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电影到最后才会释放出光明,而电影也就此戛然而止。它不往下讲,是因为它觉得幸福是显而易见的,不用赘述,可是我现在却知道这其中的缘由,当我们翻过苦难的大山,看到的山的另一面其实还是苦难——它们是在逃避。
老领导显然是指宋瀚林。
回首十五年的岁月,不算太多,但也不少。可是我对于时间,生性善忘,悠悠忽忽,真不知老之将至,现在为了出版这本《论语》讲录,翻检以前的记录,才发觉在这短短的十五年历程中,已经讲过三四次《论语》。起初,完全是兴之所至,由于个人对读书的见解而发,并没有一点基于卫道的用心,更没有标新立异的用意。讲过以后,看到同学的笔记,不觉洒然一笑,如忆梦中呓语。“言亡虑绝,事过无痕。”想来蛮好玩的。
第一次讲《论语》,是1962年秋天的事,当时的记载,只有开始的六篇,后来出版,初名《孔学新语——〈论语〉精义今训》,由杨管北居士题签。有一次曾经在有关单位讲了半部《论语》,没有整理记录。再到1974年4月开始,又应邀固定[...]
回首十五年的歲月,不算太多,但也不少。可是我對于時間,生性善忘,悠悠忽忽,真不知老之将至,現在爲了出版這本《論語》講錄,翻檢以前的記錄,才發覺在這短短的十五年曆程中,已經講過三四次《論語》。起初,完全是興之所至,由于個人對讀書的見解而發,并沒有一點基于衛道的用心,更沒有标新立異的用意。講過以後,看到同學的筆記,不覺灑然一笑,如憶夢中呓語。“言亡慮絕,事過無痕。”想來蠻好玩的。
第一次講《論語》,是1962年秋天的事,當時的記載,隻有開始的六篇,後來出版,初名《孔學新語——〈論語〉精義今訓》,由楊管北居士題簽。有一次曾經在有關單位講了半部《論語》,沒有整理記錄。再到1974年4月開始,又應邀固定[...]
面对突如其来蜂拥而至的崇拜和荣誉,华盛顿感到诚惶诚恐并一再萌生退意。在交出了手中的“克敌制胜之剑”,回到弗吉尼亚农庄务农后,他非常不愿意重入政坛。这种想法使他在1789年接受总统职位时,竟然抱着像“一个死刑犯步入刑场”一样的心情。这次制宪会议,他原本也是不想参加的。只是在各方的一再请求下,他才同意作为弗吉尼亚代表勉为其难。这是他在会上三缄其口的深层原因。当然,作为主席,过多的表态会影响代表们的畅所欲言,人品高尚非常自律的华盛顿当然知道这一点。
作为合众国的缔造者,华盛顿其实是一个很平常甚至还有点平庸的人。他在青年时代既没有“彼可取而代之”的念头,也没有“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的气概,最大的愿望不过是拥有更多的土地,在英国殖民常备军谋个一官半职。如果不是风云际会时势造英雄,他也许会在他弗吉尼亚的农场里了此一生。她的智力并无多少超人之处,形象也没有什么特殊魅力。他文笔流畅但缺乏文采,待人诚恳但刻板冷淡,和他共进晚餐竟如“葬礼般的肃穆”。历史和人民选中了他,主要因于他的人品。他的诚信无懈可击,他的公正自始自终,他的良心使他的决策丝毫不受个人利害、亲缘、好恶等因素的影响,何况他还有与诚信、公正和良心密切相连的另一种美德——审慎。这就使大家相信[...]
Father这个词,除“父亲”以外,还有“创立者”和“缔造者”之意。过去我们都称华盛顿为美国的“国父”,其实是不准确的,也不符合事实。把“合众国的缔造者”(或“创立者”)理解为“国父”,是一种典型的帝制思维和专制思维(称皇帝为“君父”)。华盛顿却并不认为他是美利坚人民的父亲,而只认为自己是人民的儿子。
华盛顿的这种低调,有表层的原因,也有深层的原因。他成为合众国的缔造者(father),则既因为他“有所为”,更因为他“有所不为”。所谓“有所为”,自然是指他领导了独立战争,参加了制宪会议,担任了合众国第一届总统。所谓“有所不为”,则是指他作为手握兵权的总司令,在独立战争胜利后,主动把军权交还给国会;作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全票当选的总统,在行将结束第二届总统任期之际,郑重向全国人民表明退休还乡的愿望,开创了美国总统任期不超过两届的先例。华盛顿有所为,美利坚民族得以独立;华盛顿有所不为,美利坚人民不受其害。正是由于这两个方面的原因,才使他成为合众国的father。
华盛顿便只在每天开会和散会就主席座,作为会议开始和结束时的礼仪。其他时间,他都坐在弗吉尼亚代表团的桌子旁,以普通代表的身份参加讨论和投票。他在会上一共发言三次。第一次是在第一天,当选主席后致简短答谢词。第三次是在最后一天,问由他保存的会议记录以后怎么办。第二次也是在最后一天,对戈汉姆的一项动议表示附议。在这唯一一次实质性的发言中,华盛顿说,他的处境限制了他发表自己的见解,表达自己的情绪。但现在他认为应该采纳刚才这个建议。华盛顿一言九鼎,戈汉姆的动议被一致通过。
华盛顿在整个会议期间都表现得十分谦虚、谨慎和低调。
华盛顿向与会代表郑重道谢,感谢大家授予他如此殊荣。他提醒代表,他对自己将要履行的任务深感惶恐,倘有不到之处,希望会议能够予以宽容。
这样一个人,如果用“德高望重”四个字来形容,那可真是恰如其分。何况他参加制宪会议时已81岁,是会议中真正的元老和长者。如果提名他当主席,恐怕也会全票当选。实际上,联邦宪法最后得以通过,弗兰克林和华盛顿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华盛顿的威望给人以信心,弗兰克林的智慧给人以启迪。而他们两人的高风亮节,则更是起到了一种楷模的作用。富兰克林提名华盛顿当主席,实在是为会议开了一个好头。
富兰克林在美国人民心目中向后崇高威望,被历史学家成为“美国先生”和“最美国的美国人”。1790年去世时,费城人民为他服丧1个月以示哀悼,出殡队伍竟达两万人之多。尽管他的墓碑只刻着“印刷工富兰克林”几个字,法国经济学家杜尔哥却为他写下了这样的赞语:“他从苍天那里取得了雷电,从暴君那里取得了民权。”
实际上这次会议也是由弗吉尼亚和宾夕法尼亚主导的。这两个代表团的意见,代表着会议的主流方向。由宾夕法尼亚代表团提名弗吉尼亚担任大会主席,这个意义就非同一般,何况这个提名又其实来自本杰明·富兰克林。
詹姆斯·威尔逊是当时美国立宪问题的专家。对世界上各种政体的情况了如指掌。它也是联邦宪法生效后首批任命的最高法院六名大法官之一。制宪会议代表后来当了大法官的共有三人。一个是他(1789年任命),还有一个是新泽西的威廉·佩特森(1793年任命)。后来当了总统的则有两人,即华盛顿和麦迪逊。这两个都是弗吉尼亚人。弗吉尼亚和宾夕法尼亚,是两个分量最终的邦。
Copyright @ 2012-2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