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丽塔》开头几章的某些技巧(例如亨伯特的日记)让我最初的读者误认为他们读的是一本淫秽的书。他们以为读下去会有越来越多的淫秽场面。而一旦不见有淫秽描写,这些读者也就不读下去了,觉得乏味,感到沮丧。我疑心,这就是为什么并非四家出版社都把书稿读完的理由之一。他们是否认为我的书是写色情的我并不感兴趣。他们拒绝买我的书并非因了我对书的主题的处理手法,而是因主题本身之故。因为,书中至少有三个主题对于大多数美国的出版商来说是绝对犯忌的。另外两个主题是:一对黑人与白人的婚姻结合圆满而荣耀,而且是子孙满堂;那彻底的无神论者生活得愉快而有意义,并且在睡梦中仙逝,终年一百零六岁。
此外,书中描写性的场面还必须遵循一条渐渐进入高潮的路线,不断要有新变化、新结合、新的性内容,而且参与人数不断增加(萨德那里有一次花匠也被叫来了)。因此,在书的结尾,必须比头几章充斥更多的性内容。
(举例来说,谁想看没有一点对话的侦探小说呢?)。因此,在色情小说里,情节就局限在陈词滥调的组合中。风格、结构、形象,绝不可分散读者的注意力,使他减弱他那不冷不热的欲念。小说中必须有一个个性描写场面。在这些性描写场面之间的段落就必须简化为意义的拼接、最简单形式的逻辑沟通,以及扼要的解说与说明,而这些段落,读者很可能会跳过去,但必须知道拼接的存在,以免觉得上当受骗(这是一种儿时看的“真实”童话的惯例造成的心态)。此外,书中描写性的场面还必须遵循一条渐渐进入高潮的路线,不断要有新变化、新结合、新的性内容,而且参与人数不断增加(萨德那里有一次花匠也被叫来了)。因此,在书的结尾,必须比头几章充斥更多的性[...]
诚然,在欧洲古代,并一直延续到十八世纪(明显的例子来自法国),有意的淫亵,与喜剧性的闪现,或者辛辣的讽刺,甚至杰出的诗人放荡不羁时表现的激情,并非是格格不入的,然而,在现代,“色情”这个术语意指品质二流、商业化,以及某些严格的叙述规则,那也是千真万确的。淫秽必须与平庸配对,因为,所有类型的美学享受都得完全被简单的性刺激所取代,这就要求这传统的词语直接作用于接受者。老一套的刻板规则,色情作者必须遵循,那是要让接受者觉得一定能得到满足,就如同,比方说,侦探小说迷觉得一定能得到满足一样——侦探小说的真正的谋杀者,假如你不留神,到头来会是艺术独创,让侦探小说迷感到讨厌的艺术独创
起初,经一位谨慎的老朋友劝告之后,我听从了他的话,提出书不署作者姓名。但是我担心自己不久就会后悔,觉得很可能会欲盖弥彰,遮掩反倒透露了缘由,于是决定签署自己的名字出版《洛丽塔》。找了W、X、Y、Z四家美国出版社,一家一家挨着把小说打字稿递上,他们让看稿子的编辑翻了翻,结果一个个都被《洛丽塔》惊呆了,他们的惊讶程度甚至出乎我的谨慎的老朋友F.P.的意料之外。
每年夏天,我和妻子都要去捉蝴蝶。制成的标本陈放在科研机构,例如哈佛比较动物学博物馆或者康奈尔大学收藏馆。钉在蝴蝶下面的采集地标签,对某个有兴趣研究那些属于鲜为人知品种的蝴蝶生长历史的二十一世纪学者来说是有帮助的。就在科罗拉多州的特鲁雷德、怀俄明州的阿弗顿、亚利桑那州的波特尔,以及俄勒冈州的阿什兰,我们采集蝴蝶标本的这些驻地,每到夜晚或遇白天天阴,我就精力充沛地继续写作《洛丽塔》。一九五四年春,书稿抄写完毕,接着便立即开始四处寻找出版社。
这部书的写作进行得很慢,因为有许多干扰。创作俄国和西欧大约花了我四十年时间,而现在我面临创作美国的任务。能让我在个人想象的佳酿中注入一点通常的“现实”(倘若不加引号就没有意义的少数词语之一)这样的本地素材要收集,这在我五十岁的时候要难得多,不比我年轻时候在欧洲,那个年代接受能力与记忆能力自然正值最佳时期。期间还有其他的书要写。有那么一两回我险些儿把我的未完成的书稿烧毁,并且抱着我的宝贝已经走到了无辜的草坪上歪斜的焚烧炉影子边,就在这时,一个念头教我停了脚步,心想:在我的后半生,烧毁的书稿的鬼魂会在我的案头游荡。
大约在一九四九年,在纽约州北部的伊萨卡,一直不曾完全停息的脉动又开始让我不得安宁。关联情节又带着新的热忱与灵感相伴,要我重新处理这个主题。这一回是用英语写作。英语是我的第一个女家庭教师说的语言,即一个名叫蕾彻尔·霍姆小姐的。那是在圣彼得堡,大约是一九〇三年。性早熟的女孩现在带一点爱尔兰血统,但是,实际上还是同一个女孩,与她的母亲结婚这一基本想法也保留下来;但是除这些之外,这部作品是新的,而且悄悄地一部长篇小说已经成形。
然而,就是这些思绪,产生了我现在这部小说的蓝本,即一个大约三十页长的短篇小说。我是用俄语写的,俄语是我自一九二四年以来写小说用的语言(这些小说大部分没有翻译成英语,而且全都由于政治原因在俄国禁止出版)。故事中的男人是中欧人,那个没有起名字的性早熟女孩则是法国人,故事的地点是巴黎和普罗旺斯。我让他与这个小女孩患病的母亲结婚,不久她母亲去世。他在一家饭店的房间里企图诱奸这孤儿,但未得逞。于是,亚瑟(这就是他的名字)撞向一辆卡车,压死在车轮底下。在一个战时的月夜,我把故事读给几个人听,有马克·阿尔达诺夫,有两个社会革命党人,有一个女医生。可是,我不满意这篇小说,一九四〇年移居美国后某一天把它销毁了。
起来仿佛变戏法的人,借助变另外一个戏法来解说某一个戏法是怎么变的。
我最初感觉到《洛丽塔》的轻微脉动是在一九三九年末,或一九四〇年初,在巴黎,是我急性肋间神经痛发作、不能动弹那个时候。依照我所能记起来的,最初灵感的触动在某种程度上是由报纸的一条新闻引起的。植物园的一只猴子,经过一名科学家几个月的调教,创作了第一幅动物的画作:画中涂抹着囚禁这个可怜东西的笼子的铁条。我心中的冲动与后来产生的思绪并没有文字记录相联系。然而,就是这些思绪,产生了我现在这部小说的蓝本,即一个大约三十页长的短篇小说。
关于一本题名《洛丽塔》的书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
鉴于我曾装扮过《洛丽塔》书中撰写序文的人物,即老于世故的约翰·雷这个角色,任何直接来自我的评论,都会让人觉得——事实上是让我觉得——这是装扮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来讨论他自己的书。不过,有几点的确要加以讨论;而且,自己出面说话的手法也可以使模仿和典型相融合。
教文学的老师动辄会拿出“作者的意图是什么?”或者还有更糟的“这人是想要说什么呢?”一类问题来问。而我呢,正好是这样的作者:着手写一本书的时候,并没有别的目的,只想这本书脱稿;在要求说明这书的缘起和成书过程的时候,则非得依靠“灵感和关联情节的相互影响”这样的陈旧术语。我承认,这样的说法让人听[...]
洛丽泰四十二岁了(代译序)
三十年前我初读《洛丽泰》,带了一阵好奇涉猎的心情:
一个中年男子对十二岁女孩的恋情故事,很难使严肃的文学读者把它看为艺术。我的好奇心乃是双重性的:一、一位堂堂的文学作家怎可把这样的主题作淋漓尽致的描写?二、他的写作技巧怎会精妙得令文学评论家叹为观止,捧为杰作?
《洛丽泰》当时的风行一时就是因为读者们的这类双重兴趣。内容的奇特与写作的精妙使它成为一本雅俗共赏的书。
《洛丽泰》的成功,立即把作者弗拉迪米尔.纳布考夫升华为一位国际知名人物。在一个访问记中,纳布考夫告记者道:"出名的是洛丽泰,不是我。"这是他的谦虚。纳布考夫的名字不但在国际文坛上响亮,而且也成为出版界的畅销[...]
:“令人反感”往往不过是“异乎寻常”的同义词,而一部伟大的艺术作品当然总具有独创性,因而凭借其本身的性质,它的出现应该多少叫人感到意外和震惊
因为这些场面虽然可能会被某些人不适当地指责为本身就会激起情欲,但它们却是一个悲剧故事的发展过程中最起作用的场面,而这个悲剧故事坚定不移的倾向不是别的,正是尊崇道德。
如果把《洛丽塔》单纯看作一部小说,倘若书中场面和情感的表达方式被闪烁其词、陈词滥调的手法弄得苍白无力,那么这种场面和情感对读者就始终会显得令人恼火地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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