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时曾惊讶地摆弄同学一台第三代iPod的触摸轮盘,痴心于极富艺术感的白色机身和白色屏幕。曾开心地捧着iPod Shuffle精致的盒子读着黏在上面的小字条,这是我迄今唯一拥有的苹果产品。曾在Jason寝室里玩弄他的Touch,谈论我对乔布斯的种种不满,以及后乔布斯时代的苹果。还有那好几个不眠的夜晚,开着自动刷新看engadget的苹果发布会,被乔布斯的One more thing刺激得睡不着。而这一切终于划上句点。
没错,乔布斯是一个暴君,一个独裁者,一个目空一切的嬉皮士,一个骄傲的自大狂,一个极度追求细节的强迫症患者。我对他现实扭曲立场的反感在他介绍FaceTime说“我们第一次把可视电话带到现实”时达到顶峰。
很遗憾,这些品质正是他不凡的秘诀,正是苹果成为宗教的要素。没有这些,他不会是乔布斯,苹果不会走到今天。我常常以为做出不凡事迹的人在生活中可以很平凡,可惜这只是普通人的特点。有的人天生是创业家,有的人做一辈子职业经理,并不是孰好孰差,这真的是两类天性差别很大的人。
我非常认同乔布斯对艺术与科技相结合的见解,当年《大众软件》上那台白色半球体底座的iMac一体机让我陶醉。他的语言艺术和演说能力堪称一绝,苹果公司的PPT也给我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一切都很简单,可一切都很有力量。
有的人改变世界,有的人欣赏世界,有的人尝试理解世界。对号入座,每种人都能知足地活在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