的大师。再举一个乔布斯的例子,《玩具总动员1》一幕幕完成后,他会反复观看,并邀请朋友到他家分享他的新爱好。“我都没法儿跟你说我在《玩具总动员》出品前总共看了多少个版本,”Larry Ellison(拉里•埃利森,甲骨文CEO)说,“到最后,这就变成了一种折磨。我要去他家看最新的那10%改进的内容。史蒂夫执迷于把一切都做好——无论是情节还是技术,任何不完美的东西他都不会满意。”
我们常常用“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这样的话来安慰自己,结果往往是我们没有一件做完美的事情,甚至不愿意去完善一篇拼凑的论文。我们就是这样的民族,徒有其表,自吹自擂,一团和谐,仔细研究,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乔布斯的父亲曾经教导过他,追求完美意味着:即便是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对其工艺也必须尽心尽力。这种理念最极端也是最有说服力的例子之一,就是乔布斯会仔细检查印刷电路板。电路板上是芯片和其他部件,深藏于麦金塔的内部,没有哪个用户会看到它,但乔布斯还是会从美学角度对它进行评判。一名新手工程师打断他说这有什么关系,“只要机器能运行起来就行,没人会去看电路板的”。乔布斯的反应和往常一样:“我想要它尽可能好看一点,就算它是在机箱里面的。优秀的木匠不会用劣质木板去做柜子的背板,即使没人会看到。如果你想晚上睡得安稳的话,就要保证外观和质量都足够好。”
然而,我们就是用劣质木板做柜子背板的人——政府注重形象,整洁肃杀的城市背后,是居民为了买菜要走很远的路,因为城管不允许小贩在小区周围摆摊;我们不愿意用心去完善自己的论文,修改格式让它尽量美观,因为大家都说老师甚至不会去看一眼。
如果自己都不在乎自己的东西,它就一钱不值。
因此中国鲜有为世界认可的产品、鲜有系统严密的哲学、鲜有突破性的研究成果、甚至没有几个死去会让世界扼腕的艺人。我们如何定义成功?一开会、一讲话、一鼓掌,人民日报第二日发表评论员文章:“这是一次团结的大会、成功的大会、胜利的大会。” 我们就是那种外观和质量都很差,晚上也能睡安稳觉的人。
至简主义(Real artists simplify)
乔布斯的审美观可以用“至简主义”来概括,这源自于老乔布斯、以及东方精神,尤其是佛教禅宗对他的影响。早在1983年设计Mac的时候,乔布斯就强调苹果公司的产品会是干净而简洁的。“我们会把产品做得光亮又纯净,能展现高科技感,而不是一味使用黑色、黑色、黑色,满是沉重的工业感,就像索尼那样。”他朗声说道,“我们的设计思想就是:极致的简约,我们追求的是能让产品达到在现代艺术博物馆展出的品质(的确,苹果2000年推出的电脑Power Mac G4 Cube,其立方体的造型突出了乔布斯强调的“禅意”,为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馆藏)。我们管理公司、设计产品、广告宣传的理念就是一句话:让我们做得简单一点,真正的简单。”苹果奉行的这一原则也在它的第一版宣传册上得到了突出:“至繁归于至简。”
苹果首席设计师Jonathan Ive(乔纳森•艾弗)1992年加入苹果,被乔布斯称为是“我在公司里的‘精神伴侣’。”乔布斯的妻子Laurene Powell(劳伦•鲍威尔)说:“在史蒂夫的生活中,大多数人是能够被替代的,唯独乔尼不是。”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更为理解苹果公司的核心理念。艾弗是这样看待“简洁”的——为什么我们认为简单就是好?因为对于一个有形的产品来说,我们喜欢那种控制它们的感觉。如果在复杂中有规律可循,你也可以让产品听从于你。简洁并不仅仅是视觉上的,也不仅仅是把杂乱无章的东西变少或抹掉,而是要挖掘复杂性的深度。要想获得简洁,你就必须要挖得足够深。打个比方,如果你是为了在产品上不装螺丝钉,那你最后可能会造出一个极其烦琐复杂的东西。更好的方式,是更深刻地理解“简洁”一词,理解它的每一个部分,以及它是如何制造的。你必须深刻地把握产品的精髓,从而判断出哪些不重要的部件是可以拿掉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通过大拇指旋转iPod的旋转转盘,你可以滚动所有的歌曲。而且转的时间越长,列表下拉的速度就越快,所以你可以很容易地浏览几百首歌。在iPod项目上,乔布斯会浏览用户界面的每一个页面,并且会作严格的测试:如果要找某一首歌或者使用某项功能,按键次数不能超过3次,而且按键的过程要自然。所有的“简洁”中最为玄妙的是乔布斯让同事们大吃一惊的一个决定:iPod上不能有开关键。这在之后的大部分苹果产品中都实现了。开关键是没有必要的,从美学和神学的角度来看,开关让人不快。如果一段时间不操作,它会自动进入休眠状态;当你触摸任意按键时,它又会自动“醒来”。但是没有必要专门设定这样一个流程:按下去——等待关机——再见。
在乔布斯对抗癌症期间,虽然备受呵护,乔布斯有时还是要发疯。他很气恼自己不能控制局面,有时他会产生幻觉或是发怒。即使在他几乎失去知觉时,他那强悍的人格依然存在。有一次在他深度镇静时,肺脏医生要住他脸上戴面罩。乔布斯把面罩扯掉,嘟囔着说他讨厌这个面罩的设计,不要戴它。虽然他几乎无法说话,但是他命令医生拿来五种不同的面罩,选出一个他喜欢的。医生们看着鲍威尔,非常为难。她最终成功地转移了他的注意力,他们才能够给他戴上面罩。他也讨厌他们安装在他手指上的氧含量监视器,他告诉他们那个东西太难看也太复杂,他还建议了可以使之设计得更简涪的种种方式。“他髙度关注周围环境和物体的任何一个细微差别,这让他筋疲力尽。”鲍威尔回忆说。
乔布斯的极致还表现在他的专注力上。他会设定优先级,把他激光般的注意力对准目标,把分散精力的事情都过滤掉。每年,乔布斯都会带着他最有价值的员工进行一次百杰外出集思会。这100名员工是这样被选出来的:如果你只能带上100人跳上救生船去开创下一家公司,你会带上谁?在每一次秘密会议结束时,乔布斯会站在一块白板前(他非常喜欢白板,因为白板能让他完全掌控现场,而且方便讨论要点),问大家:“我们下一步应该做的十件事情是什么?”人们会互相争论,让自己的建议能被采纳。乔布斯会把这些建议写下来,然后再删掉那些他认为愚蠢的。几轮辩论下来,整个小组将最终确定前十大“最应该做的事”。乔布斯会把最后七件全部画掉,然后宣布:“我们只能做前三件。”他只保留几个核心产品,砍掉一切其他业务,让苹果回到正轨。他剔除按键让电子设备简单化,剔除功能让软件简单化,剔除选项让界面简单化。
他把这种专注的能力和对简洁的热爱归功于他的禅修。禅修增强了他对直觉的信赖,教他如何过滤掉任何分散精力或不必要的事情,在他身上培养出了一种基于至简主义的审美观。
遗憾的是,禅修未能使他产生一种禅意的平静或内心的平和,而这一缺憾也是他遗产的一部分。他常常深深地纠结和不耐烦,这些个性他也无意掩饰。大部分人在大脑与嘴巴之间都有个调节器,可以调整他们粗野的想法和易怒的冲动。乔布斯可不是。他很看重自己残酷诚实的一面。“我的责任是当事情搞砸了的时候说实话而不是粉饰太平。”他说。这一点使他富有魅力又能鼓舞人心,但也使他有时候,用技术词汇来说,像个Apphole(Apple与Asshole结合产生的词)。
端到端
乔布斯对完美的追求使得他要求苹果对每一款产品都要有端到端的控制,这也许出于他对控制权的迷恋。他认为一台电脑要真正做到优秀,它的硬件和软件是必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果一台电脑要兼容那些在其他电脑上也能运行的软件,它必定要牺牲一些功能。他认为最好的产品是“一体的”,是端到端的,软件是为硬件量身定做的,硬件也是为软件度身定制的。正因为此,才使得Mac有别于微软(以及之后谷歌的安卓)所创造的环境,Mac上使用的操作系统只能在自己的硬件上运行,而微软和安卓的操作系统可以在许多不同厂家制造的硬件上运行。如果看到伟大的苹果软件在其他公司的蹩脚硬件上运行,他就会浑身难受,甚至更糟;同样,一想到让未经审核的应用或内容污染苹果设备的完美,他也会有过敏反应。乔布斯非常认同施乐PARC一位名叫Alan Kay科学家的格言——对待软件严肃认真的人,应该制造自己专属的硬件。
数字世界最根本的分歧是开放与封闭的对立,而对一体化系统的本能热爱让乔布斯坚定地站在了封闭一边。从家酿计算机俱乐部传承下来的黑客精神倾向于开放的方式,几乎没有中央控制,人们可以自由地修改硬件和软件、共享代码、用开放的标准写程序、避开专利系统,有跟多种设备和操作系统兼容的内容和应用。年轻的沃兹尼亚克就曾在那个阵营:他设计的Apple II就很容易拆开,而且预留了很多插槽和端口可以让人随心所欲地使用。而从Mac开始,乔布斯成为了另一个阵营的开创者。Mac就像是一部电器,硬件和软件紧密结合,无法修改。这牺牲了黑客精神,却创造出一种无缝而简单的用户体验。
之后乔布斯下令,Mac的操作系统不会供其他任何公司的硬件使用。微软则采取截然相反的策略,允许Windows操作系统在各种机器上授权使用。这虽然没有催生出最优雅的计算机,但是却帮助微软统治了操作系统世界。当苹果的市场份额缩小到5%以下时,微软的策略被视为个人电脑领域的胜利者。
然而从长期看,乔布斯的模式证明是有一些优势的。当其他计算机制造商都在商品化时,苹果即使以很小的市场份额都能保持极髙的利润率。例如在2010年,苹果的收入只占个人电脑市场的7%,但是却获得了营业利润的35%。
更重要的是,在21世纪初,乔布斯对于端到端一体化的坚持使苹果得到发展数字中枢策略的优势,让用户可以桌上电脑跟各种便携设备无缝连接。例如,iPod就是这个紧密接合的封闭系统的一部分。要使用它,你就必须使用苹果的iTunes软件,并从iTunes商店下载内容。其结果就是,iPod高雅而令人愉悦,正如后来的iPhone和iPad—样,跟那些不提供端到端无缝体验的杂牌竞争产品形成鲜明的对比。
25年前,乔布斯就曾为了其封闭策略向微软宣战,现在他又向谷歌宣战;比尔•盖茨看到此情此景有何感想呢?“从控制用户体验的角度来说,更为封闭的系统会有一些好处;当然,他有时也确实从中获益。”盖茨对我说。但是,他补充道,苹果拒绝授权iOS操作系统,这一行为让竞争对手,如安卓,有机会获得更大的市场空间。此外他还认为,各类设备和制造商之间的竞争,能够带来更多创新,给消费者更多选择。“并非每家公司都会在中央公园附近建造金碧辉煌的门店。”盖茨拿苹果在第五大道的专卖店打趣道,“但是,为了争夺用户,他们总会有所创新。”盖茨指出,个人电脑的大多数进步都是因为消费者有很多选择,而总有一天,移动设备领域也会如此。“我认为,开放的方式最终会成功,不过这是从我的经历而言的。从长远来看,一以贯之的事物,你没法一直做下去。”
到2011年,谷歌的移动市场份额与苹果持平。安卓系统开放策略的不足之处在于其导致的分裂状态。不同的手机和平板电脑制造商把安卓系统修改成了几十种不同的版本和风格,难以开发一致的应用程序或充分利用其特性。两种策略都有其优点。有些人希望拥有使用更开放系统的自由,并有更多的硬件选择;其他人显然更偏爱苹果紧密的整体性和可控性,这使得产品界面更筒单、电池寿命更长、更易于操作、内容处理更容易。
乔布斯理念的缺陷是,他那想愉悦用户的欲望导致了他不愿意对用户授权。对开放环境最有思想的倡导者之一是哈佛的乔纳森•齐特林(Jonathan Zittrain)。在他的著作《互联网的未来:光荣、毁灭与救赎的未来》(The Future of the Internet—And How to Stop It)中,开篇就是乔布斯介绍iPhone的场景,他警示世人,用“被一个控制网所束缚的无菌器材”来代替个人电脑会有怎样的不良后果。反应更强烈的还有科里•多克托罗(Cory Doctorow),他在波音波音(Boing Boing)网站撰写了一篇宣言,题目叫“我为什么不会买iPad”。“它的设计中融入了很多周到的想法和精巧的元素,但是也有对其主人显而易见的轻蔑。”他写道,“给你的孩子们买一部iPad并不会使他们认识到世界是要你们去剖析与重组的。它会吿诉你的后代,即使是换电池这样的事情你也必须要留给专业人员去做。”
对于乔布斯来说,一体化的理念事关对错。“我们做这些事情并不是因为我们是控制狂。”他解释说,“我们做这些是因为我们想创造伟大的产品,因为我们关心用户,因为我们愿意为全部的体验负责,而不是去做别人做的那些垃圾。”他相信他是在为人提供服务,“人们在忙着做他们最擅长的事情,他们希望我们去做我们最擅长的。他们的生活很繁忙,他们有其他事情要做,而不是去想怎样整合他们的计算机和电子设备。”
现实扭曲力场(reality distortion field)
在这里不得不提乔布斯的现实扭曲力场,由于他光芒四射的个人魅力,和他交谈或谈判的人,当置身于这种光芒中,会不自觉地收到乔布斯的影响,做出不客观或者是违背初衷的评价或决定。
特里布尔说,乔布斯是不能接受违背自己意愿的事情发生的。“能最好地形容这种情况的就是《星际迷航》里的一个术语”,特里布尔解释道,“史蒂夫拥有现实扭曲立场——有他在的时候,显示都是可塑的。它能让任何人相信几乎任何事情。等他不在的时候,这种力场就会逐渐消失,但这种力场让我们很难做出符合实际的计划。”
现实扭曲力场的根源在于乔布斯内心深处不可动摇的信念:世界上的规则都不适用于他。再举个小例子,他不给他的奔驰车挂牌照,把车停在前门旁边的残疾人停车区,有时候还要占两个车位。这辆奔驰车成了一个“流动的笑话”。员工们还做了一个标志——“Park Different”(改编自苹果的广告语“Think Different”),更有甚者,把残疾人车位标志上的轮椅也改成了奔驰的标志。这在他身上是有迹可循的:小时候,他就经常可以让现实屈服于自己的欲望。但他认为自己可以无规则的信念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是深深植根于他性格中的叛逆与固执。他觉得自己很特别:他是被上天选中并受到启示的。
Walter Isaacson的总结
他不是众人尽可效仿的模范老板,或是人类楷模。他就像被恶魔驱使一样,可以让身边的人狂怒和绝望。但他的个性、激情与他的产品之间是相互关联的,就好像苹果的硬件和软件一样,各为整体系统的一部分。因此,他的故事既有启发性,也有告诫意义,其中充满了创新、品质、领导力和价值观方面的经验。
乔布斯的传奇是硅谷创新神话的典型代表:在被传为美谈的车库里开创一家企业,把它打造成全球最有价值的公司。他没有直接发明很多东西,但是他用大师级的手法把理念、艺术和科技融合在一起,就创造了未来。他欣赏图形界面的威力,就以施乐无法做到的方式设计了Mac;他领会了把1000首歌装进口袋的快乐,就以索尼尽其全部资产和传承都无法成就的方式创造了iPod。有些领导者通过统揽全局去推进创新,有些是通过把握细节。乔布斯两者兼顾,不懈地努力。正因如此,30年间他推出的一系列产品改变了一个又一个产业:
●AppleII,采用沃兹尼亚克的电路板并把它变成第一台不再仅供业余爱好者使用的个人计算机。
●Mac,引发了家用电脑革命并普及了图形用户界面。
●《玩具总动员》和其他皮克斯大片,开创了数字影像的奇迹。
●苹果零售店,重新塑造了商店在品牌定义中的角色。
●iPod,改变了我们消费音乐的方式。
●iTunes商店,让音乐产业重获新生。
●iPhone,把移动电话变成了音乐、照片、视频、邮件和网络设备。
●应用商店(App Store),生成新的内容创造产业。
●iPad,推出平板计算技术,为数字报纸、杂志、书籍和视频提供了平台。
●iCloud,使计算机不再担任管理我们内容的中心角色,并让我们的电子设备无缝同步。
●苹果公司本身,乔布斯认为这是他最伟大的创作。在这里,想象力被培育、应用和执行的方式极具创造力,使苹果成为了全球最有价值的公司。
他很聪明吗?不,不是格外聪明。应该说,他是个天才。他的奇思妙想都是本能的、不可预见的,有时是充满魔力的。他真是数学家马克•卡克(Mark Kac)所说的那种魔术师天才,他的洞见会不期而至,更多地要求直觉而非大脑的处理能力。他像个探路者一样,可以吸收信息,嗅到风中的气味,对前路先知先觉。
史蒂夫•乔布斯就这样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位企业管理者,一个世纪以后他一定还会被人们铭记。在历史的万神殿里,他的位置就在爱迪生和福特的身旁。在他的时代,他超越众人,创造了极具创新性的产品,把诗歌和处理器的力量完美结合。他的粗暴使得跟他一起工作既让人不安又令人振奋,而他借此打造了世界上最具创造力的公司。他能够在苹果的DNA中融入设计的敏感、完美主义和想象力,使之很可能,甚至此后几十年,都是在艺术与科技的交汇处成长得最茁壮的公司。
还有一件事……
(乔布斯演讲标志性的结束语)
传记作者理应是为传记作结语的人,但这是史蒂夫•乔布斯的传记。尽管他没有把他那传奇般的控制欲强加于这个项目,但我如果不让他最后说几句话就这样把他推上历史的舞台,我怀疑自己无法准确地传达出他的那种感觉——他在任何情况下展现自我的那种方式。
在我们交谈的过程中,他屡次谈到他希望自己留下什么样的遗产。以下就是那些想法,是他自己的话:
我的激情所在是打造一家可以传世的公司,这家公司里的人动力十足地创造伟大的产品。其他一切都是第二位的。当然,能赚钱很棒,因为那样你才能够制造伟大的产品。但是动力来自产品,而不是利润。斯卡利本末倒置,把赚钱当成了目标。这只是个微妙的差别,但其结果却会影响每一件事:你聘用谁,提拔谁,会议上讨论什么事情。
有些人说:“消费者想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但那不是我的方式。我们的责任是提前一步搞清楚他们将来想要什么。我记得亨利•福特曾说过,“如果我最初是问消费者他们想要什么,他们应该是会告诉我,‘要一匹更快的马!’”人们不知道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正因如此,我从不依靠市场研究。我们的任务是读懂还没落到纸面上的东西。(Mac发布当天,来自《大众科学》(Popular Science)的一位记者问乔布斯做过什么类型的市场调研工作。乔布斯语带嘲笑地回应:“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在发明电话之前做过任何市场调研吗?”)
宝丽来的埃德温•兰德曾谈到人文与科学的交集。我喜欢那个交集。那里有种魔力。有很多人在创新,但那并不是我事业最主要的与众不同之处。苹果之所以能与人们产生共鸣,是因为在我们的创新中深藏着一种人文精神。我认为伟大的艺术家和伟大的工程师是相似的,他们都有自我表达的欲望。事实上最早做Mac的最优秀的人里,有些人同时也是诗人和音乐家。在20世纪70年代,计算机成为人们表现创造力的一种方式。一些伟大的艺术家,像列奥纳多•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同时也是伟大的科学家。米开朗基罗懂很多关于采石的知识,他不是只知道如何雕塑。
人们付我们钱去为他们整合东西,因为他们不能7天24小时地去想这些。如果你对生产伟大的产品有极大的激情,它会推着你去追求一体化,去把你的硬件、软件以及内容管理都整合在一起。你想开辟新的领域,就必须自己来做。如果你想让产品对其他硬件或软件开放,你就只能放弃一些愿景。
在过去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公司成为了硅谷的典范。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个公司都是惠普。后来,在半导体时代,是仙童和微软。我想有一段时间是苹果,后来没落了。而今天,我认为是苹果和谷歌——苹果更多一些。我想苹果已经经受住了时间的检验。它已经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但它仍然走在时代的前沿。
要抨击微软很容易。他们显然已经丧失了统治地位。他们已经变得基本上无关紧要。但是我欣赏他们所做的,也了解那有多么困难。他们很擅长商业方面的事务。他们在产品方面从未有过应有的野心。比尔喜欢把自己说成是做产品的人,但他真的不是。他是个商人。赢得业务比做出伟大的产品更重要。他最后成了最富有的人,如果那是他的目标,他实现了。但那从来都不是我的目标,而且我怀疑,那最终是否是他的目标。因为他所创建的公司,我很欣赏他——它很出色——我也喜欢跟他合作。他很聪明,实际上也很有幽默感。但是微软的基因里从来都没有人文精神和艺术气质。即使当他们看到Mac以后,他们都模仿不好。他们完全没搞懂它是怎么回事儿。
像IBM或微软这样的公司为什么会衰落,我有我自己的理论。这样的公司干得很好,它们进行创新,成为或接近成为某个领域的垄断者,然后产品的质量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这些公司开始重视优秀的销售人员,因为他们是改写收入数字的人,而不是产品的工程师和设计师。因此销售人员最后成为公司的经营者。IBM的约翰•埃克斯(以及早已离开苹果的约翰•斯卡利、微软的史蒂夫•鲍尔默)是聪明、善辩、非常棒的销售人员,但是对产品一无所知。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施乐。当做销售的人经营公司时,做产品的人就不再那么重要,其中很多人就撤了。当斯卡利加入后,苹果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是我的失误;鲍尔默接管微软后也是这样。苹果拫幸运,能够东山再起,但我认为只要鲍尔默还在掌舵,微软就不会有什么起色。
我讨厌一种人,他们把自己称为“企业家”,实际上真正想做的却是创建一家企业,然后把它卖掉或上市,他们就可以变现,一走了之。他们不愿意去做那些打造一家真正的公司所需要做的工作,也是商业领域里最艰难的工作。然而只有那样你才真正有所贡献,为前人留下的遗产添砖加瓦。你要打造一家再过一两代人仍然屹立不倒的公司。那就是沃尔特•迪士尼,还有休利特和帕卡德,还有创建英特尔的人所做的。他们创造了传世的公司,而不仅仅是为了赚钱。这正是我对苹果的期望。
我不认为我对别人很残暴,但如果谁把什么事搞砸了,我会当面跟他说。诚实是我的责任。我知道我在说什么,而且事实总是证明我是对的。那是我试图创建的文化。我们相互间诚实到残酷的地步,任何人都可以告诉我,他们认为我就是一堆狗屎,我也可以这样说他们。我们有过一些激烈的争吵,互相吼叫,那是我最美好的记忆。我在大庭广众之下说“罗恩,那个商店看起来像坨屎”的时候没什么不良感觉。或者我会说“上帝,我们真他妈把这个工艺搞砸了”,就当着负责人的面。这就是我们的规矩:你就得超级诚实。也许有更好的方式,像个绅士俱乐部一样,大家都戴着领带说着上等人的婆罗门语和华丽词汇,但是我不了解那种方式,因为我是來自加利福尼亚的中产阶级。
我有时候对别人很严厉,可能没有必要那么严厉。我还记得里德6岁时,他回到家,而我那天刚解雇了个人,我当时就在想,一个人要怎样告诉他的家人和幼子他失业了。肯定很艰难。但是必须有人去做这样的事。我认为确保团队的优秀始终是我的责任,如果我不去做这件事,没有人会去做。
你必须不断地去推动创新。迪伦本来可以一直唱抗议歌曲,可能会赚很多钱,但是他没有那么做。他必须向前走,当1965年他转做电子音乐时,他疏远了很多人。1966年的欧洲巡演是他的巅峰。他会先上台演奏原声吉他,观众非常喜欢。然后他会带出The Band乐队,他们都演奏电子乐器,观众有时候就会喝倒彩。有一次他正要唱《像一块滚石》,观众中有人高喊“叛徒!”迪伦说:“搞他妈个震耳欲聋!”他们真那样做了。披头士乐队也一样。他们一直演变、前行、改进他们的艺术。那就是我一直试图做的事情——不断前进。否则,就如迪伦所说,如果你不忙着求生,你就在忙着求死。
我的动力是什么?我想大多数创造者都想为我们得以利用前人取得的成就表达感激。我并没有发明我用的语言或数学。我的食物基本都不是我自己做的,衣服更是一件都没做过。我所做的每一仵事都有赖于我们人类的其他成员,以及他们的贯献和成就。我们很多人都想回馈社会,在这股洪流中再添上一笔。这是用我们的专长来表达的唯一方式——因为我们不会写鲍勃•迪伦的歌或汤姆•斯托帕德(Tom Stoppard)的戏剧。我们试图用我们仅有的天分去表达我们深层的感受,去表达我们对前人所有贡献的感激,去为这股洪流加上一点儿什么。那就是推动我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