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派的读者总希望追踪“真实的”故事以外的“真”人的命运,为了照顾这类读者,现在把我从“拉姆斯代尔”的“温德马勒”先生那儿得到的几个细节叙述出来。“温德马勒”先生希望不暴露他的真实身份,这样“这粧不光彩的卑鄙的事件漫长的阴影”便不会延伸到他所属的引以为豪的那个社区。他的女儿“路易丝”如今是一个大学二年级学生。“蒙娜·达尔”现在在巴黎上学。“丽塔”新近嫁给了佛罗里达州一家饭店的老板。一九五二年圣诞节那天,“理查德·F·希勒”太太在西北部最遥远的居民点“灰星镇”为分娩而死去,生下一个女性死婴。维维安·达克布鲁姆写了一部传记《我的奎》,不久就要出版。仔细阅读过原稿的评论家们把它说成她最好的作品。与此事[...]
当然,这副面具——似乎有双催眠的眼睛正在面具后面闪闪发光——依照佩戴面具的人的意愿,不得不继续由他戴着。虽然“黑兹”只和女主人公真实的姓氏押韵,但她的名字却跟本书的内容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不容我们作出改动,而且(读者自己也会发现)实际上也没有必要去改动。有关“亨·亨”罪行的材料,爱好盘根究底的人不妨去查阅一九五二年九、十两月的日报。如果我没有获准在灯下编辑这部回忆录,这桩罪行的起因和目的就会继续是一个全然费解的谜。
我的工作结果比我们俩预料的要简单一些。除了改正一些明显的语法错误和仔细删去几处不易删除的细节外,这部异乎寻常的回忆录完整无损地呈现在读者的面前;那些细节,尽管“亨·亨”作了努力,先前仍然像路标和墓碑继续出现在他的文稿中(它们提到的一些地方或人物,由于下等低级而需要掩饰,出于体恤怜悯也不该加以伤害)。这部回忆录作者离奇的外号是他自己杜撰的。当然,这副面具——似乎有双催眠的眼睛正在面具后面闪闪发光——依照佩戴面具的人的意愿,不得不继续由他戴着。
序文
《洛丽塔》或《一个白人鳏夫的自白》,这就是本文作者在撰文以前所收到的这篇奇特的记述的两个标题。这篇记述的作者,“亨伯特·亨伯特”,已于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六日在法定监禁中因冠状动脉血栓症而去世,距他的案件开庭审理的日期只有几天。他的律师,也是我的亲戚和好友,目前在哥伦比亚特区当律师的克拉伦斯·乔特·克拉克先生,根据他的委托人的遗嘱,请我编订这部手稿。他的遗嘱中有条条款,授权我那很有名望的表兄全权处理付梓出版《洛丽塔》的一切有关事宜。克拉克先生选定的这个编辑刚刚由于他的一部朴实无华的著作(《理性有意义吗?》)而获得波林奖,其中论述了若干病理状态和性变态行为。克拉克先生的决定可能受了这桩事的影[...]
我的美国朋友没有一个读过我用俄语写的书,因此,对我用英语写的书的优点作的每一个评价,注定是不可能准确的。我个人的悲剧不可能,也不应该是任何人所关心的事,然而我的悲剧是,我不得不丢弃我与生俱来的语言习惯,丢弃我的不受任何约束的、富有表现力的、可以得心应手驾驭的俄语,代之以二流的英语,却又全然没有任何这些道具——蛊惑人的镜子,黑丝绒的背景幕,以及含蓄的联想与传统——而有了这些道具,风度翩翩、穿燕尾服的本土魔术师便可以巧妙地运用,以自己的风格超越传统。
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通过阅读虚构小说了解一个国家、了解一个社会阶级或了解一个作家,这种观点是幼稚可笑的。可是,我的为数不多的知心朋友中有一位在读了《洛丽塔》之后发自内心地担忧,说我(我!)竟然生活“在如此令人沮丧的人中间”——而我所经历的唯一困苦是整天要在我的工场里与那些丢弃的手脚和未完工的躯体一起生活。
巴黎奥林匹亚出版社出版了这部书之后,一个美国批评家说《洛丽塔》是我与传奇故事的恋爱的记录。要是拿“英语”取代“传奇故事”,会使这个简洁的公式更正确。不过,说到这里,我感到自己的嗓音过于尖厉了。
这些都是秘密的脉络,是不容易察觉的坐标,本书就是借助这一方法来展开的——虽然我非常清楚,这些地方,还有别的场景会被那些读者草草翻过去,或者不被注意,或者甚至从没有翻到过,因为他们一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就有一个印象,认为它与《放荡女子回忆录》或《风流男人恋爱史》相仿。诚然,我在书中确实有多处隐约提到一个性变态者的生理欲望,但是,我们毕竟不是小孩子,不是不识字的少年犯罪分子,不是英国寄宿学校的男孩子,在通宵达旦同性恋喧闹之后还得忍受阅读洁本古希腊、古罗马作品这样的怪事。
它就是一派明媚。每当我这样思念着《洛丽塔》的时候,我似乎总要挑出一些形象段落来回味,譬如,托克萨维奇,或者是拉姆斯代尔学校的学生名册,或者是夏洛特说“防水的”,或者是洛丽塔慢慢吞吞地朝亨伯特的礼物走去,或者是装饰加斯顿·戈丁那间按固定格局布置的阁楼要用的图片,或者是那个卡斯比姆理发师(我花了一个月时间写他),或者是洛丽塔打网球,或者是埃尔芬斯通医院,或者是脸色苍白、怀着孩子、可爱但已经无法救治、在格雷斯塔(书中的首府)生命垂危的洛莉·希勒,或者是山谷小城顺着山路传上来的丁当声(就在这条山路上我捉到了第一次发现的雌性浅蓝色小蝴蝶,名叫纳博科夫)。这些都是小说的神经。
我认为每一个严肃的作家,手捧着他的已出版的这一本或那一本书,心里永远觉得它是一个安慰。它那常燃小火一直在地下室里燃着,只要自己心里的温度调节器一触动,一小股熟悉的暖流立刻就会悄悄地迸发。这个安慰,这本书在永远可以想见的远处发出的光亮,是一种极友好的感情;这本书越是符合预先构想的特征与色彩,它的光亮就越充足、越柔和。然而,即便如此,仍然还有一些地方、岔路、最喜欢去的沟谷,比起书中其他部分来,你更急切地回想,更深情地欣赏。自从一九五五年春看了书的清样之后,我没有再读过《洛丽塔》,然而,这部书给了我愉快的感觉,因为它就在屋子里悄悄地陪伴着我,仿佛一个夏日,你知道雾霭散去,
还有许多事情我与他的看法也不一样。我所有的俄国读者都知道我的旧世界——俄国,英国,德国,法国——跟我的新世界一样美好,一样个性化。
为了不至于让人觉得我在这里说的一些话听上去像是在发泄怨气,我得赶紧补充一下除了以“他为什么要写它?”或“我为什么看写疯子的书?”这样的心情读过《洛丽塔》的打字稿或本书奥林匹亚出版社版的傻瓜之外,还有许多聪明、敏感、坚定的人,他们对本书的理解比我在这里对创作构思的解说要深刻得多。
有些审稿的加在我头上的还有一个罪名,他们说《洛丽塔》是反美的。这一个罪名比起愚蠢地说淫秽不道德来使我痛苦得多了。因为考虑到深度与广度的问题(一块近郊的草坪,一处山间的草地),我设置了许多北美场景。我需要让人心情振奋的环境。要说振奋人心,莫过于粗俗土气了。然而,就粗俗土气而言,古北区与新北区在举止态度上并没有本质的差异。芝加哥哪一个无产者都可以像一个公爵那样资产阶级(取福楼拜意)。我选择美国汽车旅馆而不选择瑞士饭店,也没有选择英国客桟,就是因为我要努力做个美国作家,只要求得到其他美国作家享有的同样的权利。此外,我的亨伯特这个人物是个外国人,一个无政府主义者,除了性早熟女孩这一点之外,还有许多事情[...]
我既不读教诲小说,也不写教诲小说。不管约翰·雷说了什么,《洛丽塔》并不带有道德说教。对于我来说,只有在虚构作品能给我带来我直接地称之为美学幸福的东西时,它才是存在的,那是一种多少总能连接上与艺术(好奇、敦厚、善良、陶醉)为伴的其他生存状态的感觉。这类书不很多。所有其他的书不是应时的拙劣作品,就是有些人称之为思想文学的东西,而这种东西往往也是应时的拙劣作品,仿佛一大块一大块的石膏板,一代一代小心翼翼地往下传,传到后来有人拿了一把锤子,狠狠地敲下去,敲着了巴尔扎克、高尔基、曼。
不应指望一个自由国家的作家会关心美感与肉欲之间的确切界限,这一说法是荒唐的我只会赞赏、却比不过那些将年轻漂亮的哺乳动物的照片刊登在杂志上的人判断的准确,因为要在这些杂志上刊登,一般衣服的领口要低到内行人窃喜为宜,又要高到外行人不皱眉为限。情绪亢奋的平庸之辈大拇指敲打出平庸得不能再平庸的巨著,而且还被写书评的雇佣文人捧为“有力”、“鲜明”之作。我认为,是有一些读者觉得这样的小说里读到的醒目的文字是很挑逗人的。还有一些文雅之士,他们会认为《洛丽塔》毫无意义,因为它没有教人任何东西。
然而,一个平常还聪明的编辑,在翻阅了《洛丽塔》第一部之后把本书说成是“古老的欧洲诱奸了年轻的美国”,而另一个草草翻了一下这部书的人说是“年轻的美国诱奸了古老的欧洲”。X出版社的顾问们被亨伯特弄得提不起精神,看到第一百八十八页就没有再看下去,然而他们还那么可爱地写信来说书的第二部太长了。而Y出版社则表示遗憾,书中竟没有好人。Z出版社说,要是他们把《洛丽塔》印出来,社长和我就要去坐班房了。
看稿子的编辑一些反应非常有意思:有一个审稿的编辑表示,他的公司也许可以考虑出版我的书,假如我把我的洛丽塔改成十二岁的男孩,在地处阴森、荒凉环境的一个粮仓里,被一个叫亨伯特的农民诱奸了。故事的讲述要用简短、有力、“逼真的”句子(“他疯了。我看,我们都疯了。我看上帝疯了。”等等)。虽然大家应该都知道我最讨厌象征与寓意(这一方面由于我与弗洛伊德式的伏都巫术有宿怨,一方面由于我厌恶文学神秘主义者与社会学家发明的概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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