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读完了《乔布斯》。
这真是本很真实的,很完整的传记。
乔布斯是位有很多缺点的天才,但人们却对他额外喜欢,因为他改变了历史。
在这本传记中,我们可以很接近这位天才。一方面,旁观一位天才的才智、前瞻性;另一方面,又会体会到他像我们一样,时常为感动而流泪,也时常因委屈而痛哭。
这本书里的乔布斯是多面的,我就只说对我影响很深的几点特性吧。
书中的乔布斯,曾预言过很多次,自己不会长寿。但每次他这么说的时候,没有为此而忧伤,而是更积极的投身于工作中。他认为生命有限,他必须做出更COOL的事,才不枉费活这一次。
通读全书中,还有一点感受很深。就是无论是苹果、皮克斯、iTunes都是乔布斯喜爱的,他自己常常说为什么微软的产品强度总是保持于一个水平线上,就是因为他们专注的是赚钱,而不是产品。比尔.盖茨是最富有的,但是他没有乔布斯的疯狂。因此,一个人必有所爱,才能更有激情,而不枉费生命!我最近也经常问自己,想要什么,不能像以前一样没有目标而碌碌无为了。毕竟年轻的时候不奋斗,何时奋斗呢?乔布斯可是一直坚持到最后啊!
乔布斯的前瞻性,也是我们很佩服的!很多人成功正因为发现了别人没发现的,当电脑领域被微软抢先市场后,乔布斯选择了另辟蹊径,进攻手机和音乐市场并开辟了平板电脑的辉煌。很多人一辈子,就是因为不知道想要什么而消逝了。我知道这对我来说很难思索,但一定要找到!
我最喜欢的乔布斯的一点是他做事和做产品的口号“至简归于至繁”,我们撇开他的禅宗不谈,作为一个生活在这个世界的一员,很多时候我们的需求太多,我们有时太贪婪。很多事情如果过度,带来的只会是伤害。
像乔布斯这样性格的人,如果不能有自己的公司,那就该去精神病院找他了,呵呵~他身上的很多特质都预言着这个怪胎会成为改变世界的商人与艺术家。他对于产品的激情,使很多人望而兴叹,他看重的不是能卖多少钱,而是产品的完美。很多苹果的员工都被他骂过、被他激励过,但每当做为创世纪的产品出炉时,他们更多说的是:“他让我做到了本不能的事!”一个人,如果不逼自己,怎会看到另一片天地?
乔布斯有一点公认的本事,就是演讲的魅力,这就跟他本人的现实扭曲力场一个意思,就是很把人Hold!这是他又一个对自己有益的优点,我起初不信,专门找了找视频,我承认我定力不够,哈哈~
在生命弥留之际,他说:“我还有很多想法,没有实现,很多对世界有益的事我还没付诸于。”但看得出,乔布斯认为他这一生很cool!
很多人都认为他也有很多缺点,但就像情人眼里出西施一个一个意思。在我眼里,只有他的伟大,就像爸爸在我眼里一样。
很喜欢的一本书!
从多角度了解了乔布斯,了解了苹果产品。
真实的乔布斯不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不具备很多管理才能,但最大的特质,是他对这个时代所需要的IT产品,有着非凡的认识,和执着的行动力,这就是苹果产品的由来。他的这个巨大特点盖过了他的所有缺点。另外他很真,不掩饰对事物的优劣评判,哪怕他有时先判断错,但如果认识到,他不会要掩饰而不改变看法。再有一点,他具有禅修的一些生活习惯,对自己的生活要求不贪,这对一个创业者老板很重要!
这个时代,因为有了乔布斯,而有了苹果产品,我喜欢!
我是幸运的,因为乔布斯的苹果很难复制!
极少看传记。但出于对苹果产品的欣赏,对这个传奇人物的好奇,用10几个晚上读完了这本厚厚的《史蒂夫•乔布斯传》。很庆幸,能读到一本如此真实地毫不粉饰的书,这完全颠覆了以往我对于传记的认识。作者沃尔特•艾萨克森(Walter Isaacson),历任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董事长和《时代周刊》总编,写过《爱因斯坦传》,《本杰明•富兰克林传》以及《基辛格传》,05年乔布斯找到过他让他写传记但被拒绝了,后来接受了这一“项目”,乔布斯给予了他采访和创造的全面配合,对内容却并不干涉。“我知道在你的书里会有很多我不喜欢的内容。”“很好。”他说。“这样它就不会看起来像是本内部著作。我一时半会儿不会读它,因为我不想被气疯。可能我一年后会读——如果我还在的话。”乔布斯如此渴望这本书呈现出一个真实的自己。毫无疑问,艾萨克森做到了。
我们看到了一个如此多面、丰满、奇特的乔布斯。他不爱洗澡,吸过迷幻剂,对食物有着严格的要求,几近苛刻,甚至在患病后不顾医生的嘱托仍要严格遵守自己奉行了几十年的素食主张。他性格多变,情绪化严重,一会儿兴奋异常,一会儿又会莫名沮丧,遇到问题时会毫无形象的哭泣。他对人对事都采用“二元理论”——不是天才就是白痴,不是“最棒的”就是“一坨屎”。于是他周围的人经常会被他骂得狗血淋头。他会当时把别人的点子说的一文不值,过几天又会说成是自己的想法。他有着神奇的现实扭曲立场,能够凭借口如悬河的表述、极富感染力的气场改变周围人的认识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他有着敏锐的感知力,总能准确的指出未来的发展趋势,并抢先一步。他注重细节,产品的每一个环节事必躬亲,一个方案会反反复复修改无数遍,他总能强迫别人做看似不可能做到的事,最奇妙的是,在他无比强大的压力下,人们最后果然做到了。他有私生女,却一直拒绝相认,冷酷无情不负责任。但当艾萨克森问他为什么为了这本书肯如此恳切开放,乔布斯回答说:“我想让我的孩子们了解我,我并不总跟他们在一起,我想让他们知道为什么,也理解我做过的事。”不由让人唏嘘感慨。
这就是乔布斯,一个奇妙的组合体、一个独一无二的天才。他一手创造了苹果,他领导和推出了麦金塔、imac、ipod、iphone、ipad,深刻改变了现代通讯、娱乐,乃至人们的生活方式。他重新打造了皮克斯,让我们得以欣赏到《玩具总动员》《海底总动员》、《怪物工厂》、《机器人瓦力》、《飞屋环游记》……
毫无疑问,乔布斯是一个不可复制的传奇,他超越了这个时代,并影响了世界。人们说,是上帝想用苹果了,所以带走了乔布斯。希望真的如此,更希望,天堂里的乔布斯一切安好。
总体觉得看完还是蛮有收获的,他这样一个有着各种缺优点的活生生的人的经历。现在的苹果帝国,与他的设计上的超前嗅觉,管理上的独断和营销上的特别可以说是密不可分的。这样的人也就适合在自由兼容的美国成长,在中国,可没那么好说喽
看过乔布斯传之后,印象最深的就是帮主的“现实扭曲力场”,可以说 那是一种深深融入了个人魅力的无可辩驳力,老乔用它的这种魔力说服并带领他的团队们完成一个又一个不可完成的任务,让他的很多看法观点可以有很强的执行力。这或许在告诉读者,在一些目的目标面前,我们必须有种勇气可以藐视既有(不利)事实在内的一切。
再次向这个擎起苹果和皮克斯的巨人致敬
我一直坚信,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些人出来,就是为了改变世界的。正如我之前在微博发的一段话:正是因为有仿生学,所以轮子的出世成为一个跨时代的产品。乔布斯的出现,与其说是带给了我们iPhone、ipad等一系列产品,更有意思的是这些产品并没有被淹没,甚至真真实实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就此一点,向乔布斯致敬。
每本传记在描写一个人的一生,总是难免出现啰嗦的问题,这本传记也有类似问题。作者对于乔布斯小时候和少年时代的事情写的特别仔细,希望告诉我们,乔布斯不是一天练成的,而是从小形成的独特性格。
整本传记也说了许多乔布斯当年差点看走眼的时候,并把这个当成是成熟。
无论是最初的蓝盒子成功,还是后来NExt的失败,以及幸运地入主Pixar,后续通过努力重返苹果——作者视图塑造一个人是如何成长,而不是一个神如何塑造。
或许每个人都清晰地记住了乔布斯的现实扭曲力场、记住了咆哮和天才蠢材的两分法、记住了那句“一辈子卖糖水,还是改变世界”,对于我个人而言,我更在意的是个人的成长。
乔布斯的成长颇有亮点,退学、吸毒、印度之旅、参禅、拒绝了lisa——这些看起来很cool的经历,都为他的人生增添了些许色彩,让整个故事更加传奇。
然而,退学里德只是乔布斯内心的愧疚(后续依然在免费旁听)、吸毒(那个年代的人都会尝试)、了解包豪斯主义并深入人心、印度之旅(美国人出去了解世界的途径之一)、参禅(不安的心追求归宿)……
乔布斯的成功,还是有许多可圈可点的——第一笔生意的成功,积累了许多资源(原始积累、投资人关系圈等)、后续许多产品都是建立在资本的作用之下。尽管他一生都在和董事会进行拉锯战,但谁能否认哪些董事会的人是如何用自己的经验教导这个不服的年轻人?即使乔布斯离开苹果公司,他失去的也不过是公司的所有权和一部分收入而已,无论是那位硅谷的前辈依然会来到他家吃饭,和他一起散步。
这只是个优秀的年轻人,一个在早期获得好运的年轻人。
我认为每一个充满梦想的偏执狂在随着岁月流离之后必然都有自己的感悟和追求,也有可能创造自己的成功——有些人是天资聪颖,有些人则是大器晚成。只是当一个人在成功的路上鱼鱼前行,是否有一圈人用自己的经验教导他们?
所以这本书不是乔布斯的成功可以复制,也不是如何打造下一个苹果指南,这是一个关于一个少年成长的故事,直到死前,这个少年依然钟爱着自己的事业。
每一个立志做一番事业的年轻人,或许看了此书应该大受鼓励。要么偏执于自己的事业,要么三心二意;要么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要么让自己泯于众人矣。
虽然,人们总是习惯用一时的成功和一时的失败来评价一个人——这不是很奇怪吗?但是,要坚信自己的眼光,就好像在在施乐研究院看到GUI,就要坚信,这是下一个未来。
这就是乔布斯的魅力,富有眼光,站在时代的前沿,用自己的节奏去拖动时代的齿轮转动。
我一直认为,一个人必须有自己的眼光。正因如此,才忽视一些短视之人,不受他们影响;才会坚持自己的目标,用自己的方法获得成功。
这些只是我的一些感悟,生命如此,追求成功谁都希望,但是真的拥有那么好的运气,坐拥那么好的资源的优秀青年有几个呢?
我或许不是乔布斯那样的天才,但我也坚信:人文与科技的力量在某处交汇,必然会产生一些火花。
人文与科技,正如一个人的美貌与才华,正如做成一件事与做好一件事的差异,正如你阅读此书而获得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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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还想谈谈封闭与开放,苹果和微软的差异,放在其他notes中吧~
有宗教信仰的人,有更强大的内心,做出的选择会比常人偏执。。。。每一个成败都只是人生的一个阶段而已,为成功而欢呼,同时能清醒的知道,这一切都不会持续太久。为失败而调整,同时也能充满希望的盼望着,这一切也将不会持续太久。
史蒂夫·乔布斯,随着这个名字的消逝,一代传奇也画上了一个句号。在乔布斯的人生中,他的环境,他的朋友,都对他的成功和观念起到了极为重大的影响。禅宗让他贯彻实行了以后一丝不苟的简约主义,他的朋友让他学习了更加深入的专业知识和高明的营销手段和人格魅力。然而他对帮助他的好友们却是冷漠无情的,妄自尊大,他的许多同事因为无法忍受他而关系崩裂,但这确是他成功的手段。正如文中沃兹尼亚克所说的“我只适合当一名工程师,而他却是懂得才能使APPLE走向世界‘。他以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着周围的人,称之为”现实扭曲力场“,他有着伟大的想像力和惊人的目标,过人的意志力,追求完美的决心,并以他强大的气场让周边的人信服,相信有他在的时候,现实是可塑的,并按他的游戏规则行事;也许这正是他彻底的变革了六大产业的原因吧。如果他是好好先生,优雅从容的面对每一个下属那么他的创新将会永远被竞争对手踩在脚下;如果他不是被养父母领养,他也不会坚定的的走上完美主义,如果,如果,太多的如果在这个机遇与巧合的时代造就了他,也多亏了是乔布斯,只有他才能在这些如果当中找到共同点,改变了世界。冷漠而又热忱,完美而又邋遢,快乐而又愤怒,一个矛盾体诞生出了苹果,一个被咬掉一块的苹果一如既往的向世人们展现着他的两面性
The people who are crazy enough to think they can change the world are the ones who do.
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1984年苹果广告
很多年以后,我想自己都可能会感慨,在自己的有生之年,有那么一个时刻,看过这样的两本书:曼昆的《经济学原理》和《乔布斯传》。后一本书告诉我们:如果你的人生也是一件作品,那么就应该保有这样的一种纯粹:要么就精益求精地做到尽善尽美,要么就千万别拿出手。因为如果说一个人有什么东西是自始至终都伴随着自己的话,那就是你的人生,所以我们更应该用尽真心去关爱——因为在某种程度上它理应是你的孩子,既然你觉得自己人应该不顾一切地去保护孩子,那么你的人生又岂能允许任何的玷污,糟蹋或者亵渎?
我们——都正二十几岁吧,是那种早过了看《喜羊羊与灰太狼》的2b年纪了,所以也早应该明白:人一辈子终究是件严肃的事,活着多多少少得有点品位,万不可不小心结果自己一生摆弄成了个“山寨”产品,否则你觉得自己怎么对得起这样的荣耀——要知道你的出生就是从数以亿计的精子狭路相逢中横空杀出的。乔布斯的故事使我们懂得一件事:如果一个人的不正常真的孤独的话,那么就有必要“扭曲一下现实立场”,让周围的人和你一样不正常,这样你就可以着手去做这些事:海阔天空地尽情去释放自己疯子般的激情与想象,然后对自己说:“妈的,这简直酷毙了”。
如果从来不曾思考“人文情怀”是个神马东东,那么有必要给自己补上这么一课——关于 美,优雅,和设计。美是什么?你可能会想到很多,对诗人来说,它可能是“云在青天水在瓶” ,“空山无人,水流花开” ,“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的意境;对艺术爱好者来说,它可能是达芬奇的绘画,米开朗基罗的雕塑,或者勃拉姆斯的音乐,乃至宫崎骏的动画;对某些思维控来说,它甚至可以是“天赋人权”,“社会契约”,“宪政”,“三权分立”,“司法审查”这样的理念,或者“比较优势”,“边际分析”,“纳什均衡”,“长尾理论”,“进化论”,“蝴蝶效应”这样的原理,甚至“Gauss-Bonnet-Chern 公式”,“Atiyah-Singer"指标定理”,“Morse理论"的这些对很多人来说完全就等价于“高深莫测”的数学定理;对乔布斯来说,则是——简约,自然,优雅,尊贵和永远不能纵容缺陷,所以任何蹩脚和可能惹人的不快的东西都只能用这些词来形容——“垃圾”或者“狗屎”,他崇尚的是——天马行空的创意,随心所欲的灵感和行云流水的设计。
人,不应该害怕疯狂,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所以实事求是地,如果你觉得自己的想法是真的了不得的话,就放手去干吧。也不要轻易被所谓“人们“的意见左右,福特说过,“在汽车出现之前,人们永远的期望都是——一匹跑的更快的马”,所以其实“人们不知道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因而对这些产品:,iPod , iPhone , iPad ,它们不需要作市场研究。
小时候,我们是靠父母生活的,成年了,我们开始依靠知识或者手艺来生活,再然后,我们要学会依靠思想,智慧,理念与文化来生活。“个性”,“激情”,“完美主义”,“阴暗面”,“欲望”,“艺术气质”,“残酷”,“控制欲”,乔布斯周围的“现实力场”就是这样被“扭曲”的。
两个如饥似渴的工作日的阅读之后,《乔布斯传》总算被看完,只是很久之后,我心里似乎都难以平静——想入非非了相关或不相关的许许多多。在夜里入眠后,天火乱坠的思绪更是一波接一波地蜂拥而至。怎奈一如平常的遗憾是:及至清晨的梦醒时分之后,那一份激情澎湃血脉贲张的冲动,依稀已散落不见。大概一年之前,曾偶然间听过这样一个句子,“人一辈子要紧的一件事——在什么样的地方留下什么样的青春”。是的,当此时此刻面对乔布斯彗星般的传奇一生绚烂瑰丽地洒落光辉,我们还怎么坦然地任由自己无所作为的旁观? 还有,两年之前的见到的那个笑容明媚的女孩,当我内心最初朦胧懵懂的欣赏和喜欢已经静静地地随着岁月成长为如某种水阔天蓝的深沉时,你又怎能继续不知所措地装作对我无动于衷?
人说《乔布斯传》是乔布斯完成的最后一个产品,我将信将疑开始了这本大部头的阅读。通读一遍,有所释然,正如坊间所传,乔布斯于这本关于他的传记施加了莫名无形的控制力,作者艾萨克森和我们读者容易忽视的控制力。乔布斯是完美主义者,他不能忍受他的产品有不好的用户体验,同样,他更加难以忍受旁人因为传记而对他有所误解。乔布斯对书籍这个不同于iphone、iPad等消费电子的产品有着深刻的理解,书籍是精神产品,特别是传记类作品,它们的用户体验是精神层面的、读者与传主之间的精神跨时空体认和交流,因此一本好的传记一定是人性化的而非造神的、一定是内心揭示的而非百科全书词条式的。于是就有了这样一个乔布斯主导的特别的产品,艾萨克森因为“善于让人开口说话”,而被挑选为本书的作者,深层次原因就是要符合乔布斯赋予他传记“真实性”这个特点,既然人们都对我有种种猜测,违背了我的封闭性原则,那么就让我通过一个作者来告诉你们一个真实的“我”吧。
青少年的乔布斯有些颓废、有些叛逆,但十分自立,有强烈的把控一切的欲望,这来自于他被遗弃的身世,也许来自于他的血缘家族传统。因为大时代也因为个性,乔布斯对精神层面的追求远甚于物质,禅宗冥想、致幻剂使他在精神上有一种超越感。《禅者的初心》、《瑜伽行者的自传》等书是他终生喜爱的书籍,且经传记传播,上述两书在中国很快售罄,人们开始称乔帮主为禅宗大师了,然而分析他一生的行为,很难让人相信他学到的是正宗的禅宗,或者是他曲解了的禅宗。不平和、易怒、挑剔、冷酷这些不是一个真正的佛教信徒的特质。也许对他来说,意义重大的只是禅宗看来只是皮毛的冥想——控制自己思想并产生非理性直觉的法门。在这一点上,我认可乔氏已经在他本人叛逆个性的帮助下达到很高的层次,所知障对他来说已经不是障碍。青少年的乔种种不合常理的行为大都源自他对人生价值和目标的思索,他厌烦别人给他施加的条条框框,控制欲推动他要尽可能的把握和影响更多的人,商品社会环境和沃兹尼亚克的出现让他找到了满足这个欲望的工具——个人计算机。
创业总是比守业要激动人心的,从无到有的巨大变化更能激起人们的满足感。乔布斯这个阶段表现出来的锲而不舍令人赞叹,第二天就去联系对APPLE I感兴趣的零售店主、出让股份、请拒绝的人再推荐人选、寻找懂商业的合伙人等,与施乐进行技术参观与股票认购交易,真实印证了“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这句话。早期苹果的核心之一——马库拉对乔布斯有着深深的影响和帮助,他教会了乔布斯做生意的原则——不要以赚钱为最高目的,一定要做出让自己深信不疑的产品,这样才能基业长青;要重视用户体验、要专注(少做即是多做)、要质也要文(外观、宣传、营销策略等外在表现形式)。
APPLE I是真正意义的沃兹的产品,没有用户体验,充满了电子极客的味道,而从APPL II开始,苹果的产品开始打上乔布斯的强烈烙印,从他自认为是上帝选民的个性以及极端重视用户体验(不是为了满足用户需求,而是更大的影响众人)角度出发,他开始了一生的坚守——产品封闭。到了Mac的诞生过程,我们看到了一个封闭狂,工作是要团队来做的,那么团队就必须灌输乔的理念,如指臂使,他要求每个人都要达到他的审美水平和完美要求,不是天才则是垃圾,对垃圾而言即使是故旧也毫无情面可言(期权分配事件)。自视甚高的人看不起垃圾,但也常会感到孤独和寂寞,从而形成了他对所认可天才的容忍和尊敬,“天才们”只要有理有据,指导自己在说什么,就能让乔屈服,这两点和谐的融合在一起很好的避免了中国官僚体制形成的企业一言堂文化弊端。
Mac因为封闭、昂贵和功能体验差而败给了装有界面奇差dos的PC,产品的失败让一直以来忍受乔布斯坏脾气的公司高层终于决定让乔走人。乔又创建了NeXT公司,并成为了Pixar公司的董事长。乔布斯的坏脾气和封闭执着依旧,NeXT也失败了,好在东方不亮西方亮,Pixar成功了,成功来自于意料之外。乔布斯本来想主推Pixar的动画制作软硬件到大众用户,但没有成功,失败造成的资金紧张迫使公司集中于原本的副业——动画制作,借着迪斯尼这棵大树以及不断提升的动画表现手法、当然还有人性在动画中的赋予,Pixar成功了。乔布斯的角色是与迪斯尼出色的谈判师,坚持修炼内功的同时,强硬谈判,增加谈判筹码,最终反收购了迪斯尼。Pixar的成功和NeXT的失败对于乔布斯是非常宝贵的经验,前者使他积累了商战和谈判技巧,后者使他对用户的需求有了进一步的理解。然而,封闭依旧。
乔布斯杀回了苹果,重回苹果一直是他的愿望,回苹果重新证明自己,然而以前的失败经历以及未来方向的不明朗让他踌躇再三。最终,“大神”还是回去了,不出意料的成为了CEO,我们感兴趣的是他怎样拯救了苹果及重塑辉煌。拯救手段有五:专注、提拔人才、提高用户体验(改革零售体验)、统一产品气质、宣传。统一产品气质保证了苹果粉丝的忠诚度,专注让公司的步调一致目标明确,避免了产品团队的相互倾轧(例如tencent),以用户使用角度出发而非公司产品线划分的零售店风格让顾客的体验有趣而友好。Mac得以重获生命。
乔布斯的下一个任务是找准公司的战略方向,他找到了,即为用户构建有计算能力的电子设备为数字中枢的全套软硬封闭解决方案。起步是一个微创新,Mac OS上开发的iTunes音乐管理软件,有了软件需要一个可以同步的mp3播放器,于是就有了iPod,有了合法音乐源(乔布斯意识到了盗版对音乐界的危害以及盗版终难长久),解决了唱片公司的盗版问题,让用户用很小的代价就能买到正版音乐。直接面对广大用户的模式让苹果进入了新的数字时代。集成Mp3手机的出现让乔布斯有了危机感,既然封闭,那由自己来做手机好了,而微软的平板电脑工程师差劲的平板电脑设计刺激了乔布斯,为苹果带来了iPad和iPhone上的多点触控技术。新一代智能手机诞生了,re-invent cellphone。iPad更像电脑,以全新的用户体验满足人们移动时上网、看书、看媒体文件的需求,是笔记本的有效补充。App Store反映了乔布斯对封闭更深入的理解,所谓封闭就是有强有力统一规则的东西和群体,即掌握立法和司法权,而不是简单的小团体封闭行为。
Mac和乔下一个产品的失败NeXT都源于封闭、再封闭,而iphone、iPad的成功同样来自封闭,乔布斯两次执掌苹果产品结果不同不是来自他自身性格和理念的改变,而是大环境在变。个人电脑和数字设备刚刚出现时,价格昂贵,产品稀缺,人们需要的更多是功能而不是体验,Mac和NeXT的失败就在于这点;数字电子产品井喷发展,成本按照摩尔定律不断下降,计算能力已远超实际需求,人们逐渐厌倦了千篇一律的产品模样和体验,这时乔布斯胁富有艺术韵味的“高端”产品们来袭,情况就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iphone是功能手机大发展饱和后的产品,ipod是劣质mp3大量充斥市场后的产品,而iPad也可看做新型的上网本,是在上网本铺天盖地下的革命产品,对个人体验的重视引导着人们放弃了简单的功能产品。
为什么乔对封闭这样执着和着迷呢?他的身世、自视甚高、控制欲和艺术家本性是根源,乔本质是一个UX而不是一个PM,UX文化主导者苹果,艺术家是封闭的,不会允许别人在他地盘上留下痕迹。以艺术家的思维去设计电子产品就是苹果骨子里的文化基因,所以我不看好蒂姆.库克。
我能从乔布斯传学到什么呢,他的热情、执着、坚毅、方向感、解蔽力、对产品的理解、瞄准未来需求、大胆采用最新技术、谈判技巧甚或完美主义是我愿意学的,他的自私、狭隘、刻薄、善变、冷酷却不是我所向往的。
最后,本书的中译版似乎跟乔布斯开了个玩笑,译本是通过网络协作完成的,虽然语言平实流畅,但因为开放而缺失了特色,封闭的原书和开放的译本,吊诡的世界!
目前只读了一半。
感触如下:
1. kindle 真的非常适合阅读,很容易就进入了纯粹阅读的状态中去了。
2. 创业中有非常多的因素会影响最终的结果
3. 只靠技术是无法获得巨大的商业成功,必须和懂市场的人通力协作。如果不是乔布斯,沃兹尼克会将apple 1 开源。
4. 对创业的产品要有强迫症一样的完美主义态度,如果你的创业产品自己都不满意,那么肯定无法让潜在客户满意。
5. 一个自我封闭的系统不可能成为行业标准。只在自家硬件上运行的 Mac OS 不会成为 Windows 那样的事实上的标准。
6. 盈利压力不同,做出来的成果不同。同样是基于 *nix 之上的图形界面操作系统,ubuntu 会掺杂各种geek对操作系统的理解,而 Mac OS 则成了一个用户忠诚度最高的产品。
7. 大音希声、大繁至简
昨天终于把乔布斯传看完了,很久没有写读后感的冲动了,但看到他在病危住院时因为讨厌面罩的设计而命令医生拿来五个不同的面罩让他来选时,我想还是写点啥留作纪念吧,彪悍到最后的乔布斯
强势,专制,极致的控制欲,这是看完整本书后乔布斯给我的印象。
按照性格色彩学来分类的话,他绝对是个大黄
黄色人格的基本特点:不达目标誓不罢休,喜欢处于主导地位,干净利落、讲究效率。
1.如果谁把什么事搞砸了,他会诚实到残酷的告诉你这是一堆狗屎
--和绿色人格的温和性格截然相反,他们棱角分明,干净利落
2.人们不知道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正因如此,我从不依靠市场研究。我们的任务是读懂还没落到纸面上的东西
--顾客懂什么,他们只会跟从,我才是大帝,只有我才能领导潮流,这应该是黄色人格乔布斯的因为心声。
3.乔布斯的极致还表现在他的专注力上。他会设定优先级,把他激光般的注意力对准目标,把分散精力的事情都过滤掉。
--他们目标明确,不会被沿路的风景诱惑。
4.乔布斯喜欢强势的人,但是他从未真正让他人代理自己的工作或分享自己的舞台。做他的替补很难,出风头了该死,不出众也该死
--他们自负到自信,如果认为你不够优秀就会把你当狗屎,但同时他们的控制欲又导致不希望被其他人左右。所以黄人普遍孤高。
5.早期Adobe公司拒绝在Mac上制作流行软件,十年后乔布斯向Adobe发起了一场公开的战争---不允许Flash在iPad上运行
--强烈的求胜欲望,征服对他们来说是最大的满足。因此,没什么比报复敌人对他们来说更有快感了
6.他要求把产品的所有部分整合在一起,从硬件到软件,从内容到营销都要受其控制
--他们是大帝,所以他们要掌控一切,建立专制帝国,比如太祖,比如kim fucking.
7.如果现实与乔布斯的意愿不一致的话,他就会以他的现实扭曲立场来忽略现实
--作为极品级别的黄色,乔布斯会强势到连现实都要改变。
8.乔布斯说,服用迷幻药是他这辈子做过的最重要的事之一。他拒绝使用CEO专有车位,却霸占了残疾人停车位。
--他们以自己的特立独行和反叛来表达自己不受主流文化的控制。
PS.盖茨和乔布斯都生于1955年,都中途辍学,精力充沛。盖茨更务实,更有原则,且拥有很强的分析处理能力。乔布斯则更相信直觉,更浪漫,他会用能灼伤人的眼神盯着对方,而盖茨有时会无法与人进行眼神的接触
--和乔布斯不同,盖茨属于典型的严谨蓝色,蓝色普遍理性,秩序,崇尚秩序。比如谢耳朵。。。
好吧,其实我不喜欢乔布斯,因为在他眼里我肯定是属于笨蛋、狗屎那一类的,乔是完美主义者,自己看得上的人就是天才,是座上客,看不上的就是傻瓜,一无是处。他让“天才”欣喜又惴惴不安,让“笨蛋”愤怒、绝望、沮丧。因为本能的,我会因为恐惧而逃避那些让我没有安全感,没有自信的人。可是,我又非常羡慕他,羡慕他的热情与执着,羡慕他少年成名,才财俱得,羡慕他留下了好看的印迹,为这个世界留下了科技与艺术结合的美好典范,是呀,多少人,书中的那些人,书外的同时代千千万有追求有梦想的人,是真的该对乔布斯多么羡慕嫉妒-恨啊。我不喜欢他,也不至厌恶他,尽管他自以为是、有功利心、控制欲强、甚至对亲人挚友撒谎背叛,我会同情他,因为一本书看下来,基本可以断定,他的人生是急迫的,是抑郁不安的,是操心过度的。书中多次提到他在无法承受的压力面前就是当众大哭,我第一次看到时觉得他还蛮孩子气嘛,蛮可爱的一面,渐渐你就会越来越同情他,他的内心那么急迫想要一件完美的署名于自己的产品,当他受到质疑,不被支持就会难以自持,他以自己的艺术品味为荣,对呆板僵化嗤之以鼻,殊不知别人也对他的冷酷暴戾、瞬间情绪化、磁场般的歪曲事实横眉怒对,我还是同情他,因为他飓风般的气场与做法伤害了一些重要的人也伤害了自己。作为代价的,他创造了苹果,如愿以偿的,他被称为“苹果之父”,这一点看来,他是成功的,但说不上是完美的、幸福的。在我的概念里,幸福的人是淡泊明志、从容不迫、能安享天伦的人,就是前几日有人空间里传的那位画画养花的老奶奶。
沃茨与乔布斯的区别就是前者是一个天才般的闭门造车的技术人才而后者是发掘、利用天才的社会活动家&商人,慢慢建立品牌成为了企业家。创业跟创新这两类人从来都是不可或缺的,而能将这两种本事集于一身的人实在凤毛麟角,私以为盖茨可以算是其中一个。这本书的男一号是乔布斯的话,第二男主角可以说就是盖茨了。这不得不引申到封闭式系统vs开放式系统,独裁式管理vs议会式管理,感性vs理性,艺术vs技术,品味vs实用……这两个硅谷里成长起来的大树,盖茨正直有势,乔可能生在风口——风致有形。要理性有理性的光辉,要感性有感性的完美,那晚我之所以恸哭是因为,恩,因为我已泯然众人矣,没有牢靠的技艺擅长,做事没有持久的激情,可是却梦想着能挤入上流社会,然后又觉得为时已晚,痴人说梦,然后又开始纠结,到底是要急迫操劳、风光显赫还是要从容不迫、安贫乐道?其实这两种都算富足的人生。人生苦短,最可怕是一辈子劳碌困顿、一生嗟叹。
乔布斯这本书里出现了不少富有哲理的句子,我喜欢的一句是:过程就是奖励;
有同事喜欢:预见未来的最好方式就是亲手创造它;
比较经典的还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可以改变世界的人才有可能真的做到;
大繁至简;
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
领袖与跟风者的区别就在于创新;
最经典的,也越来越喜欢的一句就是:stay hungry,stay foolish ~
这里所说的末日,并非传说中的2012——当然,2012究竟是否世界末日,目前谁也不能确定,所以,不用担心船票问题。
我想说的是,无论有没有2012,末日其实就潜伏在我们身边。一起车祸,一场疾病,或是酒吧里的一次打斗,一个生命可能就此戛然而止,对个人而言,正是末日侵袭。而对于企业,固步自封,墨守成规,缺乏创新,同样面临随时终结。面对随时可能侵袭的末日,我们是否已做好准备?
至少,乔布斯早有准备,并且做得很好。他找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不断探索创新,永不言败,直到生命终结。在这场与末日的拉锯战中,他是当之无愧的胜利者。
相对于苹果带来的社会巨变,创造的巨大财富,我更看重的,是乔布斯身上这种对人生目标的笃定和不懈追求。这是他跟比尔盖茨,以及其他任何只为赚钱的人,在本质上不同之处。
末日来临前,我们该做些什么?从乔布斯的人生轨迹,我们来寻找答案。
厚厚的一本乔布斯传,给我们展现的其实是这样一部传奇人生:一个拥有阿拉伯和德国混血的叛逆少年,被养父母带大,恰好成长于60年代的硅谷,在经历过音乐和迷幻药的刺激后,开始对新兴的IT世界产生浓厚兴趣,并确立为人生目标,穷其一生专注探索,不断探索创新,力求改变世界,最终他做到了。开创了一个时代,成就了一个传奇。
17岁时,乔布斯被一句话深深触动: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作生命中最后一天去生活的话,那么有一天你会发现你是正确的。之后的33年,乔布斯每天都会问自己,假如今天是生命的最后一天,你会不会完成今天想做的事呢?
“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难道还有其他原因吗?”这是乔布斯的人生目标。有了清晰目标,才会意识到时间宝贵,生命苦短。没人知道,末日何时将突然侵袭,每个人都在向死而生。
“记住你即将死去”,这是他一生最重要的箴言,也是激励他惜时如金,不断探索创新的最大动力。乔布斯年轻时每天凌晨四点起床,九点半前把一天工作做完。
而围绕人生目标,他的人生态度也“至繁归于至简”。除了修习禅宗,奉行素食,他为人处事也简单到极端。对人的判断非黑即白,不是天才就是白痴,对产品的评价同样如此,不完美,即狗屎。他没时间跟人敷衍周旋,勾心斗角。无论是被逐出苹果,还是最后又重返苹果,他唯一的想法,始终是做出完美产品,一个又一个,改变世界。
客观来说,能成就乔布斯这样的神话,除了个人天分与努力,也离不开那个特殊的IT时代,以及美国开放创新的社会背景。但无论如何,乔布斯对人生目标的不懈追求和探索,是他成功的最大根基:面对随时侵袭的末日,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找到人生目标,不断努力探索。无论你能探索到何种程度,至少你没有虚度光阴,即使生命突然终结,你也会无怨无悔。所谓朝闻道,夕可死也。
也许有人会觉得遗憾,我们如今这个世俗浮躁价值多元的社会,缺乏乔布斯所处的环境,难以成就那样的天才。进而怨天尤人,自暴自弃。其实大可不必如此。无论何种时代,何种环境,只要心中有梦,目标清晰,坚持不懈,总会排除万难,找到出路。古往今来,所谓成功人物,谁不如此?
仅以晚清为例。李鸿章的人生目标是兴洋务,搞外交,应对“千年未见之大变局”,虽然北洋水师全军覆没,外交顶上卖国贼的骂名,但始终坚持不懈,为后来者打下基础;康有为的人生目标是维新改良,虽然功亏一篑,四处流亡,但思想理念影响深远;孙中山的目标是革命,建立民主共和国,虽然最终政权旁落,军阀独裁,但至少满清帝制被推翻,且无法复辟。有破必有立,只要坚持目标,不懈推进,始终会有改善,程度不一而已。对于人生,对于企业,均是如此。
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静下心来,找到自己想要的人生目标,排除万难,不断探索创新,无论你能做到哪种程度,无论能对世界有多大改变,都是值得的。即使末日突然来袭,此生也无怨无悔。
在我还未读完的时候,我就不时想着用什么词来形容,能够给这部传记打几分。在最终读完的15:39分,我的内心也的确有点感慨。而这其中多数来自于书本身,少数来自于内容。
我承认,成长至今,用过的苹果的东西少之又少,除了自己在笔记本上装过黑苹果之外,也就只有iTunes了。装黑苹果是因为想用一下装下逼,用iTunes是因为下了几千首别人购买的AAC plus。其余之外,我对乔布斯从来没有多少好感。当然,苹果的东西还是想用的,只是没钱而已。
我首先承认,自从读大学之后,我看书很少了,看整本书的次数更少。而在我的整个阅读生涯中,看的还是以集之类为多,所以对于不同类型的书并无多少了解。但还是觉得:有些书是可以反复阅读很多遍的,有些书却是如速食食品般,而我把其定为了后者。
假如我来写这本书,应该是这个样子的:首先介绍当时的背景,再以精确到年月日的时间,记录发生了什么历史事件。然后是乔布斯的主要活动,他及旁人的主要认识观点看法等,这一部分可以多一些作者的发挥,多一些艺术创作的内容。在我开来,有点像是古代文学作品中的编年史。但最后的生平介绍是必须要附上的。也许是我对于传记类书的的确不了解吧。感觉这样才能清晰明了,像一部传。
但我看到的这本书完全不是这个样子的。在我阅读的时候,就如同一盘散沙般。作者是分章节介绍的,但时间并不详细,事件过于笼统却并不全面,甚至某些事件一笔带过,却过多的将笔墨用于乔布斯的心态、性格之类的描写,引用一些第三者的话语。整部书在我看来太过于跳跃,有点偏离于传记了。我阅读完后,并不能抓住作者的思路。虽然知道乔布斯大概在哪些年做过什么,却未理清乔布斯的生平具体做过什么。
而在语言方面,我不知是原著语言过于平淡呢,还是译者的原因导致语言平淡。但觉读起来如白开水般,文中描绘的乔布斯的性格,我无法从字里行间感受到,只有平平无奇的描写来告诉我。全书只有两个小节对我有一点点触动,一是在乔布斯谈及音乐。一是在最后的弥留之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