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人们被用道德的标签分成不同等级,原来冠冕堂皇的道德说教就变成了借以整人的借口和说辞
依他的标准,所谓好人就是“乡党自好之士,世俗之目为好人者是也。不忮不求,亦夷亦惠,恂恂然一见而知为善类”。就是规规矩矩、老老实实,没脾气没血性甚至无嫉妒心无欲求的人。而“好人”的对立面恶人也并非指杀人越货的强人,而是“宠利居成功,莠言乱政者”的不安分守己之辈。
“(山西)村长的产生,表面上是由村民票选的。不过因有种种财产上的限制,有资格当选为村长的,也只有高利贷者、富农、商人、地主等人。同时,官方为慎重起见,须将票数较多的前十名村长候选人全部送县由县长圈定;因此,县长就可以商同县绅,不拘票数多少,任意选定加委。此外,尚有村调解员、村监察员等,也是由村民票选,再经区长圈定。但是这些都不过是村政制度的摆设而已,实权完全操纵在村长手里。所有村长以下的闾邻长等,完全由村长自由推荐,村民无权过问。假使有人敢说村长的不是,村长只要写个‘二指条儿’,就要村民的命了。县政府对于各村村长送来的人犯,不必询问,无条件地收押起来。……押上一个月半个月,才提出来问问,有罪判[...]
过去的乡绅和富户(包括品质恶劣的土豪劣绅)依然具有最大的发言权,但却在国家政权的行政警察网络中实现他们的权力,家族势力也依然在权力结构中有一席之地,闾的设置,主要是依据族姓而非居住的范围,明显的是要利用过去宗族对社会的控制作用。过去传统农村里的农民至少具有相当大的生产和生活的自由度,即使是很有威权的大人物,也不太会干涉农民家庭的一般活动,甚至连香会、花会和社火会的公共活动也很少干预,可是现在在具有“官身”的村干部面前,农民的一切活动都可能受到干涉,而且是理由充足地干涉,老百姓的感觉是“灭门知县跑到炕头上来了”。
但是,这时的“村本政治”主要是为了与共产党的根据地对抗,已经走到强化行政警察网络的尽头,弦绷得太紧,引起相反的效果。
阎锡山说:“村是政治效用的表现处,政治文化的胚胎地,政治收获的储藏室,政治机能的培植所。综合来说,村是政治事项的实行处,也就是政治福利的享受者,舍村而言政理是玄虚,舍村而言政事是画饼。因村为群生的最小单位,村以上是村的集合体,村以下不够一个健全的群生机构,所以我主张政治放在乡村,以村镇市为施政的基本单位,名为‘村本政治’。”
冯纪法是冯玉祥的乡人,长期在冯玉祥身边做参谋,当他来投军时人家问他:“你来西北军干什么?”他答道:“家里的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西北军在各个军阀系统中,属于特别穷的,经常成年累月支不出饷,吃的也不好,就这样,冯玉祥回安徽老家招兵,还要挑着来,因为,像冯纪法这样实在混不下去的人实在太多了。
据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张培刚的调查,在20世纪20~30年代,中国农民家庭平均年收入多在200~300元之间,“以二三百元的收入,用平均每家人数五日或六口来分配,每人每年只摊到四五十元。这里面要包括吃饭、穿衣、住房、烧柴及其他杂项费用,其不够显然可知,但是农家收入,不能完全用在家庭消费。用到农场支出的,如购买种子肥料、添置农具、饲养耕畜、缴纳田租、完纳捐税等项,至少要占去收入的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所以如果除去了农场支出与捐税,则收入所余而能用于家庭消费者将更少。农民生活程度的低下,是不待多说的”
民国初年各地的县之下大多设区,区长由上面委派,或者由县长委任当地精英担任,属于很明确的“政府机关”
在北洋军阀时期的中国中央政府总体上是缺乏权威的。
清政府以一场迟到的改革走完了它的路。但是从它开始的联合地方精英强化行政网络的农村政治变革之路,却没有因它的寿终正寝而完结。农村社会从此进入了一个高度畸形的政治化时期。
这也说明,原来的士绅道德是以科举功名作为载体的,一旦失去了这个载体,道德未免要陷入混乱。
仅仅靠大渠道的培养与灌输,传统国家要在农村社会构建意识形态的体系还是有相当的难度。在传统中国,忠孝节义这样的伦理观念能够达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程度,绝不仅仅靠自上而下的灌输,而是靠民间戏曲和小说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以自觉不自觉的寓教于乐的方式渗透下去的。自宋元以来,戏曲表演成为民间娱乐的一种主要形式(小说在民间主要是通过说书人来传播的,可以近似地归为曲艺领域),各个地方几乎都发展出了属于自己的戏曲剧种,在演化中相互融合,也不断分化。戏曲的发展从一开始就呈现城乡一体化的趋向,各种专业戏班子几乎都要经过在乡村游动演戏的过程,从草台班子上升为专业戏班。
乡绅用以调解纠纷的论理工具,往往是浸透了儒家伦理的乡里道义。另一方面,这种做法也最大限度地限制了血亲复仇的发生,从而维护了政府的法律秩序,实际上,传统时代的法律统治是需要这种乡里调解程序来配合的。
定县的实验提供了一个农民的教育体系,通过平民教育改善农民的素质,重建农村的道德,进行品种改良、科学种田,组织合作社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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