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半电脑死机全部丢失,悲愤了,喵的!
这次就长话短说了。
感觉这不是结尾的语气也不是一个完整的交代。或许三叔就是把大的谜题解开后,留下个中的细节给读者们脑补,压根也没想解释的那么干净利索。看的有点憋闷的唏嘘,或者是代入天真的心理代入的太多了。从七的下半部到八的上半部就觉得无邪的心理变化带动了整个故事的基调,那种躲不了逃不开的感觉看的会隐隐难过。
这样的结局没法评判好或者坏了。那次见三叔的问答环节三叔说:无邪是故事讲述者,故事在他就在,他怎么可能会死掉,那时就开始明白,这故事中除了这个局是怎样的局这个谜题,人物里需要牵心的就只是闷油瓶了。而这个结局对于闷油瓶来说,对于这个张起灵来说也算是很好的了。曾经自我YY的英雄大战后归故里安稳平静的生活不是给这位人物的,那不是他的命运,那既不符合闷油瓶的身世也不符合他的性格。今天这样的结局至少还可以让我期待十年后,已经足够好了。胖子倒是合了三叔那天说的半死不活,不过我坚信他会再次活蹦乱跳的活过来,再美好的想象他到时能够义气的带给无邪多一点的生气。
看到潘子最后那段,在实验室捂着嘴努力憋眼泪回去。这里不想剧透也就不多说什么了。看后记写铁三角又看的泪奔,却又不知道那几段话出自哪里,这盗八难道真的是被退稿又大幅删减的?!
之前追着超好看,中途被半调子剧透吓得够呛,到恢复平静的看待故事等结局,又到今天下午惴惴不安等快递的电话,最后紧张的翻开这两本书,到看完这么长的故事冒出来的失落。只能说我很投入这个故事也很喜欢这一群故事里的人。
最后说一句,(无关所谓的瓶邪),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什么的原来这么虐。
以上。
乔布斯是一个性格有趣的人,他的性格肯定跟先天的遗传和从小的生活环境有关,他明显是一个非常自我为中心,不管怎样总是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做事时无所顾忌的人。不少人在小孩子阶段都是这种性格,很多人在幼年时都经历过这么一段时期——看见什么就想要什么,如果得不到满足就不停纠缠乃至声嘶力竭的哭闹。
乔布斯的与众不同在于:
1 年幼时,他就是这种明显非常自私非常自我中心的小孩的典范,如果心理学家需要找一个标本来研究人类的这种心理,他就是现成的最佳例子。
他可以因为自己不喜欢一所学校要求父母为他搬家,可以在上大学时只愿意去自己看中的学费极昂贵的学校,并威胁父母说要么支持他上里德学院,要么他不去上任何大学。并且,在发现大学对他来说不必要时,立即退学。
2 很少有人像他一样,心智的这一部分永远没长大,并且也压根不准备长大。通常人在成年后,都会变得成熟一些,知道这个世界不可能事事都按照自己所想所欲求的那样去运转,会变得不再提那些明显荒唐匪夷所思的要求。而乔布斯属于另一种人——同童年少年时期相比,几乎没有任何变化,除了想要的东西更多。比如向工程师提看起来几乎不可能完成的要求,生产苹果产品时为了别人看来无关紧要的一些细节可以不计成本的专门建一座工场。
通常这样随心所欲的人往往都是艺术家,人们常说的艺术家的孩子气就与此有关,或许,这也是乔布斯艺术家气质的来源之一。
如果只是具有这样极端的性格,那乔布斯只会成长成一个令人难以忍受的讨厌鬼,乔布斯刚去世时,连线杂志的纪念文章中就指出了这一点:
“如果乔布斯不是那么才华横溢,不是那么有远见卓识,不是那么精于决策,他的粗鲁和傲慢肯定会使他成为一个众人嘲弄的对象。”
但乔布斯作为一个并不精通任何技术,对编程和硬件都不在行的人,却成为了这个时代最伟大的科技领袖之一,并且无异是风格最鲜明最具魅力的的科技领袖不之一,靠的是什么?答案很明显,正如连线所言,除了他那令人讨厌的性格,他还有才华。
这两者缺一不可,只有那种性格的人会极端令人讨厌,只有才华而没有这种无论如何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根本不考虑现实如何的极端性格,同样也不可能成为乔布斯。
前面说了,乔布斯不是技术专家,在车库中真正发明个人电脑的是技术天才沃兹,同沃兹这样的技术天才相比,乔布斯更像是一个导演:
有着卓越的品味审美力和判断力,对事物“应该”如何有自己的预见力和标准,极为擅长鼓动人心,极为擅长激发工程师的潜力和热情,对二流水平及其以下的人极为缺乏耐心——他声称如果团队中有二流水平的人,他们就会接着带来三流水平的人,最终整个团队就会完全毁掉。
具有这些之后,他就像一个导演带领自己挑选过的最有才华的编剧演员摄影师灯光舞美团队开拍一部电影一样带领自己挑选过的最有才华的工程师设计师团队去打造自己心目中的完美作品。
比如麦金塔电脑的诞生过程,在个人电脑历史上,麦金塔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图形用户界面鼠标等等创新都第一次集中展现,这些创意来自施乐,在参观了施乐看见这些创意的雏形时,乔布斯兴奋的无以言状,直接跳了起来,挥动双臂,可以说是在翩翩起舞了,他立即决定了麦金塔电脑的方向。
施乐最新发明了这些,但是他们的高层意识不到这些东西的价值和意义,同时,施乐做出的原型还很粗糙,没有解决很多问题。
乔布斯不停的鞭策他的团队做出他想象中的电脑,在设计的每一个环节给出自己的评价和意见,就像一个导演,对演员表演的每一个片段做出判断,不停给出意见让演员调整,直到满意的一刻才说一声:过。
乔布斯做这件事情的风格常常令人难以忍受,有着各种广为流传的故事:
当程序员给他看自己辛苦编写的程序时,他可以只看一眼就称之为狗屎;当设计都快要结束时,他可以因为意识到有哪些地方不符合要求而完全推倒重来;他可以为了外壳的颜色纠缠不已,甚至要求设计师以让自己想要去舔一下这个图标为标准去设计图标。
人们常常说苹果是典型用户体验至上的公司,其实并不是,乔布斯最看重的其实不是用户体验,那不是他最关注最看重的,他最看重的其实只有一个——打造他心目中完美的产品,为此即使牺牲用户体验给用户带来不便他也无所谓,苹果的很多产品都很不方便,比如单键鼠标,比如封闭的体系不给用户选择,比如推出ipad时完全拒绝最流行的flash……所有这些做法出发点都不是为用户考虑,而是因为乔布斯认为完美的产品就应该是这种样子,如果用户喜欢其它已经流行的东西,那只是因为用户品味差,或者市场被垃圾产品所占领。这种态度类似一些艺术家,根本不在意观众听众和读者,只想表达自己想表达的,同时甚至认为大众需要被教育。
乔布斯会去考虑让用户使用更方便,但那必须得是在满足他的美学要求的基础上,如果暂时找不到既能满足用户需求又够简洁优美的方案,他常常干脆让苹果的产品暂时不提供这种功能,他不能忍受拿出一个能够满足需求但不够他标准的东西。
乔布斯完美产品的心态还表现在这些方面:
他不能忍受其它垃圾货色和苹果的产品放在一起影响了自己产品的完美,如艾萨克森所言——这就就像不能忍受达芬奇的杰作上某一部分是一个二流画家补上去的,这是他选择封闭体系而不是开放体系的根本原因。为此他做出了种种他人看来不可思议的举动,比如苹果电脑故意设计的一般工具无法拆卸;拒绝把自己的操作系统授权给其它电脑,为此被很多人认为成全了拥抱开放体系把windows到处授权的微软;一直到后来,应用商店和各种第三方开发程序在iphone、ipad上运行被认为开创了一个时代,建立了一个生态体系。但是这样一件事是乔布斯本人极其反对的,如果不是整个董事会都反对他,他自己去做决定让其他人开发的程序运行在自己完美的机器上——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即使他最终同意让步,也依然做出种种限制,所有给苹果开发的应用都必须满足苹果定下的严苛的标准,通过苹果的审查才能进入苹果应用商店。
他不能忍受自己的产品有任何细节的不完美,哪怕是用户根本看不到的地方,他对此有一段很有名的解释:
“如果你是一个木匠,要打一个漂亮的五斗柜,你不会在背面用胶合板,即使没人能看到。你知道它在那里,所以你也会在背面用漂亮的木材。为了晚上能睡个好觉,美观和质量标准都必须始终如一”
为此他要求苹果产品内部的电路板的排列也必须美观,即使用户根本看不到。
乔布斯另一个突出特征是他的艺术家气质。他热爱音乐热爱鲍勃迪伦热爱披头士热爱巴赫,在谈到为什么微软的音乐播放器会失败时,他说那是因为我们热爱音乐,我们是在为自己制造这样一款播放器,而微软的人不是。
乔布斯情绪多变多愁善感,极易哭泣,这一点和丘吉尔很像,丘吉尔在各种重大时刻都常常挥泪,这一类人的共同特点就是常常深陷进自己营造出来的气氛中不能自拔,经常自己把自己感动的热泪盈眶。
如果乔布斯没有去创立苹果,他很可能会成为一个作家,在看过他一些访谈听过他一些演讲读过他一些文章后,我其实非常佩服他的语言能力,他的语言清晰直接,对词语的把握精准,能够准确描述别人只是感受到的东西,并且擅长煽动性的言辞,他从小失散的妹妹和自己女儿都是作家绝不是偶然的事件,这绝对是一种天赋。
在苹果发布会结束时,他常常会在屏幕上展示两条街道:人文街(Liberal Arts Street)科技街(Technology Street)交汇在一起。并强调这正是苹果成功的关键。
乔布斯的这些种种特征,注定了他不可被模仿,你可以学习他的很多优点,但你没法去模仿他,你就算能模仿他的做事风格,你也很难模仿他的品味判断力和艺术家气质,同时更关键的是——极少有人性格偏执到他那种程度,如果你没有那种完全不能忍受事物不符合自己要求的情况出现的极端心理,你就不可能把那些乔布斯风格的事情做的自然;你如果不是像他那样想一想自己的产品有一个细节不完美就难受到睡不着觉,你纠缠于产品细节时就会看起来像个傻瓜,并且你不可能真的做到为了那些众人认为无关紧要的细节去消耗无数人的精力和资源,你会很快退却并妥协。于是最终,东施效颦。
我曾经以为如果没有乔布斯,计算机历史上的很多事情都照样会发生,因为技术已经进步到这一步,归根到底,技术才是根本性的推动力量——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我们回顾二十世纪后半叶到二十一世纪初这段历史会发现,如果没有乔布斯,很多事情不会发生。其他人根本不会以他那样的态度去设计自己的产品,人们通常都是能够做出基本的功能就止步了,能够满足基本的需求就可以了,不去想看起来荒谬超乎当前技术限制的东西。同时,技术界普遍缺乏人文和艺术气质,大部分人不像乔布斯那样把做出来一台电脑制造一部手机的过程当成艺术大部分人也不会像乔布斯那样把电脑和手机当做作品而不仅仅是产品——在麦金塔电脑制造出来之后,乔布斯让麦金塔团队的所有人在电脑的内部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告诉他们,这是他们的作品。绝大部分人都不会像他那样吹毛求疵制造工业产品时可以不计成本。乔布斯以他的风格影响了整个产业,没有乔布斯,整个行业都会变得更为沉闷和丑陋一些,他确实让这个世界变得美好了一些。
使科技更贴近生活,技术和人文结合的一个典范,在互联网和计算机改变世界的这一波浪潮中,乔布斯和苹果无疑是浪潮之巅的弄潮儿,他们是这个历史进程的推动者。
如果乔布斯还活着,对这个世界是好事,就好比如果苏轼还活着,人们就可以期待新的诗句,就好比如果莫扎特还活着,人们就可以期待新的音符——肯定会有其他人有新的诗句和音符,但有些人做的总是与众不同。
最后说一下乔布斯的癌症,在治疗癌症的事情上,值得说的事情有两件:
一,从乔布斯年轻时去印度的心灵之旅就可以知道他迷这些东西,事实上,迷这一类东西的人是相当大的一类,他们的共同特征是:文艺范,崇尚自然和神秘,素食主义,对现代文明现代医学较不信任,更容易相信传统草药(不一定是中医药,各文化基本都有自己的传统草药),更容易相信另类疗法。
乔布斯在这件事上绝对犯下了愚蠢的错误,否则他很可能本不必过早逝去。乔布斯得的癌症没那么凶险,如果早手术,“10年生存率90.5%,良性98.4%,恶性75.7%”。结果他一直拖了九个月等癌症发展到不可挽回的程度才去做手术。
二,在他的疾病治疗过程中,他也依然对一切进行乔布斯式的挑剔和控制,比如他会指出他正在使用的医疗器械设计的太拙劣,给出更好的设计的方案,会连续挑五个呼吸罩才选一个自己满意的。所有这些故事中最令我触动的是这样一件:
在他等待器官移植的过程中,发现加州器官移植的体系的不足,最后他在孟菲斯完成了器官移植。在此之后,经他提议,在当时州长施瓦辛格的共同努力下,加州通过了一项法案,以后加州人在更新驾驶执照时可以决定自己是否愿意成为一名器官捐献者,会向人们问下这个问题。在此之前,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有捐献器官的事情,通过这样一个细节设计,就帮助人们建立了更好的流程,这种细节设计,完全体现出了乔布斯的产品设计风格,并为人们做了非常好的一件事。
大雪纷纷而下,平原上筑起水晶城堡。
总的来说,第二卷果然不及第一卷好看,但是第二卷终于有得萌了!
看第一卷的时候,被长城边的北境风光所吸引,然而第二卷的重点不在北境。虽然大方向上我仍然是不折不扣的狼派,并且满心期待着艾利亚和娜梅丽亚的重逢,但是第二卷里有着非常非常萌的新角色啊!
贾昆赫加尔,毫无疑问是个化名,就像他那张假脸一样没有意义,自称从不用“我”,只用“某人”。温文、残忍,又难以捉摸,却对我们可爱的艾利亚有那么一点点的忠诚。Valar morghulis,浪子对小女孩的誓言,哦太萌了!
除了这对很可能不是CP的CP,好像实在没什么CP好萌的。劳勃国王的弟弟个个都是比哥哥还要笨的笨蛋,蓝礼虽然讨人喜欢,却没想到死得那么快。美人布蕾妮稍有萌点,但是加上提利昂的话我萌的角色似乎都没什么漂亮脸蛋。琼恩在第二卷里也不太萌,布兰则惨得不像话,总之第二卷除了艾利亚,冰原狼家族都没有什么好运气。
而默默从萌度底层往上窜的,是狮子家的詹姆。兰尼斯特的姓氏本就动听,血液里流淌的是高贵和傲慢。虽然是第一卷一开始就出场的角色,然而出了一副好皮相和傲慢残忍以外,感觉上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野心勃勃的“弑君者”。他的情人姐姐虚伪而狠毒,而他则“为了爱情”谋害了很有萌点的小布兰。这之外,形象基本停留在常年轻蔑的笑容和无谋之勇上面。但或许正如他弟弟所说,詹姆只是个随性活着的人。那种在囚牢里依然不羁的傲慢姿态证明他是一头货真价实的金色狮子,拥有着意想不到的单纯的执着。
但是这样就越发衬出瑟曦的讨厌了!
提利昂和姐姐的斗智斗勇妙趣无穷,但波隆大人实在是太无敌了!一个佣兵到底为什么可以这么傲慢!他跟提利昂的对话简直让我笑到抽筋!半人和姐姐关系恶劣,但和詹姆倒似乎挺不错,詹姆也很维护他。
话说第三卷有詹姆视角的章节了,天哪他怎么可以这么萌!哦,不要把他配给瑟曦,哪怕是布蕾妮也可以!
《冰与火之歌·七神的巨龙》
楔子
“一个神灵好寂寞,两个神灵跳起舞,一个被另一个劈开,化成仨神灵,三个神灵生下四个五个神灵,五个神灵找到第六神灵,六个神灵开始东奔西走,驾着长长巨龙,穿越三千世界,寻找最后陌生神灵……”
乌鸦
已经过去几多寒冬?又将迎接多少考验?
无人知晓。神们亦然。
夜幕重重,冰寒似水,浇得停于陌客头顶的乌鸦直吐白气。它张大了嘴巴,却又没发出一丝声响。夜色阴郁,默声不语,这正是它的时刻。此时无人会来嘲笑它的等待。
它在等待着什么呢?也许会是其它的乌鸦。
它黑色的喙在陌客坚硬的青石脑袋上擦了擦,随后缩起一条腿来。它准备把小巧的脑袋伸进自己温暖的黑色翅膀中。夜再冷,再冷,再冷也浇不灭浓浓睡意长夏般热情的邀请。
接受邀请,否则永难前行。乌鸦眨了眨眼睑,从翅膀中探出头来,圣堂的门忽地被推开。静寂的夜把开门的“噶嗒”声响扩大了一千倍,一万倍,把它们如潮水般地灌入它的双耳。陌客来访,总是挠得人夜不能寐。乌鸦张嘴生气地尖叫了一声,对这位半夜来访的七神信徒表达了极度的不满。寒夜比生人更让人避之不及,但就算寒冬都未让它表现出如此不满。
不如离去?何况这也不是所等之人,离去又何防?
于是它在陌客的头顶留下一滩湿渌渌的白屎,拍打着漆黑如夜的翅膀飞出了大敞的窗户,飞进刚刚飘起的纷飞新雪中。
凛冬又至。
黑衣
进入七神圣堂的是另一只乌鸦。一只乌鸦飞走了,另一只乌鸦又飞了回来。飞回来的乌鸦不是为了寒冷,是为了记忆。
带着浑身酒气的他为铁匠上了支香,然后才又在天父和战士面前插上自己的虔诚。他望着铁匠沉默的脸,仿佛看见了自己。在披上黑衣之前,他就曾是个铁匠。
他曾是七国上下最年轻有为的铁匠,他打造的刀剑削铁如泥,所向披靡,战无不胜。他曾是国王贵族伯爵们的座上之宾,美女佳酿,伸手即得……但当就算再多的荣誉再多的酒色也不能抹去他想忘怀的一切时,他便毅然披上了黑衣。
远离尘嚣,住进神的绝境长城。他听说寒冷会冻掉所有悲伤的记忆,何偿不去试它一下呢?
慈祥的圣母,衰老的老妪,天真的少女。他打量着面前的这三位女性神祗,却发现自己还是一如既往地不能解读出她们的心思。此刻,在他的眼里,她们的表情竟然如陌客那般的神秘莫测。女人心,海底针;就连这些神们也是如此。
想到这里,他不禁叹息了一声。
什么狗屁的寒冷会冻掉所有的往事、所有的伤感,愿说这话的人被野人扯掉卵蛋、让异鬼抓去好了!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终究是没能把她从记忆中抹去。她竟然还在他的记忆中慢慢地老去,从少女变成了老妪。而如今,他也成了个糟老头。
如今,他已不再是铁匠;也不是当年那个血气方刚的新兵;也再没力气裹在沉重的盔甲中,翻上马背杀进鬼影森林;也不再是把一切重责都往自己身上压的长城守卫长官了。就算他想再重新燃烧一次这样的生命,那些雕刻着人脸的旧神们的鱼梁木恐怕也不会买他的帐。而七神们的心思,他也无从去琢磨。如今,他就只是个糟老头。已经没有比这更糟的了。
当他认识到自己日益衰老,再无可能贡献时,他便把当年跟随自己千里迢迢地来到这北地绝境长城的长剑交予了自己最信任的人——虽然那剑不是他今生最值得骄傲的作品,但对于他的继承人来说份量已经够重了;而他自己则找了个借口以“补充乌鸦”的理由南下游历当年徘徊过的大城小镇。
他曾以为自己真的忘掉她了,当他跟随着北上的长长商队离开南方,当他自愿以黑衣的誓言抛弃过去时,他真的以为自己能就此忘记她。但——他后悔不迭,他当年为何没有把那把剑和他以为了却的心思一同留在南境呢?以至于现如今,虽然剑离他足有千里万里,他却时时刻刻真切地受那利刃的宰割,痛苦万分。
也许,不是因为要把她忘掉,他想,也许是为了把她记得更真切些,我才做了长久以往的所有这些选择的吧?
他又摇了摇头。此时此刻,他也猜测不了自己的心思了,泪水涌出来,模糊了他的视线,模糊了他的神祗们,也模糊了他的记忆和伤感。
年轻人
等找到那个衰老的黑衣时已经不能再用衰老去形容他了。他死了。
年轻人赶跑了停在老人尸体上的那六只乌鸦,然后在众神面前把他翻过身来。老人的眼睛被他自己的泪水冻住了,无从合眼。对此,他束手无策。也许可以生一堆火把那些泪水融化掉,年轻人想着心里顿时一阵不是滋味。
自从他的女人离开了他,他便开始整日买醉,昨天晚上更是与国王的金袍卫队在酒馆中大打出手,要不是黑衣老人出手干预,他早就成了剑下亡魂了。老人费了好大劲才说服那些金袍,老人答应他们要把这惹祸的小鬼送去长城喂异鬼,那些金袍才怏怏不快地推推攘攘着离开了酒馆。
老人叫了一大壶烈酒,拉着年轻人一起出了酒馆,在广场找了块空地儿,席地坐在喧嚣的人群之中,然后饮起酒来。
老人边喝着酒边跟年轻人说了一个故事。故事中的那个女人因为警示着迷于铸剑之道的情人而拔剑自刎。女人不再希望她情人造的东西屠灭生灵,于是用他刚打造完毕的一把长剑了结了自己。
就这样!?
就这样,那个男人完全没改变,后来他打造了更多的剑,上了更多的女人。
老人又对年轻人说,不就是个女人吗!
是我的女人!年轻人一脸的鼻涕眼泪,脸上的肌肉不住抽搐。
但她离开你了,那就不是你的了。老人说着打了个酒嗝。
你懂个屁,你懂个屁啊!那是我的女人!年轻人对老人大吼起来,但人群的声响即刻淹没了他的叫声。
对,就叫这么大声,这样有气势,老人边说着边从酒壶中倒出酒来,等我把你带回长城去,你就用这气势帮我把那些野人和异鬼统统吓回他们的娘胎中去!
年轻人把老人倒的酒一口饮尽,然后比刚才更大声地对老人喝斥起来,你这死老鬼!
老人面不改色地往空酒碗中继续斟酒,心里却直骂臭小鬼你可别等寸进迟啊!
臭女人!臭女人!你这贱女人!幸而年轻人没再继续针对老人,转而骂自己的女人去了。
老人微微一笑,抬头看了眼天空。天上只有云层,见不到一颗诸神的星辰。虽然周边人来人往的,散开来不少的热气,但他却依然感到一阵阵的寒意。恐怕今晚会下雪,他心想,凛冬已至,加紧往自己身体中灌了一大碗酒水。不过酒驱寒的效果并不如他想象好。
臭女人,贱女人!我晚上就去找妓女操,我要你后悔!我要你后悔一辈子!年轻人依旧喋喋不休,居然看见比我帅的人就跟着跑了,贱女人!
比他帅的那个人是个骑士。而他只不过是个贱民。
如果不去理陌客的话,老人心里苦笑着,铁匠上老妪,战士上少女,天父上圣母;既然连神们都以他们下面那话儿思考,我为什么要那么不同呢?我当初为什么就没能想到这点呢?
我这一生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老人望着坦率地发着脾气的年轻人,心猛地一皱,又一阵心如刀割。我不该因为自己那点愚蠢的爱好而忽略了心爱女人的感情,我真该死!
你猜怎么着,七神的巨龙不像那些长翅膀的喷火龙,七神的龙是长长的(年轻人噘着嘴插道,你刚才在那歌谣中说过了,别以为我不长记性),就像你下面的那话儿,当然喽,长得多。老人拍了拍双腿站起身来,把所有的伤感都伪装的极好,挥挥手跟年轻人告别道,别学诸神只用那话儿思考,考虑考虑报效祖国保卫边疆怎么样?如果在太阳升起的时候你断绝了这边的七情六欲,圣堂那边的七神和我以及长城的妓女们就等着你。
死去吧你,老鬼!年轻人咒骂道,然后抓起酒壶往自己的嘴里灌。
现在,他真的死了。窗台上传来一连窜的乌鸦叫声,年轻人抬头看了一眼,原来的六只乌鸦,现在变成了七只。
一个神灵好寂寞,两个神灵跳起舞,一个被另一个劈开,化成仨神灵,三个神灵生下四个五个神灵,五个神灵找到第六神灵,六个神灵开始东奔西走,驾着长长巨龙,穿越三千世界,寻找最后陌生神灵……瞬间寻到,却得千年万年等待,经历冰与火的考验,方能七位一体……
不知从哪儿传来的古老歌谣在乌鸦们的叫声中变得如此的深远,让年轻人觉得晃如隔世。他托着老人冰冷的脑袋,思绪一片空白地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外面下了一夜的雪已经停住了,此刻正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开始有一缕多余的阳光掠过乌鸦们的头顶穿越窗户打在身处圣堂中的他们身上。
他盯着老人被阳光照得炯炯有神的眼睛,心想着,等七神用太阳把他眼睛上的那些冰晶全化掉后,我再帮他合上双眼。
不知道什么时候,乌鸦们停止了叫声。他抬起头的时候它们已经不见了。
那神秘的歌谣也随即停止了吟唱。
年轻人曾听老人说过,在很久很久以前,在他的故事中,当那个女人死去的时候,她的情人也听过这样的歌谣。一生就听过那么一遍。
一十七年后。
寒冬愈演愈烈,北方的野人军团终于开始了大规模的进攻。
“你知道吗?长城就是七神那条龙的坟墓,它被建造的如此巨大,并不是为了抵御寒冬的到来,只是为了藏住尸体。”年轻人把这些年来对于长城的思考告诉了他最好的兄弟。如今的年轻人已不能算年轻了。“而我们只不过是为了不让他们无聊而造出来的棋子。”
“但是,你瞧,这抵御野人倒是挺管用的。”他的伙伴说着射掉一个正在爬墙的野人。
“你说的没错,”他边说着边气喘嘘嘘地砍下一个刚爬上来的野人。常年的积雪让长城的高度大大地缩水了。他看着那个野人跌落下去的过程中顺便带走了好几个陪葬品。等回过神来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脸上溅满了对方的血。
他舔了舔嘴边的温血,转过头来惊讶地对他那正拉满了弓的伙伴说:“我操,野人的血居然是热的!”
一群乌鸦在他们头顶的天空中低低盘旋着,此刻,它们突然毫无征兆地开始尖声鸣叫起来,把他的话语淹没在了白雪黑翼之中。
冰与火之歌·七神的巨龙·完
关于《七神的巨龙》以及对冰与火世界观的猜测
写这篇东西的时候,冰与火第二卷我还尚且有七八十页未看完。冰与火的看点是人物之间编织成的一张错综复杂的迷宫,奇幻的设定被马丁弱化成了背景,但如此反而更加的引人遐想了。小说中最引人注意的设定首当是七神。
在乔治R.R.马丁的另一篇小说《紫太阳之歌》(张系国的译本;赖伦铎尔哀歌,THE LONELY SONGS OF LAREN DORR)中,也提到一个The Seven——张系国把他译作七帝,虽然我没看过冰与火的原文,稍微作了一番猜测,七神的原文也应该是The Seven。
所以,关于这篇同人的取材的来源其实除了冰与火,更多的是来自于对紫太阳之歌世界观的思考。紫太阳之歌大致上讲的是一个女人,她拥有穿越重重世界的能力,而在这篇短篇故事中讲的就是她在其中一个世界中与这个世界的守护者的故事。
七神,天父、圣母、铁匠、战士、少女、老妪以及陌客。冰与火中的The Seven其实与基督教中的Trinity(三位一体)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因为我们可以以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来理解这个“七位一体”:我们可以把其理解为一个拥有七个位面的个体(通俗一点的比喻就是一个拥有七种人格的人);或是这样的理解,七个个体。如果我们以阿西莫夫在《神们自己》中的三位一体的科幻概念去解读马丁的七位一体,我们可把七位一体理解成是一种奇妙的生命存在形式,七个个体融合在一起,七种意识的融合产生出一种完全不同的意识。而在冰与火中的七神是一个不完全态的七位一体,陌客就是那最后缺失的一环,这个位置上等待着的是冰与火这个世界中的旧神,其它六个神灵穿越重重宇宙寻找的命中注定。
这便是我对七神的科幻式解读。
在《神们自己》中,这样的三位一体存在于另一个宇宙中(与地球所在的宇宙相对,并对地球所在宇宙造成威胁),并且组成三位一体的个体们都存在于同一个世界中;而冰与火(或者紫太阳之歌)中的七位一体的每一个个体都来自于不同的世界(宇宙),紫太阳之歌中的女人和守卫都是这样的一个七位一体的个体,而紫太阳之歌中的七帝是一个完成式的七位一体——也很可能是这么多的世界中唯一一个七位一体(神)的存在,所以他(们)才会那么讨厌那些拥有穿越不同世界能力的人,避免不同世界间的七位一体个体接触以及融合,为了保证自己独一无二的存在。
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如果冰与火有一个极其出人意料的结局的话,这样的结局可能会是其中之一:这个世界中争锋相对的人们最后会联合起来,新神与旧神联合起来,以对抗为了阻止新的七位一体的融合而打算抹杀这个世界存在的七帝的入侵(紫太阳之歌中的那个女人可能就是冰与火里七神中的圣母呢)。
对于冰与火之歌以及紫太阳之歌子虚乌有的猜测,于是成就了这篇《七神的巨龙》,这个发生在紫太阳之歌中的七帝入侵冰与火的世界、新的七位一体伟大融合前的故事。而对于那七只乌鸦,它们可以被看作是七个个体意志的携带者;关于巨龙的形象,可以看作是他们在各个世界之间的穿梭工具,或单单是对性的暗示——贯穿这篇小说人物间的联系以及对于主题“生命的另类繁衍”的揭示。
《盗墓笔记》《藏地密码》《鬼吹灯》……基本上撑起了最近内地通俗读物的半边天(另外一半拱手让给了穿越小说)。于是《鲁班的诅咒》应运而生就不奇怪了。在前面那些作品里偶然一显身手的机关学,在本书里成了完全的主角,大放异彩。
优点很直接:开创了一个新的通俗系列,故事紧凑、惊险,悬念丛生,危机不断,绝对可以吸引读者欲罢不能,直到看完了才能透一口长气……
当然不足就更明显:作者已经摆明是为了机关而写机关,读者本来也没打算看得更多,但是真正看起来还是感觉毛病太多。文笔平庸和结构涣散,可以说到处都是问题;人物也基本放弃了塑造,直接“定妆”,然后一成不变、火速扑入故事为上……
其实我倒很愿意推荐这个系列的书,因为人民群众需要这样“喜闻乐见”的好读、易丢的作品。生活已经很复杂和沉重了,能够花几个小时忙里偷闲沉浸在阅读里,可说是件大好事。而《鲁班的诅咒》就可以做到这一点:整个就是一出不停打怪、补血、升级的过关游戏,保证让人如看了场恐怖片一样惊出一身臭汗,然后大呼“爽歪歪!”
不仅如此,本系列所属的“读客·知识小说文库”都是走的这一路线。《藏地密码》就是它家一手策划推出的书(其实真正编辑的是重庆出版集团的华章同人品牌)。除此之外,其它如《山海经密码》《卑鄙的圣人》《中医不死》《黑道风云20年》等等,都是同类型的书。就这一点说,读客的确是切到了市场脉络,找准了自身定位。而且他们家的书,只要一火,就会成系列地推出:《藏地密码》整10本就不说了,《官场笔记》8本、《山海经密码》4本、《卑鄙的圣人》4本、《中医不死》2本、《黑道风云20年》4本,本系列《鲁班的诅咒》也快写到第五本……
这种满眼盯、满手扒、咬住热点不松口的狠劲儿,倒真值得很多出版界同仁学习。一经发现了可能的卖点,就往死里做、下本钱地推,再烂的书也架不住这份热情么不是?何况还时有《我们台湾这些年》这样戳中时代G点的作品。所以,再有什么书感叹自己生不逢时、读者有眼无珠神马的,大可以趁早收声告老还乡了——发行不努力,营销徒伤悲啊~
话说到这儿,有点疑似托儿了。
打住,不往深里说了。
其实,须叔曾经想联系人家做做宣传啥的(不是这本),楞没谈成,这还真有点稀奇咧!读客家的发行个顶个杠杠的~
所以就算这是篇示好软文也无所谓啦。
当然,该吐的槽必须要吐:
——这是一本创意很好、文笔很烂、故事很惊险的读物(想质疑情节合理性的朋友可以洗洗歇了,人作者就根本没理这茬)。对我来说,完全木有营养,但是陪伴我很愉快地度过了清明小长假的地铁时光……
这本书我是一口气看完的,我认为比我的书写得好,很精彩。
假如你觉得自己从来没有不正常过,
假如你觉得自己的知识面不够丰富,
假如你对世界从来没有充满好奇心,
假如你从没有思考过你为何要存在,
那么你可以不用看这本书。
因为这是一本深入关注精神病人故事的书,我更愿意把他们解释为一群有自己逻辑和眼光看世界的人的故事。
在这本书里,你看到的不是悲剧,不是闹剧,而是我们认为不正常的人,他们的内心有怎样的强大的逻辑或者是价值,我们无法接受,所以他们就只好做了疯子,甚至他们为了避免让大家认为是精神病,而申请进入精神病院治疗,这是一种怎样而强大的精神?
这个世界的荒诞之处是因为正常人都失去了灵魂,而那些思想偏执的人却被这群没有灵魂和信仰的正常人认为是精神病人(当然他们中有很多的确是病患的同类),我也是这样的一个正常人。
在我高中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我学习物理知道和马列主义哲学讲得不一样的是,宇宙不是无边无界,时间也不是无始无终,我就很困惑,为什么我们要存在?
为什么我们要努力,努力到最后一切都归于我不能理解的奇点,我们创造伟大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也好,有什么意义?因为它终将不存在,也不存在意识可以去缅怀。
当时想这个问题有点走火入魔,很看了一些哲学大师的书,半夜经常睡不着,怕就这么一睡不醒,还有好多问题没想明白。
后来我突然明白有些问题普通人是不能想的,想存在或者毁灭的问题是超出普通人的智力范围,如果继续必然是走火入魔,我当时没有走火,所以现在还没入魔。
等我今天看到《天才在左,疯子在右》,一个一个奇妙的非正常人的精神世界,请原谅我实在不愿意用精神病人称呼他们,这本书的大部分人的意识里构造的世界比我们正常人的视野更精彩。
他们谈的很多观点和话题,居然让我很认同,我是不是也潜伏着一个精神病人的灵魂。
看来我也有点走火入魔了,幸好,我不是作者,没有一个一个走访那么多精神病者,为我们奉献了一个如此不同看世界的视角,只有非常强大的人,才能够坚持做完这项工作。
我还不够强大,明天还得去上课开会,过着正常的生活。
可是总有一天,你会明白,当你正常得太久,也许就是你精神分裂的开始,因为你从来没有为自己活过。
初中时爱上看张小娴的书
自己觉得面包树系列是张小娴最经典的书
林方文 程韵
自己深深的进入到书中人物的世界中
才深刻明白到言情小说是何物
不像那些口袋书那样狗血
就像是每个人的爱情一样 很真实
情节没有生生死死都很平淡
但是爱情里无小事
那些甜蜜和伤心的情节 在热恋的时候都是最重要的小事
张小娴把这些 刻画的像是读者自己此刻正在经历的故事
一点一滴都感同身受
那时还拉着身边的每一个朋友一起看
无论男的 女的 最后都一个一个爱上张小娴的小说
但是不知道中间还跳过了一本 面包树出走了
于是直接看到林方文死了 一个下午自己躺在床上一边流泪一边看
整本书看完时已经枕头湿完了
已经很久不看张小娴的书了
就像已经无法再像以前那样对爱情全情投入一样
自从一本好像叫吸血的蓝蝴蝶之类的书之后就不再看了
或者张小娴对爱情细腻的感观也不复存在了吧
总感觉她好像江郎才尽了 再也写不出像以前那样动人的故事了
《明朝那些事儿五》的读书笔记:
明朝,中国历史上最为内敛的帝国,到了书的第五部正是它的中兴之时,神位上的皇帝们:嘉靖皇帝专心修道炼丹,不太管事;隆庆皇帝未登基便是十分郁闷,登基后,老实的他没有真的享受到皇帝的权力,将责任都交给了他的内阁大臣们,小日子没过多久,病死了;十岁大的孩童,万历皇帝登基了,后宫有李太后、司礼监太监冯保(大伴)把持,朝政管理自有内阁首辅为万历的老师张居正代为管理,小皇帝可以做的就是遵规守纪、勤奋学习。明朝的中兴主要归功于先后出任内阁首辅大臣们,权谋家和实干家。
此书的前半部分,讲的便是内争。
徐阶扳倒了不办事只会拍马溜须的严嵩当上了内阁首辅,但他与严嵩的聪明儿子严世蕃的斗争并未结束,二人摸透了刚愎自用的嘉靖皇帝的脾气和个性,皇帝成了他们的斗争工具,徐阶棋高一着将飞扬跋扈的严世蕃彻底地击败(斩立决)。接着出场的是明代第一奇人,海青天,孤僻而偏激的海瑞,古代清官偶像级的典型人物,在“言论自由”的明朝,家中备好棺材的他胆敢骂嘉靖“家家皆净”,被关进大牢,却未被生气的嘉靖皇帝处死,因而海青天的名气变得更大。《嘉靖遗诏》使徐阶的威望达到了顶点,把跟随裕王多年的高拱给打压下去,徐阶牢牢地将明穆宗握在手中,言官不断的弹劾又使得屁股未热的内阁大臣高拱主动提出辞职,此时工于心计、城府深不可测的六十六岁徐阶选择了急流勇退,交出致仕申请,把报国救民的理想交给他心中比他更为优秀的人才张居正去实现。徐阶一心提拔的海瑞却让他退休的生活不得消停,在家的高拱借由太监陈洪的势力,重新回到了内阁,海瑞成了高拱手中最好的利用工具,逼得徐阶无家可归。夺得高位的实干家高拱开始了放手干活,任人为贤:潘季驯明清最伟大的水利学家(束水冲沙法);殷正茂,文官出身的名将,平叛两广叛乱;王崇古,给折腾了两百多年的明蒙边境带来了和平,封贡互市。以天下为己任,一直都很低调的张居正居于幕后,前台唱戏的是司礼监太监冯保,将高拱的一句话“十岁太子,如何做天子!”改成“十岁孩童,如何做天子”,猝不及防的高拱被赶下台。张居正新政得以开始,一切条件都成就他的改革和独裁,一条鞭法,将实物税变成了货币税,复杂问题简单化,地方官员的空子少了,百姓的负担少了,朝廷的收入增加了;考成法,整顿吏治,制定完整的考成制度,并不遗余力地执行。边境安定,国库充裕,明朝走上中兴之路,张居正新政的改革是成功的,但他的独裁,夺情的政治风波,因改革而利益受损的官员集团在他死后,群起而攻之时,从小听话并生活在张居正巨大阴影下的学生万历皇帝长大了,对张居正由爱到恨,张家被抄,而且是最为惨无人道的抄家。万历皇帝彻底摆脱了他的导师张居正的控制,亲自执政了,却发现事情并非他所认为的那般简单,皇帝受到约束太多,曾经的热血青年突然间变成消极怠工,彻底不上朝,成了历史最懒惰的皇帝。
后半本,就是万历三大征中的抗倭援朝战争,日本的野心家丰臣秀吉统一了战国时代的日本,举国之力欲攻下朝鲜,进而图谋明朝帝国,朝鲜的战斗力太弱,毫无招架之力,只能向明帝国求援。两次的战争,明朝分别派出最有战斗力的军队和投入大量白银军费,如“关东铁骑”、“戚家军”、“俞家军”等,两次的领军将领分别是李如松、麻贵,都是当朝的猛将。在兵力少于对手,在明朝文治大于武功的氛围下,军户制下士兵的战斗力比不上内战不断的日本士兵,火枪也比日本落后的情况下,他们战术运用得当,都成功地击退日本侵略者,凯旋归朝。最后这次战争因丰臣秀吉的突然死亡而画上句号。
历史上最伟大的政治家张居正,他是一个有理想、有良心的人,一个真实的伟人,一心医治已经病入膏肓大明帝国的权臣。
此时还出现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医生李时珍还有他的《本草纲目》,一心医病救人的医生。
明代四大奇书《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西游记》是当时的禁书,书中的车迟国——皇帝推崇道教的国家,大圣口中的“皇帝轮流坐,明年到我家”都足以让它被当朝政府查禁。
中兴时代,明朝的精彩时代,能臣名人辈出的年代。
中兴过后,各种矛盾冲突的激化将早已腐朽不堪重负而无力再维系下去的明帝国推向最后末路。
期待书的第六集出版。
最近看当年明月的《明朝的那些事儿》,一连看到了第五本,看着看着总觉得当年当年明月越写越违心。前四本的时候这种感觉是一种飘忽不定的存在,仅仅是在回头琢磨的时候感觉有着那么一丝的刻意,然而写到第五本的时候,这种伎俩已经隐藏不了,赤裸裸地跃到了人的眼前。
只要是个中国人,一旦写到和日本相关,尤其是中国与日本有着互相影响的历史时,就非要表明出自己的立场。简单的说就是要把屁股放到特定的马桶上,即使你根本没有便意。一本好端端的写史的书,就变成一本写得跟屎一样的书了。于是一种让人啼笑皆非的场面出现了,作者一边念叨着甄别史料依照着顾颉刚老先生所采用的法则,一边又堂而皇之的大段大段揶揄日本。这不由让我感觉像是一个穿着白大褂,戴着橡胶手套,手上摇着试管和烧杯的人正在大谈特谈该去哪个寺庙烧香。再加之在第五本中数次提及中华民族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并且把另外几个文明古国贬得一无是处,再加之变着法子绕着道把明代的学堂称为如今意义上的大学,非要说中国的学校历史较之国外的名校不知道强上多少倍。这让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钱老先生要这么折腾才从美国回来,一来,中国这么牛,他原本就不该去美国,二来,中国那么牛为什么还要一个从美国毕业的钱老先生来做这两弹一星,再来,钱老先生的儿子虽说是中国血,但他从未熏陶过中国如此牛逼的大学却得了诺贝尔奖。想不通,实在想不通。
当然,把他在书中那种自以为是的理论抛开的话,还是挺容易想通的,我想当年明月自己心中也应该跟明月似的明亮——这不过是伎俩罢了。书写到第五本的时候,或许原先那种存粹的冲动已经开始变淡了,前几本书破天荒的大卖多少让执笔之手开始有了别得压力。若是依旧如同先前几本书中那样程度的刺激,读者无论如何都会开始疲劳了,毕竟卖史是假,卖书才是真。这就如同一直维持相等剂量的药剂,已经无法对患者产生大的功效了。当然,要是药的话还有别的一条路可走——换药。然而卖书没办法,总不可能明朝还只写到万历,就突然去写奥特曼吧,于是剩下的路只有唯一的一条,那就是加大剂量。反正因为历史的问题,日本人在众多人心中都不待见,再加之羽柴秀吉确实打到朝鲜之后没能攻入明朝,再加之,那些人都死了几百年了,也没个谁来声讨名誉问题,那么就拿这些家伙开刀好了。
不可否认的是,这招大多数人都买单。因为学商科出生,坐在办公室里喝咖啡签字的白领其实并不关心真正的历史,他们关心的是这书能不能看得畅快人心,关心的是看完后又觉得自己博学了几分的那种满足感。所以说这个伎俩虽然卑鄙无耻,但确实管用。书看到这里,我真希望万历年间的这一段能快点看完,想去瞅瞅崇祯皇帝那当年明月还有没有别的猛药。
这不由让我想起了二手玫瑰的那首《伎俩》,其中有歌词唱:我只有学会新的卖弄呀,这样你才会继续地喜欢呀。
或许我应该要有个对比才行,若是有机会我想看一遍司马辽太郎的《刘邦与项羽》,看这本在日本卖得红过半边天的历史书中有没有类似的伎俩。
今天的历史就是昨天的生活,明天悲剧的历史就是今天悲剧的生活,历史总是一样,真的。
明朝那些事儿终于写到后记了,不知道当年明月会否继续写,记得跟朋友一起谈论这本书,谈论当年明月的时候,我说,希望当年明月不要再写了,即便写,也要换另一种形式,明知道无法超越,就不要去狗尾续貂了。
其实那个时候没有把自己的意思说明白,也不想对他人说明白:既然悲剧不可避免,已经知道结果的话不如就在最惊喜的环节结束这一切,尽管没有结果对读者很残忍,看起来也像是一场悲剧。
明事儿的出现有特定的时代背景,之后雨后春笋般出现的白话历史无论是否能在立意文笔幽默结构方面超越明事儿,也无法代替当年明月的这本书,后半部较前半部不能令很多读者满意,也许这是因为大明王朝走向末路,作者心境愈发悲凉,但个人认为这不是原因,而是世事本就如此,正如当年明月自己所说“只有悲剧结局,无一例外”。
前两天还有位朋友说理想中的状态是“有很多人,去了很多地方,阅人无数,见到过很多丑陋的事,他们很不快乐,但一点也不愤怒,对这个社会也没有仇恨,对待别人很宽容”,其实俺想说的是,他们也可能快乐的,只要能对自己撒一个悠长而无尽的谎就可以.
当年读明事儿的时候俺就觉得当年明月会经常写些励志内容,这让俺颇为不满,因为觉得太过牵强附会,也会觉得当年明月是个非常简单的人,但,非常简单的人如何能写出一部活色生香的历史呢?读了后记,才明白一些,如果说俺能站在跟明月类似高度来理解历史的话,那仅仅是每个人在生活中对历史感采取不同的解决方式而已。
撒一个悠长而无尽的谎并不难,因为,一切都只在自己心里,但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谎,“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这话如果不放在历史感里,站在一定高度去理解的话,如同“彪悍的人生是不需要解释的”一样,估计反而会害了一些人,如果没有清明的灵台和平静的内心,真理就是祸根。
PS本来写了很多,还是都删掉了,那么多矫情的话想说,大概是被当年明月的后记所感染吧。
许多人说《百年孤独》奥雷良诺的那段开头精妙,其实可供分析的精妙开头很多。《洛丽塔》的开头(“LIGHT OF MY LIFE,FIRE OF MY LOINS”),《白鲸》的开头(“Call me Ishmael”)。《好兵帅克》的开头是这样的:
“原来他们把斐迪南给干掉啦!”女佣工对帅克先生说。很多年以来,军医审查委员会宣布他害了神经不健全的慢性病,他就退了伍,从那以后一直就靠贩狗过活——替奇丑无比的杂种狗伪造血统证明书。除了干这营生以外,他还患着风湿症。这时,他正用药搓着他的
膝盖。
“哪个斐迪南呀,摩勒太大?”帅克问道,一而继续按摩着他的膝部。
“我认得两个斐迪南。一个帮药剂师普鲁撒干活儿,有一天他喝错了东西,把一瓶生发油喝下去了。还有呢,就是斐迪南·寇寇斯卡,他是满街捡粪的。这两个随便哪个死掉都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不对,是斐迪南大公爵,就是那个康诺庇斯特地方的,帅克先生,您晓得,又胖又虔诚的那个。”
据说帅克那句话的原文极为粗鲁。把某种庄严崇高的东西一下子抛在泥涂里玩弄,往远了说,拉伯雷把巨人的粪尿细加描述、薄加丘把情色和教士牵连在一起、雨果《巴黎圣母院》里的奇迹共同,莎士比亚《特洛伊勒斯和克雷雪达》里瑟息替斯对英雄们滔滔不绝的漫骂,都是如此。解构或者其他词,我无法准确定义。但至少,这一个开头,一整本书举重若轻的、拉伯雷式的味道,已经出来了。
我花了两个礼拜,读毕乔布斯传,完成了一次对乔布斯认识的蜕变。读之前,我以为他天赋异秉,十分牛逼;读之后,我依然认为他天赋异秉,但只是比较牛逼。
读完乔布斯传,我最想说的不是:哇,乔布斯真牛逼,不愧是乔帮主。或者:唉,乔布斯也不是圣人啊,也有缺点,但是(这个但是很重要),正是这些缺点才使乔布斯成为乔布斯。而是感叹:幸好乔布斯不是出生在某个专制国家的特权阶级并从了政,否则他可能和许多世界级的独裁者们比如希特勒、齐奥塞斯库、萨达姆等等济济一堂,互不相让。
“It reflects his personality, which is to want control,” said Berry Cash——“Steve Jobs”,Walter Isaacson
乔布斯的性格几乎囊括了一个独裁者具备的性格。比如控制欲。苹果能够成就如今的辉煌,很大一部分要归功于乔布斯的控制欲。苹果是个极其封闭的生态系统,Mac、iPod、iPhones、iPad、iTunes,不论是软件还是硬件,不论是买还是卖,在苹果这里都融为一体,为了保持自己的产品特色,乔布斯控制了产品的各个方面,从造型设计到包装,无一不包。当年iTunes刚刚推出的时候,甚至不支持彼时最流行的Windows系统,后来iTunes做强做大,乔布斯也不愿意将iTunes开放给Windows用户,直到苹果的其他高管力谏,才迫使他开放。当年Macintosh发行的时候乔布斯为了能够控制Mac的品相,竟然将外壳封住,一般人撬都撬不开。知道这一点,也就不难理解他为什么连iPhone的电池都不随便让你换了。用乔布斯的话说,这叫为了保证用户体验, 他用了一个词叫“controlled experience”, 用白话说就是:要你怎么爽,我说了算。乔布斯希望掌握用户,而不是被用户掌握,在他的眼里,用户都是无知的,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得别人来告诉他们要什么,他曾不无轻蔑地说:“People don’t know what they want until you show it to them。”
因为乔布斯的控制欲,苹果实现第一次辉煌,也因为他的控制欲,被以前卖糖水的Sculley逐出公司,最后还是他的控制欲,让苹果焕发第二春,比第一春要绿意盎然的多。乔布斯的控制欲放在IT界,放在他一手塑造的苹果,物尽其用、如虎添翼,但是,如果这种控制欲放在一个独裁者身上,会出现什么情况呢?
准确地说,上述问句是不成立的,大凡独裁者,控制欲是其必然属性,没有控制欲,则成不了独裁者。独裁者的控制欲体现在把握权力,企图控制一切上。独裁者想控制人民,通过控制政府、控制军队、控制媒体实现,乔布斯想控制用户,通过控制产品开发、控制产品设计、控制产品硬件软件乃至销售渠道来实现。大凡独裁者,都是集所有权力于一身,死死不松手的,乔布斯也是,独裁者以国家和人民的名义,而乔布斯以苹果和用户的名义。 只不过,独裁者带来的通常是灾难,乔布斯则带来美妙的产品。
This intensity encouraged a binary view of the world. Colleagues referred to the hero/shithead dichotomy.——”Steve Jobs“,Walter Isaacson
乔布斯另一个具有独裁者气质的性格特征是霸道。在他的骨子里,有一股完美主义的血液作祟,已经到了变态的地步,甚至连软件上的一个图标都要亲自监督,不断否决,直到自己满意为止。这种完美主义是绝对的,毫不妥协,也是极其自私的,无论其他多少人赞成,只要乔布斯不满意,就无法通过。乔布斯让苹果深深地打上了自己的烙印,不论是哪一方面,苹果都带有浓浓的乔布斯味。乔布斯的霸道令很多与他共事过的人头疼不已,即使是好基友、Apple II之父Wozniak这样老实巴交的技术宅也常有微词,不过鉴于苹果后来的成功,Wozniak更多的表达了钦佩之情。
乔布斯深受佛教影响,年轻时曾去印度朝圣好几个月,尤其信奉日本禅宗,他的孩子十来岁的时候他都会带他们去日本京都感受禅宗的魅力。受此影响,禅宗式的极简主义深入他的骨髓,贯穿苹果的所有产品。乔布斯一意孤行(从另一角度也可以说高瞻远瞩)推行“Simplicity is the ultimate sophistication”的信条。这一信条不仅体现在产品的模样、造型,也包括易用性,作者描写了一个生动的例子说明苹果产品的易用性:福布斯杂志的Michael Noer在某乡间用iPad看书,一个6岁的小孩很好奇,Noer就把iPad递给他玩,小孩从来没玩过电脑,竟然都能熟练地开程序、玩游戏。这些都得归功于乔布斯推行的极简主义——以霸道的方式。
在苹果,乔布斯的霸道如鱼得水。如果放在政界,恐怕招致的不是赞誉,而是骂名。环顾那些独裁者,都有一个特点,就是乐于“分享”自己的“审美”,强制性地乐于“分享”。朝鲜的金大胖和金二胖,酷爱高大宏伟,于是整个国家都是自己高大的肖像、到处都是宽得可以当操场的马路、大得惊人的广场。希特勒足够霸道,为了保持日耳曼血统的高贵(至少表面的目的如此)将犹太人赶尽杀绝。独裁者都认为自己的审美是最美的,别人的都是一坨屎,乔布斯也这样认为,只要是他不喜欢的,统统都是shit。庆幸的是,乔布斯从事了IT行业,他的霸道用对了地方,苹果才有今天,今天才有苹果。 如果乔布斯是希特勒的儿子,而且希特勒有幸能把位子传给他,说不定乔布斯会把所有非日耳曼人赶尽杀绝。
“A word that’s sometimes used to describe me is ‘mercurial,’”he said. …‘Characterized by unpredictable changeableness of mood.’”——“Steve Jobs”,Walter Isaacson
作为一个独裁者,还得有古怪的性格。乔布斯的性格绝对称得上古怪。首先,乔布斯反复无常,这一点,他的女儿们最体会。大女儿Lisa是乔布斯和Chrisann Brennan的私生女,起初乔布斯拒绝承认这个女儿,就像当年他父母抛弃他一样抛弃了自己的女儿,直到后来打官司失败才被迫承认。也许是出于忏悔,乔布斯偶尔会去Brennan家看她,后来他还承认,当年苹果的Lisa牌电脑确实是以女儿的名字命名的。但是他们的关系始终若即若离,不是很亲密。对于另一个名正言顺的女儿Erin也是如此,高兴地时候亲近的很,不爽的时候冷冰冰的,以至于Erin对他毕恭毕敬,诚惶诚恐。
对待女儿尚且如此,遑论同事、朋友乃至敌人。乔布斯傲视群雄为我独尊,不论是谁,只要不合己意,张口便骂。往往骂得对方毫无还嘴之力。乔布斯的骂不分场合,往往在开会的时候把各个负责人大骂一通,也不分对象,不论你是谁,比尔·盖茨被骂过、Wozniak被骂过,连奥巴马也难逃其口,不夸张地说,苹果公司里没被乔布斯骂过的人屈指可数。而且常常出现的情况是,头一天,看到一个员工的作品大骂其屎,第二天看到同样的员工同样的作品,反而会大赞其好。因此,在苹果,一个作品在呈现给乔布斯之前,谁也不知道他老人家会是什么反应,只能祈祷那天乔布斯捡到了钱心情大好。乔布斯的世界是二分法的,只分好坏两种情况,不存在中间地带,要么好,要么shit,好和shit之间没有明确界限,也许一个产品多了个圆角就是好,少了个圆角就是shit;也许今天多了个圆角就是好,明天多了个圆角就是shit。
再看看那些独裁者们,哪个不是这样反复无常、脾气暴躁。单看中国历史上的暴君,甚至很多明君也是,高兴就赏你家财万贯,不爽就满门抄斩,今天你还登堂入室,明天就曝尸午门是常有的事。利比亚被爆菊的卡扎菲也是,此君最喜欢口出狂言,逮着谁骂谁。其对待欧美的态度也是反复无常,时而摇尾乞怜,比如支持美国反恐、向欧美开放经济,时而怒目相向,比如2009年在联合国大会上狂喷一个半小时,比规定的时间15分钟多了好几倍,甚至还撕毁《联合国宪章》,甚是傲慢。
我的意思不是说乔布斯和卡扎菲一样应该被人唾弃,而是想指出,在乔布斯与卡扎菲一类独裁者之间有相同的性格因素,这种因素,运用在政治上,会产生独裁,若运用于其它领域,则可能造就传奇。
Picasso had a saying—‘good artists copy, great artists steal’—and we have always been shameless about stealing great ideas.”——“Steve Jobs”,Walter Isaacson
乔布斯最让人讨厌的地方是:喜欢把别人的点子据为己有,脸不红心不跳,好像那个点子本来就是他的一样。作者Walter Isaacson采访乔布斯的亲朋好友、同事敌手时遇到很多人吐槽这一点。苹果的员工Raskin说:“常常有人跟他说个点子,他立马抨击说这个想法没什么用,甚至很傻逼,但是很快他就到处跟别人说这个点子好,搞的是他自己想出来一样。”(. . . Very often, when told of a new idea, he will immediately attack it and say that it is worthless or even stupid 。. . .but if the idea is a good one he will soon be telling people about it as though it was his own.)所以,苹果的很多专利上都有乔布斯的名字,其中很多专利可能跟他一点关系都有。他曾经说道:“毕加索有言曰:‘好的艺术家抄,伟大的艺术家偷’——我们从来都肆无忌惮地偷好点子。”(Picasso had a saying—‘good artists copy, great artists steal’—and we have always been shameless about stealing great ideas.”)关于乔布斯窃取别人的点子,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和Xerox的那段公案了。众所周知,苹果电脑是最早使用图形用户界面(graphical user interface,简称GUI)的,苹果也常以此自诩,但是,最早开发出图形用户界面是Xenox。乔布斯巧妙地从Xenox”偷取“GUI技术,运用到苹果电脑身上。按理说,乔布斯应该感到愧疚的,最起码不应该张扬。可是,后来微软效法苹果,让Windows系统也采用GUI,此举令乔布斯大发雷霆,他把比尔·盖茨叫到苹果总部,他吼道:“我这么相信你,你却占我便宜,从我们这儿偷(GUI)!”(“You’re ripping us off! I trusted you, and now you’re stealing from us!”)比尔·盖茨深知GUI的来源,给了个很经典的回答:”我觉得这就像我们有个共同的富邻居Xerox,我闯进他家偷电视机却发现已经被你偷了。“(“I think it’s more like we both had this rich neighbor named Xerox and I broke into his house to steal the TV set and found out that you had already stolen it.”)这个例子也很好的说明了乔布斯的另一个弱点,喜欢把罪过推给别人,而自己永远都是正确的。
且看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Chairman Mao,一般人都认为Chairman Mao文武双全,既是这个家又是那个家,而事实上,毛的很多作品,包括最有名的那些,都有证据表明是他人代笔或者集体创作,并非毛个人所作。毛本人没承认过,乔布斯也从来没有承认过。
乔布斯还有很多在常人看来不能忍受的行为方式、性格特征,尤其是作为一个商界领袖。我敢打包票,那些方式和特征与所有MBA教程所倡导的商业精英行为规范格格不入。乔布斯是个怪人,信仰禅宗,一辈子奉行素食主义,即使确证癌症后医生要求多补充蛋白质也不怎么愿意。年轻时,乔布斯有个癖好,不喜欢洗澡,他觉得素食能抑制体味的产生,不需要勤洗澡。所以,跟他打交道的人常常被迫忍受他浓重的体味。他不喜欢穿鞋,光着脚丫到处乱跑,常常就这样去参加会议,还时不时把脚翘在桌子上。他还喜欢迟到,常常一个会议开到一半丫闲庭信步进来,跟没事儿人一样,或者所有人等他一个,来了不仅没有愧疚,反而一副等他是应该的表情。乔布斯是个嬉皮士,嬉皮士该干的缺德的事不缺德的事他都干过,言行上也遵循嬉皮士的套路:老子就是这个样子,不喜欢拉倒。
乔布斯的自以为是早已深入骨髓了,但凡自己坚持的东西,不论是谁也别想劝他回头是岸,他从少年时代一直吃素,到死也没怎么改变过。 在被确诊癌症之后, 医生告诉他做个手术就能治好,但是他不愿意,想另辟蹊径,这条蹊径确实够蹊的:吃马粪。自以为是让乔布斯尝到了很多甜头,也使他产生错觉:我的自以为是都是正确的。可惜这一次,乔布斯死在自己手上。几个月后乔布斯意识到了错误,接受手术,可是,癌细胞已经扩散,原本能够治好的癌症变得无比顽固。
“If he’s decided that something should happen, then he’s just going to make it happen.”——“Steve Jobs”,Walter Isaacson
一般情况下,具备这些性格的人,是人见人躲的。但是乔布斯不一样,他缺点很多,天才也一样出色。他直觉敏锐、高瞻远瞩、见解卓识、鉴赏能力强,最牛逼的是他的”reality distortion field“。这个名词的通俗解释就是:”乔布斯说行,就一定行。“传记中,作者花了大量笔墨在乔布斯的这一超能力上,认识他的人五一不对他的超能力刮目相看。因为这些优点,他的缺点让人容忍,有时候还会焕发出”可爱“的光辉,也因为这些优点,很多优秀人才摒弃前嫌,加入苹果的怀抱,和当年刘邦吸引韩信张良萧何、朱元璋吸引朱升刘伯温张士诚一样,只不过乔布斯的个人能力比他们两个要牛逼的多。
连乔布斯的人生轨迹都和一个独裁者是那么相似。年轻时,乔布斯致力于挑战IBM的霸权,带领苹果杀出重围,20年后,重掌苹果,走出低估,建立了苹果的霸权,而自己,也成了Cult。年轻时,列宁致力于推翻俄国沙皇,带领布尔什维克摧城拔寨,创立苏联,成为新的“沙皇”。年轻时,卡扎菲带领军队推翻利比亚王室,建立专政,成为新的偶像。年轻时,毛致力于推翻国民党统治,带领共产党暗渡陈仓,建立红色中国,成了“大太阳”。他们,为了反抗霸权战斗,却在战胜霸权之后变成另一个霸权。不同的是,有的霸权祸国殃民,有的霸权利国利民。乔布斯属于后者,那些独裁者们是前者。
我庆幸乔布斯只是苹果的CEO,而不是一个国家的CEO;他只涉足IT界,而不是政界;他为世界带来的是美味的苹果,而不是苦涩的“统计数据”;他死后被人定义为卓越的商业奇才,而不是罪名昭彰的独夫。
幸好这一切都是我的臆想。
快速把我的心得写一下
这本书很有看的价值
研究产业 研究创意 或是社会改革有兴趣的都可以看
我看完这本书觉得这本书可以看到几个重点
1.电脑大时代。
2.创意产业的奇特转移政权方式
3.捕鱼攻略
4.吃素的都是大魔王。
1.电脑大时代。
由於steve jobs是身处矽谷
当时的嬉皮文化与身心灵宗教(佛 禅 灵修)流行
造成的开放时代
可以看到他们的开放教育
产业百家争鸣的方式
这个有兴趣的人读来自有个中滋味
就略
对政治社经有兴趣的人可以研读
整个当下的文化结构 对于美国大时代的影响
2.创意产业的奇特转移政权方式
我认为看完这本书後
最震惊我的一个发现
以及 我想其他人 应该看到但是无法明确指出来的一件事情
就是这一点:
Steve Jobs的崛起
不是偶然
而是一整个创意产业寻找接班人的必然
并且这真的是一种非常特殊的交班方式
全录 迪士尼 音乐界
选择了Steve Jobs作为执行他们企业创意精神的执行长
这就像是时尚界 找了卡尔拉格斐当了他们的代言
(卡尔是好几家法国老牌的创意总监)
首先是创意企业遇到了瓶颈:
(其实所有的企业都会有瓶颈 创意产业瓶颈很容易 因为创意菁英少)
全录上世纪50年代崛起後
过了二十年 领导层老化以及新的领导不利
遇到了真正的瓶颈
有创意技术金矿 但是无法再以全录的文化
保持他们的创意领先地位
其实这就是创意领导者/执行者的缺乏
大家都说苹果与微软都是偷了全录
当然贾布斯也没否认
可是
可是从这本传记的仔细描述可以知道
全录的高层领导者洞见了他们的问题
因此苹果要求参观技术的时候
全录的技术人员当然是层层防护把关
技术人员尽量的保密防谍
但是另我惊讶的 最后的结果竟然是
"高层指示下令" 尽情展示 让苹果全都参观
虽然是有股票交换
但是这个惊讶的事实就是
其实
全录就是把他的命根子交棒给苹果了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迪士尼
他们在老迪士尼走後
就缺乏生龙活虎热爱与有创意的领导者
新的领导人 没有远见
真的以为这样的百年企业 目标是赚钱第一
迪士尼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与皮克斯合作后
高层确了解到一件事情
过去十年的迪士尼的最好产品都是皮克斯出的
一旦并购谈判重启
当初被解除的执行总裁还是坚持犀利的指出与反对
皮克斯没有这个价值
可是迪士尼高层却坚决的作出破天荒作出决定
完全没有一般的商业常识
非常有爱/宠爱般的大肆收买皮克斯
并让贾布斯当上最大股东
皮克斯的领导人也当了迪士尼动画的领导
因为
迪士尼的问题就是创新力再过去的领导者凋零之后
接班无力的问题
所以 他们直接选了皮克斯
当做迪士尼的未来接班人
再说
就是最近的音乐界革命
虽然阴错阳差
但是賈布斯的itune解决了
所有音乐公司 各自为政 音乐人 技术等的问题
音乐公司面对时代潮流 选择了与贾布斯合作
这三个看似苹果大获全胜故事
却让我全身起鸡皮疙瘩
这跟症痣的改朝换代有没有一点异曲同工之妙呢??
随著年纪渐长
对企业的周期与领导者的重要性越有体悟
虽然强调团队合作 和平 民主的今日
我们不得不承认
企业的周期成败其实是靠者有效领导者的生命而定
因此高层如何选择有效领导人
以及有时候真的就是不得已
或者根本很难找到合适接班人选
因此就会有企业的没落
好运的 称久点会有新领导者再这家公司出现
但是 这个风险很大
并且 不是所有的公司都这么幸运
这也是我们常见到大公司没落的原因
在这个有趣的苹果现象之后
更有趣的是我发现 原来其实不管如何
所谓的高层真的存在
真的有关心与洞见了解公司与世界走向的谘询高层存在
而苹果 就是他们寻找的结果
他们以这种方式延续他们的获利 与他们的创意精神
因为 人生到后来 钱不是最重要的
是让自己企业成功的那个梦
公司的延续有时是为了养老以及情义养活人民
但是能够延续著他们曾经最美的年轻的梦的
只有有梦的领导者
所以他们找到了苹果
而Steve Jobs没有让他们失望
他们还是仍然当个默默无名的高层
但是
真正推动这个产业的
原来有背后这么大个篇幅
是我看这本书
看到的有趣故事
分享给你们。
其他
3.捕鱼攻略
4.吃素的都是大魔王。
你们认识双鱼座 以及吃素的人
就会拼命点头了
==
其他这本书有翻译的问题 以及有个章节很怪
p216 最后句文法不对
另外还其他篇幅地方
翻译的很怪
当初没做记号 就找不到了 也觉得没有重看的必要
另外
p420第一段提到艾米里欧的糗态
可是如果对回去前面大会照片
会发现穿著鲜艳运动服的好像是沃兹尼克。。。。。
作者可能考据不够详确
anyway
Steve 就是一个双鱼大魔王。
==
还有
有人竟然会好奇"现实扭曲力场"怎么做到的??
嘿
你很幸运 ,你没认识双鱼座。
韩寒最初的锋芒在那场人尽皆知的作文大赛中展露。那一年张悦然写的《陶之陨》,述说爱情流逝后淡淡的痕迹。郭敬明写的是《假如明天没有太阳》。通篇都是自我的挣扎和思虑。唯有他所作的《杯中窥人》论及民族和人性。字字珠玑,言辞锐利令人咂舌。而那一年,韩寒只有16岁。
今天他们都是这个时代的传奇。张悦然主编的《鲤》是一个优雅而尖锐的容器,把好的小说和动人的图片盛放起来,交相辉映。以中国第一部主题书系而载入史册。《岛》系列之后的小四,慢慢转身而成为一个商人,手中所作不断迎合大众的口味,最终构筑了他无以伦比的商业文学体系。
而韩寒不一样。路金波和梁文道预言他将成为下一个鲁迅。美国《外交杂志》将他名列全球百大思想家。时代周刊选出的全球最具影响力的100个人中他位列第二
当所有的焦点都瞩目在他身上的时候。 他只是说说,“我想和世界谈谈。”
这本《青春》里,收录了他这几年来的博客文章。早期的韩白之争是80后作家对上辈文人的第一次激烈的反抗,接踵而来对于现代诗存在价值的拷问是对现代文坛的深度反思,少年听雨歌楼上,少年韩寒像一把刚出鞘的利剑,激烈,疯狂,犀利,一往无前。事隔多年之后,文风依旧,只是眼界早已逃逸出文学之外,政治,社会,伦理,民生莫不是娓娓道来。他做杂志,蔡康永,彭浩翔纷纷为其撰文,两岸三地的新锐文人都望风而动。出新书,动辄就是中国第一部公路小说,字里行间透出一股轻车熟路的淡定。
后来的韩寒,锐气依然,只是逐渐踏进了一个更加深沉宏大的境界。
今年韩寒要过三十岁了。文人中盛传他是新一代的灵魂领袖。而立之年,河朔争雄早已是往事了,误伤之言也被弃入深谷。金庸先生笔下剑客。四十岁前,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四十岁后,就不滞于物,草木竹石均可为剑。
不如慢看韩寒,终到何时,独孤求败。
许多书都是在同名影视剧上映之后才登上畅销书榜,但我却不是因为大热的HBO电视剧才对《冰火》产生的兴趣,我认识这本书的过程还有点机缘巧合:作为一个休闲魔兽世界玩家,我对副本和战场都不感冒,真正吸引我的是里面的背景历史和魔幻氛围,后来我了解到魔兽世界的MMRPG的游戏构架来自于上个世纪流行于欧美的桌上游戏:龙与地下城。为了增加这款桌上游戏的销量,发行公司雇了一批奇幻作家,让他们为这款桌上游戏构建一个背景故事,结果造就了文学成就极高的“龙枪”系列小说——有时商业并不一定会毁掉艺术,反而能促成佳作,不过这倒是题外话了。话说“龙枪”系列小说有很多本,我记得当时的百度百科的编辑里,错误地把《冰与火之歌》也列入了“龙枪”系列。
虽说这部小说的定位是“奇幻小说”,但我只在长城厉鬼袭击熊老和最后丹妮莉丝与小龙涅槃两处看到了“奇幻”的痕迹,魔幻在本书中大多都只存在月临冬城奶奶的故事里,乔治•马丁之所以没有大肆使用魔幻元素,是因为赞同托尔金的观点,认为魔幻元素只是调味料,不能当作主菜,用得恰当可以凸显奇幻氛围,滥用则会串味。在这片大陆,没有扭转乾坤的魔法,也没有没有各色纷繁的种族,只有残酷冰冷的权力的游戏,难怪此书的电视剧在北美上映后获得了一个别称:《A Song of Kill and Fuck》,贴切极了。在这个世界里,勇武的战士敌不过卖弄权术的大臣,宫廷内外危机四伏,手段永远比力量行之有效,善良的人总是为善良所害,无情的人物却也有令人同情的一面。英雄屠龙战胜魔王抱得美人归的故事模板在马丁这全不管用,他之前重笔塑造的人物,在被刀架在脖子上的时候,总会让你有一种最后一秒救援的美好幻想,但马丁就是个残忍的侩子手,他一点情面也不讲,时辰一到,手起刀落,我们最后一点英雄不死的幻想也随之破灭。索幸的是,他花重笔描绘的,不止这一个人物。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他独具风格的写作视角了。
马丁在九十年代初转行当过编剧,这段经历在他小说风格的成熟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而其“马赛克叙事”风格则在他的《冰与火之歌》中达到巅峰。通常来说,小说叙事有两种视角:上帝视角和第一人称视角,而马丁则采用微观的第一人称视角,每一小章都以不同人物的名字开头,以他的视角叙事;但宏观上,每个人的视角却拼凑成一幅壮丽的中世纪史诗,着实又是一种上帝视角。
为了使视角更多,而且视角与视角之间互不重叠,马丁借鉴了《指环王》分开“魔戒远征军”的方法,用各种方式将史塔克家族分割开来,让每一个人物都经历不同的故事,奈德•史塔克应劳勃国王之邀带着珊莎和艾丽娅南下君临担任首相;凯特琳夫人协助长子罗柏管理临冬城,小儿子布兰和瑞肯留在城中;私生子琼恩被发配到北境长城成为“守夜人”;这样一来,人物被迫分成三部分,多线叙事才变得更有意义。马丁在此基础上还添加了兰尼斯特家族的侏儒“小恶魔”提利昂,坦格利安的最后血脉丹妮莉丝,加起来一共九个视角。至于马丁所谓的“马赛克叙事”,可以理解为马丁用每个人的视角来构建世界,但个人的视角是有限的,只选用9个人的视角,就意味着还有其它的视角隐藏在文字背后,并未为读者所见,就像一个个被遮起来的马赛克方块一样;但我更倾向于这样理解,这段史诗是由每一个小人物或大人物共同谱写的,就像一幅画是由无数个马赛克组成的。
作为一名好莱坞的优秀编剧,马丁一定知道,高潮戏之后必然是过场戏的原则,他也一定谙熟希区柯克的悬疑制造手法,所以,这个狡猾的老家伙在每一章我们以为高潮快到了的时候都猛然掐断叙事,镜头一晃又切到别处去了,让我等观众心中直痒痒。电视剧为了留住观众,每集也经常在高潮要到了的时候戛然而止,仿佛算好一般,但电视剧的高潮至少会在下一集出现,而马丁简直就是反高潮,换做是别的作家一定大肆渲染的地方他却避开不写,只是用其他剧中人的谈话一笔带过。但马丁就是这么神奇,“过程已经够抓人了,何必马上揭示结果让读者满足呢?”他肯定是这样想的。
前段察觉马丁在有意分开人物,促成多线叙事,所以我预感最后一幕,那9条线定会汇合到一起,形成最后的大高潮。后来,就没有后来了......这几条线不但没汇聚到一起,反而衍生出了更多条线:史塔克被杀、珊莎被软禁、艾丽娅流落街头、凯瑟琳离开临冬城绑架提利昂、罗柏带兵南下三叉戟河迎战兰尼斯特。直到最后一章,我也没迎来一个像样的高潮。
尾幕,丹妮莉丝惊艳地同三只小龙一起火中涅槃,全书也走到了尽头,这一次,马丁极尽吊胃口之能事,下个镜头直接切到第二季里去了。
By 世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