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颤抖的惨叫在暮色中响起,年轻人不禁皱起了眉头。很有可能是公猫的情歌,这也许是最合理的解释了。
他放慢脚步,瞥了一眼手表。八点一刻,诺玛应该刚——接着,他看见她了,从院子里出来,朝他走过来,身上穿着一条深颜色的宽松裤,一件水手衬衫。看见她,他有些心痛。每次第一眼看见她,总有一份惊讶,总有一份甜蜜的震撼——她看上去真年轻!
此时,笑容在他脸上绽放——向四周发散。
他加快了步子。
“诺玛!”他说。
她抬起头,莞尔一笑……可是,当他们走近的时候,笑容褪去了。
他脸上的笑容跳动了一下,一时间,他变得不安起来。水手衬衫上面的脸庞似乎模糊了。天色暗下来……难道他认错人了?不可能。就是诺玛。
[...]
这些。在第三和第九大道的交汇路口,一位年轻的交警吹响了嘴里的哨子,示意车辆停下,让他过去。警察已经订婚,在自己的修面镜里,辨认出年轻人脸上恍惚的神色。在这面镜子里,他最近时常看见相似的神情。年轻人没有注意到。两个十几岁的少女从他身边走过,手拉着手,咯咯地笑,他没有注意到。
到了七十三号大街,他停下脚步,然后右转。
这条街有些暗,两边是褐色的石墙和意大利名字的地下餐馆。再过三个街区,有人在室外玩棍球。
年轻人没有走那么远,不到一个街区,他就拐弯了,进人一条小巷。
此时,星星已经升入天空,放射出柔和的光芒。
小巷里黑黢黢的,隐约看见路边摆放着一些垃圾桶。此地只有他一个人——不对,不准确。[...]
围在一家五金商场的橱窗前,里面展示的是一台标价四位数的大彩电——棒球比赛正在进行,所有队员的脸都是绿色的,球场则是淡淡的草莓色,纽约大都市队在第九场上半局中6:1领先菲尔士队。
他手捧着鲜花,继续往前走。当他捧着香水月季走过洗衣店的时候,门前的那两个女人停止了交流,羡慕地看着他:她们接受鲜花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但他却没有注意到这些。在第三和第九大道的交汇路口,一位年轻的交警吹响了嘴里的哨子,示意车辆停下,让他过去。警察已经订婚,在自己的修面镜里,辨认出年轻人脸上恍惚的神色。在这面镜子里,他最近时常看见相似的神情。年轻人没有注意到。两个十几岁的少女从他身边走过,手拉着手,咯咯地笑,他没有注意到[...]
“这是分内的事儿,朋友,”卖花翁说完,找给他一块五毛钱。他脸上的笑容变得有些悲戚,“替我亲亲她。”
收音机里,四季组合开始演唱《雪梨》。年轻人把零钱塞进口袋,继续朝街首走去,眼睛睁得大大的,透出一股警觉和急切的神情。第三大道上涌动的生活波澜,他只是匆匆瞥过,真正关注的是心底的焦急和前方的道路,他有些迫不及待。可是,偏偏就有事情分散了他的注意:一位母亲推着小车,车里坐着一个婴孩,冰淇淋把孩子的小脸弄得脏兮兮的,笑死人了;一个小女孩一边跳绳一边唱着自己的歌谣:“贝蒂和亨利爬上了树,亲嘴儿!爱情来了,婚姻来了,亨利推着婴儿车来了!”自助洗衣店门前站着两个女人,抽着烟相互比较各自怀孕的大肚子;一群人[...]
己的卖给你……我不再需要了。”
年轻人咧嘴笑了,脸红到了头发根。
卖花翁选出六枝月季,简单修剪了一下根茎,往花上喷洒了点儿水,然后装进一个大大的圆锥形纸包。
“今晚真是天遂人愿啊!”收音机里说,“温暖舒适,气温六十五到六十九华氏度,适合浪漫的人到屋顶看星星。享受吧,美好的纽约,尽情享受吧!”
卖花翁用胶带把纸包的接缝处贴好,并且建议年轻人嘱咐女朋友在花瓶里放一点儿糖,这样,花儿可以持久一些。
“我会告诉她的,”说罢,年轻人拿出一张五元的纸币。
“谢谢!”
是唯一不收费的东西了。”
“那是肯定的了,”老翁说,“好吧,年轻人,如果是送给母亲,那就买一束,几枝黄水仙,几枝番红花,再加上一两枝生长在山谷里的百合。她肯定喜欢死了。她肯定会说:哇!儿子,我太喜欢了。多少钱买的?太贵了。不是跟你说别浪费钱吗?”
年轻人抬起头,哈哈大笑。
卖花翁说:“但是,如果是送给女朋友,那就另当别论了,孩子,你懂的。你给她买香水月季,她不会计较钱的。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嘿!相反,她会伸出双臂,搂住你的脖子一”
“我选香水月季,”年轻人说。这次轮到老翁哈哈大笑了。那边那两个投掷硬币的男人微笑着朝这边看。
“嘿,小家伙!”其中一个喊道,“你想要便宜的婚戒吗?我把我自[...]
“她可能说过。”
“当然。她肯定说过。我给你拿六朵,两朵红的,两朵黄的,两朵白的。没有比这个更合算的了,不是吗?配点满天星——他们喜欢这样——再加点儿蕨根草。太漂亮了。要不,你就买一块钱一把的。”
“他们是谁?”年轻人微笑着问道。
“亲爱的小朋友,”卖花翁把手里的烟蒂扔进路边的下水道,面带笑容,回答说,“在五月份,买鲜花都是送人的。这好像国家法律一样,你明白我的意思?”
年轻人想起了诺玛,想起了她惊喜的眼神和温柔的微笑。他俯下身,说:“我想我明白。”
“你当然明白了。决定了吗?”
“嗯,你帮我参谋一下吧?”
“我来告诉你吧。嘿,我不收咨询费,不是吗?”
年轻人微笑着说:“恐怕这[...]
他的脸上布满了皱纹,眼窝深陷,眼皮松垂,手指间夹着一根香烟。尽管已近古稀之年,但他始终牢记春光里的青春岁月——恋爱中的年轻人,无论身处何方,永远是众人瞩目的焦点。老翁原本阴沉的脸此时显出一丝笑容,跟刚才那个推小车的奶奶一样,因为,他们面对的这个年轻人太特别了。老人拍拍自己的前胸,脆饼的碎末从宽大的毛衣上掉落下来。他心里想:倘若这个孩子生病了,人们定会立刻给他最好的看护。
“花儿怎么卖的?”年轻人问。
“一块钱一把。那些香水月季,它们是温室培育的,贵一些,七毛钱一枝,如果想要,三块五毛钱六枝。”
“太贵了,”年轻人说。
“便宜没好货,小朋友。你妈妈没跟你说过吗?”
年轻人咧嘴一笑。
[...]
伸进外套的口袋,手指又一次触摸到里面的东西。一时间,他似乎很茫然,很寂寥,甚至可以说有些失魂落魄。很快,他把手拿出来,脸上又恢复了先前的表情:热切的期盼。
他转过身,微笑着走向花车。他可以给她带些花儿去,她肯定高兴。每逢他带给她一份小惊喜——都是些不值钱的玩意儿,因为他不富裕——她的眼睛总会燃起惊讶和喜悦的光芒,他就是喜欢看到她这样。一盒糖果。一只手镯。有一次,只带了一包巴伦西亚的甜橙,因为他知道,那是诺玛的最爱。
灰西装男折了回来,眼睛打量着车上的鲜花。
“年轻的朋友,”卖花翁招呼道,老翁大概右六十八岁,身上穿着一件破旧的丰下编织的灰色毛衫,晚间天气温和,可他头上还戴着一顶软帽。
只不过,犹太人不肯对君王致敬,罗马人通常会放他们一马,因为在罗马人眼里,犹太人只不过是个古怪、反复无常但面目容易辨识的古老民族,它据于国土的一方,有自己的神庙和守护神;对比之下,基督徒却在奉行一种新宗教,而且什么人都可能是基督徒,什么地方都可能有基督徒。罗马人认为基督徒是颠覆分子,必须铲除而后快。只不过罗马人当时如果持续迫害下去,这个目标说不定早已得逞。
·从追杀到独尊
可是,奇迹发生了。公元313年,君士坦丁大帝成为一位基督徒,或者说至少公开表态支持基督教会。他认为基督教的神可以眷顾他,让他的帝国超越其他所有帝国。当时基督教距离跻身主流信仰尚远,这个一国之尊的统治者却张臂拥抱;他拿钱资助教会[...]
“你来管船,好,这只船归你管!”
老船夫似乎当真发了痧,心头发闷,虽当着翠翠还显出硬扎样子,独自走回屋里后,找寻得到一些碎瓷片,在自己臂上腿上扎了几下,放出了些乌血,就躺到床上睡了。
翠翠自己守船,心中却古怪的快乐,心想:“爷爷不为我唱歌,我自己会唱!”
你会发现,要劝动一个日耳曼人下田耕种,耐心等着一年一度的收成,要比劝他去挑战敌人、赢得受伤的奖赏来得困难。他认为,能靠流血换到的东西却去流汗得来,是没骨气、等而下之的事。
很多贵族子弟,如果出生地承平了好一段时间,会刻意去挑衅其他正有战事进行的部族。这些蛮族对和平毫无胃口,在危难中博得名声比较容易,更何况,要养得起旗下的战士大军,唯有凭借暴力和打仗一途。战士们总是伸手向首领要东西:把你的战马赐给我吧,要不那根血迹斑斑、代表胜利的箭矛也行。至于吃饭,不管伙食是丰盛还是普通,都被当做报酬看待。既然这样慷慨,你非得靠战争和掠夺,才供养得起
在战场上,首领的勇气要是被战士比下去,或是战士的勇气比不过首领,都是可耻的事。如果首领倒下而你离开战场独活,那更是一生也洗刷不掉的污名和耻辱。对首领极尽保护、捍卫,贬抑自己的英雄行为而把功劳归给首领,是服从的真实意涵。首领为胜利而战,战士则为首领而战。
换句话说,由于语言本身的特殊功能,不论作家具有多么强烈的自觉意识;作品也会产生超出作家意识的某些意义;这些意义取决于读者,读者通过阅读过程不仅可以理解作家的意识,而且可以根据文本和自己的意识投射建构新的意义,从而获得一种审美活动的享受或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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