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我第一次写书评吧。
确实很客观,乔布斯也就算是个枭雄。
这家伙真的好变态啊。无论是为人还是生活,尤其是他的饮食。但我很奇怪,就这垃圾的饮食习惯,怎么有段时间很胖呢?好像书上也没说。
书中除了客观说了他性格为人以外,还提了两点我很惊讶。
第一点是他05年在斯坦福大学做的毕业演讲,这场演讲几乎快成为全球最热门演讲了。很多话语都被果粉和帮主的教徒所信奉。但大家都不晓得,当天演讲他撒了个谎,说他的癌症已经痊愈。其实不是的,那个时候他的病情随时会恶化。还有就是当天演讲现场上空实际上有直升机拉了抗议他的横幅,横幅内容好像是“收回你的电子垃圾”。他真的镇定,他撒谎时真的不脸红,用中国的一句成句形容真可谓信口开河。他的现实扭曲力磁场真的太强大了。
第二点是他自己为这本书撰写的结尾,提到他一次开除员工后,回家看到儿子,由此想到了,被解雇的职员是什么感受,怎么好意思和他自己的家人讲他被解雇的这件事。我觉得乔布斯还是人,他不是人们所说的神,也不是人们所说的魔,他也有怜悯之心,他骨子里也有温情的一面。
关于本书,阅后我还有一个更不靠谱儿的联想。
我觉得乔布斯和姜文有好多共同点。
可能有很多人会说我二逼,胡说八道,牵强附会。但这确实是我第一感觉。我也知道之前有人写过什么科比和王力宏相似之类的。
首先,他们都是好导演,好演员。
乔布斯目前有四部最著名的作品,Imac,Ipod,Ipad ,Iphone。
而姜文目前也是只导了四部片子,《阳光灿烂的日子》,《鬼子来了》,《太阳照常升起》,《让子弹飞》。
其次,他们都是爱江山也爱美人。他们爱他们所从事的事业。他们的情史都很丰富。不过也没关系。英雄嘛!有才华又长得帅!
再次,他们都是精益求精的艺术家。据说姜文拍《鬼子来了》的时候,让演日本兵的演员去部队适应了好久,而且演员的服装,连内裤都是仿造那个时代的。乔布斯更是,每个苹果产品内部很不重要的小零件都要用最好的材质。就好似好的木匠不会把差的木板安在衣柜背面。
最后,他们都骂脏话!O(∩_∩)O哈哈~
我也是,但我不是他们那样的艺术家,牛逼人,我应该控制一下了。尽量改掉这个坏习惯。我高中和大学时候就是,我朋友都觉得我人还好,可是说话突然冒出一句脏话让他们很不自在。我一直觉得没什么,直到我听到我们志愿者两个女孩说话出现“妈的”,让我好不自在,我这才体会到当初我朋友的感受。而且这两个美女说话带脏字居然是受我影响!o(╯□╰)o罪过!罪过!
一时半会儿真的不好改,因为操蛋的现实真的需要发泄。那我暂时把“妈的”改成“妈妈的”,把“我擦”改成“我靠”,把“妈了个逼的”改成“妈了个巴子的”。略显文艺一点。嘿嘿嘿嘿。
我自己不得不承认,这是我看的第一本最详细的人物传记,一字不漏。自己仿佛是乔的一个幻影,只要是很重要的场合我都会见证,有时候我真想劝劝他脾气怎么那么暴躁,谁能接受他的这样批评,一会说人家是天才,过了几分钟,又说他是白痴。我知道这是一件好事,我也没有说什么,他能看到别人身上的闪光点,充分发挥才能。从这一点来说,他是伟大的鞭策者。
现实把人磨的越来越圆,随波逐流,趋之若鹜,任凭这世界的呼来唤去,乖乖地成为了自己的奴隶。然而他不会,在他的周围存在着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他的直觉告诉他“一定可以成功的”,这不得不提及一下,他从大学退而之后,去了印度,受到佛学导师------乙川宏文的教诲,这个反主流的疯子,坚持自己的设想,使不可能成为了可能,他是完美的缔造者,让无数追求完美的人,从内心里折服了。
受琼斯.迪伦的影响很深,在美国六七十年代,beatles,各种新的文化侵袭着人们,当然他也是B的粉丝。让我忘却不了的一句话“艺术的作用是为了驱除邪恶”。艺术的作用可以使人超脱,创造无限可能。
因为有了帮主,科技和文化更有机的结合了在一起,完美的结合了。为人类创造了福音,人类又前进了一大步。
理想最早附着在每个人身上的时间可能是在婴儿时期来自父母的期许,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独立意识的产生,在青少年时期往往又会产生自己对未来的另一番憧憬;大学毕业、步入社会,在现实巨大的冲击下,父母的期许,儿时的梦想逐渐灰飞烟灭。理想成为幻想,谋生成为现实。
现今浮躁的社会已经很少有人真正冷静反思这种变化,也许有人会说理想本身就是遥不可及的梦想,做好当下的自己才重要;有人可能会怪罪社会,埋怨世界没有给他实现理想的机会。原本五彩缤纷的理想世界就是这样走向残缺,变成碎片,成为虚无。
然而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向如此的命运屈服,乔布斯或许就是这样的人。
再好的传记也不能完全反映一个人的全部,纵然是本人来写其实也很难做到这一点,依照这样的观点来看乔布斯传,我们看到了他成长阶段的痛苦,初创企业的幸福,痛失发展的悲哀,重振旗鼓的喜悦,疾病缠身的无奈。
然而我们不应仅仅关注乔布斯的人生经历,掩卷长思更多的是如何让理想成为现实。
首先是人所在的国家及其政治制度与道德标准,庆幸乔布斯生在美国,作为被领养的私生子他能够得以在童年时期不受自己身份影响而身心健康的成长;
其次是好的时代,二战后百废待兴的发展基础与冷战思维再加上反主流文化的兴盛,为乔布斯本人所见、所感受,正是在这样的经济氛围与文化环境中,造就了美国创新的新一带青年人;
然后是家庭的影响,乔布斯父亲完美工程师般的精细与宽松的家庭环境,让乔布斯对电子、机械产生了原始的兴趣并能够按照自己所愿自由的选择发展,这或许也是他埋下自己理想种子的时刻;
最后是性格的养成,自信、永不放弃、追求完美、坚韧不拔、敢作敢当,如此的性格造就了未来企业的成功,也带来了其内心一辈子的痛苦。
现在来看,外界的环境与内心的性格为实现理想构建了最基本的元素,如何做,怎么办同样需要技巧和方法。按照艾萨克森的介绍,我认为马库拉对处于青年时期初创企业的乔布斯所说的三个单词至关重要,他们是 empathy\focus\impute。
Empathy,同理心。对大部分人来说,了解别人的想法,换位思考,以客为尊,顾客就是上帝,了解客户的需求等等观点,都是将目光放在对方的立场,从商业发展初期、产品选择来说这是一般的、正常的思路,然而乔布斯是否严格按照马库拉老师对这句话的教导值得商榷。我想在乔布斯心中,这种同理心更多的是让别人来理解自己,理解自己的产品,理解自己的需求和欲望,这种从主动向被动的转换对乔布斯至关重要,他从不低头、更不会选择让步,因为他相信自己才是正确的,他坚信“伟大的艺术品不必追随潮流,他们自身就可以引导潮流”、他把“制造伟大产品的激情摆在比迎合消费者的欲望更为重要的位置”。
Focus,专注。在反向Empathy的心态下,乔布斯更加坚定决心,按照自己的想法前行。然而心态的专注只是成功的开始,在信息技术爆发的前夜,各种新奇产品层出不穷,面对无限多的可能,乔布斯的选择是“艺术家的灵魂,而非产品的皮毛”,这让乔布斯对于产品的精益求精达到了纯粹艺术家般的专注,产品每一个细节的设计、每一个零件的源头都事必躬亲,亲自把关,因为他相信“设计不仅是产品的外观,还必须反映出产品的本质”,“设计是人造物的核心灵魂,一层层的外壳只是这灵魂的自我表达”,“即使错过上市日期,也不能粗制滥造;直到上市,产品才能算是完工”。专注还意味着舍得放弃,因为“决定不做什么跟决定做什么同样重要,对公司来说是这样,对产品来说也是这样,只要不是产品中的绝对必需的部件,他都会想办法去掉。这种专注不仅仅是乔布斯一人,而是整个团队,因为乔布斯做到让整个苹果公司所有资源进行整合,从设计、硬件、软件,直到内容。他把这种合作称为“深度合作”和“并行工程”。一个产品的开发过程并不是流水线一样先从工程到设计,再到营销,最后分销。相反,这些部门都是同时进行工作的。开发高度整合的产品,意味着生产过程也必须是整合和协作完成的。
Impute,灌输。产品开发的源动力与专注心态齐备之后,拥有完美的产品仅仅是时间问题,然而如何将好的产品卖出去,依靠如何的营销手段同样重要,乔布斯相信人们都是内心反抗权威、崇尚自由的、以貌取物的,热衷简洁与统一的,这种理念从营销策略转为产品开发要求,苹果的每一款产品都做到了“看起来纯粹且浑然天成”,做到了爱因斯坦所说的“一切理论都应是简洁的而又不能再简洁的”一样。灌输的手段在每一场新产品新闻发布会,在每一部产品电视广告中将苹果的理念继续发扬光大大。从1984年苹果问世时的广告,用打破老大哥独裁统治般的勇气破世而出的形象带给人们的震撼至今难忘,到1987年非同凡想的广告,用近代代表创新、冒险、无畏精神的人物来宣传苹果的形象,因为乔布斯相信:买苹果电脑的人就是有不同的思维方式,他们代表了这个世界的创新精神,他们要去改变世界,我们为这种人制造工具;我们也要用不同的思维方式,为那些从开始就购买我们产品的人服务。因为很多人认为他们是疯子,但是在那种疯狂中我们看到了天才。正如广告词中所说:“唯独不能漠视他们。因为他们改变了寻常事物,他们推动人类向前迈进。或许他们是别人眼中的疯子,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我相信每一个人心中都有改变世界的理想,而让理想成为现实,需要一些工具,就让苹果成为你的帮手。这种产品营销理念感动的不仅是苹果粉丝,更是普通人。
让理想成为现实,就像植物生长一样,不仅需要土壤、空气、水分这样的外在基础,还需要一颗健硕的、坚韧不拔的、生命力旺盛的种子,而当种子发芽、破土而出之时,面对障碍是选择绕道盘旋生长,还是硬着头皮坚持向上,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将最终决定它是参天大树还是横七竖八的杂苗。
如果你很不幸,没有像乔布斯出生在美国这样的先天外在条件,那么可以祈求有一个好父母给你一个好基因,如果仍然没有,那也不要怨天尤人,靠着自己的手脚、头脑坚持下去,相信勤能补拙,坚持自己的信念,每天朝着自己的目标迈进,哪怕会有再多的挫折和困难,哪怕只有一点点成就。请相信自己,尽管是这一点点成就,也是人类改变世界、实现理想中滚滚洪流的一部分。
读这本书的人应该有不少是做IT方面工作的,我刚刚读至78页,有些泄气,Jobs不是我的偶像。我的偶像应该是书中提到的Woziak(拼对了?)一类的人。Woz对纯写软件的人比较轻视,"software chicken",我对这些处于管理和设计角色方面的人同样不太重视。
在我看来,选择一个正确的方向,给予团队以持续不断的推动力固然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但是就像APPLE I参展后,Woz的父亲对jobs说的那样,你对于这个产品,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付出...
我希望做一些solid的工作,以更快的速度完成它,这是我这一辈子唯一的任务,目标和使命
书读完,像是一杯无色但有味的水,放在那里很不起眼,品尝过才知道它的滋味,而味道是会挥发的,为了保鲜,通过读书笔记这种方式记录下来,毕竟,每次翻一遍这么厚的书是很累的。
读了一多半的书,留个记号
1、他的私生活以及成长经历并没有引起我的丝毫兴趣,好吧,就当作性格形成的原因之一吧;
2、现实扭曲力场,书中反复出现,其实就是赵本山的忽悠,忽悠成功了,就成为力场,忽悠失败了,就称之扭曲;
3、融合!融合!无论是技术和人文的融合,还是软件和硬件的融合,这样的融合就是创新;
4、只有偏执狂才他妈能生存!jobs对于细节的挑剔是因为爱。所以,要有爱,才能偏执,才能生存;
5、gates说:我愿意拿一些东西去换steve的品味。实在,艺术家和工程师的区别;品味其实就是审美,这他妈的太虚了,都不知道该如何提高;
6、品味注定是小众的,当小众的东西成为大众品之后,危机就来了,起码我现在对iphone没那么渴望了,因为周边用iphone的人太多了,这样的话,东西再好,可能我也不会用了,对于类似于我这样的消费者,apple会是什么打法?
7、生态环境的打法很赞,app store真厉害,控制与放任之间合适的度,己欲立而立人。
8、尊重常识,敬畏常识,常识思维!不要笔,要用手指;要保护知识产权,don't steal any more;
9、优秀设计师,杰出的营销员,工程师?算了吧
10、jobs会读出人的内心的欲望,并用产品去满足,史玉柱与其一样的模式;但是,steve希望替消费者做主,因为他不希望看到他认为不美的东西,但,是消费者pay的,与他何干?
11、学习他的力场、热爱、常识思维、推销、大生态环境的构建(常识思维导致生态环境比较健康);避免他的扭曲,偏执,生活情商、过强控制欲;
關于翻譯。
在看這本書之前,就聽到有人說起翻譯得不好。想來我個人對于翻譯腫么說也算是中等挑剔的,真心覺得還不錯啊,當然我對音譯無感,非得把Macintosh翻譯成麥金塔神馬的除外。
關于標題。
在看這本書的過程中,總是想敲下點什麽,題目更是想了N多。神馬“less is more"啊,"the journey is the reward"啊,"極致"啊,etc.想了半天還是確定了一個相對俗氣些的名字。
關于閱讀。
很早就從雨楓借下了這本書,喬老爺走了不久,這本書就氾濫了。總覺得看這本書是個大事兒,所以一直放著沒看。直到一次公司開會,大老板請一位領導“教育”我們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員工,這位領導在講了自己的經歷,說了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員工后,提起人無完人,又提起讓我們大家看看這本關于喬老爺的傳記,我愧疚不已的想起,介本書還完好無損的躺在我的床上呢。于是我天天上班下班提著這本厚書,在來來回回的公交車上,翻完了這本書。想來還是覺得后來自己讀這本書是蠻不自然的,心里彆扭得很。
關于尊重。
后來圍脖里面傳出一比較出名的潘幣段子,有一天下班去招待客戶的路上,和領導提起。其實我的目標無非是感慨下帝都天價般的房價。領導當時說,對于喬老爺,大家都是很尊敬的。潘石屹拿喬老爺說事兒就太不自量力了。忽的心里一驚。尊重,是個多么難得的字眼啊。
關于感動。
不管出于神馬樣的目的,喬老爺締造了蘋果這一傳奇,盡管我們天天說iphone是街機,還是忙不迭的瘋搶著買來。少了itouch,ipad就覺得生活里面缺點神馬。書里面總是說到喬老爺哭了。旅途多有艱辛,只是也算不虛此行吧。只是究竟是神馬在支持著這份執念?他將棱角保持了一生,而我們正在將自己的棱角磨圓。感動是無可避免的。
關于假設。
我寫東西向來任著自己的性子,東一耙子,西一掃帚。洋洋灑灑一堆瘋話后,才想起來扣題。如果你的領導像喬布斯一樣?你會怎樣呢?我第一次想這個問題的時候,我想我大抵是受不了的,會叫苦連天吧。我原來在某廣告公司的同事J,現在已跳到甲方。她的這位老大原也是這廣告公司的小頭頭,辦起事兒來,頗有喬老爺的一個勁兒。你呈給他看的東西,人家就說不好,不對。也不說哪里不好,哪里不對。不給指名路啊!但是接下來他就不像了。日程緊的,他就親自上了,然後怨底下人不給力。那天我突發其想,跟她說,你們老大可別看喬老爺傳。結果她說,老大桌上正好有一本兒。唉,我說那你以后小心應對吧。實話講,現在的領導者很少有喬老爺范兒的,國外那種文化都少產,更何況天朝。就怕這幫領導們學得四不像,手底下員工有罪受了。沒那個金剛鉆兒就甭攬那瓷器活兒。
關于廣告。
對于一個已經工作近兩年的職場中等菜鳥來說,離自己所學專業實在太過遙遠。想當初不願意再學新聞便是受不了新聞的lead以及寫法束縛。跑到公關廣告專業里,相對還算吃得開。我本就不是神馬開門見山的人,開門見山的事兒我也做不來。結果,如今天天寫公文更是沒得自由。作孽啊!想起當年第一次看到1984年這則廣告的時候,還去和Connie討論了一番,然後還以為說的不是一個廣告,最后Connie甩給我一些研究的網站,后來也沒有細細去琢磨,想來如果畢業論文找找這方面的主題,豈不是有趣得多。廣大還在各大4A公司奮鬥的童鞋們,等你們當領導了,也學學人家李·克勞,別比稿了。管他甲方多強硬,當乙方就要有乙方應有的氣場。我這眼巴巴的看著吧,站著說話不腰疼。
關于碼字。
越年長,越發覺自己不是個適合碼字的人。晚上碼的字還多少像點樣,白天就沒法看了。多虧我沒有以碼字為目標的打算,要不肯定要受不少的打擊。
關于理想。
我很討厭別人問我理想,我總覺得這是個很私人的事兒。誰沒點理想,誰沒點目標呢?只是這個時候說自己的理想,無異于癡人說夢。所以,我從來不說。只是,我正在被平淡的生活一點點埋葬。喬老爺像是如理想一般的明燈。提醒著自己,我們是戰士,要時刻與平庸的生活戰鬥。當有一天,我做好心里準備后,能夠保證自己敢於挑戰離開comfort zone的時候,一定要做點兒讓自己驕傲的事兒,順祝天朝有朝一日真正有屬于自己的品牌,而非那簡單的made in China!
对于很少看人物传记的我来说,乔布斯传是我难得有兴趣的一本。上一次有这种积极阅读行为的是2007年暑假的《墨迹》,让我感兴趣的理由现在看来其实非常的“肤浅”,因为作者是香港凤凰卫视女主持人曾子墨,虽然当时仅仅只有30岁,但她已经有了许多非常人可比的傲人经历,比如托福高分、弃人民大学奔常青藤、进入摩根士丹利、转战凤凰卫视等等,外加在资历个个出众的“凤凰卫视美女主播团”中她也是长得最清新靓丽的一个,因此她的自传特别能吸引眼球,尤其是我们这个年龄段的男性读者。但现在看来,对曾子墨仅仅是极小概率事件的崇拜,并且年纪轻轻就急功近利出自传引来一片骂声,但不可否认的是,她的某些经历对我有很大的积极影响,比如学习英语的方法,外企面试技巧等等。以及在她的书中,我第一次对投资银行留下深刻的印象。
上一本看的人物传记是《一生俯首拜阳明》,是现代作家还原的明代心学家王阳明一生的故事,读完到现在过了这么久,我对这本书的内容几乎是一点都想不起来了,只模糊记得作者使劲想展示幽默又略带文言的写作风格,并且对王阳明的歌功颂德超乎寻常!在我看来这不算一本好书,因为它没有使王阳明在我脑海里留下任何新的印象,好的或者坏的。
相反,乔布斯传就实在了很多,没有一味的夸乔布斯的功绩而隐藏其缺点,对于熟知他或者初识他的人(我属于后者)来说,都能够客观的感受到一个有血有肉、感情丰满的普通人,而这个普通人的确改变了我们的世界。
我和其他人一样活在如今高科技产品迅猛更新换代的时期,但我却没有其他男生那种痴迷于高科技产品的热情,我的观点是:能用就行。在我买这本书之前,我没用过也没期待过拥有一个iphone或ipad,之前诺基亚塞班系统的智能手机我已经玩腻了,现在换三星安卓系统的手机对我来说应用程序已经提不起太大兴趣,而个人电脑方面,我有一个足够用的DELL上网本,事务所也给我发了一个IBM用于工作。因此我对苹果的认识仅仅是先后用过的两个ipod shuffle,第一个是带有小夹子的几厘米长可爱蓝色小长方体,整个机器只有一个控制播放顺序的按钮,而其他的功能键全部移到了耳机上,被叫做“线控耳机”。刚开始用它听歌的时候很不习惯:用itunes和电脑连接管得太死;没有屏幕显示很别扭;担心那脆弱的线控耳机放进裤兜里被压坏等等。但用了两年多之后(直到在财大图书馆被盗),我居然对它产生了依赖!它真的有一种吸引人的魔力:我非常喜欢itunes按照专辑管理音乐的方式而拆卸了千千静听让itunes作为我的电脑音乐播放器;随机播放总能让人有小惊喜而且ipod会发音告诉你这首歌的名字和演唱者;线控耳机其实很耐用而且操作不用眼睛看直接用手去按就行。之后我又有了new shuffle,最经典的款式,依旧是我喜欢的蓝色,机器上虽然有了功能按键,但我发现它居然能继续使用前一代线控耳机操作的时候,别提有多高兴了!
简简单单一个ipod shuffle播放器,从里到外,每一个细节都是苹果区别于其他产品独一无二的感受和体验,简洁却不简单让企业文化和理念的表达一览无遗,很容易便能抓住消费者的心。
对于苹果的其他产品我没用过,当然也没发言权(这里指直接使用,windows图形操作界面是微软抄袭苹果,安卓手机应用平台是谷歌抄袭苹果,其实都已经间接性接触了苹果产品),不过我可以对智能手机应用平台发表一下看法。之前的塞班和现在的安卓在我看来就是让手机电脑化,很多的电脑软件被技术人员和科技宅男编写成供手机使用的软件,很多时候能让更轻便的手机代替电脑去完成生活上、工作中甚至是技术上的任务。这无疑是科技进步造福人类文明的重大成果,生活在古时候的人是无法想象的,即使生活在十几年前也是无法想象的。
谈谈我对乔布叔的看法(我对乔布斯的尊称,其实他比我父母大不了几岁),之前一直觉得有伟大成就的人都是近乎完美的个体,无论信仰、性格、态度、行为等等的方面。也许是在他们的传记中作者(作者可能是他人或自己)或许考虑到这本书将会被很多人读到,或许会影响下一代、再下一代。因此对于成就和优点的叙述和赞扬往往占据了绝大多数内容甚至是全部,就像之前提到的王阳明。但乔布叔的传记中虽然讲述了他一生辉煌的成就,但对他的那些怪癖、神经质、刻薄的性格、对亲情的淡漠、表里不一的作风、满嘴脏话等等缺点也都毫不掩饰的进行了描述和尖锐的批评,初一看感觉这将会是这本书致命的毒瘤,也许会毁了一个商业领袖在世人眼中的形象。但通篇看完,你会觉得,乔布叔的成就和缺点在书中各占50%的比重,但你会更在意去关注他的成就和表现你对他的崇拜,而对于那些缺点读者往往会“笑纳”并带着一种开放包容的心态。反过来想想,如果没有这样一个懂创新又“极品”的乔布叔存在,也许今天的世界就是另外一个样子,而这些或大或小的缺点恰恰是乔布叔虽是个奇迹但又是个普通人的最好证明。
我不知道其他人对于乔布叔突出的性格特征有什么看法,80年代末期出生的我似乎在书中那个1955年出生的主角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乔布叔对于新产品和人的看法采用非常极端的两极制,产品要么就是“很棒”要么就是“垃圾”,和他简单谈过几句话的人他便能在“天才”或者“白痴”中给予其定位,根本没有第三个能够得以中和的选项。另外乔布叔对于家里和办公室家具的摆设、产品从里到外的设计、皮克斯和苹果园区的规划、私人飞机和游艇的装饰等等要求非常严格并崇尚“至繁归于至简”,甚至每个步骤都被他控制到极致趋于变态的感觉。这以上两点,难道不是现代人身上的表现出来的强迫症吗?不过仔细想想,我感觉,我们身上的强迫症是出于对未知的担心和对现实的缺乏自信。而乔布叔恰恰和我们相反,他对于消费者的需求毫不担心“人们不知道他们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而乔布叔惊人的现实扭曲理念这把一切的不可能变成了可能,这是强大自信和未来掌控能力。因此这也是为什么同样的一个症状下,万众人民变成了令人难受的强迫症,而乔布叔变成了改变世界的人……
另外,乔布叔时而对人亲近,时而对人冷淡,让对方找不着北的做法,我觉得我身上也有这样的特质。我不知道乔布叔是处于何种状态,但我自己的体会是这仅仅是当时情绪或者态度的问题,其实并无恶意,就像乔布叔自己说的他的苛刻是想一切不要搞砸而获得最好。同样的说法来解释“牙尖”也行,我并没有在给自己的最贱刻薄、过分挑剔找借口,而是想借此说明,我本性非恶,而是为了得到更好的而不懂如何正确的传达本意,才会出现这种对方难以接受、畸形的表达形式。
成都我最爱逛的商店是新南天地的宜家、春熙路伊藤楼上的无印良品和顺城街富力天汇的优衣库,它们有什么共同的特点吗?之前我没总结过,读了乔布叔的传,从乔布叔亲力亲为设计苹果专卖店里我找到了一些答案——简洁。去年电视上闹得满天飞的达芬奇家具,我怎么看都不对胃口,也许是造型过分华丽古典的艺术品我欣赏不来,但现在看来是我喜欢简单实用性的东西。白色的墙壁,透亮的暖色光源,淡黄的木地板和带卡其色效果的家具,再有一些鲜亮色彩但为数不多的简单装饰,那就是我最喜欢的状态了!或许是在这个五光十色压力过大的浮躁社会中,这是我寻求身心平静的避风港罢了。
没读的时候,不解为何其被赶出自己创立的公司;刚开始读的时候,佩服其不拘一格以及善于识人并学习别人的长处;读到中间,认为其离开苹果纯属活该;读到后来,佩服其站在科技与人文交汇点的眼界,而对于其性格中的一些不同常人的东西一方面认为很牛逼,一方面又受不了;读到最后,一切归于平静,他就是这么一个人,一颗宇宙中来过地球又匆匆离开的耀眼流星,有成就也有不好的一面,但最终让人记住的是其科技与人文相结合的完美产品,同时也很感动于其对于家人的情感~比如想活到里德高中毕业。
放下些完美,放下些控制欲,站在人文与科技的交汇路口,拿起些识人学人之技。
灵修吧,“定”是关键,了解周围的环境,知道自己是谁,要往哪去,投入地去走属于自己的路。
“The people who are crazy enough to think that they can change the world, are the ones who do.”这是Think different的广告词,更是乔布斯给我最深刻的印象。
他是个疯子,是个天才,他霸道专治、不近人情,却奇思妙想、创意非凡,他完美地将艺术与技术融合为一体,创造了一些列改变世界的产品,创造了举世瞩目的苹果公司。
作为一个中国人,其实我不能认同他与人相处的方式,中国的传统教育观念,是不允许这样偏执任性的个性的,所以我总是会觉得,天才和疯子总是只有一线之隔,而美国自由的教育体系才能创造出这样的疯子。其实有时候真的很羡慕他,超凡的人格魅力,现实扭曲力场,果断以及非黑即白,都让我觉得这些鲜明的特点,我连边儿都沾不上,我在考虑是不是再找一本盖茨的传记来看看,让自己学习一下没准靠谱~还有他对佛教、迷幻药以及素食主义的痴迷,其实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他强大的内心,他的控制欲,但有时候他的过分执着确实让我恨不能认同的,比如在癌症初期坚持饮食治疗儿耽误手术,我觉得正常人都不会拿生命开玩笑,但也许他只是被自己的现实扭曲力场扭曲了。
不能不否认,乔布斯是一个奇迹,因为拥有他这样性格的人,大概1000个人中也只能成功他这么一个。最初看完这本书,确实会被乔布斯的非凡人生震撼到,也同时确定了,自己永远也不可能成为乔布斯,甚至从未想过要从他身上学到些什么,我觉得大多数人会这样想,因为乔布斯真的是一个极端。他让我觉得,他的人生只是一个很奇特的例子,也许他改变了世界,但是与我无关。很喜欢另外一篇书评里的一句话,我们迷恋乔布斯的真相,也许就是因为我们永远不能成为乔布斯,但我们厌恶成为真实的自己。
The journey is the reward 过程就是奖励,这句在书中反复提到的句子,也体现了乔布斯的理念。他要的不是盈利(当然能盈利更好),他更在乎的是创造出伟大的产品,以及创造产品的过程。他总是在反复推敲,顾及每一个细节,他有超凡的对艺术的敏锐感觉,他有果断的决策力,他不问消费者要什么,他说他的责任是提前一步搞清楚他们将来要什么。他强调一体化,强调客户的体验,他追求完美,用近乎疯狂的方式。他的故事很感人,很激动人心,但绝对不是好的教材,因为世界上只有一个乔布斯,不可能再出第二个。
但是我还是忍不住想要赞美他,无论如何,他是个奇迹,他的故事征服了我。我不是一个疯狂的苹果迷,最初用苹果的产品,也只是因为别人都说这个东西很好,所以我要试试,带着那种崇敬的心情。记得最初知道乔布斯还是看了他在斯坦福的演讲,我当时只记住了一句话,Stay hungry,Stay foolish。当时很喜欢这句话,但对苹果核乔布斯真的是一点都不了解,真正看完这篇传记,我开始重新审视我的iPhone和iPad,发现也许有那么一点不同了。
好多次好多次,看着看着我就想流泪,有时候被他的信念征服,有时候被他的豪言壮语震撼,尤其是介绍每次产品发布会的情况,我就像身临其境的观众,想要疯狂地膜拜下一个神秘的惊喜。
他不是一个好的丈夫,好的父亲,好的朋友,确实一个“完美”的CEO,他也许气走了很多人,也有很多人受不了他的脾气,但是更多优秀的人为他留了下来,组建了他所谓的一流团队,用近乎残忍的超现实方式与人交流,充分发挥他的刻薄。这是他的个性,很是他与生俱来的独有的魅力。
最后摘录一些我最喜欢的话。
伟大的艺术品不必追随潮流,他们自身就可以引领潮流。
决定不做什么跟决定做什么同样重要。
记住自己终会死去,是我所知最好的方式,避免陷入认为自己会失去什么的陷阱。你已是一无所有,没理由不追随内心。
那就是我一直试图做的事情——不断前进,否则,就如迪伦所说,你不忙着求生,你就在忙着求死。
如果有一种精神叫做苹果精神,那么这种精神的核心就是:追求完美。体现在软件、硬件两大方面,包括人机交互、用户界面、工业设计、制造工艺、材料使用各个方面,代价是维持完美需要的封装带来的封闭性。
很多国内的抄袭者只抄来了一部分,有些甚至只抄袭到了封闭性。
别乱学,这种天分与机遇的结合可遇不可求。
乔布斯这种性格,放在任意其他的时间和空间都不大可能成功。
看这本书,主要学的是对理念的坚持,对于人文科技交叉的重要性,克己严格的要求,精神上的富足。
作者的确很公正 没有什么刻意掩饰乔布斯 也没有夸大这种标杆人物的正面品质 反而似乎不遗余力的宣传了他的恶劣 有意思的一本传记
只是我以一个纯中国人的视角对这种成功显然觉得有侥幸的嫌疑 书中的主人公完全是个自私 任性 骄傲 的人 但是不可否认他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而他身上的那种偏执才是其成功的一个最重要的品质 我觉得 然而 就人性的角度讲 谁也不太会愿意跟一个这样的人交往或共事 幸而他遇到了诸多能够包容的下他的贵人们 所谓的现实扭曲力场看上去像是对其偏执性格的委婉表达 不过它的现实作用也确实强大 释放了许多的人的潜力 造就了苹果帝国的辉煌
人物的优劣 看完自然有数 只是另想发表一番拙见 关于苹果的成功
苹果的优势个人认为有两个方面 一是科技实力的确雄厚 给用户提供了一个无可替代的用户体验 另一个就是乔布斯塑造的品牌效应
苹果的产品在市场上价位一直是高高在上的 端着架子 不肯有半点屈尊的意思 哪怕产品有着明显的瑕疵 但是他高度整合的软件和硬件 我总觉得 既然能将它推向高峰 亦能将它推至谷底 面对谷歌和微软的夹击 不知他们在后乔布斯时代能否持续一贯的技术水准 何况在损失了这么一位有价值的品牌代言人后 能否使品牌价值不缩水呢 个人对苹果的长久的未来不作乐观考虑啊
任何行业里,只有少数企业能设立规则并使别人服从,苹果无疑是这样一家企业,而乔布斯作为公司曾经的掌门人,数次把公司从谷底带至风口浪尖。只凭这一点,他的自传就很值得中国企业家一读。
本书是乔布斯个人的历史,我们也可以从侧面了解苹果这家公司从诞生到成长壮大的过程。无可否认乔本人的性格特点影响了苹果公司,也让此公司有机会开创电子领域全新的局面。
提到性格特点,乔布斯为世人所知的就是不断追求完美近乎偏执的个性。书里也就此举了不少例子。乔布斯一次吃饭喝果汁,结果让服务员换了四次。原因是每次拿上来只喝一口他就说:“这不是鲜榨的,是瓶装的”。病重期间,一个高精尖的专家组会诊治疗方案,在他们给乔布斯展示结果时用了微软的PPT,这使得乔布斯大为不满,质问对方为何不用苹果的keynote,同时还要亲自教会那些医生怎么样使用苹果的软件。
对完美的追求成就了苹果今天的局面,此前,数字世界里还没有一个完全封闭的系统像苹果系统一样取得成功(与此相对的是微软的开放)。自从麦金塔开始乔布斯下令,操作系统不会供其他任何公司的硬件使用。微软 则采取了截然相反的策略,允许Windows操作系统在各种机器上授权使用。这虽然没有催生出最优雅的计算机,但是却帮助微软统治了操作系统世界。当苹果的市场份额缩小到5%以下时,微软的策略被视为个人电脑领域的胜利者。然而从长期看,乔布斯的模式证明是有一些优势的。当其他计算机制造造商都商品化时,苹果即使以很小的市场份额都能保持极高的利润率。例如在2011年,苹果的收入只占个人电脑市场的7%,但是却获得了营业利润的35%。
鲁迅说:“一部红楼,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相信每个人读过书之后,都会对乔布斯有新的看法和认识。
虽然世界只有一个苹果,一个乔布斯,也许苹果和乔布斯的神话都难以重复(有人之前就提出“失去乔布斯苹果将会怎样?”的说法)但是他们身上的优点永远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去年年底的时候,参加培训,得了一本乔布斯传,老外写的。因为看过中文版乔传的所以没有看,用了差不多一周的时间又重新看了一遍。看完了,感觉迷幻剂的药效过了一样。先前的激情想法空空如也。
理想主义时代的延续。
不可否认乔是个天才,天才也是从普通的环境中出来,乔的历程经历不仅是他个人的传奇,也是他哪个时代的写照,理想主义的一种延续。乔年轻的时候追寻自我心灵启迪,他做了很多事情,学禅,素食,阅读,音乐。一个敏感的人,从很年轻的时候就开始思考自己存在的意义和归宿。现在的人太过现实和功利,很少能静心下来思考自我和一个怎样的存在。
直觉的重要性
按照中国人的说法天人合一 万物一体,自己的自觉,就是万物的直觉,所以直觉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可以相信的。重要的是你的直觉怎么样才会准确,会融入到万物中。乔在设计产品和设计他的直营店的时候,或者是直接在模型上讨论,或者是直接到计划店面中去,直接,简单,切合直觉。
统一的人生
乔在设计上有建树,在产品发布上有魅力,在领导团队上有成绩,算起来他所有的这些不同的角色中,有共同的东西,同一个乔,同一个存在。不管所处的职位,所处的工作有不同的地方,你的风格,你的能力,你的特征都可以得到体现,所有岗位不适合,没有工作经验,不合等等都只是托辞而已。人生机遇或许没有的选择,但你可以选择成为怎样的人。一个纯粹的人。
简单的力量
点和点最短的距离。简单是一种审美,也是一种态度。也可以是一种处世。简单也许是美好,也许是暴力伤害,总之不能否认简单是一种强大的力量。
集思会
我很喜欢,也向往有这一种机会,碰撞,现实的我们圈子太小,或者是愿意把自己真性情,想法暴露的地方不多。更谈不上
你想要怎样
1 为什么要压抑的活着,到处隐藏自己,换各种各样的面具
2 你是谁和你在哪里看起来关系很紧密,其实前者更重要100倍
优点:
坚持,关注细节,最求完美,脸皮厚,伟大的销售员
矛盾:
修佛素食却人情冷漠没修养
用摩托罗拉的cup却把鼠标设成一个键
关键时候用哭来战胜同伴
标榜自己是技术能手去连个工程师都算不上
天才与白痴
缺点:
不是正常的人类
脾气暴躁
没有修养
偏激
对市场的长期变化没有长远眼光
当年的Mac,风光了一段时间后,微软成了主角,说明没有领先核心力的产品就是快餐
现在的IPhone就如当年的Mac,谁取代它.苹果应该如果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