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清楚地记得母亲的音容笑貌。有时候我们正一起做游戏,他会长叹一声,走到车库后面自己一个人玩。每当碰到这种时候,我就知道最好别去打扰他。
至于妇人呢,喂猪养鸭,挑水种菜,绩麻纺纱,推磨碾米,无事不能,亦无事不作
这点对妇女来说造成的负担更大。直立的步行方式需要让臀部变窄,于是产道宽度受限,而且别忘了婴儿的头还越来越大。于是,分娩死亡成了女性的一大风险。而如果早点儿生产,婴儿的大脑和头部都还比较小,也比较柔软,这位母亲就更有机会渡过难关,未来也可能再生下更多孩子。于是,自然选择(natural selection,又译“天择”或“自然淘汰”)就让生产开始提前。与其他动物相较,人类可说都是早产儿,许多重要器官的发育都还不够完善。看看小马,出生没多久就能开始小跑步;小猫出生不过几周,也能离开母亲自行觅食。相较之下,人类的婴儿只能说没用得很,许多年都得当个啃老族来被抚养、保护和教育。
然而,直立行走也有不利的一面。原本,人类的远古祖先历经数百万年,才发展出以四肢行走、头部相对较小的骨架,而要将这种骨架调整成直立,可说是一大挑战,而且还得撑住一个超大的头盖骨,更是难上加难。于是,为了能望远、能有灵活的双手,现在人类只得面对背痛、颈脖僵硬的苦恼代价。
我确实发现,在面临人生灾难和重大抉择的时刻,女人往往比男人理智。她们同样悲痛难当,但她们能够不让感情蒙蔽理智。这也许是因为,男人的理智是逻辑,与感情异质,容易在感情的冲击下溃散;女人的理智是直觉,与感情同质,所以能够在感情的汹涌中保持完好无损。
因为大脑较大,远古人类付出的代价有两种:首先是得花更多时间寻找食物,其次是肌肉退化萎缩。这就像是政府把国防预算转拨给了教育,人类也把手臂二头肌所需的能量拨给了大脑里的神经元。对于在非洲草原上这究竟是不是个好策略,事先只能说无人能知。虽然黑猩猩要讲道理绝对讲不赢智人,但它却能直接把智人像个布娃娃一样扯个稀烂。
就像今天,地球上还是有许多种的狐狸、熊或是猪,而在几十万年前的地球上,至少就有6种不同的人。从整个历史来看,过去多种人种共存其实是常态,现在地球上只有“一种人”,这才是异常。
智人一直希望自己和其他动物有所不同,仿佛整个科就只有自己的存在,没有兄弟姐妹,没有远近亲戚,而且最重要的是:没有父母。但可惜这绝非事实。不论你是否接受,我们所属的人科不仅成员众多,而且还特别吵闹,那就是一堆巨猿。
他用黯淡的蓝眼睛斜瞥了她一眼,没有回话。多年的婚姻生活使他学会了一点:说话时让妻子来收尾更是一种和平之道。他在她之前脱掉衣服爬到上铺,然后躺下来读点书,这样就可以入睡了。
然而诗歌和国籍是没有关系的,诗人是天堂的子民,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谈到荷马时,我们会称他为一位伟大的希腊诗人吗?我们会将但丁称作一位伟大的意大利诗人吗?这样做只会贬低他们。因此我们对诗歌的评判也不应该受其作者的生活环境影响。
他那著名的《论文集》能让人有所受益或者心感愉悦。他的文章离陈腐只有一步之遥。他总能写出生动的句子,但缺乏实质性的意义。他就像是一位敏捷的溜冰健将,能在陈词滥调做成的冰面上舞动出优雅而复杂的身形。若不是有这样的才能,他也许能写出更好的文章来。不过既然爱默生声名远播,读者自然想知道他何以在文学界获得如此之高的地位。
天才”这个词,时常被人随意使用,然而我不会为一个写了三四部成功的剧本,或者两三部成功的小说的作家戴上这顶桂冠。天才对我来说是非常稀缺罕见的,若是将这个词用在此章中任何一位作家身上,我都于心不安。说他们有才华,已经足够了。
随着时代的变迁,我们的品味也发生了变化,因此,即便是伟大的著作,其中也会有某些内容变得冗长又乏味。
《战争与和平》是一部极好的,让人震撼的小说,亦是一部天才之作。在这本书中,托尔斯泰完成了一个小说家最难做到的事。他刻画了一个自然、迷人、生动又活泼的年轻女孩——她大概是最迷人的女主角了,然后又安排了一个其他任何小说家都不会想到的结局,让她幸福地结婚,成为母亲,原本的尤物竟变成了一个挑剔、平庸、有点儿臃肿的妇人。你很震惊,但转念一想便会发现,这样的情节非常可能发生在现实生活中。这为这部惊人的小说添加了最后一笔真实。
。尽管他遭遇的各种不幸惹人发笑(和过去相比,当今对他的嘲笑少了很多,因为我们比堂吉诃德同时代的读者敏感,他身上发生的那些笑话太残忍,以至于无法让人开怀一笑),但除非你麻木不仁,否则定会敬爱这位愁颜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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