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发言次数来做排行榜,则冠军和亚军便都在宾夕法尼亚代表团。
45岁的詹姆斯·威尔逊发言次数位居第二,160多次(在此为弗吉尼亚代表詹姆斯·麦迪逊,150多次),而且他的许多具体建议成为《弗吉尼亚方案》的血肉,最后被纳入联邦宪法。
35岁的古文诺·莫里斯是直线会议期间发言最多的代表,共发言173次。而且,由于他文笔精巧细腻,宪法文本最后主要是由他来定稿的。
宾夕法尼亚是仅次于弗吉尼亚的第二大邦,人口居第二,土地面积第五。她的代表团也阵容强大,人数最多,一共8人(次为弗吉尼亚,7人)。其中至少有4人相当重要:罗伯特·莫里斯、古文诺·莫里斯、詹姆斯·威尔逊和本杰明·富兰克林。53岁的罗伯特·莫里斯是在《独立宣言》、《邦联条例》和《联邦宪法》这3份堪称伟大的文件上都签过字的人
乔治·华盛顿的名字,我们中国人是再熟悉不过了。在我们看来,由他担任大会主席,实在是当之无愧。事实上这项提议也得到了7个代表团的一致赞同。华盛顿全票当选。但还是要指出,这项提名仍然是一种特殊的礼遇。因为它来自宾夕法尼亚代表团,而且是由本杰明·富兰克林提议,罗伯特·莫里斯提名的。
5月25日的会议实际上只做了一件事——选举55岁的弗吉尼亚代表、前大陆军总司令乔治·华盛顿将军为大会主席。
什么都没有意义了,贪欲就是意义。
给你写信的此刻,南亚海啸灾难已经发生了一个星期。我到银行去捐了一笔款子。菲利普的化学老师,海啸时,正在泰国潜水,死了,留下一个两岁的孩子。我记得这个年轻的老师,是汉堡人,个子很高,眼睛很大。菲利普说他教学特别认真,花很多自己的时间带学生做课外活动。说话又特别滑稽有趣,跟学生的沟通特别好,学生觉得他很“酷”,特别服他。我说,菲利普,给他的家人写封信,就用你的话告诉他们他是个什么样的老师,好不好?
他面露难色,说,“我又不认识他们。”“想想看,菲利普,那个两岁的孩子会长大。再过五年他七岁,能认字了,读到你的信,知道他父亲曾经在香港德瑞学校教书,而他的香港学生很喜欢他,很服他——对这个没有爸爸的孩[...]
看海看久了想见人,见人见多了想看海,真是怪事。
高高的一盏电灯,暗暗地照在他脸上,眼睛深陷进去,黑黑的似俯视大千世界,茫茫宇宙。那生命像聚在一头乱发中,久久不散,又慢慢弥漫开来,灼得人脸热。
我们家多困难,我没哭过,哭管什么呢?可看着这副没字儿的棋,我绷不住了。
各种各样的人赶来向我倾诉,然后浑如过桥一般带着声响从我身上走过,再也不曾返回。这种时候,我只是默默地缄口不语,绝对不语。
问题是,直言不讳是件极为困难的事,甚至越是想直言不讳,直率的言语越是遁入黑暗的深处。
“不存在十全十美的文章,如同不存在彻头彻尾的绝望。”
这是大学时代偶然结识的一位作家对我说的活。但对其含义的真正理解——至少能用以自慰——则是在很久很久以后。的确,所谓十全十美的文章是不存在的。
可是我常常烦闷的是什么呢?为什么就那么想看看随便什么一本书呢?电影儿这种东西,灯一亮就全醒过来了,图个什么呢?可我隐隐有一种欲望在心里,说不清楚,但我大致觉出是关于活着的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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