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为什么一直是美星咖啡师在主动……青山先生拜托给点力……
此外估计是作者考量到有些人随机的阅读顺序,在2和3中都再没有明确提及青山先生的身份设定,各种打擦边球……总觉得应该会很有趣的一个设定就这么被遗忘了有些可惜,不是说好了下次见面请你煮咖啡给我喝吗,喝了吗?喝了吗?总觉得2和3里青山先生各种地位下降啊,智商也比1弱了好多……明明在某些方面应该势均力敌的说。
第三卷令人意外地是长篇!完全没有任何短篇节奏的日常之谜事件。在咖啡师大赛中不断有参赛者备好的材料被“凶嫌”添加进各种异物从而妨碍比赛的事件发生……大概就是这么一个故事。
三起添加物事件感觉像是在写流水账,按部就班的“比赛了——发现添加物了——一帮人开始吵架、调查——调查无果——比赛了——又发现添加物了……”不过我觉得这种比赛的设定也很难出现什么情节波折吧……(YY一下,除非半当中有人退赛了然后某人顶替参赛什么,应该会很有意思,哈哈哈)
但是,三起添加物之谜的手法真相都可圈可点(当然硬要说的话第一起是弱的,后两起各有我很喜欢的亮点),但是相比起故事中两年前可歌可泣的事件背景而言我觉得……都成了浮云。 两年前的背景故事的真相实在太赞,也太悲哀,让我想起了米泽穗信《冰果》给我的感觉。总之关于这个故事背景,无论是动机、各种巧合还是文中的一些伏线都做得很好。
因为是3长篇,所以和1、2的短篇连作模式很难相比较,但是还是得说非要选出喜爱程度的话应该是3>1>2。
最后,期待续作~
当读者翻开《杜马岛》,内心必然潜伏着一种对恐怖的预期。因为这是斯蒂芬·金在二〇〇八年推出的长篇。继一九九九年遭遇车祸之后,故事能手老金的步调一度减缓过,如果说二〇〇六年的《丽赛的故事》预示着他的重新启航,那我们没有理由不期待《杜马岛》将是又一幕让人睡不着觉的奇情剧。
故事的开头相对平缓,几乎可看成是作者本人某段经历的写照。埃德加·弗里特曼靠建筑业起家,年过半百的他有结发多年的妻子和两个女儿,看似一帆风顺的富裕人生被工地现场的意外打断,他坐在轿车里被一辆失控的起重机从外部挤压,在尚未失去意识的情形之下听到骨骼碎裂的声音。埃德加因此失去右臂,成了瘸子,大脑也受到损伤——其伤势没有让他丧失智力,却足以打乱他的生活。偶发性的遗忘症混合着无法控制的怒气,直接导致夫妻离异,使他的过去成了“上辈子”。
残障人士加鳏夫的身份决不是一幅明亮的晚年景象。身体和心灵都不堪负荷,埃德加打算换个地方疗伤。他选择了佛罗里达的杜马岛。这是个美丽的岛,同时近乎荒凉,除了每天上午在海滩那边吃早餐的两个人影,就只有埃德加和他命名为“浓粉屋”的新居相伴。海贝随着涨潮在浓粉屋之下摩擦私语,岛上的生活是相似的重复,埃德加有了两项新消遣:在午后朝着在海滩栈道上喝饮料的某人散步,试图每天多挪几步;还有画画。
是的,画画。从未受过艺术训练的前建筑商埃德加发现自己想画,并且能画。从彩色铅笔到油画笔,色彩和线条从他的笔端喷涌而出,带着饥渴的创作欲。他画现实,也画他脑海中一闪而过的景象。后者完全没有逻辑可言,恰好是他未曾目睹的现实。如果说埃德加的绘画具有预知和遥感的特质,那么还不止于此。当他开始企图用画笔修改现实,岛上的静谧日子便一去不返。
仿佛是巧合,杜马岛的三名住客都有着某种程度的大脑损伤。拥有岛上地产的老妇伊丽莎白,照料她的前律师怀尔曼,以及拥有无法解释的绘画鬼才的埃德加。老埃德加纵然有暴躁健忘的种种缺陷,他在商人生涯中磨练出的韧劲则让人没法挑剔。通往海滩的午后跋涉日复一日,当“陌生的瘸子终于大驾光临”的那天,每天坐等埃德加靠近的怀尔曼和他笑作了一堆。同样是劫后余生的老人,怀尔曼无需解释就领会了埃德加笔下超现实画作的诡谲。
想必每个人都有过随手画两笔的经验。《杜马岛》穿插着“如何作画”的章节,这些间奏不仅是细致的绘画指南,更是回忆。回忆属于年幼时代的伊丽莎白,她曾是另一个拥有可怕能力的画匠。
就如同伊丽莎白曾凭借画笔找回了词语和整个世界,对埃德加来说,绘画也成了他不可剥离的自身的一部分。无论这件事缘何而起,其过程都渐渐脱离他的控制。伊丽莎白在阿尔茨海默症发作的间歇给出了警告,他却没能领会其中含义。当画作在展览上聚集一堂,埃德加被亲朋友好友围绕之时,他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站在了风暴的中心。
《杜马岛》是这样一本书,当后三分之一疾风骤雨式的叙述铺陈开心灵的惊悸,你或许会认为前半段的铺陈过多。两个老男人在佛罗里达海岸的友情故事不乏温情,毕竟偏离了读者的“预期”。直到噩梦与现实的分界线被消解离析,你又会怀念那段被稀释的阳光岁月,并惊讶地发现,正是由于他们如此坎坷走来,把“上辈子”和当下划出界限,才具备了共同直面恐怖的决心和勇气。至于恐怖,它其实隐藏在最初的纯净叙事中,在读者和主人公都遗漏的某处。
最终,埃德加必须用他的画笔回溯杜马岛的历史,也就是曾发生在伊丽莎白一家人身上的惨剧。换个角度看,这是个“如何作画”的故事——对某些人来说,绘画等同于生命本身,但伊丽莎白或是埃德加都将不得不永远丢下笔,为了彻底埋葬,并且遗忘。
溯光感觉像极了苏摩,同样绝美的面孔、跨越百年的情感、外冷内热的决绝;琉璃的可爱无邪像刚刚翻过天阙的那笙,表达情感也是一样的直接坦率;织莺的温润又好像那个苍白如栀子花的白璎.......
看,我总是在他们的身上寻找你们的影子。
可是,在这片土地上,你们已经是传说了。
真岚,他们称呼你为伟大的开国光华皇帝,称赞你开创的盛世,你的后人在你的荫庇下光辉灿烂。可是他们不知道你在白塔顶那落寞的等待,不知道你看着镜子里老去的容颜,想起地宫里“山河永寂”的预言,然后垂然死去。
苏摩,他们赞扬你是海国的英雄,你带领族人回归了碧落海,那里,鲛人生活在蓝天碧海之中,像你曾经无数次想象过的那样;他们在叶城观看你留下来的宏大海潮,在纸醉金迷中赞叹造物主的伟大。可是他们不知道那海潮的意义,不知道那是你生命最后的呐喊,他们也看不到你在茫茫潮水中留给爱人最后的一吻,听不到你在哀塔里的绝望和新生。
白璎,他们甚至都有些忘记你了,在提起你时,会在前面加上光华皇帝的皇后、海皇苏摩的恋人这样乱七八糟的头衔,他们看不到你作为一个战士,在传国宝鼎钱割下头颅的坚强;他们也想象不到你从九天坠下时,是怎样的一种震撼;他们也不知道在哀塔无尽的黑暗里、在白塔顶飘渺的白马上,你所做出的抉择。
慕湮,他们阻止你的转生,因为要扼制破军的力量死灰复燃,于是,不论你曾经怎样被西荒的牧民们当作仙女崇拜,怎样于九天之上亲手封杀了那一场挚爱,怎样为这后世安宁牺牲自己,你都无法再回到这个你所倾尽心力的大地上。
云焕,你还活着,他们怕你破坏天地的力量,于是封印了你心爱之人的重生之路,你永远不能再见到她,因为你是一个人人惧怕的魔鬼,而你的爱人,是你苏醒的唯一动力。他们不知道你曾经经历的磨难,看不到你怎样在薄薄的纸上写下一句又一句永远无法实现的夙愿,听不到你腼腆的恳求。
飞廉,你成了冰族的大恩人,他们在激励后人的时候总是不时的提起你,就像你是一个天生的战士,但是他们不知道你曾经是一个那样淡泊的人,最大的愿望不过是和心爱的人长相厮守,却在所有挚爱都离去之后,不得不担起一个民族的重担。
碧去了寒冷无比的极冰渊,没有了国仇家恨,她一身素寒,用余下的时光来悼念这一生难以抓住的爱情;慕容修早已化作泥土,他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抱负,却不知道自己的后人怎样艰难地度日,因为他始终无法改变自己是个外族人的事实,尽管在中州时,他依然是外族人;炎汐终于和那笙成了眷属,然而无论驻颜珠是如何神奇,他还是要眼睁睁看着爱妻先自己而去,甚至他们的孩子,都因为血统的原因不能继承皇位。
我们以为达成了自己最大的心愿,人生便充实了,可是为什么,我们心心念念的,却是那不得不舍弃的?
我们以为这世界还是你在的时候那样灿烂美丽,怎么一转眼间,那些在沧海横流里并肩而战的人们,就各散东西,终生不再相见?
我们以为时间总是会有的,相信只要等待就一定能再相见,怎么似乎只是眨眼之间,彼此竟成了传说,就像我们曾经听到过的那些前人的传说一样?
要知道,我还没能来得及去告诉你我内心的一切,为什么,这舞台就成了后人的天地?
高高在上的神,只是默默看着这大地上来来往往的人,上演一出出大戏,那么,你们会想起那些曾经在那里风云流转的人们吗?你知道他们去到何方了吗?
知道这本书是在读王安忆的《长恨歌》时,里面讲到王琦瑶被人包养在小巷子里,做起了爱丽丝之梦。
或许每个女孩都曾经做过那样的梦,那是一种传奇,人生的另一种色彩。只不过只有漂亮的女孩才有机会做这样的梦。王琦瑶无疑是漂亮的,也是爱做梦的,因而她放弃了那个在世俗眼光看来,与之相配的男人,躲进了爱丽丝公寓。
被一个有钱有权,可以掌控一切的男人握住手里,把自己的命运交付于不可知的未来,收获现实的荣华虚幻,当然,还有那个男人的一部分爱。
这就是爱丽丝的梦境。
女人呵。。。这到底是什么在做怪?
时隔很久,才来看《爱丽丝漫游奇境》,那童话的呓语已勾不起心中任何颤动,对书中的幼稚幻想和简单独白也心生不屑。或许,有些书只适合那个年龄,而爱丽丝之梦却是永恒的。
桐华的《半暖时光》讲述了一个异常扣人心弦的故事,完爆了言情小说所能吸引、魅惑读者的一切条件。
女主颜晓晨的境遇惨过灰姑娘,不仅家境贫寒,还因为爸爸过世背负了一身的自怨自恨自责,更因此遭遇了妈妈的“移情式”的痛恨。
然而,天无绝人之路。在这样阴暗晦涩的人生之中,尚有丝丝曙光穿透浓雾,照射到颜晓晨的生活之中。不知颜晓晨是幸运还是不幸,总之,在她涉世之初便遇到了两种不同风格的高富帅:一个是家境富裕、年貌相当、如朝阳般灿烂的同学恋人沈侯,另一个则是半师半友的职场领路人程致远。
这样的深情专一且有能力的高富帅,寻常姑娘遇到一个,已是中了百万大奖的“概率缘分”,而颜晓晨却一下子拥有了两个。
沈侯对颜晓晨的一片痴心一场赤诚足以艳羡倒n多姑娘,无论是女同学还是酒吧女招待。但是程致远的VIP式的不计付出、无所不能的救助则让人除了艳羡感慨之外,更多了几分不解——凭什么?程致远是钻石王老五,是和《被时光掩埋的秘密》中的陆励成陆大Boss私交甚好、肝胆相照、并肩驰骋的人物,这样风华正茂、熠熠生辉的男子又怎会没有姑娘追求?何必和颜晓晨这样的小姑娘纠缠不清?不但为她扮演了备胎的角色,还喜当爹地背负起她的整个沉重的人生。为什么???
谜底随着《半暖时光》的故事情节的推进而渐渐揭开。
只是,半天不吃不喝、坐着不动、一口气读完这本小说的我却被沉重压得透不过气来,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
小说很好,故事也很精彩,只是,一本小说看下来,除了一两个打酱油的几个配角(如颜晓晨的舍友魏彤和刘欣辉),通篇,我看不到一个幸福的人,每个人都背负着沉重的枷锁,逃不出宿命的审判,活得异常艰辛沉重。
颜晓晨母女二人的不幸已经不必细说。造成她们母女二人不幸的缘起却是沈侯的妈妈,颜晓晨因此封闭了自己的感情、拒沈侯于千里之外。
但是这些年来,沈侯的妈妈虽然外表看上去光鲜亮丽、事业有成,可心中依然是一片噩梦的沼泽地,为了不让颜晓晨走进沈侯的生活,她宁可亲手毁掉独生子的事业和人生。
沈侯陷于这片未知的迷茫中,时而欢乐,时而痛苦,享受欢乐,却也承受背叛,人生走向成熟,却失去了心中的最爱。
这世上固然有中了彩票的幸运儿,可是,这天底下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无怨无悔的付出与守护。无所不能的救世主程致远走进颜晓晨的生活,从开始便是一场精心设计的“偶遇”,起初他并不爱她,他只是想救赎自己的灵魂,附带着援助她的生活。后来,或许他对她日久生情,但是难免,这样的爱也掺杂了较多的赎罪的成分,谜底揭开,他其实是“顶包案”的主角。
太沉重了。每个人都是负石落水者。挣扎,挣扎,再挣扎,却依旧沉入水底。
桐华虽然为《半暖时光》设计了一个救赎与原谅的结局,可是我却看不到丝毫的释放。
颜晓晨放弃了程致远为她安排的锦绣前程,舍下了沈侯对她的一片痴情,带着妈妈,回到了家乡。
颜晓晨放下了过往吗?NO!
沈侯可以开始新的生活吗?NO!
程致远能够轻装上阵,忘却自己的心魔吗?NO!
就连说自己感恩于被原谅并且选择遗忘仇恨和报复的吴倩倩也并不真的能够放下。若非吴倩倩的再一次揭发信,颜晓晨又怎会发现程致远才是那个应该被恨的人?这种以“原谅”和“放下”为名的揭发,本就是一种“报复”和“记恨”。
回过头来,再看这个故事时,便会发现这个故事其实就是一副仇恨的多米诺骨牌。那些背负着血海深仇的爱恨交缠的人们之中,倘若有一个人,只需要一个人愿意打开心结,放下仇恨,那么情形就会不一样。
如果颜晓晨母女二人能够以一颗公平心去看待颜爸爸之死,意识到造成颜爸爸之死的罪魁祸首不是别人,正是颜爸爸自己乱闯红灯的忽视交通规则的行为,她们就不会在强烈地仇恨他人的同时也激烈地憎恨着自己。
如果沈侯妈妈可以忘却仇恨,接纳颜晓晨,那么这段往事就会被彻底尘封,压根儿不会有好事者翻出陈年过往。
如果程致远能够打开心结,不必纠结于赎罪,他可以做得更加坦荡,为颜晓晨在凄风苦雨之中撑起一把遮风避雨的伞。
只是,他们都放不下。
其实,归根结蒂,他们放不下的根源便在于他们都活得太自我太自私。他们根本不像他们自己所认为的那般宽宏、那般为他人着想。
颜晓晨母女的恨,是为了将恨自己转嫁到恨他人身上,这样便可救赎自己;同时用自虐式的惩罚来减轻自己的愧疚。
沈侯妈妈的恨,是怕别人因此翻开自己历史上那不光彩的一页,让人知道如今高高在上的自己也曾作奸犯科过、在良心上亏欠过别人。
程致远的隐忍、包容、守护,是因为自己良心上有一笔无法还清的陈年旧账。
想起桐华的另一本小说《大漠谣》。面对仇恨,玉儿和李妍,一个选择放下,一个选择报复,结果玉儿的人生开阔明亮,李妍的人生却锁进了潮湿阴暗之中。
恨与不恨,不同的选择,不同的未来。
作为旁观者的我们或许看得一清二楚,而身在局中的人,却未必能轻易抽身而退。
遗忘仇恨,舍弃心魔,需要经历一番自我的涅槃,这样的路,不是人人都能走过来。
也许,读者们也应当放下阅读后的沉重,如桐华在书的扉页上所说的那般:“我会等着,等着冰雪消融,等着春暖花开,等着黎明降临,等着幸福的那一天到来。”
等着放下仇恨,等着海阔天空。
我不知道还有多少人深入了解过他,“战争狂人”“杀人犯”“疯子”,或许谁也不曾认识过世上叫阿道夫.希特勒的人。
从小学起就对女孩感兴趣,如果一个女孩单独走在街上,他就会去送她回家,如果她母亲在则会介绍自己并帮她们拿东西。(这不是小色狼,欧洲人开放)。之后他因为喝酒喝醉把成绩单搞丢了,便说不会喝酒了。抽烟时把床单烧了,边说不会抽烟了。有人说他有恋母情节,这是因为他父亲对他太凶还有早逝。之后他一人去维也纳,梦想当艺术家。时1907年,与史提芬妮一见钟情,但却不敢表白,每天下午都偷看,并写过匿名信,声称他是艺术家,考上艺术学院会娶她。没考上又加上母亲去世,便没有见她了,自称是“青年时代的伟大春梦”1907-1921年不明,所以有传闻他是同性恋,但是德国很多他亲密的的人称他性上面完全正常(《希特勒身边12年》作者施罗德与他的私人医生)。1919-1924年完全投入政界,1924-1931深深爱着他的外甥女吉莉,但爱娃从1930年与他关系慎蜜。1931年吉莉自杀,他自此不吃肉,说是像再吃尸体。有说她自杀是为爱娃,但更权威是希特勒从来不说他爱她,却又不让别的男人亲近她,等于是坐牢,吉梨还是个少女,有人称她是个“头脑天真的小荡妇”,因为他总是与她认识的男人恋爱,但是实质上是她喜欢一个,希特勒就破坏一个,搞得她似乎水性杨花。1931-1945一直与爱娃生活在一起,从未公开,宣称他的爱人是德国,是有人说他性功能障碍或性冷淡。但是他不爱爱娃,只是他的一种需要,那时期他经常想起吉莉,特别是战争后期,称自己错了,因为无法给她她想要的幸福。
在最后因为爱娃到死也跟他,爱娃的忠诚感动了她,而非爱。又说他们认识期间是演戏,但是这仅仅是某些人诽谤他,他对爱娃更多是害怕(担心她自杀影响自己名声),同情,和对她的美丽天真的欣赏。这不能说他爱,仅仅是喜欢吧,两个人完全过夫妻生活。苏军打入柏林,争夺总理府,在1945年4月29日两人结婚(苏军就在他们几百米处,没有礼服,没有乐队,像是小朋友作业给父母签字),戒指是从犹太人手上抢得,之后吃过一段饭,第二天,4月30日,希特勒夫妇双双自杀,没有棺材与享受过天伦之乐。
在他们身后是的意志第三帝国的废墟与他所杀的600万犹太人的尸体(又说他不知道灭绝犹太人,这点正是正确的,他要party卫军消灭犹太人,他又说别太残忍,要人道的建立毒气室,但是他又不敢看。)关于他性格的描述,至今最权威的是在维也纳他的朋友库比捷克的话“他是个有良知的幻想家,但是他似乎对现实不满。”不论后人在他出名后的“战争狂人”“杀人犯”这都更加的符合他青年的形象。
他把爱情搞得像战争(冷酷,严峻),把战争搞得像爱情(幻想,不放弃),这非常有戏剧性,不是吗?
扬州大明寺是常去的。父上年轻时候在扬州念书,那大概是他回忆里的好时光,于是踏青郊游,每每就变成了扬州一日游。
我也是爱去大明寺。经堂前的桃花并不如何特别,却总是要念叨起那句“欲吊文章太守,仍歌杨柳春风”——苏轼的老师欧阳修曾在此筑建平山堂,写下“手种堂前垂柳,别来几度春风”。十年之后,苏轼来此,欧阳修已经去世。于是同题同韵,写下另一阕《朝中措》。大明寺于我是欧阳修的平山堂,和十年光阴隔开的苏轼和欧阳老师。
我爹总是要说起鉴真的六次东渡。我当时并不知道父上为什么要执着于这个故事,我知他不信佛,过佛门而不拜,我的愤世嫉俗多半是父上剩下的。
上一次去的时候,沿着铺着白沙的庭院慢慢走向跟唐招提寺金堂一样的纪念馆,忽然就有眼泪涌上来。那时候我慢慢开始真正感受到,一个人发愿做一件事情,屡战屡败,在世事磋磨里又屡败屡战是需要多少定力和心力的事情。
自然想起《天平之甍》。讲起来是鉴真东渡的故事,主角却并不是鉴真,只是为了迎接鉴真去到日本传律,那些日后或者籍籍无名的僧人和琐事。
一直说《天平之甍》的主角“普照”选得真好——面貌普通,并不如何像是承担大事的人。开始的时候要去大唐做留学僧,身材魁伟满腔热情要干出一番事业请回戒师的是荣睿,而普照,小眼睛里射出冷漠的光,犹犹豫豫究竟去唐土做点什么。但他有一种“同理心”,不论身边的人做出怎样的决定,他总是那个去成全的人。他执着请鉴真东渡,那是荣睿至死未尽的梦想;戒融放弃一切去行脚,去送他的也只有普照,甚至玄朗堕落民间,娶妻生子之后又想重返故土,他也愿意去为他奔走;老僧业行孤僻无名,终身做着让人无法理解的事情——抄经卷。普照并没有如何明白业行的执着,他们甚至没有什么话好说,但是他护着业行的经卷渡海,向他发誓自己会用性命去保护这些业行的心血,并且在一部分经卷捐出之后,提出替他重新抄写一份的时候,普照大概并没有看见自己的宽恕和慈悲。
高僧大德并非生下来就脚踏莲花,步涌甘泉,同样的人事蹉跎,比起我们来,他们多的大概是从全副虔诚里生出来面对磨难时的慈悲。所以我很喜欢《玄奘大师》里演玄奘的那个人,样貌普通,身材寻常,只是面容沉静,在风暴里佝偻着身子前行也保有一副虔敬的面容。因为这样难以消磨的耐性,人身上那些有攻击性的光芒都化成一种连绵不断的似乎柔弱的韧劲,可以在一次次的死亡挫败里爬起来,继续走下去。
那时候的人,那时候的旅程比起我们现在,大概都更需要耐性作为支撑。他们渡海去日本,需侯“信风”,或有或无,都是没准的事。这样的耐性,也可以从宗教以外的地方得到。但人自身能够生发的勇气总是有限,由外物而来,又总是患得患失,真正可以连绵不断而不计较得失,不在挫败里成为戾气的,很少。
发于宗教的虔敬,总会带上一点梦幻般的色彩。像是普照在船老大将要抛弃业行经卷时候听到的那声“不准动”;像是鉴真失明前露宿山野的普照听见他的那声低呼,而这样的梦幻与踽踽行于其中的世事搀和在一起,像是重病里撑着病体参加鉴真在开元寺授戒的荣睿,有一种让人落泪的庄重。
因为时移势迁,他们最后千辛万苦的到达已经失去了大半原先的意义,但是普照的旅程本身,却是一片瓦成为一段甍的故事。
当甍还没到达撑起屋梁的位置的时候,它也只是一片瓦而已。 普照在一切尘埃落定之后收到了一段“甍”,不知所从来,不知其所指。有人说鉴真是“天平之甍”,寓意撑起天平时代屋梁的人。但有着超人决心和毅力的鉴真在这个故事里,是彼岸的佛,他已有宝相庄严。哪怕受苦遭难,依然是面容沉毅。而数个旁观过的故事,身边如黑夜浪涛一样涌起又消逝的生命,最后一己撑起的东渡之行,都是莽莽尘世里渡普照的船。
开头的这句诗,是他们的故事发生之后一百多年的僧人贯休写的,写给一个将要回国的日本留学僧,前路缥杳,结局未知。当我为这个故事第一次落泪的时候,就觉得这句诗,应该属于这个故事。
几年前,说读《负暄琐话》的时候,卷问读过《禅外说禅》没?那时候回答没读过呢。《禅外说禅》多好玩的名字,然后就去读张中行的这本书。
读完之后的很多年,都没有再读关于禅的书了。去年这时候陪一对异国友人老夫妻去扬州苏州杭州玩儿的时候,在扬州瘦西湖里,跟老太太辩论瘦西湖里的白塔不是禅和佛的是伊斯兰教的,结果,当然我正确。一路用英文跟老太太谈论禅,谈道家学说,谈他们以为是邪教的伊斯兰教,招惹了旁边有大学生摸样的男孩子跑过来问我是不是扬大的老师,吓得我赶紧带着小纽扣逃跑。我就一彻底贩卖野狐禅的嘛,O(∩_∩)O哈哈~。等到杭州的时,爬上雷峰塔,我便再也不跟老太太谈论她一心认为的禅了。
禅,zen,在国外已经非常多的人喜欢了,前不久看了好几个认为自己在禅修的老外的书,越看越觉得六祖若在当世不知道该怎么去贯彻“教外别传,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了。
友人老太太其实不是一开始就喜欢禅的,她一开始学印度瑜伽,老太太闲来没事先玩瑜伽,弄得身材非常好,老太太还想心情好,人家让她学禅,她就开始研究禅,认为禅是日本的,学日本人那样静修着,我跟她说禅是起源于中国的,日本人把中国的禅贯彻到了生活里去了,她不信,我更不信她的禅,看她静修最高境界就是跟我家小纽扣抢薯片和波力海苔,令我哭笑不得。但,跟老太太的一番谈话,倒是让我觉得,禅这玩意儿,随便就能变成野狐禅,而领悟其境界,还真是中国文人才能弄出来的了。
提出来“意境”的王国维自沉了,而他的“意境”现在天天被各种各样的人当做品味挂在嘴上;从一开始便是需要超高领悟力和智慧能的禅,弄出来——“教外别传,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见性成佛。”而佛教和禅,却依然在全世界广为漫衍开去。
曾经在一篇自己的博文提到了某个禅师调侃的句子,大意是:经文是给不懂的人读的。懂了的人,读什么经呢?比如济公。其实,在懂与不懂之间,经历过的千山万水,绝对不是文字上的功夫,而是阅历和领悟。这份离开了经文的智慧,往往就是面壁的达摩获得的。平常人,轻易就得到了?除非那绝顶聪明者。对了,现在很多人都以为自己绝顶聪明呢,聪明得别人有什么,自己就能仿什么出来,可是,仿的其实就是仿的。不过,绝大多数人是不会认同的。不然怎么那么多层出不穷的伪和假呢?
所以呢,这篇文字就是答复一个问我禅到底是说什么的朋友的。佛是什么?我怎么知道啊?禅,我更不知道它说什么,不过,花开了,春来了,我们出去走走吧。要是再问我,我就去厨房寻一把菜刀,剁掉你的手指头了,这么残忍?非也,非也,某禅师很多很多年前告诉他弟子什么是佛的时候做过的事情,我不过是再作冯妇而已啦,不准再问了。
最后,再佩服张中行的书名一次,《禅外说禅》好名字啊!
总的来讲,全书洋溢着过量的乐观主义情绪,让黑色太阳下可怖的冰冻行星也变得有些装神弄鬼。
背景设定其实非常诱人--量子飞船从地球出发,义无反顾地以波态飞向未知的远方,直到被强万有引力力场还原成物质态,然后寻找合适的星球登陆和殖民。由于波态飞行超越光速,当飞船上的人觉得一瞬间就到达一个强引力点时,地球已过了亿万年,人类文明甚至星球本身都早已毁灭。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歇斯底里的孤独感。后来在大刘的《死神永生》里我们再一次体会到了这种孤独。
然而作为一部巨大孤独感压迫下的陌生星球探险,威廉森对情节的把握依然不够张弛有度,很多巨大的悬念被解开时我都有种被欺骗的感觉:什么?就是这样?他对人物形象的塑造更是力不从心,理想化、标签化十分严重,情绪过渡也经常十分不自然。
以黑太阳的背景设定其实完全可以打造一部更为宏大的史诗。99号量子飞船发现这个黑太阳冰冻星球,当他们探险时发生了一系列怪事,出了一系列事故死了一些人,他们登陆发掘出许多状似人类但有鳍有翅的两栖动物化石,一比对DNA发现和人类相似度90%,发掘一些古代遗迹才得知,这些生物是98号量子飞船上人类的后代,已经在这星球上殖民了5亿年,进化出水生和飞行技能,也因此藐视自然。他们发展出恒星级工程技术来加强他们太阳的功率以满足自身的能量消耗,这些能量被用于将星球表面的每一寸土改造为智能机器为人服务,结果行星表面土层相互联网具备独立意识形成行星级机器生命体。最后太阳能量被提前耗尽变黑大地封冻,人类为获取能量转而开发行星内核,行星级生命为保护星球消灭人类,并且自行开发出将万有引力转化为可利用能量的技术独自永生于此,直到99号飞船人类到达轨道,行星级生命将他们看做入侵者给以信号警告,并最终摧毁所有登陆建立据点的人类。残余的在轨人类以行星毁灭级核弹为筹码与行星级生命谈判,从后者获取有配额的可持续能量,并保证自己永不登陆。也由于在轨道上没有足够技术和条件制造量子发射器,这批人类被困在这里变成太空遗民,成为被行星级生命圈养的宠物。行星级生命深知人类殖民扩张本性,使用强磁场拆除人类行星毁灭武器的引信,中断能源供给,飞船里上演人吃人惨剧,最终人类灭亡。
《天人菊杀人事件》不但是蓝霄先生长篇处女作,也是“秦博士六人侦探团”的初登场之作,喜欢此六人的读者千万不可错过啊!
蓝霄出生于1967年,而《天人菊杀人事件》完成于1994年,作者当时只有28岁,正处于青春年华,作者也坦言《天人菊杀人事件》是学生时代的青涩作品,可以说这是一部处处透着青春气息的校园推理之作,小说中,我们的六个主人公刚刚高中毕业,进入医科大学上大一,他们住在一个寝室,各有各的爱好,干的也都是刚进大学校门的学生长干的事情,追女、翘课、聚会、泡吧、怕挂科考试前临时突击复习等等,看到这些,我不禁回忆自己的大学时代,虽然只毕业了一年,但竟有种恍如隔世的错觉,令人怀念啊!
其实,现在大陆不少悬疑推理、恐怖惊悚小说也把校园作为其发生故事的重要场所。首先,这里人口密集,师生众多,如果发生死亡事件或者较为神秘可拍的事件很容易造成学生的集体恐慌,易于营造恐怖惊悚的氛围。其次,不少学校尤其是那些历史悠久的老院校,都有其神秘的场所,比如废弃的教学楼啊、阴暗的厕所啊、午夜的小树林啊等等,尤其是医学院的解剖室这种听着就很瘆人的地方,在这些地方开展故事更能起到很好的吓死人不偿命的效果。
《天人菊杀人事件》中涉及到两次杀人事件,一次发生在学校的解剖室,涉及一个“三重密室”诡计;另一次发生在天人菊岛,也是一个密室,还涉及了一个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暴风雪山庄-孤岛”模式。
不过,和那些所谓的校园悬疑推理相比,作者并没有像许多无良的悬疑作家一样刻意去营造多么恐怖的氛围,也可以说谋杀事件(指第一次)似乎被小说中的青春气息冲淡了不少,让人不觉得有多害怕,这也使本作给我耳目一新的感觉,不同于以往所读到的那些校园推理。
其实,本作可以说是谜题复杂,解密简单的典型,多少有些头重脚轻之感。很多读者也曾表示,本作是完全以诡计来支撑,作为整部小说的骨干,一旦刨除本作中的几个密室诡计,再无其他,没有耐读的故事,也没有深刻的杀人动机。
然而,我要说——青春何必沉重?作为处女作,我们没有必要苛求太多,想想作者创作它时的年龄和社会阅历,实在没有必要强求涉世未深的作者写出如《砂之器》般深刻的杀人动机的社会剖析(据说作者高中时期,因巧遇松本清张的《砂之器》而爱上推理小说),读过大学的人都能在书里找到自己生活的影子,这不是很好的阅读体验吗?让青春只是单纯的青春不是很好吗?
《天人菊杀人事件》最成功之处就在于对台湾大学生生活几近现实的描写,对极具个性的“秦博士六人侦探团”成员鲜活的人物形象的描写,这也是值得当今不少年轻推理作者学习的。
请记住,生活永远是创作的源泉!
开始读这本书之前,看到关于书的企宣和文案,认为这是本“重口味”的小说。在我之前的阅读范围内,这种风格的作品少之又少。打着惊悚、悬疑、犯罪的标志,作为一个小说它无疑是成功的,对于一向口味清淡的我来说,一口气迫不及待地读完,期待最终给个过得去的答案。完全符合宣传中所定义的“毒品”说法!
有张力的剧情安排不仅紧凑连贯,直接反应了作为一个说故事的高手,作者在整体上安排的游刃有余。无论是小说情节安排,还是人物刻画构造,作者缓缓道来的铺叙让人无法被为惊人的情节所吸引。特别是张弛有度的人物描写让人对主角的好奇心逐步加深。
楔子里的描写让我联想到了村上春树《天黑以后》里平行线结构中的一条线。同样是充满了阴暗窒息的黑暗,拉开揭露一个黑色故事的序幕。绝望的经历让一个女孩成了一个没有筹码的玩火者。她被定义为一个令人困扰又心碎的另类女主角,黑白混沌不明世界里的复仇天使,开头的介绍赤裸裸地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在疼痛青春里被蹂躏的不像样的异类者,命运多舛的莎兰德比非主流式的病痛少女更让人心疼。
主线是莎兰德儿时对那段令人震惊的“天大罪行”引申的几段谋杀的侦破,顺带着编辑布隆维斯特的正义职业故事。两者相交错,很隐讳地揭露了社会体制中的一个弊病,那是腐败,是人性中糜烂部分在现代科技社会的堆积,爆发出来的弊病是社会问题。看完了书又一次认识到社会学,心理学研究的重要性。犯罪学作为其中的一个分支部分,能起到以小见大的作用。书中重点提到的性交易犯罪、暴力,官场腐败,警匪勾结......皆为社会阴暗层的严重顽疾。这些灰色地带的可怕,向原本在少女时代应该被灌输真善美的莎兰德投下一辈子的阴影。
这样的一个女孩子,提防着不和任何人太亲密,她认为不这样一定会受伤害,尽管她始终被视为一个玩火者且极具危险性。她是一个非常孤单而奇特的人。从这里,我再一次认识了“孤独”这个词的定义,谁会说她不是?这种被无情伤害后的孤独生活,活脱脱是另一出早在几千年前中国古代枉死的文人的悲剧。而在她的故事里,有的到底是另一种坚强,她独特的道德感,与官方体制形成鲜明对比。
一直没有行动,但并不表示可以就此松懈。
这是她生活理念之一,无疑上得了好莱坞惊险大片情节排行榜前三。只是看到这样一个不行的女孩子——即使她再怎么“强悍”和能干,都让我揪心。想到同在这个地球村里还是有为数不少的人在经历这些我们普通人一辈子都不会,连听也未必会听闻的骇人人生,我只觉得和平年代,普通而纯真地活下去,真是件很幸福的事了。因为有的人,要忍痛着一些刺痛生命最深处的伤害过活。
在被称为“家”的地方,她从未感到安全。无论她是否清醒,她总会敏锐地留意周遭环境,留意停放的车辆与过路的行人。她很确定在某个角落有人想伤害她,而且最可能趁她进出公寓时发动攻击。那时无时不刻的警戒,高度的,像只因为受过巨大伤害而变了性情的小兽。在两桩谋杀案发生后,小说进展一下子紧凑起来,凸显了一个奇女子的果断敏感和精干。
书中有这样的描写:她的脸像是用力刷洗过,赤裸裸的。
很不可思议的角色。她对数学的着迷,她的独特能力,她不屈的坚持,都是看得见的可贵。或许她本身是个错误,她暴力,她具有破坏力,她看起来是个坏人。只是读完整本书,对比着那些存在着的道貌岸然的虚伪人士,你才知道这个世界早已不是正反两面,用几个词就能早早概括归纳的。
还有一段描写让我很感动,莎兰德的同伴拳击手罗贝多与巨人的生死对决。那段对生的渴求超越了肾上腺激素正常分泌速度,那种正义感,在瞬间显示出的正邪之分,让人感叹人体本能的神奇。无疑,这最终一个美好的表达,他们都关心同伴,他们都不会错伤无辜,他们只想讨回自己的公道。
她似乎是与社会的弊病挑战,布隆维斯特也是,他们都是时代里玩火者之一。前者是被迫的,后者如同作者本身,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担负起一个社会人媒体人的良心。这点是不分国界,时代的,彰显的也是一种品格,职业道德,对工作负责认真的态度,都能从小说里看出来。
勇往直前的人总是有玩火者般的不顾一切,其实生活中的我们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一面,都有最艰辛的时期,挣扎着在漩涡里求生。这种经历本身或许就是生存下去的筹码,不是有一句话说吗,what didn't kill me makes me stronger.
无需强求这本小说会包罗万象,也一定有比它更让人抓狂的紧张情节。但是,一叶知秋,从玩火者的故事里,看到了作者拉森在文字背后想要强调的东西,也许它会是另一种风格的纪录片。玩火者本身,何尝不是不具任何筹码的冒险者呢。
遇到问题,我们总希望有那么一位大神能够为我们指点迷津。所以,我们常常会向自己的好朋友诉说自己的苦难,以期能够快速得到拯救。但往往事与愿违,和好朋友聊完以后,自己迷茫的情绪不会减退,甚至有时候还会背负好友的情绪。
我们最熟悉的陌生人恰恰是我们自己。
你真的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吗?你真的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异性吗?你真的知道自己为什么不喜欢现在的状况吗?
解铃还须系铃人,要解决我们的问题,我们需要的是和自己对话。
《对于自己,你还是个陌生人》这个名字起的非常好,书中通过大量的故事,告诉我们向内寻求力量的重要性。
有时候我们需要的不是别人来告诉我们怎么做,因为自己很可能早就知道应该做些什么,但自己偏偏不愿意这样做。
即使现在千疮百孔,也是自己承受了这么久早已习惯,如果换一个环境,会不会比现在更差呢?
因为害怕未知,我们拒绝改变,但既然我们早已明白整件事发展的脉络,我们为什么不对自己狠一点,做出正确的选择呢?
人生路这么长,并不会因为一个选择就结束。我们做需要做的就是立马下定决心,然后做出选择。
要相信,我们的每一阶段的设定都会将我们带到我们想要的地方。
这个故事写于1944年,也就是2战接近尾声的时候。故事起源就是1940年劳森开玩笑般的写信给卡尔,约定两人各写一个胶带密室。卡尔接受这个建议并于1944年写成了这本《爬虫馆杀人事件》,而劳森晚了4年,1948年才写好《来自另一个世界》。如果说劳森的《来自另一个世界》是如同魔术般的密室谋杀,那么卡尔的这篇应该算确切采用了魔术手段的密室谋杀。抛开成书时间不谈,就个人观感而言,更喜欢劳森的那篇,一个核心诡计用在短篇上正合适。而卡尔这长篇故事用这么一个诡计似乎薄弱了点。当然这是从推理小说的角度来看,如若换个角度,更象是夹杂推理成分的消遣小说。
不知道是不是卡尔向身为魔术师的劳森致意,所以特地安排魔术师出现,不但是一男一女,甚至是三代严重对立的仇敌。也许卡尔也了解男女搭配干活不累的道理吧,又或者是卡尔不喜欢莎翁那个故事,所以卡尔刻意化解了世仇,不但让这2位做了破解案情的关键,作为鼓励更是为他们安排了一段爱情,让故事看起来多了份温馨的感觉,这到是和他一贯的哥特风格迥然有别啊。
环境背景,很多时候写作和作家身处的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因为身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环境,因此在作品巧妙的和战争背景融合起来。在我目前阅读过的推理小说里,只有布兰德的《绿色危机》有这样的背景,不同的是卡尔更加巧妙的利用这个背景,与故事搭配的恰到好处,尤其是轰炸机的飞过的桥段真是神来之笔。至于故事里人物们的心态和逻辑虽然相对薄弱,但是在战争阴影下也显的合情合理。
动机,尽管卡尔做出的解释是能接受的,不过真正的还是弱了一点。
故事的情节,四平八稳的铺开,波澜不惊的延续,不过这一点都不影响诡计的实施。也许卡尔本身就不想写成过山车般的刺激吧,采取平和的手法来写故事也没什么不好,何况添加魔术手法已经算是破例了,那种障眼法的表达堪称有趣。总体上来看故事的发展还是很紧密的,而用于逃脱术表演的开锁法居然也出现在故事里。而最后解开迷团的答案也是利用了魔术的手法。有趣之处还在于,这次不是只有HM一个人想到迷底是什么。而最后揭开真相的那场表演更象是小孩子的任性,很可爱。
人物方面,当然还是以HM为中心了,臭脾气的亨利·梅利维尔爵士没有那么火暴了,对白上尽管还是带着滚你娘的和呸这样的粗口,最起码在本书里算是忍了又忍,甚至还给人幽默的感觉,开场那幕就相当喜剧,而后来和蛇相处的描写也堪称可爱。还有一个值得提一提的就是诺贝尔夫人,那种口舌之利看起来也是相当有趣,除了HM以外似乎人人在她面前都是吃憋的。这样有趣的对白在卡尔以往歌特类型的作品从是难得一见的,再加之或许长篇的缘故,所以人物刻画方面此书又比劳森的那个短篇要好些。
综合一下,作为推理小说该有的要点都具备了。少了份血腥和恐怖,多了点幽默和杂耍,闲暇时娱乐一下足够了,何况此书带来的那两位大师之间的挑战也堪称佳话,想到这段佳话就不会忘记这本书。
对现在的作家来说,写一部关于在苦涩生活中体会人间温暖的故事已经变得不那么容易了,毕竟这样的故事实在太多。好在吉本芭娜娜还是另辟了蹊径,以角色的心理动态为线索来布置情节,将自己的主题巧妙地渗进主人公果子的情感世界,娓娓道出,仿佛不经意一般,自然而不刻意。
小说讲述了主人公果子与姐姐在经历了接连不断的与亲人、爱人的分别后逐渐成长的故事。塑造了果子这样一个性格内向敏感的社会边缘人形象。果子身上流动着一股理想主义的气息,她追求爱,追求自由。正是因为这种个性和复杂的人生经历,果子才能拥有丰富的内心。果子长期自我封闭,为了获取生活的能量,她为自己构筑了一个虚幻的世界,在这里她摒弃了现实世界中的复杂与矫饰,只保留过去所经历的美好与感动。那些与亲爱的父母,与敬爱的爷爷,还有与纯真又善良的初恋的感情汇聚在她心底,如同一片澄澈的湖水,静静地荡漾。她靠着这种记忆生存,在这样的世界中驰骋,远离现实也回避现实。
这些年来,我也到了开始需要思考生死的年龄,我记得曾有人说过类似这样的话:当你能意识到亲人已经老去,你会明白这就叫做长大。长大就意味着痛苦,痛苦是源于了解真相,认清现实的无奈。当分离与死亡成为一个人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时,不管是对于书中的果子,还是对于存在于真实世界的我们,都将走向何方呢?
果子释然了,因为她明白了,活着是为了体验生命中的“美”。这“美”是秋天从橡树上掉落的橡果的清香,是她不会忘记的和父母、爷爷相处的时光,是她在最自卑的时候,那个她暗恋的小伙对她的一句郑重的告白。这“美”是短暂的但也是绚烂的。
所以死亡是否真的代表着永远的消逝?在小说里,作者构思了一段超现实的情节,让果子与初恋阿麦的灵魂相遇,做了最后的道别。一直避免知晓阿麦现状的果子终于还是凭着细微的线索寻到了阿麦已经死亡的事实。在祭拜完阿麦后,她在梦中与阿麦相遇,看着成年的阿麦,果子明白,对阿麦的情谊只存在于过去。“我还是更喜欢从前那个有点赘肉,给人感觉更质朴的小阿麦。只有那时的阿麦,才是‘我的’阿麦。” 这段来自青春时期的美好体验,也只属于那样的一段时光。于是果子对阿麦说出了曾想说而又不敢说的话,她不再需要留恋这份感情了。生与死的界限在这样的处理中被模糊了,看似是用超能力达成了最后的心愿,实际上倒不如说是主人公自我的觉悟,作者也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说明,只有自我的救赎才能获得心灵真正的解脱。
只要活着的人能携着那份与亡故之人的回忆与思念努力生活,那死亡只不过意味着一段短暂的“美”的消失。小说的最后,果子与姐姐一同去了“陶瓷之乡”。在那里,制陶人日复一日的制陶生活如同遗迹一般,闪烁着永恒的光芒,但像这样的“永恒的美”她已不再向往了,毕竟这世间没有真正的“永恒”。于是在欣赏完陶器之后,她和姐姐又回到现代生活中去,奔向人生的下一个旅程。生命本就与四季一样春去秋来,如繁花般凋零又绽放。怀揣着过去的美好,感受现在,期待明天,这才是活着的真正意味吧。
这个短篇集更像是伊坂作品的外传,就是说很多伊坂作品中出现的人物在这些短篇里都有出现,而且你会惊讶地发现,这些人并非毫不相关,而是有着微妙的联系:好比你认识两位朋友,然后有一天突然发现他们早就认识一样。
人的联系需要载体,来来往往的行人都需要落脚的地方。很多作家都习惯把自己小说的故事背景设定在自己居住的城市,一如布洛克笔下的纽约,迈克尔·康奈利笔下的洛杉矶,丹尼斯·勒翰笔下的底特律,日本作家中也有伊坂幸太郎笔下的仙台。中国读者第一次了解到仙台这个名字,很可能是来自于鲁迅的《在仙台》,当然伊坂并不在仙台出生,但他毕业于仙台的东北大学法学部,现在也居住在仙台市,所以笔下的小说大多也都以仙台市为背景。伊坂作品的风格既青春又治愈,配上仙台这个名称上颇具超然气息的背景,倒是极为搭调。
那么在这本《Fish Story》里面,那些人物又是如何联系在一起的?《动物园的引擎》中,几个人一起去探究动物园的秘密,《奥杜邦的祈祷》的主角伊藤和《Lush Life》当中的跳楼自杀的河原崎都有出场。《Fish Story》当中的老两口大概也就是《Lush Life》当中抢黑泽钱的那对老夫妇……哦,还有黑泽,这么有喜感的人物怎么能少得了呢?短篇集里他登场两次,《Sacrifice》当中他是当仁不让的主角,扮起了侦探的角色,而在《洋芋片》当中黑泽更展示出了一种令人温暖的冷酷。其实我有一点小小的疑问,因为从故事的关联性上来说,《洋芋片》显然应该在《Sacrifice》之前,但是单行本上的顺序却是相反的,不过这是小问题,不用深究。
这里可以再说一点题外话。《重力小丑》当中的主角春也在《旅途中的死神》(《死神的精确度》当中的一个短篇)中露了一个脸,而《奥杜邦的祈祷》当中的轰大叔和《金色梦乡》当中的轰厂长也有微妙的相似之感。通过在作品中互相串场的形式,伊坂的世界逐渐变得相互关联,又渐渐丰满起来,人与人组成了越来越复杂的网络,在仙台这个地方很可能来来往往都是熟人,好像伊坂把每个人的人生都写活了一般。
其实,伊坂在作品中并没有对仙台市本身做过多描述(或许只有《金色梦乡》当中的描述多一点),他真正侧重写的,还是人和人与人的关系。不过伊坂笔下的人物,大抵都有治愈的特性,这样连带着他们生活的环境——仙台市,也在心目中渐渐变得温暖动人。一个作家可以给一座城市赋予属性,只是伊坂幸太郎并未刻意把城市的景点名胜写进作品中,在他笔下我们大概只能领略到人的风采。或许你会在街上碰见那对老夫妇,也有可能看到轰厂长发射的烟花,还有希望看到春在街头的涂鸦……这个城市的重要性全因人而存在,并非城市塑造了人,而是人塑造了城市,我想这才是伊坂对仙台最好的演绎。
只有人,才是城市最重要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