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乔布斯这样的天才,甚至可以称之为怪才的人,他一贯秉持的观念,就是要提前了解未来人们需要的是什么,如何创造出最接近完美的产品,作为一个企业家,他关注的不是营业额,不是股市的涨停,而是他视为生命的产品和创造力,就是这样的观念,使他获得了成功。或者我们很多普通人,没有像他一样的天赋与执着,但是,他的精神却是我们可以学习的,追求完美,追求品质,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满足,而非物质上的充实。
终于看完了,相当发人深思的一本书。
人的行为和创造力来源于其经历,要想了解一个人的成功,还应从其从小到大的经历开始。
另外,发现这本书的排版很用心,编辑辛苦了,感谢编辑~
乔布斯成就了苹果,苹果也成就了乔布斯。很难说乔布斯到底是一个做什么的,他对市场营销有一定的天赋,但他几乎不懂技术,他在苹果更多的是一个精神象征,他开创了苹果的文化,他的个人魅力是他成功的最大关键,也是是非功过的集中地。
1摩尔定律
2乔布斯熟练掌握了利用凝视和沉默来征服别人的技巧。“他的招数之一就是死死盯着正和他讲话的人。他会一直注视着对方的眼球,然后问一个问题,要对方在不回避他目光的情况下回答。”
3乔布斯总是有意识的将自己置身于艺术和科技的交汇处。
4“我那么耀眼的唯一原因就是,其他人都太糟糕了。”
5追求完美意味着:即便是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对其工艺也必须尽心尽力。
6你永远不应该怀着赚钱的目的去创办一家公司。你的目标应该是做出让你自己深信不疑的产品,创办一家生命力很强的公司。
7我们也许有最好的产品、最高的质量、最实用的软件等等,如果我们用一种潦草马虎的方式来展示,顾客就会认为我们的产品也是潦草马虎的;而如果我们以创新的、专业的方式展示产品,那么优质的形象也就被灌输到顾客的思想中了。
8当你打开iphone或者ipad的包装盒时,我们希望那种美妙的触感体验可以为你在心中定下产品的基调。
9至繁归于至简。
10通过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从而把你和产品的卓越品质”灌输“给他们,这是至关重要的一点。
11伟大的艺术品不必追随潮流,它们本身就可以引领潮流。
12你是想卖一辈子糖水呢,还是想抓住机会来改变世界?
13麦金塔发布当天,来自大众科学的一位记者问乔布斯做过什么类型的市场调研工作。乔布斯语带嘲笑的回应:”贝尔在发明电话之前做过任何类型的市场调查么?“
14我不需要你,但我可以让你参与进来。
15一流团队的队员只喜欢跟一流队员合作。
16ibm给了乔布斯一份长达125页的合同,他读都没读就扔掉了,”别来这套“,他要一份只有几页的合同。
17阿梅里奥遇到乔布斯,比赛就结束了。
18产品糟透了!它们不在性感了!
19他一直确保他们对他是忠诚的,即使是错误的忠诚。
20他在白板上画了一个十字象限,两行的顶端写上便携式和台式,列端写上消费级和专业级,”这就是我们要的产品“。
21·让使用者和产品产生”情感互动“。
22如果你不要在产品上打上螺丝钉,你可能就要做出一个复杂的多的产品。
23永远不要害怕内部相残,与其被别人取代,不如自己取代自己。
24现实扭曲立场。
读《Steve Jobs》
万玉林
科学家说,这个世界是三维空间的,东西南北上下。可我知道有一个空间,那里没有上下,没有东西南北。那里似乎拥堵不堪,又似乎广阔无缘,那里时而塞满了现世的一切,又时而空荡荡的仿佛无边平野。那个世界似乎可以触摸,又似乎遥不可及,人们称之为精神世界。而我的精神世界里将永远留存一个叫做Steve Jobs的人的传奇。
Wozniak说Jobs之所以想完全地控制他的产品是因为他被亲生父母抛弃了,我觉得他只对了一半。被亲生父母抛弃不仅加强了他的控制欲,而且给他带来了巨大的痛苦,所以他选择了吸毒,选择了禅宗。很多人一定会大呼“怪胎”的。一个是极其堕落、躁动,一个是极其宁静、睿智;一个逃避现实,一个给人教人重生。这怎么会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呢?
顺着他作为弃儿来到人间的故事开端,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可爱的小孩,他不会对人咆哮,不会吵完之后又极其镇定,没有反叛,没有禅宗,有的只是一张可爱而又充满好奇的小脸。我相信如果他那身为高级知识分子的父母没有抛弃他的话,他的人生绝对不会有现在这样精彩的。因为每个婴儿都是一样的,都是一块干净的画布,他以后的心灵体验、人生经历就是一抹抹涂料,决定着它们终将呈现出怎样的画面。
童年时期的乔布斯某天突然发现自己不是父母亲生的,于是痛苦一直盘踞着他的大脑,之后他下意识地去放纵。恶作剧、搞破坏只是寻常把戏,终于有一天他到了生理上的叛逆的年纪,自然地就遇到了毒品。他说,没有吸过毒的人是不会理解他的,所以他对苹果雇员的候选人的问题是“你是处女吗?你吸过毒吗?”我更愿意将那句话理解为有没有那种心灵体验:心里莫名地对现世不满,但难以言明,内心莫名地空荡,仿佛有痛苦,又不很强烈,于是走进放纵里,什么感觉都没了,不会觉得时间在走,等到再次有感觉的时候那些浅浅的不适都没了。
后来他去了里德学院,他说“那些去斯坦福的孩子,他们已经知道他们想要的是什么了,他们并不是真正有艺术性的,我想更有艺术性”。在那个思想极度开放的校园里他遇到了禅宗,找到了另一种更为恒久的释放心灵痛苦的方法。说起来,其实他本是不信宗教的,就和我们整天被无神论轰炸着长大的人一样,但他说“当宗教将焦点放在心灵的经历上,而不是僵硬地让人接受教义时,它是最好的”。后来顺着他的轨迹我走到了禅宗的源头,读完了五章《六祖坛经》。我发现,禅宗在借佛教人理智,而对Jobs来说最为重要的应该是,禅宗强调的,心中放下了过去,那么过去就过去了。我想就是这个让他彻底地摆脱了被抛弃的痛苦,然后笃信禅宗的,但我难以相信的是他从那之后修行以及对修行的苛刻态度,因为我试过,至今没有完全做到,所以我懂得分分秒秒地坚持自控有多么的弥足珍贵。
顺着他的人生细品去,最突出的特点无疑是,他那“顺从自己内心的声音,做自己所爱的”。这句话真的被他诠释到了最极致的地步了。18岁的时候,大多数的大学生还依然稚嫩,满脑子想的是怎样泡妞、怎样好玩的时候,他发现大学所开给他的课程并不是他所想要的,于是他毅然从大学里退学,坚定地选择自己所认定的路。1985年,当他三十而立的时候,却突然之间被自己所创办的公司解雇了,他说他连续几个月都很迷茫,人生的重心突然之间就消失了,但他发现创造非凡的产品依然是他的最爱,于是他创办了NeXT,继续他的最爱。关于那段经历,给我很深印象的是他当时花了十万美元请一个专业人员为NeXT设计一个商标,而那个专业人员花了好几天所做出来的我觉得每个人都做得了,但从中可见他对自己的公司极致的完美追求,每个细节都要是最好的。2011年,在他生命的尽头,受着癌症无情地摧残,他仍然止不住对Apple的关心,对自己产品的关心,继续工作。作者Walter Isaacson说,没有一个CEO有像Jobs那样多地深入到自己的产品,这话十分客观的!在传记快结束的时候,Isaacson用‘one more thing’附上了Jobs本人的解释。他说,人是处在人的社会,我们享受着别人创新性的产品,也要为别人创造出我们创新性的产品。我觉得这可能是他到末年的话语,他之前时时贯彻的依然还是,做自己所爱的,顺从自己内心的声音,不在乎别人发出的杂音。
很多苹果公司的雇员都觉得他很不应该,大家都很辛勤了,怎么还是那样骂人呢?他答应了会克制的,然后照骂不误。他给别人的解释是,“这就是我,改掉了,怎么是我呢?”而在‘one more thing’里真心毕露的他说道,他想要完美的产品,而想要完美的产品就得那样激励员工。他说,或许有更圆滑的方式,但他只是一个高中毕业生,他不懂得。写到这里,我就想为Jobs正名一下了,很多人喜欢自以为是地去评价人,说什么“Jobs极端地自以为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懂得接受别人的意见”,喜欢用主流的标准去评判他,然后贴上一些很难看的标签,他们也不回头想想自己心里的那些标准怎么建立起来的,那些标准就绝对正确吗。笛卡尔在很有成就之后,依然在思考自己那些知识是不是正确的;禅宗六祖慧能在所有人的讶异中提出标新立异的观点“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于是对佛的思考开始摆脱所有佛陀、居士、名人的束缚回到了问题的本源。于是开启了佛教的一个全新的时期,禅宗正式诞生,之后整个中华大地、整个亚洲、整个世界就又不一样了。其实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一个行为、一个事件好还是不好,不要仅仅用那些专家得出来的结论甚至是他们所采集的资料,应该回到问题的本源,找到自己的答案,结果不全面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又不是专家,客观即好。但其实这行为又有多难做到呢?也许很多人一生在一个问题上都不会做到,就像将某种哲学诠释到最高境界的人不一定是哲学家,反而有可能是懵懵懂懂地坚持一生的人,就像Jobs、Einstein。
合上整本书的时候,我坚信了Bill Gates的猜测,Jobs将至少影响这个世界一百年。
声明:本人不想写与任何人相同的评论,所以是想到什么就写什么的。仅就一两个细节深入了,但并不代表本人觉得Jobs身上的其他特点就不重要。我觉得每一个伟人都是一盏明灯,都可以引领我们年轻人前进,我很想与对Jobs感兴趣的朋友们一起分享我没有在本文里表达的对Jobs的理解。发现另一种智慧,找到另一种快乐。另强调一下,本人读的是原版《Steve Jobs》,所以文中对传记内容的叙述都是根据自己的理解写的,如有错误,欢迎指正。
014
“当基督教太过基于信仰,而忽略了以耶稣的方式生活或者从耶稣的角度看世界时,它的精髓就消失了。”
031
Be Here Now 此时此地
051
Turn on, turn in, drop out.
Turn on, boot up, jack in.
070
“苹果营销哲学”共鸣empathy,专注focus,灌输impute。
072
至繁归于至简。simplicity is the ultimate sophistication.
072
通过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从而把你和产品的卓越品质“灌输”给他们,这是至关重要的一点,尤其是发布新产品的时候。
088
“毕加索不是说过么,‘好的艺术家只是照抄,而伟大的艺术家窃取灵感。’在窃取伟大灵感这方面,我们一直都是厚颜无耻。”
108
尼采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写道:“精神现在拥有了自己的意志;被世界所驱逐的人,终于赢得了自己的世界!”
120
“你能想象一下每天都要看着它是什么感觉吗?”他吼道,“这不是件小事,这是我们必须做好的事!”
121
艾斯林格 青蛙设计 他说,“小写字母体现的是包豪斯运动的无层级语言观念,强化了公司民主合作的精神。”
131
“过程就是奖励。”
133
“当海盗,不要当海军。我想给自己的团队灌输叛逆精神,让他们像海盗一样行事:既为自己的工作感到自豪,又愿意去窃取别人的灵感。”
175
印度谚语,在人生的头30年里,你培养习惯。在后30年,习惯塑造你。
240
苦行和极简将会让人更加敏锐。“他相信匮乏即是富足,自律产生喜悦。”
261
如果一个物体是有情感的,它的情感应该是基于它想实现自己价值的渴望。
279
此刻的失败者终将胜利!鲍勃迪伦《时代在变》歌词
280
他既没有埃利森那种惹人注目的消费需求,也没有比尔盖茨那种投身慈善事业的内在冲动,亦没有那种想看看自己在《福布斯》排行榜上能爬多高的竞争意识。在他那自负和个人动力的驱使下。他要通过创造足以令世人敬畏的传奇来获得满足。
301
他需要让大家意识到它的与众不同之处。所以他们想要一个品牌形象宣传,而不是一系列突出产品的广告。其创意目的并不是赞美计算机可以做什么,而是赞美富有创造力的人们在计算机的辅助下可以做什么。
302
致疯狂的人。他们特立独行。他们桀骜不驯。他们惹是生非。他们格格不入。他们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他们不喜欢墨守陈规。他们也不愿安于现状。你可以认同他们,反对他们,颂扬或是诋毁他们。但唯独不能漠视他们。因为他们改变了寻常事物。他们推动人类向前迈进。或许他们是别人眼里的疯子,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314
为什么我们认为简单就是好?因为对于一个有形的产品来说,我们喜欢那种控制他们的感觉。如果在复杂中有规律可循,你也可以让产品听从于你。简洁并不仅仅是视觉上的,也不仅仅是把杂乱无章的东西变少或抹掉,而是要挖掘复杂性的深度。要想获得简洁,你就必须要挖得足够深。打个比方,如果你是为了在产品上不装螺丝钉,那你最后可能会造出一个极其繁琐复杂的东西。更好的方式,是更深刻地理解“简洁”一词。理解它的每一个部分,以及它是如何制造的。你必须深刻地把握产品的精髓,从而判断出哪些不重要的部件是可以拿掉的。
320
“要向着冰球运动的方向滑,而不是他现在的位置。”
321
当时,人们对科技并不“感冒”。当你畏惧一样东西的时候,你不会去触碰它。我就看到我妈妈不敢碰计算机。所以我想,如果它上面有个提手,就能使一种关系变为可能。它是易于接近的,是与生俱来的,它允许你触摸它。它使你觉得它与众不同。糟糕的是,要制造一个凹陷的提手需要大量投入。这要是以前的苹果公司,我的想法肯定会被否决。让人惊喜的是,乔布斯第一眼看到它的时候就说了一句,“这太酷了!”我从没向他解释过为何要这样做,但她就是自然而然地领会了。他认为,这就是iMac友好及有趣的方面之一。
328
多年之后,疯狂依旧。保罗西蒙的一首歌曲名
376
当你真正为自己、为好朋友或家人做一些事时,你就不会轻易放弃。但如果你不热爱这件事,那么你就不会多走一步,也不情愿在周末加班,只会安于现状。
377
永远不要害怕内部相残。与其被别人取代,不如自己取代自己。
388
这是一首复杂的歌曲。最有趣的是看到整个创意的过程,他们反复地修改,直到几个月后才创作出最满意的作品。列侬一直是我最喜欢的披头士成员。(当我们听到第一次录制过程中列侬让乐队暂停,然后重新修改旋律时,乔布斯笑了。)你听到刚才他们绕了一小段吗?但是效果不好,所以他们回去从头开始。这一版非常粗糙,听起来也就是普通人的水准。你其实可以想象,普通人也可以这样做,做到这个水平。不是在写词或构思方面,而是演奏。但是他们没有就此罢休。他们是那么追求完美、精益求精。在我三十几岁时,他们的这种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影响。你完全可以看到他们为此付出了多少。
他们在每两次录音的中间都会做很多工作。他们不断地倒回、修改,直到接近完美。(当我们听到第三次录音时,他向我解释曲谱是如何变得更加复杂了。)在苹果公司,我们也经常用这种方法对待我们的产品。即使已经做出了一些新的笔记本电脑或iPod的样机,我们也会从某一个版本出发,不断地改进再改进,包括设计細节、按键,或者是功能操作。这需要大量的工作,但是最终产品会变得更好。很快,人们就会说:“哇,他们是怎么做到的?!有什么绝招?”
450
我们相信,我们在地球上存在的目的就是创造伟大的产品,这一点不会改变。我们一直专注于创新。我们崇尚简约而不是复杂。我们相信我们需要拥有并控制我们制造的产品背后的重要技术,并只参与那些我们可以做出重大贡献的市场。我们相信要对成千上万的项目说不,这样我们才能真正专注于那些对我们来说确实重要和有意义的少数项目。我们相信团队间的深度合作和相互启发,这让我们用别人没有的方式进行创新。坦白地说,这家公司的每一个团队都在不懈地追求完美,我们能诚实地对待自己,承认错误,并有勇气去改变。我认为,无论是谁在做什么工作,这些价值已经神神地扎根在这家公司,苹果将表现非凡。
455
在最后一张幻灯片中,一个路牌标识着“科技”(Technology Street)与“人文”(Liberal Arts Street)两条街的交汇口。
487
20年前我们相知不多。我们跟着感觉走,你让我着迷得飞上了天。当我们在阿瓦尼举行婚礼时天在下雪。很多年过去了,有了孩子们,有美好的时候,有艰难的时候,但从来没有糟糕过的时候。我们的爱和尊敬经历了时间的考验而且与日俱增。我们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现在我们回到了20年前开始的地方——老了,也更有智慧了——我们的脸上和心上都有了皱纹。我们现在了解了很多生活的快乐、痛苦、秘密和奇迹,我们依然在一起。我的双脚从未落回地面。
511
“我有过很幸运的事业,有过很幸运的人生。我已经做了我能做的一切。”
513
“自然喜欢简洁与统一。”
518
我的激情所在是打造一家可以传世的公司,这家公司里的人动力十足地创造伟大的产品。其他一切都是第二位的。当然,能赚钱很棒,因为那样你才能够制造伟大的产品。但是动力来自产品,而不是利润。斯卡利本末倒置,把赚钱当成了目标。这只是个微妙的差别,但其结果却会影响每一件事:你聘用谁,提拔谁,会议上讨论什么事情。
有些人说:“消费者想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但那不是我的方式。我们的责任是提前一步搞清楚他们将来想要什么。我记得亨利·福特曾说过,“如果我最初是问消费者他们想要什么,他们应该是会告诉我,‘要一匹更快的马!’”人们不知道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正因如此,我从不依靠市场研究。我们的任务是读懂还没落到纸面上的东西。
宝丽来的埃德温·兰德曾谈到人文与科学的交集。我喜欢那个交集。那里有种魔力。有很多人在创新,但那并不是我事业最主要的与众不同之处。苹果之所以能与人们产生共鸣,是因为在我们的创新中深藏着一种人文精神。我认为伟大的艺术家和伟大的工程师是相似的,他们都有自我表达的欲望。事实上最早做Mac的最优秀的人里,有些人同时也是诗人和音乐家。在20世纪70年代,计算机成为人们表现创造力的一种方式。一些伟大的艺术家,像列奥纳多·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同时也是伟大的科学家。米开朗基罗懂很多关于采石的知识,他不是只知道如何雕塑。
人们付我们钱去为他们整合东西,因为他们不能7天24小时地去想这些。如果你对生产伟大的产品有极大的激情,它会推着你去追求一体化,去把你的硬件、软件以及内容管理都整合在一起。你想开辟新的领域,就必须自己来做。如果你想让产品对其他硬件或软件开放,你就只能放弃一些愿景。
在过去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公司成为了硅谷的典范。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个公司都是惠普。后来,在半导体时代,是仙童和微软。我想有一段时间是苹果,后来没落了。而今天,我认为是苹果和谷歌——苹果更多一些。我想苹果已经经受住了时间的检验。它已经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但它仍然走在时代的前沿。
要抨击微软很容易。他们显然已经丧失了统治地位。他们已经变得基本上无关紧要。但是我欣赏他们所做的,也了解那有多么困难。他们很擅长商业方面的事务。他们在产品方面从未有过应有的野心。比尔喜欢把自己说成是做产品的人,但他真的不是。他是个商人。赢得业务比做出伟大的产品更重要。他最后成了最富有的人,如果那是他的目标,他实现了。但那从来都不是我的目标,而且我怀疑,那最终是否是他的目标。因为他所创建的公司,我很欣赏他——它很出色——我也喜欢跟他合作。他很聪明,实际上也很有幽默感。但是微软的基因里从来都没有人文精神和艺术气质。即使当他们看到Mac以后,他们都模仿不好。他们完全没搞懂它是怎么回事儿。
像IBM或微软这样的公司为什么会衰落,我有我自己的理论。这样的公司干得很好,它们进行创新,成为或接近成为某个领域的垄断者,然后产品的质量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这些公司开始重视优秀的销售人员,因为他们是改写收入数字的人,而不是产品的工程师和设计师。因此销售人员最后成为公司的经营者。IBM的约翰·埃克斯(以及早已离开苹果的约翰·斯卡利、微软的史蒂夫·鲍尔默)是聪明、善辩、非常棒的销售人员,但是对产品一无所知。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施乐。当做销售的人经营公司时,做产品的人就不再那么重要,其中很多人就撤了。当斯卡利加入后,苹果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是我的失误;鲍尔默接管微软后也是这样。苹果很幸运,能够东山再起,但我认为只要鲍尔默还在掌舵,微软就不会有什么起色。
我讨厌一种人,他们把自己称为“企业家”,实际上真正想做的却是创建一家企业,然后把它卖掉或上市,他们就可以变现,一走了之。他们不愿意去做那些打造一家真正的公司所需要做的工作,也是商业领域里最艰难的工作。然而只有那样你才真正有所贡献,为前人留下的遗产添砖加瓦。你要打造一家再过一两代人仍然屹立不倒的公司。那就是沃尔特·迪士尼,还有休利特和帕卡德,还有创建英特尔的人所做的。他们创造了传世的公司,而不仅仅是为了赚钱。这正是我对苹果的期望。
我不认为我对别人很残暴,但如果谁把什么事搞砸了,我会当面跟他说。诚实是我的责任。我知道我在说什么,而且事实总是证明我是对的。那是我试图创建的文化。我们相互间诚实到残酷的地步,任何人都可以告诉我,他们认为我就是一堆狗屎,我也可以这样说他们。我们有过一些激烈的争吵,互相吼叫,那是我最美好的记忆。我在大庭广众之下说“罗恩,那个商店看起来像坨屎”的时候没什么不良感觉。或者我会说“上帝,我们真他妈把这个工艺搞砸了”,就当着负责人的面。这就是我们的规矩:你就得超级诚实。也许有更好的方式,像个绅士俱乐部一样,大家都戴着领带说着上等人的婆罗门语和华丽词汇,但是我不了解那种方式,因为我是來自加利福尼亚的中产阶级。
我有时候对别人很严厉,可能没有必要那么严厉。我还记得里德6岁时,他回到家,而我那天刚解雇了个人,我当时就在想,一个人要怎样告诉他的家人和幼子他失业了。肯定很艰难。但是必须有人去做这样的事。我认为确保团队的优秀始终是我的责任,如果我不去做这件事,没有人会去做。
你必须不断地去推动创新。迪伦本来可以一直唱抗议歌曲,可能会赚很多钱,但是他没有那么做。他必须向前走,当1965年他转做电子音乐时,他疏远了很多人。1966年的欧洲巡演是他的巅峰。他会先上台演奏原声吉他,观众非常喜欢。然后他会带出The Band乐队,他们都演奏电子乐器,观众有时候就会喝倒彩。有一次他正要唱《像一块滚石》,观众中有人高喊“叛徒!”迪伦说:“搞他妈个震耳欲聋!”他们真那样做了。披头士乐队也一样。他们一直演变、前行、改进他们的艺术。那就是我一直试图做的事情——不断前进。否则,就如迪伦所说,如果你不忙着求生,你就在忙着求死。
我的动力是什么?我想大多数创造者都想为我们得以利用前人取得的成就表达感激。我并没有发明我用的语言或数学。我的食物基本都不是我自己做的,衣服更是一件都没做过。我所做的每一仵事都有赖于我们人类的其他成员,以及他们的贯献和成就。我们很多人都想回馈社会,在这股洪流中再添上一笔。这是用我们的专长来表达的唯一方式——因为我们不会写鲍勃·迪伦的歌或汤姆·斯托帕德(Tom Stoppard)的戏剧。我们试图用我们仅有的天分去表达我们深层的感受,去表达我们对前人所有贡献的感激,去为这股洪流加上一点儿什么。那就是推动我的力量。
527
“不,因为人们不知道他们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
读《史蒂夫•乔布斯传》有感 2012-7-23
读了2遍,每次都沉浸在乔布斯传奇的一生中。
《史蒂夫•乔布斯传》比较真实地记录了乔布斯一生的传奇,从他的童年、青年,到苹果公司的创立、发展、上市,到被逐出苹果,到建立NEXT、PIXA公司(后来成为上市公司),到重返苹果创造了imac\ipod\iphone\ipad等一系列辉煌,尽管 iphone\ipad研制过程中乔布斯已经患上了癌症。
(一) 第一阶段 少年得志
1955年,出生
1976年,21岁,创立了苹果公司
1980年,25岁,苹果公司上市,身家2.56亿美元
1983年,28岁,苹果公司跻身财富500强
----怎么能够想象这样一个年轻人能够获得如此大的成功?
***不是富二代或官二代,只是一个普通中产阶级出身的小孩
***小学三年级之前甚至是个问题小孩
***中学时使用迷幻药(当然当时很多年轻人使用)
***大学读了不到一年就辍学了
***19岁跑到印度修行7个月
***强制性的素食主义者、带有体臭的(不经常洗澡所致)、粗鲁傲慢的家伙
试想这样一个家伙,如果生长在中国,一定会打上诸如此类的标签“问题青年、不务正业、没有规矩、自由散漫”,这样的家伙是不可能成功的!即使有成功的潜质,已经被标签遍体鳞伤了【更多的是内伤(例如自信、热情、执着等情商)】。这样的家伙能够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下来就已经不易啦,哪有可能创立公司、甚至公司上市~
乔布斯的成功归功于内外两大因素:
1. 个人素质:‘You’ve got to find what you love,’
Find sth one loves, act promptly and focus(enthusiasm).
寻找自己热爱的事业,遇到机会迅速行动,聚焦能量 (激情)。
2.外界的包容 tolerance of the circumstances
乔布斯的成功离不开外界的包容
Tolerance of his foster parents: endless love and support
Tolerance of the university: although drop out, Jobs was still allowed to stay in campus and study his preferred subjects
(二) 第二阶段 流亡时光
***1985年,30岁,逐出苹果公司
***创立了2家公司Next(1985)和Pixar(1986),
***1995年,40岁,Pixar上市
年少得志的乔布斯由于过于的独断专行、过多的干涉公司的运营,造成了苹果公司当时的混乱,例如很多高管辞职离开了苹果,并且他遭到了公司当时的CEO以及董事会的反对,失去了公司的实权,最后乔布斯被逐出苹果。
“离开苹果后,在自己创建的新公司里,乔布斯能够释放自己的所有天性,无论好坏。他自由了。结果是一系列炫目的产品,但都遭遇了市场失败的重挫。这才是真正的学习经验。他后来的巨大成功,并非因为在苹果的下台,而是下台后华丽的失败。”
——失败,对于人生来说,真的不是坏事。People learn from failures.
(三) 第三阶段 辉煌谢幕
12年后苹果经营不善濒临破产,这时乔布斯回来了,一人力挽狂澜重建了苹果帝国的辉煌。
***1996年,41岁,苹果收购Next
***1997年,42岁,乔布斯重返苹果
***1998年,发布imac
***2001年,第一家苹果零售店
***2001年,发布ipod(2001年,乔布斯宣布了一项新的重大战略:个人计算机将成为一个数字中枢,整合各种数字设备,包括音乐播放器、录像机以及相机。)
***2003年,48岁,身患癌症
***2007年,发布iphone
***2010年,发布ipad
***2011年,56岁,乔布斯去世
*****乔布斯文字*****
1. “Your time is limited, so don't waste it living someone else's life.…Don't let the noise of others' opinions drown out your own inner voice。
你的时间有限,不要浪费于重复别人的生活。不要让别人的观点淹没了你内心的声音。
2.We didn't know much about each other twenty years ago.
We were guided by our intuition; you swept me off my feet.
It was snowing when we got married at the Ahwahnee,
Years passed, kids came, good times, hard times, but never bad times.
Our love and respect has endured and grown.
We've been through so much together and here we are right back where we started 20 years ago—older, wiser—with wrinkles on our faces and hearts.
We now know many of life's joys, sufferings, secrets and wonders and we're still here together.
My feet have never returned to the ground.
----the passage written at the 20th wedding anniversary by Jobs
20年前我们相知不多,我们跟着感觉走,你让我着迷得飞上了天。
当我们在阿瓦尼举行婚礼时天在下雪。
很多年过去了,有了孩子们,有美好的时候,有艰难的时候,但从来没有过糟糕的时候。
我们的爱和尊敬经历了时间的考验而且与日俱增。
我们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现在我们回到20年前开始的地方??老了,也更有智慧了??我们的脸上和心上都有了皱纹。
我们现在了解了很多生活的欢乐、痛苦、秘密和奇迹,我们依然在一起,
我的双脚从未落回地面。
3. 乔布斯30岁时的生日请柬:有句古老的印度谚语是这样说的:“在人生的头30年里,你养成习惯;在后30年里,习惯塑造你。”过来跟我庆祝我的三十岁吧!
4.“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难道还有其他原因吗?”
5. 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常保饥渴求知,常存虚怀若愚
6. 致疯狂的人
Here’s to the crazy ones.
The misfits. The rebels. The troublemakers. The round pegs in the square holes. The ones who see things differently. They’re not fond of rules. And they have no respect for the status quo. You can quote them, disagree with them, glorify or vilify them. About the only thing you can’t do is ignore them. Because they change things. They push the human race forward. And while some may see them as the crazy ones, we see genius. Because the people who are crazy enough to think they can change the world, are the ones who do.
他们特立独行,他们桀骜不驯,他们惹事生非,他们格格不入,他们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他们不喜欢墨守成规,他们也不愿安于现状。你可以认同他们,反对他们,颂扬或是诋毁他们,但唯独不能漠视他们,因为他们改变了寻常事物,他们推动了人类向前迈进。或许他们是别人眼里的疯子,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Think Different
初识苹果
说来惭愧,第一次接触“苹果”这个品牌,是在我小时候(可能还没上学)爸爸买的一条牛仔裤,称之为“美国苹果”,在牛仔裤的后裤腰上缝着一块亮闪闪的牌子,牌子上印着一只穿着牛仔裤的苹果;第二次接触苹果的产品是在初中(当时MP3尚未普及,那时我连Walkman都没有,听周杰伦的专辑用的是我转速不太正常的复读机),姐姐的同学来二姨家做客,拿着一个白色的iPod,当时它给我的视觉冲击就像后来第一次见到i Touch一样,一种惊艳的感觉——哇!这么炫!太高科技了!iPod的白色外壳和灵敏的环状触控旋转转盘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以至于后来见到的所有MP3,都让你觉得——和iPod比起来真是太菜了。将它翻转过来,在不锈钢后壳上,印着一只咬了一口的苹果Logo,小时候爸爸的牛仔裤又从脑海中显现,我纳闷的问他:“苹果不是做裤子的吗?”(说道这个段子让我想起了在《阿甘正传》中,阿甘说:“他给我买了某个水果公司的股票,就再也不用担心没钱花了。”——He got me invested in some kind of fruit company, so then I got a call from him, saying that we don`t have to worry about money no more.)第三次接触苹果是在高二,同学拿着3000元的i Touch,我已经知道苹果不是做牛仔裤的公司,但那次让我惊艳的是它清晰的屏幕,以及神奇的“Slide Unlock”(向右滑动滑块解锁)。不久之后,另一位朋友和我聊起了手机,当时他刚刚入手N81,并说——苹果有一款手机,外形和touch一样,唯一增加的就是通信功能,但由于没有在大陆销售的许可,因此很多功能都无法使用……
可以说就是通过这四件小事,完成了我对苹果的扫盲。iPhone在中国销售后,已经没有我当年见到Apple产品的惊艳,但它的巨大成功却是我始料未及的。高中毕业,我花2200元买了PSP 2000,姐姐花2100元买了iPod(80G),现在回想起来有点后悔——当时自作聪明的认为索尼的产品可以打游戏,还能听歌看视频,蛮划算的,但后来才发现PSP真是不折不扣的游戏机,内存小,而且音乐效果极差。现在早已没有玩PSP的心情,但姐姐的iPod仍伴随着她走南闯北。
苹果再一次闯入我的心扉,恐怕就是其CEO的辞世了。乔布斯的离去可谓全球震动,微博上关注的人当中,连续三天全部都是(是的,全部都是,我那时关注了约100人)对这位“苹果老大”的缅怀,如此程度的关注,只有动车出轨能与之抗衡了。这引起了我对乔布斯的极大兴趣,即刻下载了那篇在斯坦福大学毕业典礼的著名演讲,当得知要在2011年11月发布《乔布斯传》后,也毫不犹豫的上网预订。
读书的计划由于种种原因而拖延,直到这次毕业回来,才读完这部期待已久的传记。非常棒,杨杰在考研复习那么紧张的日子里,三天就看完了这本56万字的著作。也许我也陷入了乔布斯的现实扭曲立场当中,以至于快看完此书时,觉得有点不舍。花了些心思准备了这篇带有书评性质的读书笔记,我列举了几个专题,分别代表着乔布斯性格和传记的主要侧重点,作者Waiter Isaacson(沃尔特•艾萨克森)对乔布斯做了全面的总结与独到而深刻的分析,文中大部分内容都是我对传记内容的整理与重新组合,在此我有必要提前说明一下。
“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苹果“非同凡想”广告,1997)
Passion激情
这是一本关于一个富有创造力的企业家的书,关于他过山车一般的人生,关于他炽热强烈的个性。他对完美的狂热以及积极的追求彻底变革了六大产业: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移动电话、平板电脑和数字出版。
在很大程度上说,乔布斯的成功在于其内心对计算机技术、对制造能够改变世界的顶级产品的激情、狂热和执着的追求。这里有两个细节:乔布斯有一次向时代华纳的高层展示iTunes服务,维迪奇回忆道:“他坐在一台苹果机前,就像是一个孩子在玩他心爱的玩具。和其他CEO不同,他对他的产品全心投入。”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小号演奏家Wynton Marasalis身上,他回忆说:“我对计算机方面的东西不怎么感兴趣,而且我也一直在向他强调这一点。但是他在那里摆弄了两个小时,就像着了魔一样。过了一会儿,我的视线从计算机转移到了他身上,因为我着迷于他的热情。”在斯坦福大学的毕业演讲中,乔布斯打趣的说:“How can you get fired from a company you started?……I even thought about running away from the valley. But something slowly began to dawn on me — I still loved what I did. The turn of events at Apple had not changed that one bit. I had been rejected, but I was still in love. And so I decided to start over.”Isaacson如此评论他离开苹果的那段日子——离开苹果后,在自己创建的新公司里,乔布斯能够释放自己的所有天性,无论好坏。他自由了。结果是一系列炫目的产品,但都遭遇了市场失败的重挫。这才是真正的学习经验。他后来的巨大成功,并非因为在苹果的下台,二十下台后华丽的失败。
正如他在接下的演讲中所说的那样——有些时候, 生活会拿起一块砖头向你的脑袋上猛拍一下。不要失去信心。我很清楚唯一使我一直走下去的,就是我做的事情令我无比钟爱。你需要去找到你所爱的东西。对于工作是如此, 对于你的爱人也是如此。你的工作将会占据生活中很大的一部分。你只有相信自己所做的是伟大的工作, 你才能怡然自得。如果你现在还没有找到, 那么继续找、不要停下来、全心全意的去找, 当你找到的时候你就会知道的。就像任何真诚的关系, 随着岁月的流逝只会越来越紧密。所以继续找,直到你找到它,不要停下来。(Sometimes life hits you in the head with a brick. Don't lose faith. I'm convinced that the only thing that kept me going was that I loved what I did. You've got to find what you love. And that is as true for your work as it is for your lovers. Your work is going to fill a large part of your life, and the only way to be truly satisfied is to do what you believe is great work. And the only way to do great work is to love what you do. If you haven't found it yet, keep looking. Don't settle. As with all matters of the heart, you'll know when you find it. And, like any great relationship, it just gets better and better as the years roll on. So keep looking until you find it. Don't settle.)
“You`ve got to know what you love.”Jobs said,看完这篇演讲稿,我曾反问自己,我所想要的究竟是什么样的生活:稳定的工作?优厚的待遇?在一座城市里买一间100+的房子?韩寒曾说过,在中国除非房地产业垮掉,否则年轻人永远不会有理想。也许是吧,当然我们并不是都能像盖茨、扎克伯格那样,从名牌大学辍学,建立自己的公司,然后说:“这就是我的梦想!”但也许,我在想,我们总应该有高于生活的追求,那样才不会活的太过麻木,才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耻。So keep looking until you find it. Don't settle.
完美主义
书中,乔布斯的完美主义给人以极深刻的印象,Isaacson在书的结尾《Legacy》一章中有如下的评论:
乔布斯的个性体现在他创造的产品里。正如苹果的核心理念,从1984年最初的Mac到整整一代人以后的iPad,—直都是端到端的软硬件整合,乔布斯本人也是如此:他的个性、激情、完美主义、阴暗面、欲望、艺术气质、残酷以及控制欲,这一切都跟他的经营理念和最终的创新产品交织在一起。
这种融合在其个性和产品中的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就是极致。他的沉默跟他的咆哮一样骇人,他训练自己可以一直盯着人看而不眨眼。有时候这种极致是迷人的,那种鬼才式的迷人,比如在他热切地解释鲍勃•迪伦音乐之深刻的时候,或是在掲幕产品时,无论什么在他口中都能变成苹果有史以来最不可思议的产品。
然而有时,他的极致又很恐怖,例如当他厉声谴责谷歌或微软对苹果剽窃的时候(①2010年1月, HTC推出了一款安卓手机,并大张旗鼓地宣扬其多点触控功能以及与iPhone在观感上的诸多相似之处。乔布斯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认为谷歌的“不作恶”口号就是“扯淡”。诉讼是这样说的,“谷歌,你他妈的抄袭了iPhone,完全抄袭了我们。”这是偷窈。如果有必要,就算用尽最后一口气,花光苹果账户上的400亿美元,我也要纠正这个错误。我要摧毁安卓,因为它是偷来的产品。我愿意为此发动核战争。他们怕得要死,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有罪。除了搜索引擎,谷歌的产品,包括安卓和Google Docs,都是狗屎。②乔布斯指责微软盗窃了Mac的“用户图像界面”——乔布斯叫喊道:“我信任你,而你却在偷我们的东西!”盖茨只是冷静地坐着,直视史蒂夫的眼睛,接着他用刺耳的声音反驳道:“好了,史蒂夫,我觉得我们可以换一种方式来看待这个问题。我觉得现在的情况更接近于这样——我们都有个有钱的邻居,叫施乐,我闯进他们家准备偷电视机的时候,发现你已经把他盗走了。”后来,这段话成了一个经典的反驳。然而,苹果公司对施乐PARC的这次技术盗窃,有时被形容为工业史上最严重的抢劫行为之一。乔布斯偶尔也会骄傲地承认这一说法。“归根结底,我们只是想尽量了解有史以来最棒的发明,然后将它运用到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中。”他有一次说,“毕加索不是说过么:‘好的艺术家只是照抄,而伟大的艺术家窃取灵感。’在窃取伟大的灵感这方面,我们一直都是厚颜无耻的。”)。
这种极致促成了他对世界的二元论观点。苹果的同事们称其为乔布斯的天才/白痴二分法。你不是这个就是那个,有时候一个人同一天就能得到这两种评价。这一观点同样适用于他对产品、对想法,甚至对食物的看法:不是“史上最棒”,就是差劲儿、脑残、没法儿吃。因此,发现任何瑕疵都可能引发乔布斯一顿咆哮。一道金属涂层、一颗螺丝钉的曲线、一只机箱上蓝色的深浅、一款导航屏幕的直观性——他会一直骂它们“烂透了”,直到某个时刻他突然称赞它们“完美至极”。他把自己看做个艺术家,他也确实是,所以他纵容自己具有艺术家的性情。
在产品设计上,乔布斯禁止团队为了降低成本或是赶进度而在产品上作出让步,但这也同时阻止了一些看似合理实则粗劣的折中方案。他说过,直到产品上市的那一天,才是它完成的那一天。这里有一个很有趣的例子,在许多重大项目上,如《玩具总动员1》和苹果专卖店,乔布斯都会在其接近尾声的时候叫停,要求作出重大修改。iPhone的设计过程也逃不开这个命运。iPhone的重点是屏幕显示,而他们当时的设计是金属外壳和屏幕并重。整个设备感觉太男性化,太注重效能,是一款任务驱动型产品。“伙计们,在过去9个月你们为了这个设计拼死拼活,恨不得杀了自己,但是我们要改掉它。”乔布斯告诉艾弗的团队,“我们要没日没夜没有周末地工作,如果你们愿意,我现在就给你们发几把枪,把我们全干掉。”然而团队成员并没有迟疑,同意修改。“这是我在苹果最值得骄傲的时刻之一。”乔布斯回忆说。
读到这些段落,我常常想起自己在做毕业论文的时候,师姐每一次对我提出的修改意见都会遭到我的抵制,我常常为自己辩解说是她不懂我论文的逻辑结构,但事后扪心自问,不愿意修改的更深层次原因是因为自己的懒惰,就像其他同学说的那样:“差不多就得了,对本科生没有那么高的要求。”我们常常讨论,为什么这么聪明的民族却诞生不了诺贝尔奖获得者?为什么我们制作不出设计精良、品质优秀的产品?为什么标榜创新的国家,却充斥着大量山寨货?我认为,正是由于我们缺乏一种西方国家科研人员、技术人员等像乔布斯一样的,那种追求“纯粹”的品质。他们会为了完善一个产品一遍又一遍的修改。国外的研究人员,肯花数十年研究一个课题,有些研究,甚至负责人已经去世但实验、调查仍在继续。他们是注重细节的大师。再举一个乔布斯的例子,《玩具总动员1》一幕幕完成后,他会反复观看,并邀请朋友到他家分享他的新爱好。“我都没法儿跟你说我在《玩具总动员》出品前总共看了多少个版本,”Larry Ellison(拉里•埃利森,甲骨文CEO)说,“到最后,这就变成了一种折磨。我要去他家看最新的那10%改进的内容。史蒂夫执迷于把一切都做好——无论是情节还是技术,任何不完美的东西他都不会满意。”
我们常常用“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这样的话来安慰自己,结果往往是我们没有一件做完美的事情,甚至不愿意去完善一篇拼凑的论文。我们就是这样的民族,徒有其表,自吹自擂,一团和谐,仔细研究,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乔布斯的父亲曾经教导过他,追求完美意味着:即便是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对其工艺也必须尽心尽力。这种理念最极端也是最有说服力的例子之一,就是乔布斯会仔细检查印刷电路板。电路板上是芯片和其他部件,深藏于麦金塔的内部,没有哪个用户会看到它,但乔布斯还是会从美学角度对它进行评判。一名新手工程师打断他说这有什么关系,“只要机器能运行起来就行,没人会去看电路板的”。乔布斯的反应和往常一样:“我想要它尽可能好看一点,就算它是在机箱里面的。优秀的木匠不会用劣质木板去做柜子的背板,即使没人会看到。如果你想晚上睡得安稳的话,就要保证外观和质量都足够好。”
然而,我们就是用劣质木板做柜子背板的人——政府注重形象,整洁肃杀的城市背后,是居民为了买菜要走很远的路,因为城管不允许小贩在小区周围摆摊;我们不愿意用心去完善自己的论文,修改格式让它尽量美观,因为大家都说老师甚至不会去看一眼。
如果自己都不在乎自己的东西,它就一钱不值。
因此中国鲜有为世界认可的产品、鲜有系统严密的哲学、鲜有突破性的研究成果、甚至没有几个死去会让世界扼腕的艺人。我们如何定义成功?一开会、一讲话、一鼓掌,人民日报第二日发表评论员文章:“这是一次团结的大会、成功的大会、胜利的大会。” 我们就是那种外观和质量都很差,晚上也能睡安稳觉的人。
至简主义(Real artists simplify)
乔布斯的审美观可以用“至简主义”来概括,这源自于老乔布斯、以及东方精神,尤其是佛教禅宗对他的影响。早在1983年设计Mac的时候,乔布斯就强调苹果公司的产品会是干净而简洁的。“我们会把产品做得光亮又纯净,能展现高科技感,而不是一味使用黑色、黑色、黑色,满是沉重的工业感,就像索尼那样。”他朗声说道,“我们的设计思想就是:极致的简约,我们追求的是能让产品达到在现代艺术博物馆展出的品质(的确,苹果2000年推出的电脑Power Mac G4 Cube,其立方体的造型突出了乔布斯强调的“禅意”,为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馆藏)。我们管理公司、设计产品、广告宣传的理念就是一句话:让我们做得简单一点,真正的简单。”苹果奉行的这一原则也在它的第一版宣传册上得到了突出:“至繁归于至简。”
苹果首席设计师Jonathan Ive(乔纳森•艾弗)1992年加入苹果,被乔布斯称为是“我在公司里的‘精神伴侣’。”乔布斯的妻子Laurene Powell(劳伦•鲍威尔)说:“在史蒂夫的生活中,大多数人是能够被替代的,唯独乔尼不是。”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更为理解苹果公司的核心理念。艾弗是这样看待“简洁”的——为什么我们认为简单就是好?因为对于一个有形的产品来说,我们喜欢那种控制它们的感觉。如果在复杂中有规律可循,你也可以让产品听从于你。简洁并不仅仅是视觉上的,也不仅仅是把杂乱无章的东西变少或抹掉,而是要挖掘复杂性的深度。要想获得简洁,你就必须要挖得足够深。打个比方,如果你是为了在产品上不装螺丝钉,那你最后可能会造出一个极其烦琐复杂的东西。更好的方式,是更深刻地理解“简洁”一词,理解它的每一个部分,以及它是如何制造的。你必须深刻地把握产品的精髓,从而判断出哪些不重要的部件是可以拿掉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通过大拇指旋转iPod的旋转转盘,你可以滚动所有的歌曲。而且转的时间越长,列表下拉的速度就越快,所以你可以很容易地浏览几百首歌。在iPod项目上,乔布斯会浏览用户界面的每一个页面,并且会作严格的测试:如果要找某一首歌或者使用某项功能,按键次数不能超过3次,而且按键的过程要自然。所有的“简洁”中最为玄妙的是乔布斯让同事们大吃一惊的一个决定:iPod上不能有开关键。这在之后的大部分苹果产品中都实现了。开关键是没有必要的,从美学和神学的角度来看,开关让人不快。如果一段时间不操作,它会自动进入休眠状态;当你触摸任意按键时,它又会自动“醒来”。但是没有必要专门设定这样一个流程:按下去——等待关机——再见。
在乔布斯对抗癌症期间,虽然备受呵护,乔布斯有时还是要发疯。他很气恼自己不能控制局面,有时他会产生幻觉或是发怒。即使在他几乎失去知觉时,他那强悍的人格依然存在。有一次在他深度镇静时,肺脏医生要住他脸上戴面罩。乔布斯把面罩扯掉,嘟囔着说他讨厌这个面罩的设计,不要戴它。虽然他几乎无法说话,但是他命令医生拿来五种不同的面罩,选出一个他喜欢的。医生们看着鲍威尔,非常为难。她最终成功地转移了他的注意力,他们才能够给他戴上面罩。他也讨厌他们安装在他手指上的氧含量监视器,他告诉他们那个东西太难看也太复杂,他还建议了可以使之设计得更简涪的种种方式。“他髙度关注周围环境和物体的任何一个细微差别,这让他筋疲力尽。”鲍威尔回忆说。
乔布斯的极致还表现在他的专注力上。他会设定优先级,把他激光般的注意力对准目标,把分散精力的事情都过滤掉。每年,乔布斯都会带着他最有价值的员工进行一次百杰外出集思会。这100名员工是这样被选出来的:如果你只能带上100人跳上救生船去开创下一家公司,你会带上谁?在每一次秘密会议结束时,乔布斯会站在一块白板前(他非常喜欢白板,因为白板能让他完全掌控现场,而且方便讨论要点),问大家:“我们下一步应该做的十件事情是什么?”人们会互相争论,让自己的建议能被采纳。乔布斯会把这些建议写下来,然后再删掉那些他认为愚蠢的。几轮辩论下来,整个小组将最终确定前十大“最应该做的事”。乔布斯会把最后七件全部画掉,然后宣布:“我们只能做前三件。”他只保留几个核心产品,砍掉一切其他业务,让苹果回到正轨。他剔除按键让电子设备简单化,剔除功能让软件简单化,剔除选项让界面简单化。
他把这种专注的能力和对简洁的热爱归功于他的禅修。禅修增强了他对直觉的信赖,教他如何过滤掉任何分散精力或不必要的事情,在他身上培养出了一种基于至简主义的审美观。
遗憾的是,禅修未能使他产生一种禅意的平静或内心的平和,而这一缺憾也是他遗产的一部分。他常常深深地纠结和不耐烦,这些个性他也无意掩饰。大部分人在大脑与嘴巴之间都有个调节器,可以调整他们粗野的想法和易怒的冲动。乔布斯可不是。他很看重自己残酷诚实的一面。“我的责任是当事情搞砸了的时候说实话而不是粉饰太平。”他说。这一点使他富有魅力又能鼓舞人心,但也使他有时候,用技术词汇来说,像个Apphole(Apple与Asshole结合产生的词)。
端到端
乔布斯对完美的追求使得他要求苹果对每一款产品都要有端到端的控制,这也许出于他对控制权的迷恋。他认为一台电脑要真正做到优秀,它的硬件和软件是必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果一台电脑要兼容那些在其他电脑上也能运行的软件,它必定要牺牲一些功能。他认为最好的产品是“一体的”,是端到端的,软件是为硬件量身定做的,硬件也是为软件度身定制的。正因为此,才使得Mac有别于微软(以及之后谷歌的安卓)所创造的环境,Mac上使用的操作系统只能在自己的硬件上运行,而微软和安卓的操作系统可以在许多不同厂家制造的硬件上运行。如果看到伟大的苹果软件在其他公司的蹩脚硬件上运行,他就会浑身难受,甚至更糟;同样,一想到让未经审核的应用或内容污染苹果设备的完美,他也会有过敏反应。乔布斯非常认同施乐PARC一位名叫Alan Kay科学家的格言——对待软件严肃认真的人,应该制造自己专属的硬件。
数字世界最根本的分歧是开放与封闭的对立,而对一体化系统的本能热爱让乔布斯坚定地站在了封闭一边。从家酿计算机俱乐部传承下来的黑客精神倾向于开放的方式,几乎没有中央控制,人们可以自由地修改硬件和软件、共享代码、用开放的标准写程序、避开专利系统,有跟多种设备和操作系统兼容的内容和应用。年轻的沃兹尼亚克就曾在那个阵营:他设计的Apple II就很容易拆开,而且预留了很多插槽和端口可以让人随心所欲地使用。而从Mac开始,乔布斯成为了另一个阵营的开创者。Mac就像是一部电器,硬件和软件紧密结合,无法修改。这牺牲了黑客精神,却创造出一种无缝而简单的用户体验。
之后乔布斯下令,Mac的操作系统不会供其他任何公司的硬件使用。微软则采取截然相反的策略,允许Windows操作系统在各种机器上授权使用。这虽然没有催生出最优雅的计算机,但是却帮助微软统治了操作系统世界。当苹果的市场份额缩小到5%以下时,微软的策略被视为个人电脑领域的胜利者。
然而从长期看,乔布斯的模式证明是有一些优势的。当其他计算机制造商都在商品化时,苹果即使以很小的市场份额都能保持极髙的利润率。例如在2010年,苹果的收入只占个人电脑市场的7%,但是却获得了营业利润的35%。
更重要的是,在21世纪初,乔布斯对于端到端一体化的坚持使苹果得到发展数字中枢策略的优势,让用户可以桌上电脑跟各种便携设备无缝连接。例如,iPod就是这个紧密接合的封闭系统的一部分。要使用它,你就必须使用苹果的iTunes软件,并从iTunes商店下载内容。其结果就是,iPod高雅而令人愉悦,正如后来的iPhone和iPad—样,跟那些不提供端到端无缝体验的杂牌竞争产品形成鲜明的对比。
25年前,乔布斯就曾为了其封闭策略向微软宣战,现在他又向谷歌宣战;比尔•盖茨看到此情此景有何感想呢?“从控制用户体验的角度来说,更为封闭的系统会有一些好处;当然,他有时也确实从中获益。”盖茨对我说。但是,他补充道,苹果拒绝授权iOS操作系统,这一行为让竞争对手,如安卓,有机会获得更大的市场空间。此外他还认为,各类设备和制造商之间的竞争,能够带来更多创新,给消费者更多选择。“并非每家公司都会在中央公园附近建造金碧辉煌的门店。”盖茨拿苹果在第五大道的专卖店打趣道,“但是,为了争夺用户,他们总会有所创新。”盖茨指出,个人电脑的大多数进步都是因为消费者有很多选择,而总有一天,移动设备领域也会如此。“我认为,开放的方式最终会成功,不过这是从我的经历而言的。从长远来看,一以贯之的事物,你没法一直做下去。”
到2011年,谷歌的移动市场份额与苹果持平。安卓系统开放策略的不足之处在于其导致的分裂状态。不同的手机和平板电脑制造商把安卓系统修改成了几十种不同的版本和风格,难以开发一致的应用程序或充分利用其特性。两种策略都有其优点。有些人希望拥有使用更开放系统的自由,并有更多的硬件选择;其他人显然更偏爱苹果紧密的整体性和可控性,这使得产品界面更筒单、电池寿命更长、更易于操作、内容处理更容易。
乔布斯理念的缺陷是,他那想愉悦用户的欲望导致了他不愿意对用户授权。对开放环境最有思想的倡导者之一是哈佛的乔纳森•齐特林(Jonathan Zittrain)。在他的著作《互联网的未来:光荣、毁灭与救赎的未来》(The Future of the Internet—And How to Stop It)中,开篇就是乔布斯介绍iPhone的场景,他警示世人,用“被一个控制网所束缚的无菌器材”来代替个人电脑会有怎样的不良后果。反应更强烈的还有科里•多克托罗(Cory Doctorow),他在波音波音(Boing Boing)网站撰写了一篇宣言,题目叫“我为什么不会买iPad”。“它的设计中融入了很多周到的想法和精巧的元素,但是也有对其主人显而易见的轻蔑。”他写道,“给你的孩子们买一部iPad并不会使他们认识到世界是要你们去剖析与重组的。它会吿诉你的后代,即使是换电池这样的事情你也必须要留给专业人员去做。”
对于乔布斯来说,一体化的理念事关对错。“我们做这些事情并不是因为我们是控制狂。”他解释说,“我们做这些是因为我们想创造伟大的产品,因为我们关心用户,因为我们愿意为全部的体验负责,而不是去做别人做的那些垃圾。”他相信他是在为人提供服务,“人们在忙着做他们最擅长的事情,他们希望我们去做我们最擅长的。他们的生活很繁忙,他们有其他事情要做,而不是去想怎样整合他们的计算机和电子设备。”
现实扭曲力场(reality distortion field)
在这里不得不提乔布斯的现实扭曲力场,由于他光芒四射的个人魅力,和他交谈或谈判的人,当置身于这种光芒中,会不自觉地收到乔布斯的影响,做出不客观或者是违背初衷的评价或决定。
特里布尔说,乔布斯是不能接受违背自己意愿的事情发生的。“能最好地形容这种情况的就是《星际迷航》里的一个术语”,特里布尔解释道,“史蒂夫拥有现实扭曲立场——有他在的时候,显示都是可塑的。它能让任何人相信几乎任何事情。等他不在的时候,这种力场就会逐渐消失,但这种力场让我们很难做出符合实际的计划。”
现实扭曲力场的根源在于乔布斯内心深处不可动摇的信念:世界上的规则都不适用于他。再举个小例子,他不给他的奔驰车挂牌照,把车停在前门旁边的残疾人停车区,有时候还要占两个车位。这辆奔驰车成了一个“流动的笑话”。员工们还做了一个标志——“Park Different”(改编自苹果的广告语“Think Different”),更有甚者,把残疾人车位标志上的轮椅也改成了奔驰的标志。这在他身上是有迹可循的:小时候,他就经常可以让现实屈服于自己的欲望。但他认为自己可以无规则的信念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是深深植根于他性格中的叛逆与固执。他觉得自己很特别:他是被上天选中并受到启示的。
Walter Isaacson的总结
他不是众人尽可效仿的模范老板,或是人类楷模。他就像被恶魔驱使一样,可以让身边的人狂怒和绝望。但他的个性、激情与他的产品之间是相互关联的,就好像苹果的硬件和软件一样,各为整体系统的一部分。因此,他的故事既有启发性,也有告诫意义,其中充满了创新、品质、领导力和价值观方面的经验。
乔布斯的传奇是硅谷创新神话的典型代表:在被传为美谈的车库里开创一家企业,把它打造成全球最有价值的公司。他没有直接发明很多东西,但是他用大师级的手法把理念、艺术和科技融合在一起,就创造了未来。他欣赏图形界面的威力,就以施乐无法做到的方式设计了Mac;他领会了把1000首歌装进口袋的快乐,就以索尼尽其全部资产和传承都无法成就的方式创造了iPod。有些领导者通过统揽全局去推进创新,有些是通过把握细节。乔布斯两者兼顾,不懈地努力。正因如此,30年间他推出的一系列产品改变了一个又一个产业:
●AppleII,采用沃兹尼亚克的电路板并把它变成第一台不再仅供业余爱好者使用的个人计算机。
●Mac,引发了家用电脑革命并普及了图形用户界面。
●《玩具总动员》和其他皮克斯大片,开创了数字影像的奇迹。
●苹果零售店,重新塑造了商店在品牌定义中的角色。
●iPod,改变了我们消费音乐的方式。
●iTunes商店,让音乐产业重获新生。
●iPhone,把移动电话变成了音乐、照片、视频、邮件和网络设备。
●应用商店(App Store),生成新的内容创造产业。
●iPad,推出平板计算技术,为数字报纸、杂志、书籍和视频提供了平台。
●iCloud,使计算机不再担任管理我们内容的中心角色,并让我们的电子设备无缝同步。
●苹果公司本身,乔布斯认为这是他最伟大的创作。在这里,想象力被培育、应用和执行的方式极具创造力,使苹果成为了全球最有价值的公司。
他很聪明吗?不,不是格外聪明。应该说,他是个天才。他的奇思妙想都是本能的、不可预见的,有时是充满魔力的。他真是数学家马克•卡克(Mark Kac)所说的那种魔术师天才,他的洞见会不期而至,更多地要求直觉而非大脑的处理能力。他像个探路者一样,可以吸收信息,嗅到风中的气味,对前路先知先觉。
史蒂夫•乔布斯就这样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位企业管理者,一个世纪以后他一定还会被人们铭记。在历史的万神殿里,他的位置就在爱迪生和福特的身旁。在他的时代,他超越众人,创造了极具创新性的产品,把诗歌和处理器的力量完美结合。他的粗暴使得跟他一起工作既让人不安又令人振奋,而他借此打造了世界上最具创造力的公司。他能够在苹果的DNA中融入设计的敏感、完美主义和想象力,使之很可能,甚至此后几十年,都是在艺术与科技的交汇处成长得最茁壮的公司。
还有一件事……
(乔布斯演讲标志性的结束语)
传记作者理应是为传记作结语的人,但这是史蒂夫•乔布斯的传记。尽管他没有把他那传奇般的控制欲强加于这个项目,但我如果不让他最后说几句话就这样把他推上历史的舞台,我怀疑自己无法准确地传达出他的那种感觉——他在任何情况下展现自我的那种方式。
在我们交谈的过程中,他屡次谈到他希望自己留下什么样的遗产。以下就是那些想法,是他自己的话:
我的激情所在是打造一家可以传世的公司,这家公司里的人动力十足地创造伟大的产品。其他一切都是第二位的。当然,能赚钱很棒,因为那样你才能够制造伟大的产品。但是动力来自产品,而不是利润。斯卡利本末倒置,把赚钱当成了目标。这只是个微妙的差别,但其结果却会影响每一件事:你聘用谁,提拔谁,会议上讨论什么事情。
有些人说:“消费者想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但那不是我的方式。我们的责任是提前一步搞清楚他们将来想要什么。我记得亨利•福特曾说过,“如果我最初是问消费者他们想要什么,他们应该是会告诉我,‘要一匹更快的马!’”人们不知道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正因如此,我从不依靠市场研究。我们的任务是读懂还没落到纸面上的东西。(Mac发布当天,来自《大众科学》(Popular Science)的一位记者问乔布斯做过什么类型的市场调研工作。乔布斯语带嘲笑地回应:“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在发明电话之前做过任何市场调研吗?”)
宝丽来的埃德温•兰德曾谈到人文与科学的交集。我喜欢那个交集。那里有种魔力。有很多人在创新,但那并不是我事业最主要的与众不同之处。苹果之所以能与人们产生共鸣,是因为在我们的创新中深藏着一种人文精神。我认为伟大的艺术家和伟大的工程师是相似的,他们都有自我表达的欲望。事实上最早做Mac的最优秀的人里,有些人同时也是诗人和音乐家。在20世纪70年代,计算机成为人们表现创造力的一种方式。一些伟大的艺术家,像列奥纳多•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同时也是伟大的科学家。米开朗基罗懂很多关于采石的知识,他不是只知道如何雕塑。
人们付我们钱去为他们整合东西,因为他们不能7天24小时地去想这些。如果你对生产伟大的产品有极大的激情,它会推着你去追求一体化,去把你的硬件、软件以及内容管理都整合在一起。你想开辟新的领域,就必须自己来做。如果你想让产品对其他硬件或软件开放,你就只能放弃一些愿景。
在过去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公司成为了硅谷的典范。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个公司都是惠普。后来,在半导体时代,是仙童和微软。我想有一段时间是苹果,后来没落了。而今天,我认为是苹果和谷歌——苹果更多一些。我想苹果已经经受住了时间的检验。它已经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但它仍然走在时代的前沿。
要抨击微软很容易。他们显然已经丧失了统治地位。他们已经变得基本上无关紧要。但是我欣赏他们所做的,也了解那有多么困难。他们很擅长商业方面的事务。他们在产品方面从未有过应有的野心。比尔喜欢把自己说成是做产品的人,但他真的不是。他是个商人。赢得业务比做出伟大的产品更重要。他最后成了最富有的人,如果那是他的目标,他实现了。但那从来都不是我的目标,而且我怀疑,那最终是否是他的目标。因为他所创建的公司,我很欣赏他——它很出色——我也喜欢跟他合作。他很聪明,实际上也很有幽默感。但是微软的基因里从来都没有人文精神和艺术气质。即使当他们看到Mac以后,他们都模仿不好。他们完全没搞懂它是怎么回事儿。
像IBM或微软这样的公司为什么会衰落,我有我自己的理论。这样的公司干得很好,它们进行创新,成为或接近成为某个领域的垄断者,然后产品的质量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这些公司开始重视优秀的销售人员,因为他们是改写收入数字的人,而不是产品的工程师和设计师。因此销售人员最后成为公司的经营者。IBM的约翰•埃克斯(以及早已离开苹果的约翰•斯卡利、微软的史蒂夫•鲍尔默)是聪明、善辩、非常棒的销售人员,但是对产品一无所知。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施乐。当做销售的人经营公司时,做产品的人就不再那么重要,其中很多人就撤了。当斯卡利加入后,苹果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是我的失误;鲍尔默接管微软后也是这样。苹果拫幸运,能够东山再起,但我认为只要鲍尔默还在掌舵,微软就不会有什么起色。
我讨厌一种人,他们把自己称为“企业家”,实际上真正想做的却是创建一家企业,然后把它卖掉或上市,他们就可以变现,一走了之。他们不愿意去做那些打造一家真正的公司所需要做的工作,也是商业领域里最艰难的工作。然而只有那样你才真正有所贡献,为前人留下的遗产添砖加瓦。你要打造一家再过一两代人仍然屹立不倒的公司。那就是沃尔特•迪士尼,还有休利特和帕卡德,还有创建英特尔的人所做的。他们创造了传世的公司,而不仅仅是为了赚钱。这正是我对苹果的期望。
我不认为我对别人很残暴,但如果谁把什么事搞砸了,我会当面跟他说。诚实是我的责任。我知道我在说什么,而且事实总是证明我是对的。那是我试图创建的文化。我们相互间诚实到残酷的地步,任何人都可以告诉我,他们认为我就是一堆狗屎,我也可以这样说他们。我们有过一些激烈的争吵,互相吼叫,那是我最美好的记忆。我在大庭广众之下说“罗恩,那个商店看起来像坨屎”的时候没什么不良感觉。或者我会说“上帝,我们真他妈把这个工艺搞砸了”,就当着负责人的面。这就是我们的规矩:你就得超级诚实。也许有更好的方式,像个绅士俱乐部一样,大家都戴着领带说着上等人的婆罗门语和华丽词汇,但是我不了解那种方式,因为我是來自加利福尼亚的中产阶级。
我有时候对别人很严厉,可能没有必要那么严厉。我还记得里德6岁时,他回到家,而我那天刚解雇了个人,我当时就在想,一个人要怎样告诉他的家人和幼子他失业了。肯定很艰难。但是必须有人去做这样的事。我认为确保团队的优秀始终是我的责任,如果我不去做这件事,没有人会去做。
你必须不断地去推动创新。迪伦本来可以一直唱抗议歌曲,可能会赚很多钱,但是他没有那么做。他必须向前走,当1965年他转做电子音乐时,他疏远了很多人。1966年的欧洲巡演是他的巅峰。他会先上台演奏原声吉他,观众非常喜欢。然后他会带出The Band乐队,他们都演奏电子乐器,观众有时候就会喝倒彩。有一次他正要唱《像一块滚石》,观众中有人高喊“叛徒!”迪伦说:“搞他妈个震耳欲聋!”他们真那样做了。披头士乐队也一样。他们一直演变、前行、改进他们的艺术。那就是我一直试图做的事情——不断前进。否则,就如迪伦所说,如果你不忙着求生,你就在忙着求死。
我的动力是什么?我想大多数创造者都想为我们得以利用前人取得的成就表达感激。我并没有发明我用的语言或数学。我的食物基本都不是我自己做的,衣服更是一件都没做过。我所做的每一仵事都有赖于我们人类的其他成员,以及他们的贯献和成就。我们很多人都想回馈社会,在这股洪流中再添上一笔。这是用我们的专长来表达的唯一方式——因为我们不会写鲍勃•迪伦的歌或汤姆•斯托帕德(Tom Stoppard)的戏剧。我们试图用我们仅有的天分去表达我们深层的感受,去表达我们对前人所有贡献的感激,去为这股洪流加上一点儿什么。那就是推动我的力量。
这本书看完的第一感觉就是要去买下所有的苹果产品,然后感觉的是并不适合自己。苹果太过于完美和不兼容,所以手机、播放器用用也就行了。
本书并不算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人物传记,关于乔布斯的生活细节还是揭露的太少,也算是他为苹果做的最后一份贡献。但是苹果和自恋型人格障碍会被大家永远记在心里吧。
还算是不错的一本书。
在连续读完几本小说之后,终于决定要开始读一本nonfiction了——Steve Jobs。严格说来,我不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果粉”,但我确实被苹果产品的优雅线条、高贵质感而吸引。我在回家的火车上发现,我的那个软卧车厢的四个人互不相识,但却人手一个ipad,靠在铺上各自看着电影,偶尔再拨弄拨弄iphone,我们无法否认苹果创造的奇迹。
花了一周的时间读完了这本Steve Jobs,其中还有几个章节是通过Audiobook听的。不得不佩服Jobs敏锐的洞察力和独具品味的创造力,他可以把资源最极致高效地进行整合,来不断实现对完美的追求。Instead of responding to the market, he tried to lead the market.有人批评苹果的一些特性或功能太过花哨,虚有其表而内涵不足,但从另一方面来说,Jobs的这种为消费者“开发兴趣”的思路展现了其独特的魅力,他实现了生产商与消费者之间的一种反向互动,让苹果处在了更加主动的地位上。作为商业神话领袖,Jobs无疑是让人敬仰的。但作为一个社会个体的人,却很难轻易做出评判,毕竟我们不像Jobs那样采取完全binary的态度,把一切都清楚地划归到南极和北极。也许最恰当的评价就是“crazy, but genius”了,坚信Simplicity is the ultimate sophistication,他用他的passion for perfection,“reality distortion field”,终究创造了苹果的奇迹。
个人感觉,与其从一部人物传记的角度来解读《乔布斯传》,倒不如从一部新兴电子产业发展历史的角度来加以理解,从一本书里面,可以看到近几十年突飞猛进的科技发展和迅速的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还可以从侧面了解到很多诸如Microsoft、Disney、Google等企业的发展兴衰。这本书阐述的不是单独的一个人,而是一段纷纷扰扰的传奇,乔布斯只是其中之一。
这本书让我对苹果产品的好感又有所增加,但也让我更加怀疑在Steve Jobs,Apple的灵魂逝去之后,苹果会继续缔造着电子产业创新的奇迹么?尤其在大家都对苹果抱有更高的期望之后。结局如何,只能等待时间来鉴定。在我心里,我期待着苹果可以延续它的奇迹,但我更期待下一个Steve Jobs,可以开创下一个APPLE那样的奇迹,Banana? Orange?
首先声明,我不是果粉,也不是技术狂,对艺术也只懂个皮毛而已。
可是,我承认,我对任何咬了一口的苹果都有一种不可自控的狂喜和追捧在里面。也许这就是我不曾深刻探寻过的艺术。
艺术的魅力就是你不见得能说清楚、道明白,然而你却清楚地知道自己无法控制体内拼命抑制的冲动和战栗。即使明知自己暂且不能拥有,却铁了心要在能力足够时,将之纳入心怀。
对,凡是艺术的,总叫人战栗,总激起人无数的占有欲。或许别人看来不是你必备的,可你就是觉得少了它,自己的三魂七魄就会不知归往何方。
最激荡心肠的章节是Jobs在推出产品时,极端的完美主义,无数次激发队友的潜能。即使看不见的地方,也要优雅完美。科学与技术的完美结合,代价就是无数money.总觉得,即使如此,也万分值得。一件你看得上的艺术品,花了大价钱买下来,你会允许它有瑕疵吗?他却连你想不到的地方都做得让你未来某天想起来时都赞叹不已,钦佩不已!美国中产阶级的忠诚,高度体现在对细节的把握上。从这一点来说,乔布斯的养父实在成功。
极端的完美主义,必然是极端个人主义的结果。极强的控制欲意味着超人而狂热的领袖魅力。普通人的惰性是极为常见的,即使是有自信的人,也难免过久安逸,何况天才层出的技术界。只有苛刻、有强迫症、毫不留情、时刻拥有最新想法的头儿,才能驾驭得了这个团队,才能激发出众人最多的潜质。
领导,只是一个方向,一个方向;而领袖则意味着遥不可及,就意味着只要他在,你就会觉得没有什么不可能,出了任何问题,他都能在你忧虑之前,利索地排除了。所以领导,只有能力,可以后天慢慢培养;而领袖,却有着魅力,是骨子带来的。
乔布斯,无疑属于后者。
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才能,偏偏又可以适当地利用。或许也有过度使用的时候,不然怎会被自己开创的公司开除掉?却也正是因为这无法控制的狂热和理智判断的交融,又使他,一步步走上人生巅峰。
苹果的存在,已是一种符号,一种品位的象征。我曾不理解人们对奢侈品的追逐,从这里顿悟道,人们追求的不过都是那不现实的完美。谁能把握住人们对不现实完美的追求,谁就能成功。
文中提到“现实扭曲力”一次,说俗了不过是阿q而已。不同的是阿q选择了看不见,逃避;而乔布斯则选择了,变不可能为可能,所谓化腐朽为神奇是也。领袖的前瞻性和坚韧性,决定了一个团队所走之路的长短。乔布斯的方向是总--分---总:他要天下归于苹果,从购买音乐,到转载到P3中,到只能用苹果机做固定的事,每个生活的习惯,他都固执地要求强行进入,一旦你习惯了,依赖了,便是忠实的追随者了。天下大事,化繁为简是也。正如文言,至繁归于至简,绚烂归于平淡是也。
读完又看了一些乔布斯和盖茨的视频。我只能说,盖茨真的是个技术男,他最最精通的不过是冷冷的傻傻的机子,机子再智能、运转再迅速,它也只是工具而已。而乔布斯则是个真正的心理学大师,他看透的人性,把握的是人的喜好和弱点,他做得也许不是最先进的,却一定是最符合大众心态的,既然机子都是工具,那么何不买个养眼的机子,用着顺手、看着舒心呢?也许盖茨是务实的,然而乔布斯确实高超的,他懂得人类的生存绝不止是为了当下,但凡还有一口冲劲儿的人,都盼望着生活中能有奇迹和惊喜,波澜和色彩。
现实扭曲力,扭曲的不只是我们知道的那个现在,还有那个我们想象得到的未来。循规蹈矩下的我们,未来也无非是黑白灰、花杂乱,然而乔布斯却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七彩的可能。
人生纵然可能像被咬了一口的苹果一样不完美,却一定会像多彩的苹果那样有滋有味。
我们需要的,不过是一点点现实扭曲力的能力,需要一点点勇气。
花了一周半,总算把乔布斯传记"巨细靡遗"地看了一遍,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乔布斯对极致的追求,这种极致贯穿于他的整个人生。从产品设计到细节,甚至延伸到机器的颜色。再比如他的非天才即白痴的二分理论,这种非黑即白的态度恰恰体现了一种纯粹,一种对于极致的完美的执着的追求;YES or NO。
乔布斯本身就是一个最挑剔最难以取悦的顾客,这一点想必那些曾为他服务过的饭店、酒店深有体会。换一个词叫「不轻易妥协」。不禁感叹,想想自己是不是经常无条件妥协,随便、差不多、都可以诸如此类。如果你对现实不满意,要么改造它,要么SHUT UP,然后等着被现实湮没。
乔布斯始终坚持对【一体化】的不懈追求:把硬件(电脑、手机、MP3等)、软件以及内容整合在一起。这一点最早从iPod身上得以实现。可惜@乔布斯官方传记 中,对乔的前半段人生用的笔墨稍嫌过多,导致乔回归苹果之后,所创造的几个伟大产品反而匆匆几笔带过。对乔式产品理念再多些挖掘就好了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对乔布斯的了解仅限于知道他是苹果的CEO,这本书是伴随着他过世推出市场的,我对IT行业一向不感兴趣,所以在这本书声名大噪之时也完全漠不关心。
我的专业是金融,再惭愧地说一句,我还经常逃课。高一的时候就有人跟我说过,专注于你热爱的东西,别管其他。所以我在整个高中甚至是大学都抱着这种心态在学习。还有一个古典的TED视频也是说专注于你的目标,更佐证了这个理念的可行性。大学有很多科目按正常说法就是“打酱油”的,用我们前辅导员的话说是“所有这些科目对你以后的就业都有帮助”,我肯定不照前辅导员的话做。所以我这学期认真听的课也只有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商业银行业务与管理,证券交易这三门。前辅导员执教证券交易,所以我并不是为反对而反对。
于是,在剩下的“酱油”课里,由于对玩手机不感冒,我就只好拿教辅以外的书打发时间,《史蒂夫·乔布斯传》就成了我自得其乐的工具。我那时候看书很慢,有时还倒回去,加上只在课堂时间看,所以迟迟未看完。更发现班上还有一个同学也有一本跟我一样的乔布斯传,但只见她带来上课过一次,虽是一起上课,但实际上我们是两个班。还有一个从未打过交道的同学也向我借过这本书,当时我在看,便说看完后再借给他,后来这本书直到放暑假才看完,此事也就不了了之。有一件事不得不提,教统计学的老师是出了名的挂科不手软,因为我在他的课上看《史蒂夫·乔布斯传》,他对我的印象颇为不佳,更甚,我穿拖鞋也成为他人身攻击的借口,直到他跟学习委员说我下学期直接重修为止,虽然最后他还是手下留情给了我一个补考机会。
说了这么多,还是没说到《史蒂夫·乔布斯传》这本书上来,我知道有关书本身的评论已经多得数不胜数了,我要说的观点与角度也许很多人都说过,而且比我透彻。可我还是想尝试,就当给自己的一个总结。
这本书译者众多,我知道我又夸张了,但是五个译者确实在译著里不多见。我没看过《时代》杂志,也不知道沃尔特·艾萨克森是谁,在深入看这本书以前,我对这些信息一无所知。
书挺厚,这是基于我看书的标准。简洁,这本书看不到无病呻吟和多的个人情感表述。客观,传记是基于众人的眼光和与传者本人的生活经历的结合,作者没有以自己的判断和感慨误导或牵引读者。流畅,每个句子都恰到好处地说明了某些事情,抑扬顿挫,不堆砌,也够深刻。尽管这么说来的确是有点浮夸。我以前不知道名言警句是如何定义的,这本书好像让我找到了一些确定的条件。因为这本书除了叙述具体事件之外,随便找出一句都很有震撼力, 让人心服口服的那种。这种经验的获得需要结合个人的喜好和思考,对不同的人可能效果也不同,所以不便赘述。
一本好书不仅可以让你从中看到作者的价值观和知识,更可以看到本来的你自己。
《史蒂夫·乔布斯传》如是。
书的内容真实性应该很可靠,而我真心以为,Jobs不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好人,的确是个强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那种。他和盖茨之间的各种争斗验证了这点。盖茨退休后做慈善业,在世人眼中形象高大了许多,当然乔布斯的贡献世人有目共睹。
所有严苛的经理人,如果可以作出像乔布斯一样的成绩或产品,那就该他牛,但问题时,这些人中,又有几个人带领团队作出成绩了呢?
像乔布斯这样带领团队,如果成功了,功成名就,如果失败了,被指东施效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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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见过的自传,或者是自己写的自传,或者是别人写的自传。自己写的自传,总是从自己的角度来看问题;而别人写的自传或者是歌功颂德,或者是捕风捉影。
乔布斯在他去世以前让一位知名的媒体人写了一本基本上不受控制的自传,这样的做法我想本身就给这本自传注入了太多的东西。
我已经看了俩三遍这本书的英文版了,充满了很多东西,我的感觉很混乱,非常的混乱。我觉得我无法从这本书里提取出来什么核心的东西。感觉到得是很多零碎的东西。
以后继续读,希望有一天能够读出一些东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