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妮· 克劳福德有一次还对我说,她半夜醒来,发现他正趴在窗口盯着她。我对她说,斯蒂芬妮,你是怎么做的呢?是不是在床上挪一挪,给他让个地儿?这下子让她闭嘴了一段时间。”
“这里面有四分之三是黑人胡编乱造的,另外四分之一是斯蒂芬妮· 克劳福德的谣言。”
我的意思是,即使阿迪克斯· 芬奇喝得烂醉如泥,也不会像某些人神志最清醒的时候那么狠毒。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类人,他们——他们只顾担心来世,根本不去学习在今生如何做人。你顺着街道看过去,就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我的意思是,即使阿迪克斯· 芬奇喝得烂醉如泥,也不会像某些人神志最清醒的时候那么狠毒。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类人,他们——他们只顾担心来世,根本不去学习在今生如何做人。你顺着街道看过去,就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莫迪小姐停下摇椅,口气变得生硬起来。“你太小了,还不能理解这些事情。”她说,“有时候,某个人手里的《圣经》比有些人——比如说你父亲——手里的威士忌酒瓶还要糟糕。
莫迪小姐讨厌她的房子,在她看来,待在屋子里无异于虚掷光阴。身为寡妇的她是个变色龙一样的女人:在花坛里干活儿的时候,她头戴一顶旧草帽,身穿男式工作服,可等到下午五点钟她洗过澡之后再出现在门廊上时,她呈现出的那种凛然的美貌能征服一整条街。
“不对。是彼此都退让一步,达成一致意见。事情可以这么解决,”
原序
我写苏东坡传并没有什么特别理由,只是以此为乐而已。存心给他写本传记的念头,已经存在心中有年。1936年我全家赴美时,身边除去若干精选的排印细密的中文基本参考书之外,还带了些有关苏东坡的以及苏东坡著的珍本古籍,至于在行李中占很多地方一事,就全置诸脑后了。那时我希望写一本有关苏东坡的书,或是翻译些他的诗文,而且,即便此事我不能如愿,我旅居海外之时,也愿身边有他相伴。像苏东坡这样富有创造力,这样守正不阿,这样放任不羁,这样令人万分倾倒而又望尘莫及的高士,有他的作品摆在书架上,就令人觉得有了丰富的精神食粮。现在我能专心致力写他这本传记,自然是一大乐事,此外还需要什么别的理由吗?
元气淋漓富有生机[...]
苏东坡一生的经历,根本是他本性的自然流露。在玄学上,他是个佛教徒,他知道生命是某种东西刹那之间的表现,是永恒的精神在刹那之间存在躯壳之中的形式,但是他却不肯接受人生是重担、是苦难的说法--他认为那不尽然。至于他自己本人,是享受人生的每一刻时光。在玄学方面,他是印度教的思想,但是在气质上,他却是道地的中国人的气质。从佛教的否定人生,儒家的正视人生,道家的简化人生,这位诗人在心灵识见中产生了他的混合的人生观。人生最长也不过三万六千日,但是那已然够长了;即使他追寻长生不死的仙丹露药终成泡影,人生的每一刹那,只要连绵不断,也就美好可喜了。他的肉体虽然会死,他的精神在下一辈子,则可成为天空的星、地上的河[...]
多看书,多旅行,多观察别人是怎么活下去的,多学一点你想学的东西,就会感到充实。
人生充实了,对死亡的恐惧相对地减少。
从男女事中,到底学到了什么?
答:学到尽量不要去伤害别人。年轻时不懂得这种感情,好奇心重,拼命去试,伤害了不少人。过后觉得自己也同时受了伤,所以可以避免,就要避免。
我吃得好,住得好,是年轻时付出了勤劳的代价。我也有经济不稳定的岁月,我不是在说风凉话。和我有代沟的年轻人,是我觉得他们对生活的态度不够积极。
一个真正潇洒的人。率真潇洒而能以轻松活泼的心态对待人生,尤其是对人生中的失落或不愉快遭遇处之泰然,若无其事,不但外表如此,而且是真正的不萦于怀,一笑置之。“置之”不太容易,要加上“一笑”,那是更加不容易了。
这不知是一天里的第几次了,我从昏昏沉沉的睡梦中醒来,张开眼睛,屋内已经一片漆黑,街道上没有人声也没有车声,只听见桌上的闹钟,像每一次醒来时一样,清晰而漠然的走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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