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传奇的一生,通过读这本书,可以了解乔布斯的传奇经历,完美的开始,中途的崎岖,以及神一般的后半生;还可以了解苹果公司以及皮克斯的成长历程。说实话,我不喜欢乔布斯以及他的苹果公司,对于他的伟大以及对人类社会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他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改变我们的观念,但是他古怪的脾气和性格,是我不喜欢和难以接受的,但也不得不承认,就是他的脾气和性格,才有了他精彩的一生和苹果和皮克斯的成功。这本书,虽然是自传,但作者并没有“歌颂”式称赞乔布斯,而是站在一个比较公正的位置去写这本书,让我们读者去判断乔布斯是一个怎样的人。我很喜欢苹果公司的理念之一“至繁归于至简”,能做到简洁,必须要考虑繁杂。
永远的“乔不死”
没想到这样一本关于计算机天才的传记,学文学的我会读得这样认真,而且速度越来越快。
我真没有想到,看这本书我竟然能笑出声来。一次是看两个史蒂夫孩子捉弄人,一次是看到乔布斯喜欢的甲骨文CEO埃利森讨厌出席董事会会议,史蒂夫强迫他来,埃利森不来,乔布斯就把他的画像放大到真人大小,放在椅子上出席会议。
史蒂夫认知世界采用非此即彼的二分法,东西是,不是尤物就是垃圾;人则是,不是英豪就是笨蛋。太绝对。
乔布斯太无情,从不惯菜,不给面子,做项目特别善于抢前,逼工,他的喜怒无常、神经质、他的偏执与紧张态度,手下在他的面前通常活得紧张忐忑。
乔布斯终生追求简约,并且善于化繁为简。
乔布斯天赋具有现实扭曲力场,善于张冠李戴,扭曲现实,这使他多少显得有些无赖,却也正是他的独特才华和个人魅力的主要元素,也是乔布斯的成功之道。
最搞笑而令我无奈的是,我身边就有一个如乔布斯一般具备“现实扭曲力场”的家伙,她气场强大,善于扭曲现实时间与空间的普遍观念,一切围绕自己的意志行事,她说起谎来就像嗑瓜子一般频繁而得心应手。
读这本书,我一个印象就是伟大的人物通常是生活在同一个时代,互相促进进步。比如,李白和杜甫,鲁迅和郭沫若,乔布斯和盖茨,两个数字时代的天才,彼此仰慕却又诅咒和竞争——主要是盖茨仰慕乔布斯,而后者总瞧不上前者的品位和开放的打法。
第二个就是乔布斯的敬业精神可嘉。他认定自己早逝,所以把一天当两天来活,每一个项目都紧缩工期,超前赶进度。每一个部件的每一处,即使是看不见的主机箱内部,他也都要求精益求精。所以,他是这个时代的领跑者,走在时间和他人的前面,走在质量之前,缔造并领先品牌。
乔布斯是美国梦的践行者,他的经历告诉人们什么是真正的企业家和成功者。很多中国的企业家和企业,无论是企业规模还是个人视野和胸襟,如果勇于和乔布斯相比的话,何其微小!
乔布斯以他的独特一生为我们演绎了天才是怎样创业的,怎样专注地改造世界。作为反主流文化的叛逆者,他以自己夸张的反叛意识成就个人英雄形象,并缔造了科技行业唯一一个时尚品牌。
很少有人像乔布斯这样在企业和品牌上打上如此深刻的个人烙印:“他的个性、激情、完美主义、阴暗面、欲望、艺术气质、残酷以及控制欲,这一切都跟他的经营理念和最终的创新产品交织在一起。”这是作者对于乔布斯的个人特点以及和企业、产品之间关系的一个总结。他渴望创建传世的家族企业 ,乔布斯雄心勃勃。可惜,英年早逝……
乔布斯是人么?不是。他是神,或者,介于人神之间吧。他是计算机时代一个重要的时代符号。他把科技和艺术完美结合,不仅是苹果的决策者和精神领袖,也影响着IT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的走向,也是IT行业乃至时代的推动者。
乔布斯应该感谢时代,一个缺少英雄的时代,把他缔造成英雄。如果一个不谨慎,或者择业,或者时代,或者其他,什么关键的要素改变了,好比阳光、水分之于植物,他可能就只是一个不足挂齿的怪胎,或者暴君。
不知道怎样评价盖茨的微软开放的分离政策,和乔布斯的打造端到端一体化产品的策略哪个更英明,因为它们的“父亲”分别是两个个性迥异的天才,而实践也最终证明,两个相反的策略各有得失,各领风骚。
像个开关一样,啪!然后生命就没了。乔布斯这样描述他心目中的死亡。 乔布斯死了吗?乔“不死”。他的孩子们,iphon、ipad、ipod,还活跃在世界上,它们替乔布斯活着。
乔布斯,早夭的神。
如果他不是如此英年早逝,我不会觉得这样惋惜,他的伟大在我的心中也会打折,这不是很奇怪的逻辑吗?
疾病和死亡使他褪去神的光芒,显露人的无奈与彷徨。他的死,使他和人类亲近,这就是残酷的现实与人性。
如果乔布斯再多活几年,以他的雷厉风行的作风,他毫不客气染指一切文明的魄力,他准备打造的豪华私人舰艇,他决心缔造的超大规模苹果园区,他准备改造的教育模式……这个世界,会有多少令人叹为观止的改变?他死了,这个世界前进的步伐放慢了许多。
看了一本书,521页,从生把一个英雄看到死,很纠结悲催的心境。希望他换了一种生存的态度和方式,在天国禅定。
真不希望这样的悲剧再生,却期盼这样的神再度降临。
阿弥托佛。
2012,4,23
2012,4,26 结稿
看完这本书,印象最深的也许是乔布斯非天才即傻瓜的对待人的方式,还有他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他魅力无穷,但时而热情时而冷漠,让周围很多人,特别是他的亲人抓狂...
乔布斯的独特经历决定了他注定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极客,他年轻的时候吃迷幻药,去印度朝圣,并一直坚持素食,甚至于到他癌症缠身,依然没有改变自己素食的习惯。
总的来说,乔布斯是属于天才一类的,所以依照正常人的标准对他的评价都不适用。
从他身上,我们应该看到,他有着非凡的眼光和远见,他有着偏执的自我信念和观点,而这种观点,在我们常人身上,却逐渐的消失不见。
因为我们可以为了现实而妥协,我们的理想就是现实,所以理想就被现实所改变,而他的理想是不现实的,所以乔布斯和一帮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人把这种理想实现的时候,让人们不得不心生敬佩。
乔布斯身上有很多东西值得人们学习,可是这些东西我认为都是建立在他的核心的价值观念上的,他追求的极简主义,追求强大的内心力量,追求精神的纯净和内心的召唤。
乔布斯年轻的时候做的那些疯狂的事情,就好像是在他理性的一杯水中滴了一滴感性墨水,墨水幻化成奇妙的形状,最后深入他的潜意识,和理智融为一体,这也许就是他能够做出成功融合科技和艺术的伟大产品的一个原因吧。
曾听说有人嚷嚷着要培养中国的乔布斯,据说要投入上亿,真是个大项目!乔布斯是培养出来的吗?我想他一定没看过乔布斯的传记。
我读到的乔布斯,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西方人说“魔鬼都在细节里”,乔布斯一定把所有的魔鬼都抓住了。
乔布斯的事业确实不错,可乔布斯的为人有时真不敢让人恭维,他的暴脾气,他开始对丽萨的态度。乔布斯是这样的人跟他的整个人生的轨迹有关。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一个上帝创造的完美的苹果,一个没有了缺点也一样不完美的人。我们这个世界很多年才能出一个爱因斯坦,也很多年才能出一个乔布斯。还会有另一个乔布斯吗?不会的,如果真是那样,那我们太低估造物主的能力了。
向为我们创造了苹果的乔布斯致敬,向把科技与人文融合到了极致的乔布斯致敬。希望你在天堂不再有健康的烦恼...
2011年10月5日,苹果新任CEO蒂姆库克在Iphone 4S的发布会上,几乎用了形如乔布斯一样的踱步姿态及语调,开头的第三句话就是“I love apple”,但还是完全无法复制乔帮主的精神及对苹果的热爱。无可否认的是乔帮主的缺席,对整个发布会确实造成了一定影响。就在还不到一天的时间内,传出乔布斯去世的消息,乔布斯极尽严苛的个性,看完发布会后气得归西也不是没有可能的,这是我开玩笑的说法,但我总认为乔布斯连死都在坚挺的择日而亡,最后的时光都在为苹果的营销制作噱头。随后是各种排山倒海的致敬声,于是我们听见了Iphone 4S作为Iphone for steve的解读,乔布斯生前最后一滴苹果汁,谁能不说Iphone 4S的销量上有很大一部分是基于一种向乔布斯致敬(或者祭奠)的行为。
《乔布斯传》的出版,也让我有种尸骨未寒却还是要趁热打铁的感觉。乔布斯冠以一代神话的美名,虽然本书作者《时代》周刊的总编辑沃尔特艾萨克森似乎尽量在用朴实的语言叙述一位天才亦凡人的乔布斯,他有着诸多与他天才形象形成巨大反差的缺点,但我对这类天才怪咖,天生就有一种难以平复的情感,所以当我看完全书时,我眼里的乔布斯依然瑕不掩瑜。乔帮主在我心中,就是一个坚如磐石贯彻自己理念,完整的遵照自己内心的意愿去活的人。
苹果公司发家于一间小车库,到如今成为全世界市值第一的公司,与乔布斯的远见卓识,开拓创新的作为密不可分的。盖茨在乔布斯重病期间来探访时,也曾说,苹果之所以成为现在的苹果,完全是因为乔布斯在掌舵。可是事后,乔布斯却近乎蔑视盖茨的这句恭维,说,无论苹果由谁掌舵都会有很好的未来。看到这里我都笑了,乔帮主真的就是这么个不解风情可我依然觉得很可爱的人。乔布斯之于苹果,苹果之于IT产业的影响,就如同IMac之于个人电脑,皮克斯之于动画电影,Ipod之于音乐,Itunes之于数字出版,Iphone之于移动电话,Ipad之于平板电脑,横跨六大产业,几乎无往不利,所向披靡。仔细想想如果乔帮主有幸亲临编程界,搞起技术来,现在又会是怎样一番景象呢?!
很可惜乔布斯不会技术,但是没有灵魂没有设计感的技工多大发了。书中提到,乔布斯小时候,一直觉得自己适合人文科学,但又喜欢电子设备,其偶像之一,宝丽来创始人埃德温兰德说过些是关于极擅长人文又能驾驭科学的人的重要性,乔布斯就是非常契合这点的人,我们看到他的产品堪称科技与艺术的完美结合。盖茨和乔布斯曾一同出席某访问,席间被问到,两人从彼此生上学到了什么时,盖茨很真诚的说,“乔布斯的直觉品味与生俱来,无论是人还是产品,我愿意放弃很多东西来拥有史蒂夫的品味。”虽然我本人对盖茨并没有偏见,但我也坚决拥护乔布斯对盖茨的所有批评,并理解乔布斯一直以来对盖茨的不屑不尊敬,两人以完全不同的风格建立起公司,盖茨的理念完全就是乔布斯所不耻的。而且乔布斯一直耿耿于怀于盖茨将图形界面抄走并发扬光大。不过,我也还是很难理解乔布斯曾引用过毕加索的一句名言“优秀的艺术家模仿,伟大的艺术家剽窃”,因为在我看来本质上并没有区别,可能乔布斯的剽窃包含着一种再创造,而盖茨的抄袭则是一种没用脑子想的复制?!外加乔布斯对盖茨的品味也是有颇多微词的。
不过说回,乔布斯的品味,在着装上并无过多反映。对比几位硅谷奇才的穿着,从新贵Facebook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说起,这小子不知被多少人骂穿着寒酸,也因此荣膺硅谷最差着装奖,永远的灰色系T恤加开衫外套+牛仔裤+阿迪达斯拖鞋,要多随便有多随便。而乔布斯的标志性着装就是三宅一生黑色套头衫+李维斯牛仔裤+New Balance运动鞋,低调简约也无槽点可吐。反观盖茨,虽然长相上有点Geek的天然呆,不过穿衣上还是颇有心思的,V领针织衫内搭没系领带的衬衫,本来可以显得随意又不失庄重。看起来也比乔帮主的穿法显气质显品位多了,不过领子永远都是没有翻好的,跟咸菜干似的。所以盖茨乔布斯依然同样并列评为硅谷最差着装,只是小马来了以后,终于让我们看到,IT奇才的着装,原来可以糟糕的如此无下限,呵呵。
自03年确诊胰腺癌后,乔布斯的病情一直都对外保密,若不是形体上被病魔折磨的发生了巨大变化,或许我们无法看出,乔帮主抗癌八年之久。病魔虽然使他变得极度消瘦,但却没能侵蚀他眼中炙热的光芒。乔帮主后期在病入膏肓后已经变得非常虚弱,他的身形比我们所看到的还要消瘦,书中提到他应邀出席奥巴马会宴,因为他怕冷,没开空调,结果一同参加的facebook创始人马扎克伯格出了一身大汗。我曾在网上看到乔帮主出席苹果内部会议,他就像一个干瘦的小老头基本不能支撑的曲在椅子上,然后他的头越来越低,人就从椅子上瘫倒到地上了。看得让人极度揪心与心疼。还有我总是很困惑,乔布斯已经如此瘦弱,可是每回看到他出席发布会,那么宽大的牛仔裤,他总能撑得饱满,看书时就知晓,原来他不仅在身上多穿了件棉背心,还多穿了条棉裤,这样看起来他才不显得那么那么的单薄。如果不是对苹果的热爱,或许撑不了如此之久。
乔布斯的产品,由一开始的炫富标志,到如今成为全民街机,这既是种肯定也是一种趋于流俗的迹象。此次New Ipad发布后,库克就前来中国市场考察。据说,乔布斯是世界五百强里唯一一位未曾来过中国的决策者,面对中国这么广阔的市场,乔布斯不为所动,这也是我极欣赏钦佩的一点。他的强大就在于他从未讨好,一直粗暴。有才能的人都是有脾气的,这点我很向往,无奈我没有修得一身才能却养大了东看不顺西看眼斜的臭脾气。
在乔布斯的腹黑毒舌面前,盖茨就变得尽显绅士风范,说起乔布斯的缺点,盖茨也只好用怪,古怪来概括,事实上,乔布斯的怪完全就是奇葩界的一朵绝世独立的奇葩。乔布斯当年抛弃私生女的事也让我困惑,全书翻完,我也试着解读,他不是不肯承认,他是个掌控欲很强的人,而且我怀疑就是在得知被父母抛弃后,形成的这种强烈的控制欲,可能觉得出生无法选择,日后一切都要由自己做主,比如一定不被动学习,退学。他女儿的突然降临,或许让他感觉没有防备,不在控制中,他对此又产生了排斥感。回首往事,他也对这事深感抱歉。关于那一美元的工资事件,我觉得是这样的,就是乔布斯在这之前或许并没有把握让苹果起死回生,所以他只是作为一个挽救者在挽救自己一手创建的公司,而后来取得了成功,他觉得理所应当,要架直升飞机、期权什么的,我觉得真心说得过去,乔布斯从来就不是圣人的作风哇。还有一件让我极为印象深刻的事,就是和鲍勃迪伦的前女友交往时,拼命说商城那件红裙她穿肯定好看,也带人家去试穿,说真好看,然后自己在商城里买了数十件衬衫,还超级白痴的问人家,穿着好看为什么不买,人家女方说,买不起,然后也没帮人家买红裙就走了,本书作者的解读是,因为乔布斯害怕浪漫?!总之,诸多表现,你会发现乔布斯本身就是一个非常疏离害怕亲近的人。
乔布斯死后数日,我都在试图表现出一副关我鸟事的态度,但是当你真正了解到这个人时,我想没有人会觉得不惋惜,综述你不是资深果粉。说起来矫情,我们何其有荣,曾与这位神话共存于世。
很值得推荐的一本书,可以给人精神上的重生, 执着的动力来源事业的热爱和对苹果产品的自豪,特别是那那种现实扭曲力量让大多人折服。
他成为最近十几年来 创造力 想象力的标志,特别喜欢提出云端中枢 。。。。。。。。。。。。。。。。。
作为一个迄今为止没有买过任何一款苹果产品的人,我不认为自己有资格对苹果产品进行评论。但是这本书还是深深震撼了我。因为我看了一种真实的可能的人生。
我相信有很多人看完这本书的感觉和我一样,就是好像看到另外一个人过了我想要的人生。我不想评论乔布斯本人道德品质怎么样。他更像一个没有长大的任性的孩子。小时候我常常幻想自己是这个世界的中心。我幻想用自己的意志去改变任何自己想去改变的东西。我鄙视任何规则,我觉得老老实实遵守规则的人都是守旧的没脑子盲从的人,我看不起任何我认为比我笨的家伙。经常有人问我数学题,我讲一遍他们没听懂我就会露出不耐烦然后很不高兴,绝对不会考虑别人的自尊问题。甚至他对食物的态度也和我不约而同,崇拜素食,喜欢不时地禁食。我才如果有可能我早就去尝试迷幻药了。我想我之所以没有将这种个性持续到成人是因为长大后的我遇到了太多牛逼的人让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比我强的而我其实就是人海一粒沙子。但是我的骨子里的傲慢常常让别人不舒服,所以不得不掩饰,让我觉得很难受。我想乔布斯之所以能将这中现实扭曲立场贯彻人生主要是因为他的确是个天才。不知道我这种看法是不是很浅薄。
我相信一定有很多人和我一样小时候或者年轻时和乔布斯一样狂妄飞扬跋扈,但是我们长大了。明白了自己的渺小。或者是对现实的妥协。只是他太聪明,太成长过成他学会不死谦逊和收敛而是更加坚定或者是用更迂回的方式的去实现自己的意志。
其实对于他这样的人,早早离开好像也是必然,总有一种感觉,喜欢和现实对抗的人总会收到最后的教训和现实,逃不出最后的结果那就是死亡。无论乔布斯先生的现实扭曲立场多么强力,他还是不能逃开生命的结束。上苍好像最喜欢这种方式给人类一种讽刺。
在我心里乔布斯的个性真的没有那么特别。历史有很多和他一样性格乖戾复杂的人,当代也一样。我也并不喜欢他做出的那种封闭的产品。那是给懒人和蠢蛋制造的产品,不需要用户有任何控制权。我相信在他心里,消费觉得是被归到白痴傻子一类,而他的任务就是作为一个神和很多天才一起告诉平庸的家伙们他们需要什么,然后给他们们什么,像个上帝。我相信,乔布斯是一个技术上的希特勒,他的确充满了激情,拥有很好的品味,只不过我想作为一个 性格接近的人我大概明白他心中的傲慢。你如果是苹果产品的拥趸,基本上也就被他归到了白痴的行列。
《史蒂夫·乔布斯传》,在各种喧嚣和争议中尘埃落定的埋没在了无数其他的信息流中。对于像我这样抱着朝圣的心态,渴求神谕般的启示和偷师其天才般的商业才华的读者,事实上,在这两点,这本书给我的启示都只算是差强人意的。但我还是很推崇它,在作为传记这类体材,《乔布斯传》火了的,也就只是那封写给他妻子的情书。有关任何其他深层次的产品哲学、营销哲学、人生哲学也只在一小撮精英人群中热谈着,我们可以把他们叫做“乔布斯门徒”,但事实上乔布斯可以给我们的除了启示和告诫,门徒们是得不到其真传和精髓的。于是,就闹出了两例笑话,中国的“雷布斯”和新的单位“一潘”。
超人不会飞
1955--2011 面对这样一串字符,我们无非得到的只是加减后的56,对,56是乔布斯的寿命,对于真正的思考者来说,他会思考1955之前和2011之后的深意,就如真正的国画鉴赏大家,他们明白一幅伟大的作品,不是欣赏着墨的那部分有形之处,而是他们的留白,看画,不是看画了些什么,而是没有画上的东西。回到刚才的话题来,1955前,时间趋于无穷;2011后,时间趋于无穷。相较于无穷,56又渺小的何值一提呢?这就是人类的悲哀,但也是人类进步的动力。在有限的时间里,奉献自己的激情和智慧到无限的事业里去。所以,乔布斯说,死是最好的发明。所以,乔布斯说,把每天都当做最后一天。一个人不是忙着求生,就是忙着求死的。过早的思考过死的人,才能更好地去生。这简直是真理。当然,孔子的话也是有道理的,子曰:“未知生,焉知死。”看待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本质上来看,乔布斯是理想主义者,孔子是现实主义者,或者说是实用主义者。所以孔子不会去搞一些不实用的东西。只有对待死亡的心态积极了,就不再认为是我们一步步的逼近死亡,而是死亡乐于停下脚步,等着你去造访。但乔布斯不是没有遗憾,56岁确实短了点,所以他才说,他对信仰上帝是一半一半的。他希望自己还有轮回,他还无比热爱他的事业。他是多么可爱的人,为了自己的热爱,会去有选择的去信仰一些对自己有利的东西。
反观自己,有一段乔布斯的话深深的契合了我的想法。他说,“现在的孩子根本不愿意用理想主义的方式来思考,连接近理想主义都谈不上,他们自然不会让现今的任何哲学问题,占用他们太多的时间,因为他们要忙于学习自己的商科专业。”思维与存在、世界的本源、自由意志和宿命论等等哲学问题,现在的我们还有几个会去思考或是留意。我们都变得无比的物质主义、实用主义。势力,就是别人取你全部价值中的一小部分来代替你,这就是势力。所以,你的学历、名声、金钱、地位,就是用来代替你全部的那小部分。因为社会人都很势力。我们就很难想象了,乔布斯纯粹心灵的体会,他说,“每当我发现自己身处一种纯粹——一种精神与爱的纯粹之中,我就会忍不住掉眼泪。”乔布斯是个爱哭鬼,这是真的。尼采哲学中精神的三种变形,骆驼——狮子——小孩,狮子的阶段似乎已经可以睥睨天下、澄清天下了。但为何还得试图成为小孩?尼采说,可以一切归零,一场游戏而已,不必在意。乔布斯说,保持禅者的初心。诗人说,最高的境界,就是最初的境界。因而,纯粹之心常有,必能一场游戏,不必挂怀的不把狮子般的自己当回事。也能像小孩一般不去相信权威、不守规矩的去创新。
最吸引我的,倒是乔布斯追寻自己精神和启蒙的过程,那段太美好了。整天埋在自己的象牙塔里面,或者打坐,或者阅读哲学书籍,或者听先锋歌手的歌曲,或者直接去印度寻求顿悟和超脱,更或者服食迷幻药。人生是一场无休无止、无穷无尽的马拉松,在开跑之前,乔布斯选择了先装备自己的价值观、世界观。有些东西,是不能摧毁的,就是信仰和意志。乔布斯用苦行体验、感官剥离和极简生活来返璞归真、寻求启蒙。这让他变得内心强大,现今的我们,没有几个会去刻意花费精力在自己心灵和个人觉悟的提升上。于是,精神的贫瘠,也致使了中国中产阶级的自私,灵魂和肉体的滞后。
当然,乔布斯确实与众不同,他坚信,宗教应该更多地强调精神的体验,而不是一味的遵守教条。“当基督教太过基于信仰,而忽略了以耶稣的方式生活或者从耶稣的角度看世界时,它的精髓就消失了”我相信乔布斯在这句话上做到了极致,他是一个虔诚的禅宗信徒,但是禅修者所有的平和的内心、淡然的心境和圆融的处事风格,都没有在乔布斯身上落痕。禅宗的静修,让乔布斯拥有拨云去雾的能力,让那些杂念、喧嚣都走远,只留下本初的内心,和王阳明的心学如出一辙,心即理,心外无理。然后遵从自己的内心去活。“你的时间有限,所以不要为别人而活。不要被教条所困,不要活在别人的观念里。不要让别人的意见左右自己内心的声音。勇敢地按自己的内心去过。”面对这句如同教诣般的话,每个人都会怦然心动。我记得暴风影音的老总说,“追随自己的内心,绝不是这么简单,大部分人的内心,无非是贪婪、恐惧和懒惰”所以寻找一份有意义的内心是如此的重要。但是,没有过年轻时乔布斯般的自我启蒙,或者没有过大学独特价值观的塑造,有意义的内心又从何而来。所以,你只有抱怨、沮丧、沉沦。生活变成了一场谋生,没有存在感,碌碌无为。
想起了书中的一个细节,ipod成功后,微软推出zune播放器以其竞争,但是很快就败得稀里哗啦。乔布斯就此评价说:“如果你不热爱这件事,那么你就不会多走一步,也不情愿在周末加班,只会安于现状。”显然,微软本就不热爱这样的被动出击。乔布斯的另一个教诣又来了,“做你所爱”,多么简单的四个字,爱所驱动的行动力,那是无敌的。听说,苹果员工每个星期上班会超过90个小时,他们热爱加班,毫无怨言。也算是乔布斯管理风格和企业文化熏陶出来的奇葩了。乔布斯深受反主流思想的影响,行为邋遢、特立独行、我行我素,甚至不爱洗澡,有体臭。不穿鞋,光着脚丫苦修。我们似乎看到了一个悖论式糅合的乔布斯,就像乔布斯喜欢的摇滚乐一样,那些粗犷的号角在呼唤强力的缝隙中夜间或夹杂着哀怨的叹息,一些失望的怨诉和讽喻依然保存了终极的希望。
偶像的黄昏
如果要让我用一个人来比喻乔布斯,我只会选择独孤求败。
给大家分析分析。
“纵横江湖三十余载,杀尽仇寇,败尽英雄,天下更无抗手,无可柰何,惟隐居深谷,以雕为友。呜呼,生平求一敌手而不可得,诚寂寥难堪也。”这句话是独孤前辈刻于深谷绝壁上的文字。
乔布斯1976年和另一个史蒂夫创办苹果公司,自此纵横江湖也是“三十余载”(2011年卒)。“杀尽仇寇”不敢说,但“败尽英雄”当之无愧,谷歌CEO施密特在一次技术大会上,释放出他“忧国忧民”的情怀,说道,谷歌如果再没有伟大创新,再固步自封,不知进取的话,天下就只会有一家软件公司,只会有一家硬件公司,只会有一家平台公司。我们都知道,这是被苹果逼到只会哼哼的地步了。其他的更不用说了,惠普PC被ipad打败,三星、诺基亚被iphone打败,索尼被ipod打败,至于微软,本就是末路黄昏了,因为比尔·盖茨的理想“让全世界所有的桌子上都有一台电脑”,在互联的时代,还在思考着一台台孤立的电脑,企业文化本就掉队了,所以曾经才说谷歌的出现是对微软帝国的终结。看看这是什么量级的对抗,再看看国内吧,百度推“百度有啊”抢淘宝的地盘,淘宝推“一淘网”抢百度地盘,腾讯推QQ商城、搜搜、webQQ、腾讯微博、微信...抢所有人的地盘。百度市值460多亿美金,腾讯市值440多亿美金,阿里巴巴...好吧整体上市的话,因其协同效应也可达400亿美金。恩,来看看,苹果公司。APPLE=微软+英特尔+谷歌+惠普...别说我在吹牛,怎么还有省略号。因为,华尔街给苹果市值的预期是9000亿美金。真正的伟人,你以为他对你生活影响为零,只因你不明白他伟大的程度。如果没有这个越长越帅的老头,索尼和三星手机还在比像素;谷歌还在想着怎样用竞价排名榨取更多广告费,安卓机器人还不知道在哪等着超生;诺基亚不会被一部只更新了五次的iPhone神机,打败了他引以为傲的X系列、E系列、N系列、C系列...;谷歌不会和摩托罗拉结婚、诺基亚不会和微软联姻;世界级的下一个兆亿级的产业——移动互联网,不会这么快催生...还要我罗列他的伟大吗?“天下更无抗手,无可奈何”,“生平求一敌手而不得”,叹,天妒英才!
独孤先生,剑冢里埋的四把剑,也出奇的昭示了乔布斯的一生。
利剑无意---「凌厉刚猛,无坚不摧,弱冠前以之与河朔群雄争锋。」
乔布斯23岁创办苹果公司,也算弱冠年了,APPLE二代一推出,就拉开了他一生传奇的帷幕,改变第一个领域个人电脑。1980年12月12日,苹果公司股票公开上市,乔布斯迅速成为最年轻的亿万富翁。
软剑无常--三十岁前所用,误伤义士不祥,悔恨无已,乃弃之深谷。」
类似于乔布斯因推出昂贵的Lisa计算机而没市场,IBM又觉醒抢占个人电脑行业,微软操作系统兼容除苹果的电脑,然后苹果公司开始一落千丈,乔布斯被迫出局。乔布斯也因其完美主义和顽固不化的所累,成为很荒唐的被自己创办的公司踢走的人。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四十岁前恃之横行天下。」
1996年,苹果公司收购NEXT,乔布斯重回苹果。此时的乔布斯,已经褪去年少轻狂的不成熟,而此时的苹果公司,也被外来的CEO斯利卡搞得乌烟瘴气,价值文化早已支离破碎,灵魂的海盗精神也被斯利卡商人唯利是图的管理方法败光。1997年,苹果推出最著名最伟大的广告之一的---《think different》,重塑苹果形象。王者归来了,带着他的梦想。“只有那些疯狂地认为自己可以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木剑无滞---四十岁后,不滞于物,草木竹石均可为剑。」
2001年ipod发布,颠覆音乐娱乐界。2007年iphone发布,颠覆手机通讯界。2010年ipad发布,颠覆PC界。这些只是刚刚开始,苹果产品的布局都在10年以后,其超前的战略意识和危机感让人惊叹。我们都活在了苹果的规划里。当然这个阶段,乔布斯还接受了上帝给的礼物。上帝想要iPhone5了。
最快乐的寂寞是独处,最寂寞的快乐是无敌。乔布斯注定了是事业上孤独的一辈子。
几点启示
这个家伙真的太让人爱不起来了,矛盾结合体的他,给我的不是神谕,是启示。我也不赞成对他的神化。但是,这不妨碍我发出最诚挚的钦佩!是他,让我敢于向世人宣告自己的梦想,不是为了刻意去震撼别人,而是为了强化自己的信念。是他,让我不要盲目的崇拜任何权威,因为你总能找到相反的权威。是他,让我不去为自己持有独特看法而感到害怕,因为我们现在所接受的知识都曾是独特的看法。不再去在愚昧、平庸、猥琐的事上消磨自己的生命。你的时间有限,不要为别人而活,不要活在别人的观念里。
在最成功的地方否定自己,在最得意的地方突破自己,在最倾心的地方超越自己。永远不要害怕自我蚕食,以其被别人取代,不如自己取代自己。你可以向所有正常的成年人一样,以成熟的、深刻的、理性的眼光,审视世界、解释生活。但你也必须如同孩童一样,以天真的、陌生的、非理性的眼光,看待世界,保持诗性。我会在自我蚕食中,彻底的来过,我要在我新的洁净的灵魂造一个新的洁净的身躯,你尽可以缺点繁多,尽可以讨人烦厌,因为你是人,不是神。你可以蹲过牢、贪点污、生活作风有些问题,但这很正常,因为你是人,人的欲望你都齐全。但你唯一不可丢弃的是——理想和良知。一个蹲过牢、贪过污的人,拥有理想也能成就精彩的一生。拥有良知,其他的都是表象而已,囚犯?贪官?色鬼?这些都不妨碍你去扶起跌倒的老人。为什么,我和绝大数人思考不同之处会是,我明知现实残酷,但我的理想主义还是这么偏执?因为,我是个很傻很天真的人,我知道,走在梦想路上的人生,赢固然会很精彩,但输也不逊,值了。就像《海贼王》里的路飞,没有那么多代表正义的政府军的正义,却不妨碍海贼也可以去做好事。世间万事万物,纷纷扰扰,有太多的角色要去扮演,为人夫、为人妻、为人父、为人子,为人上级、为人下级,自己的剧本,自己去编剧。是,现实很强大,总在你不察觉的时候,一点点摧毁你的信仰,摧毁你以为给得起的一生。但现实常常又是活泼而崇高的。你一定要死命的去坚持自己的梦想,然后再去谈妥协,这样的折中,才不显得卑贱。
“ 你可以出身卑微,但必须卓然不群,纵使你将众叛亲离,也注定要重头再来。最迷人的剧情不是后来居上,而是王者归来;最伟大的战局不是尖峰对决,而是独孤求败;最完美的谢幕不是激流勇退,而是嘎然而止。美人难免迟暮,英雄方能不朽。浪花淘尽,正是好处,又是了处。”
永别了,我的英雄;永别了,jobs。
不去做任何价值观的优劣评判,分享我的一些看法。
人大多阶段感很强,总会在某个时期的开始,另一个时期的结束时,给自己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贴上标签。比如,高中还会买个日记本,在周末洗洗热水澡,发现通身清爽了,顿生“今是而昨非”的失落,然后,才会痛改前非的絮絮叨叨的写下几句类似周记的日记。这种周期性或是间歇性的自我淘汰,就如同开例会,总结一段时间的工作,对未来工作提出任务,然后试着去盖棺定论一些东西。灵魂的不在场,让我想在例会时请个“例假”。
大学的生活,确实考验价值观的立场。有人沉沦,有人忙碌。哲学课老师说的,脱离现实,超越现实的是“左”的,落后于现实是右的(老师说了,右,不能加引号)。抛开政治上的道德评判,人就生活在现实与理想的地狱与天堂里,忽左忽右。你们信理想主义吗?至于你们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被人质疑价值观的场景是很尴尬的,像这样当众宣讲自己的价值观也很悲壮。世界是个很多元的世界,有人就想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有人就想依依佳人,“曳尾涂中”;有人就想蔚为万夫雄,为自己的信仰过活。趋同和趋异同在,但不对等。后两者大多被拽到了柴米油盐酱醋茶。尼采的一篇文章,让我思考了很多。虽然他的叙述很恢弘,一副永恒、存在的哲学调调。但,我欣赏他的那个观点——成为你自己。为什么我们会趋同呢?为什么我会尴尬于价值观被质疑?为什么理想主义是被社会集体判刑和嘲讽的词汇?我在大一下学期看的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中得到雷同的答案,因为让我们获得教育资格的人是我们的父母,然后我们都生活在一个邻里的习俗里面。大家相安无事,为这套规则的和谐而安详生活着。然后给我们教育资格的人又让最健全了人格和价值观的我们成为他们,尊奉他们的习俗、信仰。我们就被这种乡土性给同化了。为什么我们不反抗,因为我们的价值观是何等的羸弱和不堪一击。因为我们怕被世俗抛弃,怕异样的眼光。真正成功挑战了习俗和邻里的人,要么同尼采一样孤独终老了,要么同尼采一样疯掉,要么也如同尼采一样被世人敬仰。“上帝已死,一切规则都得重新制定。”你敢成为你自己吗?
苹果公司最著名的1997年广告,有这样一段醍醐灌顶的话,“向那些疯狂的家伙致敬,他们我行我素、桀骜不驯、惹是生非,就像方孔中的园桩;他们用不同的角度来看待事物,他们既不墨守成规,也不安于现状!你尽可以赞美他们、否定他们、引用他们、质疑他们,颂扬抑或是诋毁他们,但是唯独不能漠视他们!因为他们改变了事物,他们让人类向前跨越了一大步!他们是别人眼里的疯子,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因为,只有疯狂到认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真正的改变世界 !” 我不认为我可以改变世界,jobs五百年出一个,我更不是天才,没有他们的我行我素、桀骜不驯、惹是生非。不过,我只想同他们一样think different ,汲取力量,成为灵魂在场的自己。
在武汉,XH诉说他被学长否定过的价值观,我告诉他“他说你是梦想者,但你却不是唯一的一个。”在丽江,晏同学徒步虎跳峡,言无忌惮,有原则和有道理的拜金着跟理想主义着,我说“以后一起干牛*的事,去实现你的那些梦想。”此刻,淘汰掉每个不值一提的想法,也只想对自己说,“做一只特立独行的猪”。我们是有多热爱独立、自由的感觉;我们是有多大的勇气去遵从内心的力量。一个人,他敢去坚持他的想法,倔强的去让内心的力量驱动自己忙碌起来,如果你没有,请不要随大流的给予评判。人生要的不是目的,而是桥梁。是自架桥梁、拓荒跋涉的过程。既然敢这样坚持,定是筛选了无数种活法,也在比较中淘汰掉无数活法后的选择,我们并不狂热。既然会举步维艰、梦想碎裂,定要去自己体味的,收好你们的盖棺定论,输给追求的快感会让我们接着淘汰活法的细节和规则,我们并不固步自封。既然我们的信息不对等,你眼中支离破碎的我就绝不是盲目的偶然,而是真实的存在,我们不接受人多势众的把很多不正常的东西合理化,因为人多势众的思考方式原本就是零和而矫情的,我们倔,但倔的从容。
此刻,还有人在替国家的未来,良好而自发的训练着自己,没有内在,灵魂缺失。此时,我们喝了比任何朝代都多的酒,诗意却比任何时代都贫瘠。我们活得犬儒,朋克,肥胖。思维和视野才是我们的肌肉,我们却用迷茫和空虚来壮大我们的骨骼。那么,你们被世俗惯性给拖累,沉淀,喝着三鹿奶粉的奶水成长自己,理想会不会是这一切唯一的救赎?
虽然很不喜欢这样的人,也觉得其所谓对产品的极致追求也很有些包装的味道,但是没有这样一个意志强大的领跑者,PC机、数字音乐、数字动画等的发展很难到现在这种程度。这大概就是所谓巨人的伟大之处吧:他们被某种信念驱动,改变世界。而我们对于这样的人似乎也不应该苛求完美。
作者写作本书的态度还是比较客观的,至少不是为了塑造一个伟人而写。
乔布什12岁暑假在惠普实习的时候就知道了,创造一个基业常青的创造性公司远胜于一个创造力十足的个人。
乔布什的一个过人之处就在于如何做到专注,决定不做什么跟决定做什么同样重要。乔布什在97年回归苹果后,一次大型的产品战略会议上,受不了产品线的冗余,自己画了一个4方矩阵,xy轴分别代表“专业”“消费”“台式”“便携”,他说只需要4台伟大的产品。
乔布什在回归后,停止牛顿项目,将重心放置于powermachitosh\powerbookG3后来发展成imacibook,但是他没有解散牛顿项目的人,后来开发出了iphoneipad,树挪死人挪活。他当时觉得是财政不对,所以停止,如果财政允许可能会改进,但我觉得不是。
追求简洁不是要忽视复杂性,而是要化繁为简。“要把一件东西变得简单,还要真正地认识到潜在的挑战,并找出漂亮的解决方案。”他说,“这需要付出很多努力。”
Jonathan ive:为什么我们认为简单就是好?因为对于一个有形的产品来说,我们喜欢那种控制它们的感觉。如果在复杂中有规律可循,你也可以让产品听从于你。简洁并不仅仅是视觉上的,也不仅仅是把杂乱无章的东西变少或抹掉,而是要挖掘复杂性的深度。要想获得简洁,你就必须要挖的足够深。打个比方,如果你是为了在产品上不装螺丝钉,那你最后可能会造出一个极其繁琐复杂的东西。更好的方式,是更深刻地理解“简洁”一词,理解它的每一个部分,以及它是如何制造的。你必须深刻的把握产品的精髓,从而判断出哪些不重要的部件是可以拿掉的。
Jobs:设计一词无任何引申含义。设计是一个人工作品的核心灵魂。并最终由外壳表达出来。
1984年mac发布会以“要有光”到达高潮,援引至圣经:上帝说要有光,于是便有了光。
我们试图用我们仅有的天分去表达我们深层的感受,去表达我们队前人所有贡献的感激,去为这股洪流加上一点儿什么。那就是我的推动力。
鲍勃迪伦:如果不不忙着求生,你就在忙着求死。
看完后,苹果的崛起,我感触地是HP衰落,可怜的观点阿。
HP是jobs最早的目标,建立一个像HP一样的企业。可惜啊,传世企业真不容易,H和P死后,也就走下坡也不奇怪。
看库克时代如何吧,对于Ipad HD,我个人认为是一个不算太牛的产品了。真正苹果领先的是整个生态链建设。
很震撼,被他强大的人格魅力所折服,看了2遍中文版本,1遍英语版本。很震撼,被他强大的人格魅力所折服,看了2遍中文版本,1遍英语版本。很震撼,被他强大的人格魅力所折服,看了2遍中文版本,1遍英语版本。很震撼,被他强大的人格魅力所折服,看了2遍中文版本,1遍英语版本。
花了几个晚上终于把这本书给看完了。根据个人习惯,仔细阅读了书的前半部分,后半部分只看感兴趣的,其余快进浏览。
通俗来讲,三点造就了乔布斯:独特的成长、独特的人格和独特的追求。受垮掉一代人的影响,年轻的乔布斯沉浸于迷幻药带来的虚无世界,后来迷上佛教,特地跑去印度。关于哲学的追求,乔布斯认为现在年轻人是最为缺乏的。未读这本书前,乔布斯留给我天才的印象。读书后,天才还是天才,但加多了一个精神病态的标签。大家都有感觉,极强的控制欲,多变易躁的情绪,无视道德,强大的现实扭曲场,给人种种病态的表现。读到这时,我不由得感叹,“哇~这种人也可以成功?!”现在想想,那真是个可悲的看法。或者说,这种自然而来的看法,来源于根深蒂固的思维模式。我的思维中,接受社会的宣传,什么是对的,什么是不对的。但很少去想为什么。如果把这样的一位人物放在中国的企业里,很快会把他扼杀在萌芽阶段。因为我们的观念,不允许你乱来。苹果还是小心翼翼地留下了这位天才。
乔布斯和我喜爱的织田信长有许多相似的地方,都自认为“神”,骄横,独断,对人毫不领情,但都是伯乐,识才,雄心壮志,独特的人格魅力。织田信长也是英年早逝,可惜,统一大业未完成死在家臣光秀手里。
读完书,深知像自己这样的普通人做不到乔布斯,也不想做。只要活出真实的我,可以了。
读别人的故事,总是不自主地与自己对比。读名人的故事,在对比时,总能感悟很多。讲故事,永远是吸引人眼球的一件事情。
对于乔布斯的为人,本人不敢恭维。只不过,如我这种处女座的嘴巴,似乎也总是说话伤人而不自觉。也许他的朋友真的不多,也许他对于家人也真的犯过很多错,也许他的确是个工作狂。
可是,我更佩服一个人把点子实现,引领一个时代。可能他专业上不如那些技术人员。也许那些其实也许都不是他的点子。可是他的确善于用各种方法,不达到目的不罢休。他的着衣品味常年是三宅一生的T和李维斯的牛仔裤,他的饮食方式,也是严格素食和节食,他的交流方式也总是,变幻无常。这样看起来一个怪癖的人,确是完美主义的人。对自己要求完美,对产品要求完美,对员工要求完美.我也不会喜欢那个我提出点子,把我骂一顿的老板,然后转头来他偷窃我的想法提出来。可是也许,如果有时候没有这种人的存在,就会少了很多绝妙的东西。他同时也是注重知识产权的,他拥有的专利很多,而如果没有他,也许现在的电脑可能没有图形截取,他总是可以预见未来的趋势,并且提前申报专利,也是使得苹果公司站稳脚步。我多么希望有一天中国也能出现一家传世的创新型企业,改变一次世界。
他不为赚钱,可是他对于外界的种种说法还是会感到伤心,他珍惜人才,可是他也总是与一些人磨合不来。那么为什么苹果和皮克斯能够创造一个时代呢?他的宗旨是创建一个传世的公司。他希望他这种美学观可以延续,他希望苹果的产品能够不停创新改变世界。他是一个公司的决策者,他总是乐于做决策,也偏爱更改决策。他给了客户自认为的最好的用户体验。也正是这种绝妙的体验,才让像我这种人,甚至全世界的为苹果而疯狂。做这样一个公司老板的下属是多么难熬,可是苹果公司聚集的是人才,他们因为一个相同的目的而在一起,那就是协同工作,为了创造出更好的产品。也许,很少有人可以理解,把这种执着追求当做一种毕生事业来做。当你把自己的热爱当做一种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可以保持源源不断的活力。这也使得自己必须和自己同样高超水平,或者更高超的人才一起工作。
我可能并不是什么多了不起的人才。我交友时,我先相信的自己的感觉,然后通过交流看是否同道中人,我也注意保持自己的无用性,朋友不是我感情的垃圾桶,也不是我有朝一日求他照顾。可是,我确会很在意和我一起做事,或者讨论事情的时候。他无法理解我的思维,而他确实不懂,确还一知半解的和我争论。我想我也许有一天,我绝对不会为了金钱,而放弃优秀的团队。
我不会和乔布斯学做人,我想我也不喜欢那样的人。我向他学习的是一种信念,他的几个理念是我所欣赏的,创建一家传世的公司,把热爱当做事业,把生命当恩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