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多。结果是现代汉语和文言可以通过,英语不成,数学更不成。升大学以及大学毕业以后,有个时期钻研西方哲学,有些著作须读原文,才感到英语没有学好,不得不补学;现代哲学与科学关系密切(最典型的是数理逻辑),才后悔数学没有学好。所以多年来我.急是想,尤其是小学、中学阶段,教育的成功与否,应该以学生的是否多学为衡量的标准。
就有利于早确定性之所近,资质之所长;之后就可以避其所短而发展其所长。其二是有利于用。多学的结果是多知多能,那就无论是升学还是就业,当然都可以应付裕如。其三是有利于发展。发展指两种情况,一种是升学,继续学,一种是就业,学无止境,业余仍须继续学。不管是哪种情况,所学的资本雄厚,专以语言为例,比如现代汉语之外,兼通文言和一种外国语,那就走向哪条路都会感到方便:以我个人的经验为例,小学、中学阶段,我读书不算少,可是有所偏,也就是不
这样求多;有什么好处呢?总的说,是有如建筑之打好地基,上面就可以并容易修建高楼高阁。加细说还可以分为三种。其一是有利于确定性之所近或资质之所长。人,得于天不会面面俱到,如事实所显示,有的人长于数学,可是缺少诗才,无论为个人着想还是为社会着想,都应该让长于数学的去研究科学,多有诗才的去从事文学艺术。可是本性长于什么,就学之前不容易看出来,多学,比如学校课程只是有限的儿门,而且都过于浅易,就可以在门类和量方面都有所补充,这
种中国文学史看看。三是工具性的,如现代汉语,文言,一种外语,要尽力求熟悉,能用。这能用当然要有程度之差,如现代汉语,一定要做到能写;文言,要能读一般不过于艰深的作品;外语,能读浅易的文字,日常用语要能听能说。以上这些能力,主要靠多读杂读培养,所以最好是,由小学高年级起就养成爱读书的习惯。写和说的能力也要靠多练习养成,所以眼勤之外,还要手勤嘴勤。俗话有勤苦的说法,可见,至少是早期,勤总不会像闲散那样舒适。这就要,于志向坚定之外,明白一种重要的学习道理,是:习惯可以冲淡以至消灭艰苦,并逐渐培养兴趣,到兴趣生成,任何艰苦的活动也可以成为乐事,所以可以说,求多也不是很难做到的。
再说要怎样学。琐细的诸多方面不好说,只说应该注意的两个原则:一是目的,求多;二是办法,勤。勤,,能否如主观愿望那样见功效,不能不受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如多读要受图书馆藏书情况的限制,课下时间多少要受教材、教法的限制,这里只好假定都不成问题,单说求多的情况和好处,求多包括许多内容。一是知识面广、课程有的可不在话下,没有的,只要是常识性的,也应该学。二是某一门,所知的量要适度地求多,例如中学课内讲一些古典作品,课下就最好找一
小学和中学阶段最重要,因为所学是常识,是工具,或总的说,是应付生活各个方面以及往各个方向发展的基础。说说这样重视的理由。常识,浅易,可是方面广,而且接近生活,所以最重要。以地理方面的为例,生为现代的中国人,如果连地球为太阳系的一个行星、世界各国的大致情况也不知道,应付现代社会的生活,总会有不少困难吧?工具,如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计数的能力,几乎时时要用到,所以也非常重要。而且有这方面的能力,就止可以守,进可以取(例如学会一种外语,就可以进而从事某种专门研究),即使旅途不平坦,也可以比较容易地往前走。
说,做到是可能的,就全体说,暂时还是不可能的。不可能的原因之中,有一种,是有机会由小而中而大,可是不愿意走这一条路。这是受时风的影响,有些人认为,不走这条路反而容易致富;而致富,在数量很大的一部分人的心目中,已经成为唯一有价值的事物。这问题很大,甚至说很严重,这里不谈。只说有条件学,我们应该如何利用这条件;又因为小、中有共同的性质,与大不同,先谈小、中,后谈大。
(不是人人都会高等数学),各家子弟集到一地学是合作(可以多方面节省)。这种形式发展到现在,主要成为小学、中学、大学的三级制。说主要,是小之前有幼儿园,其中活动也兼有学的成分。大之后有研究生的更深造办法。由小而中而大是一条最通常的学的路。通常,是否就最好?不好说。一方面,我们要承认这种形式并非十全十美。原因有多时的,如不容易适应天资的不齐;有一时的,如课程、教法、师资有问题。但还有另一方面,是至少就现在说,我们还没有能力另来一套。不能另来,我们只好利用它,就是说,争取做到由小而中而大。说争取,是因为,就个人
《论语》开篇就说:“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乎?”我想这是指学而有得说的,因为孔子说自己的学习体验是“吾十有五而志于学”,志于学不是开始学,开始学是未必能感到乐趣的。但也不能不学,原因可想而知,是人受天之命,不但要活,而且想活得好,活,要有所能,活得好,尤其要有所能,这能(力),除了极少数,如呼吸、吃奶等之外,是都要来于学的。所学,学的方法,都有多种,其中一种,普遍而基本,是我们都熟悉并在利用的,是各等级各类型的学校制度。这里主要说这种形式的学。
这种形式的学是古已有之。如低级有痒、序,高级有国子学、太学就是。古今通行,是因为我们不得不分工合作:如请某人教高等数学是分工(不是人人都会高等数学[...]
晨色清冷,带着一丝寂寥,隐然暗示夏日将尽。为数二十人的队伍于破晓时分启程,布兰策马置身其间,满心焦虑又兴奋难耐。这次他年纪总算够大,可与父兄同往刑场,一观国王律法的执行。这是夏天的第九年,布兰七岁。
死囚已被领至小丘上的庄园,罗柏认为他是个誓死效忠“塞外之王”曼斯·雷德的野人。布兰想起老奶妈在火炉边说过的故事,不禁浑身起了鸡皮疙瘩。她说野人生性凶残蛮横,个个都是贩卖奴隶、杀人放火的偷盗之徒。他们与巨人族、食尸鬼狼狈为奸,趁黑夜诱拐童女,还以磨亮的兽角啜饮鲜血。他们的女人则相传在远古的“长夜”里与异鬼媾合,繁衍半人半鬼的恐怖后代。
然而眼前这个老人削瘦枯槁,比罗柏高不了多少,手脚紧缚身后,静待国[...]
无论是哪一种爱,他最残暴的爱,我最无知的爱,爱总有一种宽待爱以外的人的性质。虽然我再也吃不下眼前的马卡龙——‘少女的酥胸’——我已经知道,联想,象征,隐喻,是世界上最危险的东西。
思琪是这样写诚实的:“我为数不多的美德之一就是诚实,享受诚实,也享受诚实之后带给我,对生命不可告人的亲密与自满。诚实的真意就是:只要向妈妈坦承,打破了花瓶也可以骄傲。”怡婷写:“诚实是一封见不得人的情书,压藏在枕头下面,却无意识露出一个信封的直角,像是在引诱人把它抽出来偷看。”
伊纹先说了,可不要只旁观他人之痛苦,好吗?
这里则不存在所谓自家尺度,也没有人依据自家尺寸去赞赏或贬低他人尺度。
19世纪末,许多受过教育的印度人也学到了同样的一课,只是这次另一方换成英国主人。有一则著名的逸事,讲的是有个印度人雄心勃勃,把英语学得无懈可击,上了西式舞蹈的课程,甚至还养成了用刀叉进食的习惯。他把这一切学好之后前往英格兰,在伦敦大学学院读法律,还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然而,后来这个读法律的年轻人到了英属南非,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却因为坚持自己该坐头等车厢,而不是像他一样的“有色人种”该坐的三等车厢,便被赶下火车。这个人就是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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