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我不是果粉,也不是技术狂,对艺术也只懂个皮毛而已。
可是,我承认,我对任何咬了一口的苹果都有一种不可自控的狂喜和追捧在里面。也许这就是我不曾深刻探寻过的艺术。
艺术的魅力就是你不见得能说清楚、道明白,然而你却清楚地知道自己无法控制体内拼命抑制的冲动和战栗。即使明知自己暂且不能拥有,却铁了心要在能力足够时,将之纳入心怀。
对,凡是艺术的,总叫人战栗,总激起人无数的占有欲。或许别人看来不是你必备的,可你就是觉得少了它,自己的三魂七魄就会不知归往何方。
最激荡心肠的章节是Jobs在推出产品时,极端的完美主义,无数次激发队友的潜能。即使看不见的地方,也要优雅完美。科学与技术的完美结合,代价就是无数money.总觉得,即使如此,也万分值得。一件你看得上的艺术品,花了大价钱买下来,你会允许它有瑕疵吗?他却连你想不到的地方都做得让你未来某天想起来时都赞叹不已,钦佩不已!美国中产阶级的忠诚,高度体现在对细节的把握上。从这一点来说,乔布斯的养父实在成功。
极端的完美主义,必然是极端个人主义的结果。极强的控制欲意味着超人而狂热的领袖魅力。普通人的惰性是极为常见的,即使是有自信的人,也难免过久安逸,何况天才层出的技术界。只有苛刻、有强迫症、毫不留情、时刻拥有最新想法的头儿,才能驾驭得了这个团队,才能激发出众人最多的潜质。
领导,只是一个方向,一个方向;而领袖则意味着遥不可及,就意味着只要他在,你就会觉得没有什么不可能,出了任何问题,他都能在你忧虑之前,利索地排除了。所以领导,只有能力,可以后天慢慢培养;而领袖,却有着魅力,是骨子带来的。
乔布斯,无疑属于后者。
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才能,偏偏又可以适当地利用。或许也有过度使用的时候,不然怎会被自己开创的公司开除掉?却也正是因为这无法控制的狂热和理智判断的交融,又使他,一步步走上人生巅峰。
苹果的存在,已是一种符号,一种品位的象征。我曾不理解人们对奢侈品的追逐,从这里顿悟道,人们追求的不过都是那不现实的完美。谁能把握住人们对不现实完美的追求,谁就能成功。
文中提到“现实扭曲力”一次,说俗了不过是阿q而已。不同的是阿q选择了看不见,逃避;而乔布斯则选择了,变不可能为可能,所谓化腐朽为神奇是也。领袖的前瞻性和坚韧性,决定了一个团队所走之路的长短。乔布斯的方向是总--分---总:他要天下归于苹果,从购买音乐,到转载到P3中,到只能用苹果机做固定的事,每个生活的习惯,他都固执地要求强行进入,一旦你习惯了,依赖了,便是忠实的追随者了。天下大事,化繁为简是也。正如文言,至繁归于至简,绚烂归于平淡是也。
读完又看了一些乔布斯和盖茨的视频。我只能说,盖茨真的是个技术男,他最最精通的不过是冷冷的傻傻的机子,机子再智能、运转再迅速,它也只是工具而已。而乔布斯则是个真正的心理学大师,他看透的人性,把握的是人的喜好和弱点,他做得也许不是最先进的,却一定是最符合大众心态的,既然机子都是工具,那么何不买个养眼的机子,用着顺手、看着舒心呢?也许盖茨是务实的,然而乔布斯确实高超的,他懂得人类的生存绝不止是为了当下,但凡还有一口冲劲儿的人,都盼望着生活中能有奇迹和惊喜,波澜和色彩。
现实扭曲力,扭曲的不只是我们知道的那个现在,还有那个我们想象得到的未来。循规蹈矩下的我们,未来也无非是黑白灰、花杂乱,然而乔布斯却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七彩的可能。
人生纵然可能像被咬了一口的苹果一样不完美,却一定会像多彩的苹果那样有滋有味。
我们需要的,不过是一点点现实扭曲力的能力,需要一点点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