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追求极致简洁的美学,贾伯斯这个人本身确是异常复杂,甚至是矛盾。他有极端而反复无常的性格,很容易陷入极端的沮丧或暴怒中,讲话直率,毫不掩饰自己的情绪,完全不顾是否伤害别人的感情。而这种直率更因为他的敏感和观察力的敏锐而使他的锋芒变本加厉。他善于看穿他人,“他知道对方究竟是没有能力还是防御性的抵抗”,并利用此道“操纵”他人,或是甜言蜜语,或是恶言相向,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他信奉极简主义和完美主义,不达完美状态绝不罢休,为了达成完美状态又极度计较细节的完美,而“简单就是细腻的极致。”他有超强的控制欲,如果无法全程掌控就浑身不舒服,因此他的苹果正是按他”硬体与软体“完美结合的产物。从年轻时代开始,他就立志要站在”科技与人文交汇的路口“。
他修禅,行使极端的饮食方法,只穿着同一式样的三宅一生为他设计的黑色毛衣。他以二分法看世界,认为一切事物不是“完美到了极致”就是“糟糕到了极限”。他出生的60、70年代孕育了他的反骨精神与创新意识,硅谷是他成长时耳濡目染的摇篮,鲍勃迪伦、披头四和惠普这些人的成就对他造成了很深的影响。
他对待家人的态度也异于常人,对养父母及其敬重,对生父母死不相认,对妹妹、非婚生女儿、妻子和子女时而热情时而冷落。
他是以事业为生命的人,不可避免地牺牲了家人,但他对家人的爱依然令人动容。
可能由于截稿仓促,整本书其实显得行文有些杂乱、无条理,也没有尽力写出深度,读完感觉它其实本可以更加有味道的,但没有,很多时候像在记流水账,觉得雷同和重复的地方多。
但即便是这样,这个人的一声,也足够我们受用他的传奇了。
至繁归于至简。
真喜欢这句话。
但简的背后就是繁。简,是千方百计殚精竭智的结果,是呈现给用户的,要达到这个简,在背后,有很多人的努力。
用着苹果的人,却未必明白。我曾经教人怎么用iPhone发短信,那一刻,我叹惜。
我自己的手机是三星,安卓系统,我有两个苹果,air和touch,其中touch是从3更换上来的,3我送给了妹妹,三宝拿到后,自己玩,我故意不教她,就看她瞎碰,但她也玩得津津有味。
苹果总是出现划时代的革命性产品,这是无疑的。
乔布斯是苹果的灵魂,这也是无疑的。
560页的书,56岁的人生。封面上,乔布斯目光炯炯地看着前方,他去世了,如星殒落,我承认,我听到消息的时候,还是感觉悲伤了,因为死亡毕竟是终止,这个人的创造力,将不能再发挥作用,即使他在死亡之前有长远的布局,但那是一种延续,而非再生的能力。《生命之书》中有一句:凡是会延续下去的东西都会腐朽,有能力再生的东西才是永恒。
他与死亡做了多年的奋斗,任何人都知道,那是个输局,从形式上来说必然如此,但他的奋争,以及抢在死亡前面所达到的成果,是让死神也惊叹的吧?
他不是完人,不是神,尽管有很多人如此认为。苹果拜物教,也许本身就是一种讽刺,一个贴满了禅修、素食主义、创造了巨大财富但轻视物质、极简主义标签的人,他所创造出来的产品,却会让人愿意用卖肾的代价去换取。如果以这种狂热行为作为参照,那么我不是标准的果粉,我甚至不愿意去买一个iPhone来替代我的安卓系统,我是一个跨界者,不忠实的研究者。
但这无损于我对乔布斯的欣赏和尊重。
海盗精神、创新、完美主义、热爱,这是我欣赏的理由。
乔布斯去世后,经纬张颖在亚马逊购得《乔布斯传》英文版,发了条微博,在微博评论中,很多人留下邮箱,希望他共享英文版给自己。这样的情景真是让人慨叹。
我的touch没有越狱,有朋友主动帮忙越狱也没有答应,有些应用,我是从app store里花钱下载的。这不是因为我多有钱,我只是希望,问心无愧一点。赠送这本《乔布斯传》给我的朋友,她也是这样做的。我觉得这也是对乔布斯表示敬意的方式,你不能一边用着盗版,一边说敬重这个人。
以前一直也存有疑问:乔布斯为什么可以做到?这背后的know-why、know-how、know-who各类知识分别是什么?
名人传记是揭示背后的谜底的。也许不完全,但是有比无好。从乔布斯的成长轨迹来看,可以肯定的是,中国不具备培养乔布斯的土壤,对于创新,也不用抱太大希望。认清现实是让人痛苦的,但如果不能扭曲现实,那么认清、找到应对现实之道,也许更好。
在书籍的第70页,有提到马库拉对乔布斯的影响:
共鸣
专注
灌输
那是1977年,在其后的三十余年间,马库拉的教诲一直伴随着乔布斯,在书的另外地方也一再强调。即使苹果成功的秘诀已经昭示天下,也并不等于可以复制也很多苹果,事实上,苹果自身失败的历程,也值得总结分析。乔布斯如果到中国来创业,那注定是死路一条,成功往往与时代背景分不开,其次才是个人努力,乔布斯除了中间对于苹果的失控以外,其实基本上是成功的(NeXT最终也被苹果收购,成功地走出了困局),乔布斯的性格在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如果说个人的命运是性格使然,那么公司的命运有时候也是如此。只不过这样的故事,通常也只会在公司制度完善的国度里发生,如果是在中国,有时候公司会随着创始者的出走而歇菜,而如果出走者有翻盘的机会,回来第一件事可能是先整人。
不自觉地进行中外对比,我觉得我是走上歧途了。
乔布斯被人津津乐道的,是他的产品、设计、演讲、营销,性格是富有争议的部分,接触他的下属,无法忍受,但也承认,这种对完美的追求,让他们做出了做梦也不敢想的东西。那么这是正向的还是负向的作用?而这样的做法,是否能够复制?而如果不是这样刚愎自用的性格,会不会在成本考虑上优柔寡断?
很多事情都是双刃剑。
我所诧异的,是这样的一个修禅、长期吃素的人,却并没有达到心静如水,而更多体现于其疾如风侵掠如火。沉浸在书中情节时,会对乔布斯有所偏爱,仿佛他的暴虐也是合理,我意识到这点时,立刻提醒自己。也许,这也是书写得好的证明吧,作者用了心。他其实力图全面地描写乔布斯这个人,但毕竟,人总会有偏向性,无法做到全然的客观。
有时间时准备再读一下其他几本关于乔布斯的传记,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苹果,我仍钟爱,从书中,我也学习到,必须充满热爱,全身心充满热爱,再贯注于自己所做的事情,超乎商业利益的考虑,才能完美。也许完美最终难以期求,但是,取法乎上,得之于中,取法乎中,得之于下。
生命太短,要及时燃烧。
本想用一个晚上的时间看完这本《史蒂夫 乔布斯传》,还剩五分之一的时候,想想第二天还有一大堆的事等着,只好控制住自己,睡了。
第二个晚上继续,终于看完了。
这本书是老板推荐的,据说他是用了一整个晚上的时间看完的,一直看到早上六点。看完之后持续兴奋,在我们面前大谈特谈乔布斯,让我也忍不住对他的传记有些好奇了。
看完之后,却只记住几个标签:理想主义者、完美主义者、人文与科技的融合。对其他,包括老板津津乐道的那些,却没有太多感触。各人在阅读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加进自己的人生体验,选择那些最能契合自己,最能打动自己的内容。
第九章最后,是乔布斯关于理想主义的谈话:“他说,‘现在的孩子根本不愿意用理想主义的方式来思考,连接近理想主义都谈不上。他们自然不会让现今的任何哲学问题占用他们太多的时间,因为他们要忙于学习自己的商科专业。’他说,自己那一代人就不一样。‘60年代的理想主义之负仍然影响着我们,我认识的与我年龄相仿的人中,大多数人的心里都永远打下了理想主义的烙印’。”
所有的理想主义者,都会有这样的感慨吧。只是,在今天的中国,有多少留给理想主义者的空间呢?而在通向理想世界的路上,有多少重负多少泪水欢笑呢?
人文与科技,似乎是两个难以融合的极端,至少在今天的中国就是如此。我之前的学校,理工科的看不上文科的,嗤之为“无用”“穷酸”,而学文的则以又是嫉妒又是蔑视的态度讥笑学理工的“没文化”,颇有些势不两立的味道。而这本书里,是这样评价乔布斯的:
“一直以来,他都站在人性和科技的交叉点上。他热爱音乐、图片和视频。他也热爱计算机。数字中枢的本质就是把我们对创意艺术的欣赏和伟大的工程技术结合起来。乔布斯在很多次产品介绍的最后都会展示一个简单的页面:上面有一个路标,标示着‘人文’和‘科技’的十字路口——他正处在这个位置,而且也是基于此,他才先人一步,有了对数字中枢的设想。”
在传记的最后,也有乔布斯本人的对“人性”与“科技”的谈话:“宝丽来的埃温德 兰德曾谈到人文与科学的交集。我喜欢那个交集。那里有种魔力。有很多人在创新,但那并不是我事业上最主要的与众不同之处。苹果之所以能与人们产生共鸣,是因为在我们的创新中深藏着一种人文精神。我认为伟大的艺术家和伟大的工程师是相似的,他们都有自我表达的欲望。事实上最早做MAC的最优秀的人里,有些人同时也是诗人和音乐家。在20世纪70年代,计算机成为人们表现创造力的一种方式。一些伟大的艺术家,像列奥纳多 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同时也是伟大的科学家。米开朗基罗懂很多关于采石的知识,他不是只知道如何雕塑。”
人文的创造力、幻想、对艺术美的追求,与科技的结合,是如此完美伟大。
他也是一个完美主义者。
“因为他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所以他要求把产品的所有部分都整合在一起。”
这样的标签,加在一起,是多么有意思的人生啊。
乔布斯这一生最大的作品,不在于某个苹果产品,甚至也不在于苹果公司本身,而在于乔布斯这一生。
他一生只为了梦想而活,也最终实现了他的梦想,同时也改变了世界。他这一生的传奇经历,将激励千千万万的人,勇于去追求自己的梦想。而人只有在追逐自己梦想的时候,才会发挥出最大的创造力,才有可能改变世界。
他用他的这一生,推动了这第一块多米诺骨牌。
这才是他最大的作品。
乔布斯给我留下了什么
通过15天的阅读,终于对乔布斯有了一个简单的了解,这是我第一次阅读传记题材的书籍,在拜读过程中更多的是以听故事的方式去了解这位天才的一生。
书中最后一章的标题是:遗产。当我整本图书的最后一页读完时,不由得也在想,乔布斯给我留下了什么?
首先,第一印象是他臭名远扬的坏脾气,在乔布斯的世界里,只有完美和垃圾两种情况,他通过吼叫的方式去表达自己的想法,很多人不愿意与他交往,甚至害怕与他交往,包括我在内,我曾假想过如果我的老板是乔布斯,我是否能接受上午天才下午狗屎的评判标准,也许是自己的修炼不够,我想至少现在,我是无法接受的。无论他是乔布斯还是比尔盖茨,我想我都会拍屁股走人。我想也就是乔布斯在他的事业上成功了,否则就他的异类性格在生活中应该很难与其他人相处,当他得到第一份在雅达利工作的机会时,每天只能上夜班很好的说明了这个问题,没有人愿意与他在一起呆一分钟。所以,我们必须明白,在社会中生存时,人际关系的重要性。
其次是他的现实扭曲力场,这种能把白天说出黑夜,能无理辩三分的能力确实不是人人具备的。但是有时,我相信恰恰是因为这种力场的存在,才可以激发人的能力。至少积极的扭曲力场可以让我们更好的发挥自己的才能。
我是做产品的,其实乔布斯从某种角度来说他也是一位产品经理,而且是出色的产品经理,那么通过对乔布斯传的阅读,我认为留给我最大的财富莫过于应该如何对待一个产品,乔布斯对产品的理解,对产品的挚爱,对产品的要求以及对产品的付出不是所有人能及的,说到这,让我想起了乔布斯养父的一句话,老乔布斯在做家具时告诉乔布斯,把柜子和栅栏的背景制作好也十分重要,尽管这些地方人们是看不到的。后来乔布斯真正理解并延续了父亲的理念,他甚至会控制电路板上的排线走法,制作产品时的机器外观颜色来表达自己对产品的完美追求。我想iMac、iPod、iPhone、iTunes和iPad之所以能得到用户的认可,就是因为设计者追求完美,可以站在用户角度去思考产品如何设计的结果。也许,以设计完美产品为初衷的想法和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初衷的设计理念最终会设计出两个截然不同的产品,今天的我们,作为一名产品经理,你会选择追求完美的艺术,还是选择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乔布斯走了,但是他的精神永在,希望苹果的明天会更好,希望在未来,有更多位乔布斯出现。
哦,还有一件事……
我想与其他朋友分享我在读完传记后的两个疑问的答案:
1、为什么苹果公司的logo被咬了一口?
最靠谱的解释是:为了纪念阿兰·麦席森·图灵,图灵为计算机领域做出了卓越贡献,而他是乔布斯的偶像。
2、为什么苹果公司的很多产品都是以i开头命名?
因为i代表 Internet(网络),Individual(个人),Instruct(引导),Inform(通知),以及Inspire(激发)。乔布斯如此解释:“i”对于我们来说还有另一层含义。我们虽然是一个个人电脑公司,产品也都只是为网络而生。但是就算抛开网络来讲,我们这些产品也可以算得上是一件独立存在的艺术品。我们可以通过使用iMac在网络(Internet)上获得大量的信息(Information),它还可以激发(Inspire)我们在未来创造出更优秀的产品。了解更多有关“i”的故事,果粉们可以百度下1998年iMac的发布会。
25章 苹果的设计原则乔布斯与乔纳森·艾维的工作室
作为文科女生,在之前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很难理解理科生对生活的热爱会与文科生等量齐观甚至高于文科生感性地从类似艺术的角度审视生活从而热爱生命。
大概是去年,同理科同学谈论过室内设计。之前由于对彼此的专业知之甚少,不大敢在交谈中过多涉及,怕班门弄斧。他的专业是金属材料,我是法学,本身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但谈及室内装潢却都是出奇地有兴趣。又想起曾经工程管理的学长,也曾经有个给老婆开咖啡厅的愿望。所以说是出于热爱,是因为原始的目的都不是盈利,只是想有专属于自己的、个性的设计,在每个细节上臻于完美,一点一滴深深地烙上自己的logo。
铺垫了这么多,无非是想说,当代人精于追求生活的质量、精神与物质价值的交融,是多么令人欣慰的一件事。倒推历史,我们不得不承认,类似乔布斯与乔尼这些天才设计师功不可没。所以每每想到又一颗明星这么早早地陨落,不仅心一揪。
很多人喜欢iPhone, 但对乔布斯了解甚微。他这个矛盾体,人生短暂,却莫名之中留下很多。乔布斯的现实扭曲力场,他的非黑即白。初看他的传记,封面是一张黑白照片,也许现在传记都是这个样子。看了一半吧,我就在想我身边要是有个乔布斯这样的人我真是一辈子都不想见到他。蛮横,霸道,坏脾气,然而,这就是他的性格。
其实一个人需要有自己的性格,也许会和有的人不能相处。乔布斯真的是个矛盾体,但最终总是以完全暴露自己的性格的形象展示在众人面前。对于他,有很多批评,也有许多别人看不上的习惯,慢慢发现,有所成就的人,往往都是矛盾的混合体,甚至很不完美。
让人可惜的是,越是有思想的人总是命运短暂,也许是争论的太多,太累了,正是他对员工的批评,产品才得以革新,正是他的看不惯,非黑即白的思想,才得以让这个不完美的人想要把产品做的更完美。
他看不上比尔·盖茨,他说他不是真正的了解产品,他沉迷于慈善。更多的是窃取别人的成果。当然,比尔也看不上他。
依旧是惋惜,更钦佩他对创造苹果灵魂的执著。盖茨最后说乔布斯是苹果的灵魂,没有他苹果不会再辉煌,而他不这么认为,总有人会革新产品,不只是他。谁也不知道以后的科技领域会是什么样,谁终究会被谁替代。而我更希望的是,有人可以继续乔布斯的理念,把科技延伸到教育上去,他希望孩子不再背着沉重的书包压着他们脊椎。我也希望科技能够更好的应用在教育上,老师不光是会在电脑上做PPT,他们没做够还上学生下课去做。如果你一定要用幻灯片来讲,那说明你不知道自己要讲什么。我想发明ppt的人想要的一定不是现在人们这样应用的效果。
在读到这本书的尾声的时候,明知道在翻几页,这个人就不复存在了,但却纠结的前进着,直到最后一页,过程中,每页都变的那么沉重。
没什么言语能概括一部作品,更不用说一个人。心里写下的,也只是应用于自己的见解。我承认,他很不完美,但我被感动的,是他对于创作的追求。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对乔布斯其人其事了解真的不多。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活生生的立体的乔布斯,一个很帅很聪明很有抱负很有领袖气质但也会很冷酷很自私很无情会很粗鲁地骂人炒人也会很感情用事哭起来的男人。他创立了世界上最值钱最酷的公司,也是世界上最特立独行的CEO。
乔布斯和盖茨是最好的对照。乔布斯首先是个artist是个designer是个visionary,而盖茨首先是个businessperson。微软通过licensing,赚的盆满钵满,但是crappy products一大堆。而苹果的方向,在乔布斯的领导下,从来都是以完美品质而非利润为先,打造出出优质的end-to-end 产品服务。这是apple获得千千万万消费者的芳心的原因。
在本书中展现的他的众多特质,我最欣赏他的ability to focus,是现在大多数人已然缺失或者根本未曾拥有过的一种特质。乔布斯其实是个很simple的人,他的vision一直是制造一个伟大的公司生产伟大的产品。这是他和很多很多大公司的ceo的不同之处。他始终专注于完美他的产品,而不是盯着bottom line不放为了挣最大的profit,过一个亿万富翁的奢侈生活或者打造一个高大英明威武完美的商人形象。同样,苹果公司的产品,其实只有寥寥数个,看似很狭窄的product scope却样样品质顶呱呱,大畅销。
Focus,intensity,detail,perfection,这些让乔布斯的苹果产品一枝独秀。ipod,iphone和ipad的存在本身,告诉了我只有专心用心全心全意的投入和奉献,才能制造出改变人类改变世界的伟大的产品。
还没读完这本书就迫不及待地想写一篇书评,第一次这么渴望写下对这个人的点滴印象,可能是我怕时间拖太长记忆就愈发不清晰吧。我读到的Steve Jobs 不是gentleman, 他不会委婉地说出自己的意见,他对待身边人的态度有时让人无法忍受,他对细节的追求也让与其合作的人感觉困惑。年轻时的他更是冲动莽撞叛逆甚至还有个人的卫生问题。但这样一个性格鲜明的人才是生动的真实的。在这里我真的感谢作者的笔触,让我们能了解到一个真实的Steve,一个天才与恶魔的混合体。
关于他,似乎有好多的特征能支持他走上人生的顶峰,但最令我动容的是他做这个产业的初衷,他做每一个新项目时的动力。当他需要召集人手开发出一种新的产品时,他会说“你是要坐在你的办公室里继续做你的工程师,默默无闻地过平静的日子,还是要和我们一起改变世界?”就这样,他用他的魅力和现实扭曲张力将苹果打造成了一个一流人才聚集地。当iPod上市后,微软也推出了Zune播放器与之对抗。Guess what?Zune彻底的失败了。当Steve评说这次竞争时,他说到了“动机”的重要性,“我们赢了,是因为我们发自内心地热爱音乐。我们做iPod是为了自己,当你真正为自己、为好朋友或家人做一些事时,你就不会轻易放弃。但如果你不热爱这件事,那么你就不愿多走一步。”
Steve Jobs和Bill Gates有过很多个回合的较量,但似乎人们了解Bill Gates早一些,多一些,也许是因为他曾是世界首富的缘故吧。但富有并不是Steve追求的,他真正希望做到的是用自己的创意改变世界,在浩瀚的历史中留下自己的印记。而且他真的做到了。
我想“动机”是让人们敬仰他的原因之一吧!
书的最后引用他在演讲结束时最喜欢用的一句话“还有一件事……”为标题的那一小节是让我百读不厌的一段文字。透过这样的一段文字,我看到的是他面对临近的死亡时难得一见的柔和的一面。
阳光透过玻璃洒在他高大而消瘦的身体上,斜倚在墙壁上的他嘴角带着一抹微笑,似乎在说:有一天,这个天才还会回到这里,继续他伟大的事业……
我喜欢乔布斯不是仅仅因为他带来了iPhone.iPad.而是挑战生活的叛逆,无疑他用我们最不喜欢的性格,高傲,甚至是残暴,创造出极富艺术性的改变世界的产品,很喜欢开卷语:只有疯狂到认为自己可以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乔布斯的精神不论是他自身非黑即白的处世观点还是对于产品端到端的严格封闭,都体现出来他的执着。他要求设计和工程需要紧密合作,由卓越的设计带动工程;他要求文化和科技需要交织,具有文化底蕴的产品;他要求企业不要将精力分散,而是要注重几种项目以创造出卓越的产品。这些都是对于自身和世界的一种执着信念。
春节期间得瑟了10来天,终于于今天把《史蒂夫·乔布斯传》看完。
实话实说,可能因为不是果粉的关系,觉得好无聊的一本传记(或许有我看过的传记书不多的原因)啊!
关于这位天才谈几点:
1、乔布斯那性格啊——偏执、残酷、完美主义……甚至还有书中一再提到的所谓的现实扭曲力场——这些都是不符我们世俗生存规则的!
2、书中几N多次提到乔布斯中青年开始信佛、禅修,但是让人费解的一个信佛禅修的人竟然内心那么不平和、对人那么不包容!
3、还有一件事……这位天才的成就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乔布斯值得世人尊敬学习的也不是他的品行,而应该是他对完美主义的坚持、对产品卓见和公司运营之道的远见!但又或许,没有他那性格,也干不出他那种事,成就那种成功!
关于这本书谈几点:
1、这是一本无趣的书。毫无故事性、反正就一件一件阐述乔布斯做过的“重要”的事与产品。
2、这是一本无趣的书。破坏了我们可能对乔布斯产生的猜忌和美化。
3、虽然还有一件事……但还是不能改变我对这本书的看法:这是一本无趣的书。
总结:有趣的是乔布斯这个人,无趣的是这本书。
如果你不忙着求生,你就在忙着求死。
他的眼中只有天才和垃圾。
不可否认乔布斯就是一个传奇。
他的成长历程可谓剑走偏锋。虽然从襁褓就被人收养,但是养父母却给了他无私的爱,尤其受他父亲影响很大,虽然没有上过大学却自学成才,用自己微薄的收入,始终让他接受最好的教育。他也曾年少爱玩,对音乐有着强烈的爱好,有创造性思维能力。大学期间,乔布斯并没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学习必修课上,看上去十分叛逆:禅宗、迷幻药、强迫性饮食、不惜退学来满足对各种选修课程的涉猎(舞蹈、书法)。这进一步提升了他将科技与艺术相结合的能力,开阔着他的视野,这种极端做法或许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他的大脑开发程度,但是对他的身体却埋下了潜在的隐患。
工作之后更是肆无忌惮的挥霍着自己的生命。如果他稍有改变善待身体,或许也不会英年早逝。
但他就是一个不掩盖自己情绪的人,一个偏执的人,以暴怒和不给人留面子著称。对技术的专注,对艺术的热爱,精明的营销手段,残酷的待人方式。不断打压阻挡他前进和分权的一切竞争对手,将每名成员的潜力发挥到最大。创造了他如此的成就——他的时代中两个最好的品牌:苹果和皮克斯。
乔布斯可以列为这个年代最伟大的人物之一,他改写了计算机的发展历程,将科技与人文合二为一,为世人展现了一个又一个令人炫目的科技艺术作品:NeXT、iPhone、iPad...他改变了人们对电脑的观念,将电脑变为大众消费品。他改变了人们对音乐、书籍、报刊、软件的消费方式,鼓励了正版创作。如果他还在世的话,下一步可能还包括医疗、教育。这种数字化集成终端设备,给人们带来的信息技术革命,将对我们造成深远的影响。
Here is to the crazy ones
The misfits
The trouble makers
The round pegs in the square holes
The one who see things differently
They are not fond of rules
And they have no respect to the status quo
You can quote them
Disagree with them
Glorify or verifly them
But one thing you cannot do is ignore them.
Because they change things
They push the human race forward
While some may see them as the crazy ones
We see genius
Because the people who are crazy enough to think that they can change the world are the ones who 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