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人只对半死的人有恐惧感,因为他们畏惧负担责任,不能自理的一半生命,带给人危险。已死的,就只是清扫垃圾的问题。
可我又好像觉得,即使能够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恐怕也还是走回老赂。因为那——继续失去的人生——便是我自身。我除了成为我自身别无选择。哪怕有更多的人弃我而去,或我弃更多的人而去,哪怕五彩缤纷的感情出类拔萃的素质和对未来的企盼受到限制以至消失,我也只能成为我自身,岂有他哉!更年轻的时候,我也曾设想过成为自身以外的什么的可能性。甚至以为能够在卡萨布兰卡开一间酒吧同英格丽·褒曼相识,或者现实一点——实际上现实与否另当别论——度过与我自身的自我相适相符的有益人生。为此我也曾进行变革自我的训练,《绿色革命》读了,《轻骑军》也看了3 遍,不料还是像弯形艇一样终归驶回原处。这就是我自身。我自身无处可去。我自身呆[...]
当一个人的尿液被引出暴露在公众的视线之中,他已经不需要保全任何虚假的尊严。她说。这是非常真实的时刻。
死亡是真相,突破虚假繁荣。突然明白,别人怎么看你,或者你自己如何地探测生活,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必须要用一种真实的方式,度过在手指缝之间如雨水一样无法停止下落的时间。你要知道自己将会如何生活。
这点一会再说。首先是心的问题。你说这镇子上没有争夺没有怨恨没有欲望。这固然可钦可佩。若有力气,我也想为之鼓掌。可是,没有争夺没有怨恨没有欲望,无非等于说没有相反的东西,那便是快乐、终极幸福和爱情。正因为有绝望有幻灭有哀怨,才有喜悦可言。没有绝望的幸福是根本不存在的。这也就是我所说的自然。其次当然还有爱情这个问题。你提到的那个图书馆女孩也不例外。你或许真心爱她,但那种心情是没有归宿的。因为她已经没有心。没有心的人不过是行走的幻影。将这幻影搞到手到底又有什么意义呢?莫非你追求那种永恒的生不成?你自身也想沦为幻影不成?我如果死在这里,你也势必与他们为伍,永远别想离开这座镇子。”
她能感觉到他和其他城市出行客不同。拉萨有太多这样的人经过。通常全副精良装备,穿着名牌冲锋衣登山鞋戴着太阳眼镜,开着大越野吉普,乍乍呼呼热热闹闹,拿着高级相机对牢司空见惯的美景投入拍摄(花重金浪费设备和底片),追逐热门的名胜旅行点(其中包 括无聊的人工造景),只为洗出那些和风景明信片一样构图平庸的照片,用以回到城市对朝九晚五没有假期的工作者炫耀。
以至有人戏言:所谓名著,就是所有人都不想读却又希望自己读过的东西。在这个问题上,毛姆的观点十分明确:艺术的目的就是娱乐,而教育只是其次要功能,那么作为艺术形式之一的小说,一定要为读者提供愉悦的享受,他极力反对将小说当成讲坛的陋习,认为“让读者以为读小说可以轻松获取知识”是一种误导,因为知识只有通过努力学习才能获得,而读小说就是为了寻开心,“假如读一本小说很辛苦的话,那还不如干脆别读了”。为此,他甚至提倡大篇幅的跳读或者对原著进行大胆删减,因为这样能够有效增添阅读的快感,对原著精神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毁损。这种阅读理念,毛姆在《巨匠与杰作》的第一章《小说的艺术》中讲得十分清楚,并且贯穿全书的始终。
“这我也不清楚啊。到底会怎么样呢?也许跟我一起干脆就这么消失了。也许以什么别的方式留了下来,然后继续为人所继承传递。就像瓦格纳的指环一样。到底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老实说我也不关心。反正是在我死后发生的,不是我的责任了嘛。”
赫胥黎(Aldous Huxley)所说的‘众妙之门’(The Doors of Perception)
莫扎特、舒伯特虽然早逝,但是他们的音乐永远的存在。
接着,绿川有些犹豫似的弹起了“round mid night”。一开始,像是把脚伸到小溪里试探一下水流速度、找寻落脚的地方那样,他用心仔细地一个一个弹着和音。主旋律结束后,紧接着是一长段的即兴(adlib)。随着时间过去,他的手指就像如鱼得水那样,更加敏捷而开阔的活动了起来。左手鼓舞着右手,右手刺激着左手。灰田青年虽然不怎么懂爵士,但凑巧知道塞隆尼斯·孟克(Thelonious Monk)所做的这首曲子,感受到了绿川的演奏实在是出色
无论表面看似多么平稳的人生,一定在某处有过崩溃的时期。可以说是一段需要疯狂的日子吧。人生中是需要这样的阶段的吧。
思想像胡须,不成熟就不可能长出来
人生只要找到一个可以专注的兴趣的话,不就已经是了不起的成就了么
相信所有的疯子,都是因为尴尬而疯的。他们不能承受自己说过的蠢话、做过的蠢事、交过的蠢朋友,羞愧难当,所以一疯了之。出于从记忆中解放自己的美好愿望,他们乘坐着秘密飞船,飞到了另一个均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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