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疯狂的人。他们特立独行。他们桀骜不驯。他们惹是生非。他们格格不入。他们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他们不喜欢墨守成规。他们也不愿安于现状。你可以认同他们,反对他们,颂扬或是诋毁他们。但唯独不能漠视他们。因为他们改变了寻常事物。他们推动人类向前迈进。或许他们是别人眼里的疯子,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苹果Think Different广告
已经有媒体将《乔布斯传》列为2011年最令人失望的10大畅销书。本以为这一由前《时代》杂志总编执笔的作品,会呈现乔布斯在诡谲商战中的起落秘史,或是那些不为人知且惊心动魄、让人拍案叫绝的交易、欺骗、反击、复仇。可实际上,这本书与上述内容都不甚有关,它更像是一本对象为乔布斯的素描本,最令人过目难忘的,是乔布斯展示于人的性格——有人说是缺陷,有人说是光辉。如果你想从这本书中,学到商学院MBA的经典一课,那么,你应该会失望。
我们或许可以依稀拼凑出六七十年代早期的乔布斯:长发飘逸、赤着双脚、长服宽衣,由于长期食用素食果蔬、并沉迷于严格的节食禁食,他的皮肤像胡萝卜一般黄,活像一个来自印度、全身散发着体臭的佛教徒。但佛教和禅宗所强调的宽容、平和却未触及到乔布斯。他更符合“嬉皮士”的特质:脱离于主流文化之外、靠迷幻药找寻刺激和自我、无羁无拌。他极端自负,桀骜不驯,刻薄得不近人情,讲起话来滔滔不绝,不让人有一丝喘息的机会。他的身上散发着传教士般的魅力,每一个听他讲话的人都极易在最短的时间里被他的观点和意见征服,我们也可称为蛊惑,最终成为他的教徒。他又极其敏感,相对理性分析,他更倾向于直觉。他对于不确定的事物天生有着一种恐惧。这从他当初抛弃女友克里斯安和他的女儿丽萨便可窥之,他在心中建立起一道防线,利用强大的“现实扭曲立场”说服自己他们不曾存在,自己也无须负责。而面对2003年一次胰腺检查中查出的癌症,他也同样固执地试图用意念,忽视他不愿意面对的病情。
他把人分为“天才”和“垃圾”,把产品分为“杰作”和“狗屎”,挂在嘴边的往往是“这个人不值一提”“你给我的东西简直就是垃圾”“它就是一坨屎”。尤其对于产品,他毫不掩饰对美妙创意的喜爱(这往往是他自己的创意,而非别人的口中的),对于糟粕,他亦毫不宽容。眼里容不得沙子,是他完美主义的表现。与完美主义相匹配的,则是乔布斯贪婪的控制欲。从芯片到材料,从广告的背景音乐到苹果店的每一处设计,他要将所有流程和环节都置于自己的掌控当中。乔布斯对于市场和消费者的独到见解,最生动的例证则是他的一句名言——人们压根不知道到底想要什么,直到你将产品放到他们眼前。由他缔造而出的iPhone,完全封闭,无法打开,不能更换电池,就像1984年最早的Macintosh,乔布斯对消费者看不到的电路板,都力求将之做成一件“工艺品”。他不能容忍人们乱动手机里的零部件,因此他在2011年在iPhone上改用一种五角形防撬螺丝。
苹果公司成为世界最伟大的公司,源自其将现代工业与艺术的结合,推及乔布斯本人,则是他自己“人性”与“科技”的融合。他由衷地热爱音乐、图画、电影等艺术,而与此同时,他小时候从机械师父亲那里萌生并维持着对技术的狂热,这两者最终相遇,碰撞,火花四溅。津津乐道的故事,包括他在里德学院的书法课上对字体大感兴趣,并将之应用于Apple电脑中。在经营NeXT期间,他将工厂墙面粉刷成容易染尘的白色、坚持放入他中意的旋转玻璃楼梯(这也成为之后苹果店的经典设计),企图让每一个参观NeXT的人都惊叹于工业制造车间也能够如交响乐演出现场一般,流畅、灵动而精细,神圣而赏心悦目。
而Pixar的发展壮大,则更是这一结合的产物,这自然是乔布斯伟大成就中另一美妙的插曲。乔布斯当期买下Pixar之时,投入的金钱夸张的达到了5000万美金,占到他离开苹果时所拿到的一半以上报酬。而最终,迪士尼却花费了74亿美元买下Pixar的股份,Pixar为迪士尼动画注入了新的活力。正如你很难想象一个科技geek,能够把到火辣四射、魅惑无比的女郎。但乔布斯做到了。
他称比尔盖茨的Windows系统是对Apple图形界面的剽窃,叹息微软用“差劲”“没有品位”“缺乏创新”的操作系统征服了世界。对于IBM、微软这些业界巨头,他视作1984中的大佬哥。1984年,在被赶出苹果公司的前一年,他创造了堪称20世纪最经典的广告:一群丧失自我的乌合之众,正接受大屏幕上大佬哥的洗脑,这时,一个身着短衣、扛着铁锤的女子,跑向舞台,砸烂屏幕及一切。他将自己视作那把象征着反叛的铁锤。在重返苹果公司的第一年,另一经典广告Think Different中,乔布斯将他最钦佩的历史长河中的天才们集体搬上了荧幕,他们是爱因斯坦、甘地、约翰列侬、毕加索、爱迪生、卓别林、马丁路德金……在长达一分钟的广告最后,他将苹果的LOGO留下。空前绝后,这世上从没有也再没有一家公司,敢于将自己的产品与几个世纪以来最伟大的人物和他们的思想相提并论。
可乔布斯敢,因为他是独一无二的乔布斯。
关键是,他的确做到了。
看完乔布斯传,感觉他和毛泽东和格瓦拉一样,都具有强烈的理想主义精神,喜欢将自己的意志贯彻到底,而幸运的是乔布斯的意志大部分时候都是对的。我只能说他的这种性格很适合做一个企业家,却不适合做政治家,因为做企业失败了,是几个人的事,而一个政治家就要为一个国家,甚至全人类负责。政治家需要妥协,而企业家需要坚定地推行自己的意志。
这大约是第一本我完整看下来的人物传记。
作为一个去年才刚刚开始用苹果产品的非果粉而言,想起来看这本,更多的是因为想要看看这一类书,又担心传记大多会比较无聊、不容易看下去,而这本可能相对好点,毕竟要比政治历史名人距离近一些。
整体感觉而言,内容安排有点错乱,对苹果产品没有足够了解和关注的话,时常有来回穿越的感觉。但是既然大家是为了乔布斯这个人而来读这本书,怎么写其实都不重要,只要真实完整就是成功。这一点作者应该算是做到了吧,对乔布斯的尖酸刻薄喜怒无常精神暴力没有任何的粉饰,以至于看前面1/3我都在想,到底为什么要读这样一个人的历史,他的天分我又学不来,可是除此之外他还有什么可以值得学习的??
全书读完,还是多少有了改观。十分向往教主对于产品设计的灵感和天分、对大众心理的掌握和操控力(以及所谓的扭曲现实力场)、对完美(或者干脆说自己的想法吧)的偏执的追求。尽管仍然对他身上那些令人讨厌的个性不以为然,不过没有那些,也许教主就不是教主,苹果也不是今天的苹果了。
另一方面,最近刚有个朋友年纪轻轻被癌症夺走了生命,所以读最后一部分的时候很有点感伤。生命无常,即便乔布斯能有足够的财力用各种方式与癌症抗争,最终还是敌不过死神的魔掌。。。
这个人的性格极度敏感。
也许,正是这样的极度敏感,才让他可以不断地创造出奇妙的事物,给如此平庸的世界带来这么多的不平庸。
为何这么敏感?年幼时被亲生父母抛弃的经历,使他偏执地想得到全世界的认可,好让他从根深蒂固的恐惧和自我否定中解脱出来。
他在几寸大小的屏幕上创造细腻的真实,恰恰是因为他从心底觉得这个世界并不真实。
佛教曾梳理过他的些许棱角,但他依然患上了无形的强迫症,渴望通过极端的产品作为媒介,给全世界的人们灌输他的观念。
优雅绝伦的完美设计,既带有贴心的温存感,又暗含着某种智力上的轻蔑。这种轻蔑并非恶意,而是来自他的潜意识——内心残缺的他,需要一件绝对完美的封闭产物,来补足其自身绝对的存在感,否则,便不得安宁。而要维系这种绝对的存在感,他就必须过滤掉、拒绝掉所有外部的杂音,但又不能与世隔绝,就只好表达为一种轻蔑。
这股轻蔑的情绪在产品中悄然地物化,最终促成了一种设计师跟用户之间的调情,在不断充满视觉与手感的挑逗中,灌输进那些埋伏已久的故事。从这个意义上讲,史蒂夫·乔布斯就并非一个典型的企业家,而更像是一个以跨国公司为道具,究其一生而实践的行为艺术者。
叱咤风云只是表面,他所经历的痛苦,其实远大于他所得到的。
这样的人,他经历的最大的痛苦,一定是当他被癌症病魔击倒,不得不忍痛宣布离开苹果公司的时刻。我想,这个时候,他一定发现了这个世界最终极的残酷真相:即使无数次、不论多少次地改变世界,上天留给一个人的时间都极其有限,根本不够用。即使他有天下第一的“现实扭曲场”护体,都无法改变这个简单的事实。
但就是这样一个敏感爱哭的人,最终还是让现实稍稍偏离了一点既定的轨迹,做出了很多常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留下了不可复制的作品,并用这些作品战胜了时间,让精神性的自我永存于世。
大概,人也就是这样因为恐惧而无畏,因为挫折而坚持,因为生命短暂而长生不死。
谢谢乔布斯。
最近在读《乔布斯传》,打算改变以往的读书方式,2011年看了太多“功利性”的书,单是敏捷相关的书籍就6,7本,看书是为了快速寻找答案,目标很明确,进度紧迫,书是看了不少,也学到很多,但是好像少了很多读书的乐趣,对于乔布斯,这次要细细的研读他,慢慢体会他成长的轨迹,享受每个细节,每天20页,2个月可以看完这本大部头了。及时更新阅读感受。
2012-02-14:
有两个对乔布斯童年影响很大的事情,我也觉得很有意思,写一写。
1、关于学习能力:
乔布斯发现小马生下来就能行走了,很惊奇,这是一种天生的本能,不需要后天来学习,而人却不同,人生下来什么都不会,都是要逐步学习的,所以学习能力对于人很重要。
如果没有学习能力,就像弱智儿童,无法学习到新技能,就无法长大,无法独立,必须让别人照顾一生。
如果学习能力很差,那么相同的知识,要比别人花费更多的时间,那么肯定会逐步被落在后面,人生本来就是充满竞争的,那些成功的人士,一定是学习能力很强的。
作为开发人员,学习能力就更重要了,因为要学的太多了,这个道理就不用讲了。
最简单的个人能力——沟通,很多人一生都学不会有效的沟通,那么他的工作,家庭生活,社交都会受到影响。
同样,团队也需要学习,如果一个团队没有学习能力,只能是完成现有的工作,无法成长,无法承担更重要的任务,和一个弱智儿童也没区别了。所以说,学习能力是一个健康,有发展潜力的团队的基础。
2、关于简单:
乔布斯所在的街区,有一个开发商建了很多房子,这些房子对少年的乔布斯影响很大,房子建设的非常简洁,舒适,美观,质量好,而且价格便宜,这让他对追求事物的简单性充满兴趣。也是苹果后期对简约追求到极致的体现。
2012-02-15:
严格来说,我并不是一个果粉,可以算一个乔粉吧,当年玎玎给我展现她的IBOOK,我只是觉得居然有白色的笔记本,而且那个半透明的苹果比较有特点,但真正使用起来,觉得很不爽,配件收费超高,软件不好用,QQ都无法视频,直接PASS,随后看到她的IPOD,作为一个MP4类似的装备,居然有80G,而且被她装了60个G的歌曲,真是惊叹,这不是我等普通青年所能理解的,操作了一下,很炫,但是不好用,于是,对于苹果这类奢侈品,只停留在少数独特品味的人,例如袁玎玎。
真正改变我的是从IAPD开始,然后是IPHONE4,大多数人也是这样吧,证明我们真的只是普通青年,怪不得袁玎玎只认白色的苹果,完全无法接受黑色的IPHONE,不过我倒不是去凑 这个热闹,我恰恰觉得苹果被很多人用烂了,我实在不想再拿着苹果这种街机了,可惜在我逐步使用IPAD的时候,我被逐步打动了,最初看重的是IPAD相册功能,因为苹果设备的显示屏都很好,用来等纪念电子相册,逐步感受到在线播放,小游戏,上网,视频聊天,音乐等,我在享受这些美妙的应用的时候,更多,则在思考乔布斯当年为什么会这样设计,让IPAD只有一个充电口,而去除了所有VGA,串口,网口等,那么多厂家都争先让设备变得全面,能有这样的改变,真不容易。只有一个HOME键,却可以完成所有功能,多点触摸,操作方式都是一种变革,于是,我开始从关注设备转向为关注乔布斯这个人,我狠想知道他的成长经历,他是怎么设计和创新的,随后看了《乔布斯的魔力演讲》和《非同凡“想”》,了解了乔布斯,真正的开始欣赏他,可惜,当我还在陕北游荡的时候,传来了乔布斯远离人世的消息,那是一种内心深处的悲伤。
于是,我决定购买苹果产品,我想在把玩这些艺术品的时候,能想象和感知乔布斯。
正与邪:
武侠小说里我最喜欢的人物:金世遗,李寻欢,萧峰;我觉得乔布斯最像金世遗,出生就被抛弃,修炼的是邪派武功,武功虽然很高强,但人品处于正邪之间,做事可以不计手段,沃兹则是一个正统的侠士,出身名门,内功深厚,为人正直,单纯简单;他们成为最好的朋友,似乎也算是意料之中。
美国的包容:
乔布斯退学后,还可以继续住在宿舍,随心所欲上自己喜欢的课,可以看出里德学院对他的包容;
乔布斯是极端的素食主义者,随后不洗澡,导致一身臭味,雅达利居然允许他来上班,而且为了避免和同事冲突,让他在晚上上班。真是服了美国人。
极端:
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
素食主义与佛教禅宗,冥想与灵性,迷幻药与摇滚乐,尽管大多数那个时代的人都会多少具备其中的某个标志性行为,但是乔布斯以一种近乎疯狂的方式集中于一身。最成功的是将艺术和科技浪漫的结合在一起。
简单:
雅达利的游戏提示:投入硬币——躲开克林工人;
最后的最后,我们终将成为最好的自己。
这并不是一篇书评。
最近在家的时间很空闲,读了很多本书,其中之一就是《史蒂夫~乔布斯传》。一直以来,都很难理解果粉们对于苹果产品的疯狂追求,以致于卖肾的种种行为。读罢此书,虽然自己一直以来不热衷于追寻高新电子产品,亦不免为Jobs个人魅力所倾倒。我不是果粉,但我迷恋乔布斯。
几天以来,一直盯着电脑屏幕把这本书读完了。虽然早就接触过这本书,只是自己本身不是一个果粉,不曾多加关注。因此,当如此近距离地盯着屏幕上的封面时,心里有一刹那的颤动。封面上,乔布斯目光炯炯地看着前方,目光坚定而沉着。他的去世,如星殒落。我承认,当时我听到消息的时候,并没有太过的悲伤。当人人、微博不断刷着关于他的消息的时候,我依旧自顾自地忙着自己的事情。然而死亡毕竟是终止,这个人的创造力,将不能再发挥作用,如此一个性格偏激却创造了无数令世人追捧的产品的人终是离我们而去了。
乔布斯在最后的总结中说到:“我的激情所在是打造一家可以传世的公司,这家公司里的人动力十足地创造伟大的产品。其他一切都是第二位的。”“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够真正改变世界。”或许正是由于这种对于完美与伟大产品的极致追求与疯狂,才使苹果公司能够不断创新,产生了Mac电脑,imac,ipod,iphone等一系列产品。我对高新电子产品了解不多,但我相信在这样一个偏执的完美主义者带领下,由一群A Player团队创造出来的产品绝对是伟大的。
曾有人说过,一个人想法的格局有多大,决定了你的视野会有多大。如果你的梦想是吃得饱穿得暖吃每年能存几千块回老家盖房,那么你就有机会成为一个打工仔;如果你的梦想是每天朝九晚五无所事事就可以拿个三千块,那么你就有机会成为一个上班族;如果你的梦想是掌管自己的小公司每年能有几十万几百万收入,那么你就有机会成为一个小老板;如果你的梦想是将一件事情做到极致最终可以影响一个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的走向,那么你就有机会成为下一个穿着普拉达的女魔头和下一个万人景仰的乔布斯。永远不要担心梦想太大这种问题,因为太小的梦想只会限制了你往上走的可能性。站得高才能望得远,梦想这东西,也一样。而乔布斯,无疑是一个成功的造梦者。
今天,为了办理港澳通行证,硬是把自己早早地逼出了家门。近乎一个月闭关的日子,出门便遇上了难得的暖阳高照的日子。路过以前初中的校园,于是和朋友一起回去走走。人们常说岁月无痕,而实际上处处都映着岁月流过的痕迹。望着校园里四处的蓝白色校服,陌生而又熟悉;看着校园里课间四处嬉戏的学生,回想自己曾经的青葱岁月,顿觉岁月不饶人。离开这里已经将近四五年的时间,虽然间或有回来看过,可至今依旧感触颇深。有很多的回忆已经模糊,而有很多的记忆却愈加的清晰。把自己以前常常走的路又走了一回,把自己以前常看的风景再看了一次,似乎都是原样没有改动,而似乎,一切都已经变了。校道上的紫荆花树已经不是我们曾经在下面乘凉的树了,听说前几年把大树的枝干都砍了,这些都是重新长出来的枝叶了。以前曾经住过的宿舍楼,越来越老旧,已经空置了。倒是那个立在操场中心的升旗台,似乎依旧没有变。
忽而想起前段时间北大艺术学院院庆的视频——《女生日记》中的一句话:时光,是穿在身上的衣服,却再也脱不下来。我相信,无论当初的岁月是如何在自己的身上流淌而过,它总会留下丝丝痕迹。曾经的焦躁,曾经的反叛,曾经的欢笑,曾经的悲伤,以致曾经的成功与挫败,这一切的一切,或许都已经在无形中贯穿于我的生活。正如史蒂夫所说:我愿意相信,在一个人死后,有些东西依然存在。而纵观史蒂夫一生,我们不免遗憾,他的生命过于短暂。或许正是由于生命的短暂,所以他一生都在尽情燃烧,将自己的生命释放出最大的能量。
反观自身,想想我们现在二十岁,正在读着大二,还有两年多的时间,我们将从这所学校里毕业。有人直接踏入了社会,开始工作,然后挣钱,娶妻(嫁人)生子,或许外加贷款买房买车;而有人,继续攻读研究生,博士,这一切其实也就延缓了几年而已。慢慢地,孩子长大了,开始了自己的生活,而你,亦从自己的岗位退下,开始抱孙子,闲来遛鸟,下棋,亦或喝喝下午茶的生活。这一切很清晰,其实也很好,真的很好,基本上大部分人都过着这样的生活。可是常常会想,这一切是不是就足够了?无关贪念,只是纯粹感觉如果人的一生在二十岁甚或更小得时候就已经看出了端倪,未来的一切完全如现实一般描绘在面前,平淡无奇,毫无波澜,这样的人生值得吗?是的,一直以来害怕颠簸,追求安稳,而这种一路安稳,毫无波澜的宁静绝非我所求。我向往的是暴风雨后的平静,期待的是黑夜后的黎明,是历经大海的波涛巨浪之后站在橡树林里观看海面的平静。
生命短暂,需要及时燃烧。自己本身不是一个偏激的人,亦不是一个完美主义者,然而我有我的固执,有我的坚持与追求。对于生命亦或人生,亦有自己独特的价值观、人生观与世界观,而有一点应该是共识,每个人都应该趁着年轻,对生活充满激情,投身于自己热爱的工作,释放自己的能量。或许每个人人生的终点都是一样的,而每个人的人生旅途却是各异的。我相信,经历了各种波涛巨浪,风吹雨打之后,再来观看海面的平静与从未出海所见到的平静的不一样的。
今天,格莱美奖颁奖典礼上,英国女歌手Adele包揽六个奖项,成为大赢家。她的歌曲被大家成为灵魂之歌,我相信,能够唱出感动人的灵魂之歌必定与其自身不一般的经历息息相关。希望每个人都能在历经生活的种种后,唱出属于自己的灵魂之歌。而在最后的最后,每个人都会成为最好的自己。
(PS:此为篇外篇,无关主旨,纯为此时心情。或许是受最近读此书的影响,为Jobs的“疯狂”所陶冶,自己亦有一种在生活中极尽疯狂的冲动。明天是情人节,一直以来内敛不善于在人前表达自己的感情,朋友和闺蜜们也常常会讨论如果遇上喜欢的人,女生要不要主动表白的的问题。以前不曾考虑过多自己的爱情,出现时亦不敢接受。而在前天,却莫名地干了此类的事情,虽然只是很委婉的一句近似玩笑的话,(或许也就是被对方当成玩笑话了),却已经超乎自己的想象(自己怎么会做这种事)。或许,这种“疯狂“的因子渐渐在自己身上萌芽了……)
断断续续,阅读了接近一个星期,终于把乔帮主的授权自传读完
以前听说过APPLE的神奇以及乔帮主的各种“怪癖”,读完这本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乔帮主说话很“刻薄”,控制欲很强(从苹果零售店可以看出来,连用户体验也要得到完全的控制权),对生活或是工作中的细节吹毛求疵,非常擅于“扭曲现实”……
正是这种种,他掌控整个苹果公司的发展,苹果公司也因此在2010年发布的iPad再度达到巅峰
iMac、iPod、iPhone、iPad、iCloud,或者以后的iTV等等,改变着世界,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
一个人,一间公司,能做到这样,不得不喊一句: Amazing!
不仅仅是乔帮主的成就、产品惊叹世界,还有他专注、热情、细致的工作态度更是感动你我
特此向乔帮主致敬!
看了一半,被作者笔下的乔布斯打动着,因为他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完美的人,他吸食大麻、自私、极端、没有常人的怜悯心,不过正是这么多的缺点,才让我更加崇拜这位把产品当艺术品对待的完美主义者,以前喜欢苹果的产品仅仅因为它的外观和它的不同寻常,看过这本书后,才知道乔布斯这么注重细节,充满诚意的消费品永远都不缺少粉丝。
一.
看着封面上乔帮主看似谦逊,实则骄傲的沉静面孔,让人禁不住想起几十年前他刚因苹果II成功而成为一代人的偶像,大出风头的样子,“这些年轻人一边做着美梦,一边翻到《华尔街日报》,看着乔布斯的大照片:满脸络腮胡子,露出可怕的假笑。心里都会想:‘那杂种真不赖,即不破坏自己的原则,赚的钱又那么多。’他们又激动又嫉妒。”
人生无常,转眼“杂种”乔帮主已挥挥衣袖,潇洒而去,而留在身后的争议却依然剪不断理还乱。比起耀眼的工作成就,人们更在意乔帮主本身这个传奇。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果粉眼中神一样的乔帮主,和苹果及皮克斯的光芒混淆一体的乔帮主, 以及众人口耳相传的他的暴君事迹,哪个才是他的真实面目?哪个又是谣言?抑或都只是他复杂立体人性中的一面?
无疑,作者沃尔特.艾萨克森带着这样的疑问,抱着还原一个真实的史蒂夫.乔布斯的信心来写这本书。避免盲目崇拜,没有果粉的疯狂,也不是怀恨在心的电脑或手机厂家宿敌,不津津乐道,更不能陷入“扭曲现实立场”,尽量做到客观,公正。作者更像是拍记录片的克制导演,努力地坚持在捕捉真实的每一个镜头。
从这个视角来看,作者的态度是不错的,即使一些看来是旁枝末节也会尽量多方佐证,争取得出一个令读者信服的、公允的说法。
遗憾的是,海量的细节之和并没有堆积出清晰和完整。即使整本书厚达521页,即使从生说到死,看完本书后,我们能吐沫横飞地说出乔帮主的各种鸡零狗碎,但面对“他是个怎么样的人?”恐怕仍然只能支支吾吾。我们说不出他对“简约”的偏执来自于哪里,我们也讲不清乔帮主的一生的喜怒哀乐,我们更触摸不到“时间”或者“经历”给他人生带来了怎么样的打磨痕迹。没错,本书更像是记录乔帮主的一生的流水账,细节充分,挖掘不足。作者很努力想进入乔布斯的世界,但显然没有别人看不到的了解,因此只能流于表面,而不能深入内心——宛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
直到最后一页,作者对乔帮主仍然有很深的迷惑,那感觉就像一个你见过多次的熟人,即使天天碰头,也只是点头打招呼的熟人,而不是敞开心扉的老友,远远地像看舞台表演一般看着他哭,他笑,他作秀,却始终不知道他内心在想什么。而书中让人觉得拨云见日,窥视内心的语句,也都是出自乔布斯自己或朋友之口,而不是作者所得。
笔者以为,无法深入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作者不了解乔布斯所在的行业——也就是说,他不是乔布斯行业圈子里的人。对一个通过努力工作改变世界,实现自己梦想的,同时又被工作反过来深深影响的人来说,工作意义之重远超常人想象,甚至可能就是其人生的全部。对乔布斯行业的不熟悉,自然会导致对乔帮主人生中的诸多大事(绝大多数都与其工作和事业有关)没有自己的认识,只能人云亦云。这就像不熟悉三国背景的人来写诸葛亮一样,纵使材料充分,细心认真,也总隔那么一层,差点意思。
二.
让沃尔特.艾萨克森来写乔布斯传本身就是个很有意思的想法。他的简历就像是标准的成功人士的模板,从小就学习努力,名牌大学毕业,通过努力和才干在传统的媒体行业中崭露头角,顺风顺水,取得巨大成功。不错,他小时候就是“好孩子”,长大了就是人人期望的“正常且优秀”的好男人,和一路跌跌撞撞,过山车人生般的乔布斯各方面都相反,像是世界的两极。如果往大了说,两人之间的差别,就是稳重的传统行业与不安分的IT行业的差别。
每个行业有每个行业的底色。不同的行业可能是白与黑之间的差距。那乔布斯的一直依赖的,又不断影响的IT行业是个怎么样的修罗场?“如果汽车工业能够像计算机领域一样发展,那么今天,买一辆汽车只需要 25 美元,一升汽油能跑 400 公里”。如果说其他的传统行业是棵慢慢生长的大树,IT行业则是一转眼就孵化、生长而成为大家伙的异形怪兽,在它出现的短短几十年内,制造了其他行业几百年内才能积累的的耀眼的财富、神话,也迅速了吞噬了数不胜数的公司、工厂和天才。这个满口袋财富、满脑袋聪明劲,又如此不稳定的行业,是不是和乔帮主有些相似气质?这也是为什么乔帮主这样的人会诞生在这个行业里,而其他行业里很难出现乔帮主这样的人物的原因之一吧。相似相溶,高速列车般发展的行业不断将乔帮主打落至低谷的同时,又很快给了他新的机会,新的未来。
我不是说IT行业的人都是怪人,在这个行业早期,还是有些温文尔雅、老牌范儿的绅士,比如罗比特.诺伊斯,戈登.摩尔(这两位是Intel的共同创始人),威廉.休利特和戴维.帕卡特(HP的共同创始人),还有约翰.沃诺克,查尔斯.格什克(Adobe共同创始人)等。这些人具有更符合传统的普世价值观的美德(更像是沃尔特.艾萨克森那种人):诚实,获得巨大成功后依然平易近人,知识渊博,尊重他人,回报社会,富有同情心和社会公德。但在IT行业里,这些人像大熊猫一样稀少,大多数的呢,更像是反面材料,苛刻,严厉,极具激情却很粗鲁,主动而具有侵略性,聪明而特立独行,坚韧不拔又无情,最可恨的是,竟然最后往往是他们而不是那些传统意义上的“好人”获得了成功,虽然是伴随着巨大争议的巨大成功。比如下面这些人:
安迪.格鲁夫,(Intel创始人,前董事长,首席执行官),乔布斯的导师一样的朋友。安老师在工作中可不像他的《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字里行间中表现的大学教授范儿的那么诚恳,亲切,和蔼可亲。“1984年的《财富》杂志,将格鲁夫评委美国最严厉的老板之一,有时连他也觉得自己太过分了。”,“有一次他对一位女员工叫道‘如果你是男的,我会打断你的腿。’”
可怕的汤米.沃森(IBM的前CEO,创始人老沃森的儿子),“他会在周五把员工解职,而在周末冷静下来后,在周一又让这些员工(大概有50%的概率)恢复原职....”“他父亲身边都是一些惟命是从的人,而他的周围却聚集了一帮他所谓的‘乖戾之徒’。‘我从来都是毫不犹豫地提拔我不喜欢的人。让你感到舒服的助手——那种你喜欢与之垂钓的人,是个大陷阱。我寻找的是那些锋芒毕露、乖戾、严厉、几乎让人生厌的家伙。他们能洞察真相并对你直言不讳。’”
唐.埃斯克里奇(IBM 前部门总裁,号称IBM PC之父),《乔布斯传》里提到过他。“在工作上,埃斯克里奇是一个极不合作的人。他习惯不回其他部门主管的电话,也不参加许多会议,只凭自己的意愿行事。更奇特的是,他身在IBM的大营,却十分欣赏苹果II型计算机,还专门买了一台,常在家里捣鼓。”
路易斯.郭士纳(IBM前董事长兼CEO),“但他粗暴的个性在年轻时已暴露无遗,他从不宽容愚蠢的错误,也从不顾及别人的感觉。”“尽管他办公室门紧闭,但他的吼声还是穿透出来:‘这是我听过最蠢的事情!你这个白痴!滚出去!’一秒钟后,会有一位满面通红的员工溜出来。”“但郭士纳令会议气氛陡变,他见面时从不与人寒暄,而是单刀直入。对那些习惯回避问题的IBM人来说,这令人恐惧:‘我的上帝,现在我必须和这个人四目相对了。’他直截了当的方式令总部里的每个人都战栗不已:‘当他召你进去时,永远不要指望听到赞扬。他总是大吼‘见鬼去!瞧瞧你做了什么?’’
拉里.埃里森(Oracle的创始人,主席兼CEO),乔布斯的密友,书中多次提到他。“埃里森对每个人都逼得很紧,他像换靴子一样不断地更换妻子和高层主管。他因为在甲骨文公司的主管人员即将要获得股票期权或领取红利时与他们翻脸而闻名。‘就大多数人而言,他们确实只能在公司里待上几个年头,’一位前主管人员说,这未必说明他是坏人。他只是非常、非常苛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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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名单还可以继续往下写,有大把人有着无可厚非的资格列入其中。在这个处处充满“10倍速变化因素”,变化如此惨烈的IT行业里,有到处都是与行业气质相符的各色怪人,乔帮主只是其中之一。如果用传统的道德标准衡量这些人,恐怕会觉得格格不入和无法理解,正如作者书中所传达出来的。打个比方,作者就像是在华尔街上流酒会的一份子,大家着装正式,行为彬彬有礼,优雅地举着香槟,说话轻声细语,而乔布斯就像是大模大样闯入的一个穿着T恤牛仔裤的硅谷小子,随意吃喝,举止喧哗,端着香槟酒穿着燕尾服的作者上去和他攀谈了很久,从摇篮聊到坟墓,知道了他的很多事情,回头再用笔纸把这些细写出来。你知道,这样的差别,这样的作者位置,这样的角度,是没有办法把乔布斯看“透”的。现在想想,大概,这也是乔帮主为什么不请他相熟的IT记者或者硅谷里的撰稿人来写自己,他大概只想听听毫无瓜葛的局外人对自己的看法吧。
P.S 作为背景补充材料,我推荐《IT史记》(方兴东、王俊秀著),本文里诸多引用文字都来自这套书。
为什么会有种读流水账的感觉,特别是后半段。
完全不知道他想表达神马,他自己思考了神马。
有意思的段落都是本人的那些话,自己讲述的那些故事。
借着光环的作品,无疑是失败的。
容纳不下那么多的东西,还不如闪人。
为了钱啊。倒吧
“现实扭曲力场”是《乔布斯传》的作者沃尔特·艾塞克森运用在乔布斯身上的一个绝妙形容。
他的人际关系其实一团糟,可是他却仍然非常自傲,锋芒毕露,咄咄逼人,被他伤害的人太多了,从年轻时代的女友布伦南,到元老级创始人沃兹尼亚克,再到有忘年交情的前CEO史考利。一个不愿意把精力浪费在控制情绪上的人,才会肆意伤害他人,是全然自私甚至到了冰冷寡情的程度。
作为一个领袖,乔布斯不够圆融。如果将他放到当今政坛,这类“不做海军做海盗”的人物,几乎是没有什么可作为的。但是他具有的那种蛊惑人心的力量能够在人的身上产生一种魔法场效应,聚敛起下属的追随(虽然他们被折磨得叫苦连天),勾引起客户的无条件信赖和迷恋(然后发现自己会被他气得炸掉)。不知为何却已昏昏然为他抛出了头颅。其实,所有在他身边的人,也许都把他当做一个终将成就传奇的孩子,呵护着他的棱角和脆弱。
苹果产品的惊世魅力,也是在“现实扭曲力场”中反复熔炼的结果。
当然,我并非说苹果产品是被夸大其词的。苹果本身是好东西。既然乔布斯以一个技师父亲教予他的箴言来规范到所有产品中去——好的木匠不会在柜子的背面使用糟糕的板材——麦金塔电脑的内部制造没有瑕疵,我想如今的ipad, iphone之类一定也是接近完美的。
苹果帝国的崛起,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乔布斯的不开放和不合作。这也是基于他完美主义的出发点。“既然我们不能完全合拍,那么干脆我自己来干。”
很可惜,本书既不能当做成功学案例,又不能当做励志书来阅读。乔布斯的追求完美一半是性格所致,一半是源于他精神层面上对东方禅学的参悟和追求。过于复杂的性格,使得乔布斯作为上司、作为爱人、作为朋友,都不合格。
任何人都不可能去模仿和复制他的人生历程——他是个疯狂的坏人。越追求完美,他的人生就越是不完美。
读完全书,我在思考一个问题:我们真的那么需要苹果产品吗?我们真的不能对苹果霸道的封闭生态链说“不”吗?
是的,我至今没有拥有任何一件苹果产品。这是我自己的选择。
如果我们能够拒绝苹果公司的“现实扭曲力场”的作用,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乔布斯式的叛逆在自己身上的一种山寨复制。
乔布斯是个很特别的人,读了书我这样想。他所掌握的知识和艺术方面的造诣并没有办法做出很好的产品,但他有着非凡的掌舵能力和辨识能力。有人指责他将别人的才华和努力的成果据为己有,是因为他们没有看到他的这一特点。好吧,虽然乔布斯对设计的引导在沃兹尼亚克制造Apple II的时候并不明显,但到了苹果的昌盛时代,他已经成为一个完整的指路人。
书没有清楚完整地描写乔布斯生命的终结,很朦胧,是优点也是缺点。
沃兹尼亚克直至最后也没有出现在书里,如果他在乔布斯最后的一段日子里真的和他没有一丝交集,那是多么让人惋惜。
“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史蒂夫的创新精神和对产品品质的追求改变了整个数字产业,他从不抄袭、模仿用自己的现实扭曲立场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希望有一天我们中国也能出现一个像史蒂夫乔布斯这样的人物,带着中国人跑在世界最前端!
以前对苹果一无所知,后来是因为身边有个疯狂的果粉才略知一二,同时也因为果粉的关系切身体会苹果产品的好处,可惜在我有能力给我自己买一份苹果的产品好、之前,史蒂夫·乔布斯就这样逝世了,心中倍感可惜。遂忍不住订购传记一本,满足自我窥探别人人生的欲望。
- - 看完他30岁之前的那部分,我实在是觉得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自私自我,毫不顾虑别人的感受,当时可谓对这个人讨厌至极,以致中间部分看得拖拖拉拉,不甚感兴趣。对他印象改观的转折点在于他开始插手皮克斯的事情,热爱动画的我对于他把科技与动画的结合深感崇敬,才发现我所喜欢的迪斯尼动画都有他的一部分功劳,他那种讨人厌的个性似乎也没有那么难以接受了。但是在我心目中他仍然是一个混蛋。
书的后半部分几乎是他人生中的巅峰,从iMAC开始,他的成就就像开了阀门一样,铺天盖地的涌出来。在这段时间里,他充分的展现了他的现实扭曲立场的能力,他对一件事情专注的程度,他那种疯狂的想法,都让他创造出引领时代的产品。借用朋友的一句话,天才就是某一方面遥遥领先于其他人并且将绝大多数的精力投注其中,对于其他方面认为懒理也好低能也好,也就成为了我们眼中的混蛋。他的才能似乎都已经耗尽在创造苹果上面了,与人交往就成为了他觉得无关紧要的一部分,所以他也就成为了我眼中的混蛋,哈。
书的开篇就是苹果1997“非同凡想”的广告,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的改变世界。乔布斯就是这个改变世界的人。他所创立的苹果也将是改变世界的一个品牌。正如乔布斯希望的那样,我同样希望着苹果能够保持着不断前进的特质。乔布斯说人类永远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放在他的眼前。苹果一直就专注于这件事,我希望苹果以后还能一直专注于这件事。
看完整本书,我发现自己很难讨厌这样一个人,他对产品的忠诚是没有什么可以撼动的,永远忠于自己。永远不要停下自己前进的脚步。
关于乔布斯的种种天才事迹我就不诸多评论了,觉得乔布斯给了我一种生活的理念,一种做人做事的理念。Be yourself and insist what you think it's rignt. 这句话似乎听得老套了,但是是乔布斯让我真正的知道be yourself是什么样子,还有他的your life is limited, don't live on someone else's life.也是一句鞭策我的话,女性经常都被家庭和各种道德束缚着,就像我外婆把自己的一生都给了儿孙,我一直很敬佩她,因为我做不到她那么伟大,这个话题就不拉开了。 还有他的keep looking, don't settle. Stay hungry,stay fooli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