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两个星期,终于把2卷看完了,一直想要写点什么,却总觉得除了“很好看很好看,非常好看”之外又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冰与火之歌》,奇幻文学的一部里程碑作品。每天看的时候都是既嫌自己看书的速度太慢,急于想看后面的情节,可是又矛盾2卷看完,3卷还没出,后面的怎么办……
如此大架构又情节复杂的作品,七大王国,绝境长城内外……但是因为作者采用的以不同人物视角转换的叙述方式,情节一点的不混乱,而且还更好的刻画出各个人物……
目前最喜欢的还是琼恩,2卷的结尾他去了长城外野人的内部,而唯一知道真相的科林已死,真的不知道他的命运会怎样……而最深刻的场景是丹妮莉丝在火焰中诞生龙的那一幕,还有提利昂在君领导的君临城下的那一仗,其实我还满喜欢提利昂的……
最后想再说一句,真的很好看啊很好看(为自己语言贫乏而羞愧一下~~~~)
预言不是用来改变命运,而是用来自掘坟墓的。
薄姬是魏王豹的后宫。相士许负预言她必生天子,魏王豹自然美滋滋:妾侍的儿子是天子,自己还用说么?他在楚汉间摇摆不定,韩信破魏,他被虏至荥阳,为周苛所杀。薄姬没入后宫,管夫人和赵子儿的一句玩笑话让刘邦心血来潮“幸”了她一次,就有了孩子。因为和“宠”不沾边,得以逃脱吕后魔爪,随儿子就国。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吕氏灭亡,代王刘恒被立为天子,也就是汉文帝。许负的预言实现了,只是和魏王豹一点关系都没有。
秦始皇知道了“亡秦者胡也”的预言,北筑长城以备匈奴,葬送秦朝的却是他的儿子胡亥。“十八子亡隋”这条预言让杨坚杨广父子心惊肉跳,干掉了不少姓李的贵族臣僚,最后李渊篡位成功。英明神武的唐太宗也被预言耍了。《旧唐书》:“贞观初,太白频昼见,太史占曰:“女主昌。”又有谣言:“当有女主王者。”太宗恶之。时君羡为左武卫将军,在玄武门……君羡自称小名“五娘子”,太宗愕然……又以君羡封邑及属县皆有“武”字,深恶之。”于是找个借口把李君羡干掉,后来的事大家也都知道。
谶纬也罢,民谣也罢,卜辞也罢,一定得迷迷糊糊,留下了颠倒解释的空间。你知道啥叫“三八纵横,黄猪遇虎。定军之南,伤折一股”么?聪明如曹孟德,也得等到夏侯渊死在黄忠之手才来郁闷。更绝的是,因为对预言的防范,直接促成了预言成真。筑长城损耗民力过巨,就是“戍卒叫,函谷举”的诱因之一。如果不是听到“弧箕服,实亡周国”的谣言,周宣王就不会下令捕杀卖“弧箕服”的,那对老夫妻就不会逃到城外,也就不会那么碰巧收养了个被抛弃的女婴并抱着她跑到褒,也许就不会有烽火戏诸侯这回事?
总之这些关于预言的故事,不管是“举大事”之前造舆论的,还是“举大事”之后证明自己合法性的,无非是告诉你一个真理:天数不可违。照说聪明人不会信这个,但看看上面说的那些聪明人怎样?只因利害攸关,最后就不由得就信起来了。光武帝刘秀起先是个聪明人,用图谶来替自己造势。可惜后来他和他的子孙们就不怎么聪明了,整个东汉都被谶纬之说搞得乌烟瘴气。
回到《冰与火之歌》,乔弗里和瑟曦是公认的蠢物。小乔结合了“坏小孩”和“暴君”的一切蠢与坏,只能归于先天基因的疯狂。但瑟曦不是。故事开始的时候,劳勃不爱她,但她看似委曲求全,实际还是把劳勃控制在手里。短短时间里,能把开国君主(劳勃很聪明的,他只是不耐烦)和深受爱戴的首相接连干掉,虽是各个阴谋家的合力,到底是她居中掌控。她毒辣,却不至愚蠢。到了第三、四卷,她的蠢行却一桩接一桩。故事开始以她的视角来展开,她内心的动机也被慢慢挖掘出来。她一生的悲剧,就是从巫姬的三个预言开始的。她竭尽全力来阻止最后一个预言成真,结果是加速了预言成真。
如果不是那三个预言,就难理解她恶毒的动机。她是皇后了呀,生活放纵的劳勃肯定死在她前头,小乔肯定登上王座,她也肯定成为太后,早一天晚一天就那么重要?害怕小乔血统被曝光似乎是原因,但骇人听闻的秘密固然直接葬送了奈德性命,随着五王之战展开,这个秘密早就被人猜出并且四处传扬,君临城照旧俨然正统。因为史书总是由胜利者书写。挑战者实力不够,秘密就无从伤害她。她之所以这么暴虐,是基于内心极度的恐惧。她一生努力做的,就是不惜代价把一切潜在敌人及早清除。
她也曾如珊莎天真地期望幸福的降临。谁敢说凯岩城后裔、泰温公爵大人千金、有着一头金发碧眼的她没有做美梦的资格?如果她嫁给雷加,那个用剑征服了举国骑士、用竖琴征服举国少女的王子,她的一生怎么会是这样子?但巫姬嘲弄了她的梦想。“你不会嫁给王子,你会嫁给国王。”疯王傲慢地拒绝了父亲的提亲,把凯岩城逼到了“叛逆”一边,最终她作为政治筹码嫁给了和她格格不入的国王劳勃。“我和国王会不会有孩子?”“会,他有16个,你有3个”。精力旺盛的劳勃是私生子制造机,而她得到三个乱伦产物。每一句看似幸福的预兆都成了最恶毒的诅咒。她的前半生都被预言摁在那里了,她就极力阻止最后一个预言成真:比你更年轻美貌的女人将夺走你的一切,你的孩子都会在黄金裹尸布里死去,VALONQAR(意思“兄弟”的异邦词汇)会杀了你。
小乔的死,让她彻底疯狂了。于是她把一切潜在盟友逼成了敌人。如果不是把小恶魔认定为预言执行者,她本可以把国政托付给强有力的父亲和聪明绝顶的弟弟的。她坚决置提利昂于死地,导致詹姆偷偷放掉了弟弟,弟弟一怒之下干掉了父亲,她丧失了左膀右臂,还逼走了叔叔,冷落了詹姆,组织小丑和白痴组成御前会议,提前和玛格丽特家族展开对决,最大蠢行莫过于允许教会重建武装,把几代国王费力关起来的魔鬼直接放出了地狱。她总是微笑着,胸有成竹地拨弄一切,仿佛凌驾于芸芸众生之上,但她的伎俩,充其量只是女人的怨毒和机灵,却没有一点政治家的远见和气度。蠢人的心机最终不过是自掘坟墓,她毁掉了五王之战后暂时的稳定,提前葬送了铁王座和自己与孩子们的性命。
预言是欺骗,预言是自掘坟墓。我估计最后杀掉她的不是她怀着刻骨怨毒念叨的提利昂,可能是她的影子和情人詹姆,甚至可能是另一个她根本想不到却合乎预言的人。
其实不必笑话瑟曦。马丁似乎在借她来嘲弄世人:恐惧必然成真,幸福最终降临时必然不是期望的摸样。
莱莎可能犯过很多错,但是她毕竟是个被伤害了的,孤独的女人。父亲剥夺了她跟爱人的孩子,比她漂亮的姐姐处处抢她的风头,更夺走了爱人的心,让她的生活一直处于阴影中。如果说莱莎自私和nc,那么跟她同样处境的女人又有哪个能比她强?色系太后因为自己的欲望引发了狮狼大战,由因为无端憎恨弟弟间接导致父亲死亡,家族崩溃。猫姨,夺走了莱莎一切的猫姨更是车见车翻,花见花谢的天煞孤星。比起她们,我们看到的是莱莎的成长,坚强和远见卓识。在她的庇护下,谷地是除多恩外唯一没受战火波及的地区,千千万万的谷地群众不是要感谢她么?
冰火中的女人又有几人像莱莎这样对爱情矢志不渝?虽然经历万般苦楚,失去孩子,被父亲拆散,又明知爱人更爱老猫,却依然无怨无悔。仅此一点就令人感动。至于谋杀囧艾琳,试问奶们谁嫁给一个比父亲还大十岁的老头子能淡定地忍受呢?何况这件事更体现出莱莎女王的睿智。囧艾琳因为获悉了色后的秘密,这件事如果让胖鹿知道,狮鹿开战,国家必然生灵涂炭,如果胖鹿不及知道,也会因为得罪狮家给谷地带来灭顶之灾。莱莎的大爱就体现在牺牲囧一个,造福千千万,这是何等的境界和胸襟!!
而且爱上指头桑,正是莱莎女王的远见卓识,冰火里大部分庸俗的大贵族,都是被自己的老婆坑害,胖鹿被色后设计,骑着头野猪去见陌客,奶德虽然再三强调北方人南下有去无回,还是被老猫推出家门,命丧贝勒教堂门口,连二鹿那难看的老婆,都引他走上鞋教的不归路。唯独指头专门坑害已婚妇女,坑一个准一个,比起那些被已婚妇女坑的大贵族,指头真英雄也,壮士也,智商俯瞰彼辈如同星辰俯瞰蝼蚁。在人们都瞧不起指头,否认他拒绝他的时候,只有莱莎爱他,关心他,知道他的价值,这是何等的眼光和胸襟。而且莱莎是位可敬的慈母,现在的菇凉,有几个能为了孩子的健康,牺牲自己的胸部,赖莎图利为了乖罗宾虚弱的身体能健康成长,宁可承受体型被毁,变胖的后果,毅然给罗宾喂奶到七岁,甚至直到把他送到婚床上为止,诗云:凯风自南,吹彼棘心,棘心夭夭,母氏劬劳,莱莎的痛与爱有谁明白。
而且莱莎的智商和美貌也不容怀疑,七大王国都称赞图利家的米貌,莱莎怎么能差了呢?她的聪明就更不用说了,指头经常跟她分享阴谋,跟指头一起练极,智商肯定是秒杀七国上下啊。
有莱莎的美貌,智慧和谷地的实力,本来小指头可以在未来的乱世中运筹帷幄,让莱莎凭借谷地当上新王后,看剧集里莱莎坐在高高的座位上,肖似铁王座,别的女人都没坐过这样的椅子,这就是一个暗示,说明莱莎本该成为新王后,可惜指头一时糊涂,没有控制住与莱莎的激情,遂……
唉,天妒佳人。惜我莱莎,秀外慧中,运筹帷幄,果敢从容,为母而慈,为妻而忠,保育谷地,熏如南风。东风无情,摧我名花,严霜风雪,佳人已矣。呜呼莱莎,芳魂已杳,侠骨留香,青史名著
整本书装满了一个美丽女人悲苦的命运和一个不成熟的男人悔恨的眼泪.爱情的本质就是让我们翻箱倒柜,歇斯底里,让我们去发现那个不为自己所察觉的灵魂深处的自己.
所以一个妓女和一个出身很好的年轻人相爱了,他们用尽所有力量去爱对方.却保全不了他们的爱,得不到想要的幸福.爱情的力量有多大呢?它可以让一个人藐视生命.却不能给我们一把抵挡一切外来侵害的盾牌.那些来自物质的,精神的种种冲击,往往让人海中紧握的左手和右手分散了.我们忘记了,爱情原本就是有缝隙的,因为有两个人,两个灵魂,没有谁和谁可以浑然一体.就是这个缝隙,让那些尊严,金钱,地位之类的东西有机可乘.一旦我们彼此不坚定,那些外来者的攻势就会愈演愈烈.直到它们把我们的爱情踩在脚底下,嘲笑的看着我们.
每个人都有自己难言的苦处,上帝从不会偏爱谁,给谁铺出一条平坦的通往幸福的光明之路.我们只能一路跌跌撞撞,一不小心失去了朋友,失去了爱的人,失去了诚实,失去了善良的心...等到我们三四十岁的时候,得到了一些东西的同时,已经失去了很多很多我们与生俱来的光环.
幸福永远是那么的可遇而不可求.
真正的伟作是能震撼人的心灵的,在我读完《茶花女》之后更深刻的体会到。
故事很简单,茶花女玛格丽特是一个风尘女子,过惯了奢靡的生活,游走与巴黎的上流社会,成为公爵或者伯爵的情人,在遇到阿尔芒之后被他的真情打动,决定放弃自己之前的生活方式,和他清苦的生活在一起,最后因为保全阿尔芒的家庭,成全他妹妹和父亲,放弃了自己的幸福,最终一个人孤独的病死了,弥留之际还不停的念叨着阿尔芒的名字。
在的读到“凡是一个女人的心里能够容纳得下和能够给人的爱情,我都拿来给了你。你在远方,你在咒骂我,我得不到你一句安慰的话。但是命运促成你这样遗弃我,这我是深信不疑的。因为如果你在巴黎,你是不会离开我的床头和我的房间的。”这一段时,我突然想去找她了。
我实在是太愚蠢了。我一直在说她不懂我,她不要我,她自私。但是我为她做了什么呢,她和你做爱了你连安全套都是她买的,你有什么资格来要求她不离开你。之前的时候总是用各种方式来折磨她,希望让她难过,自己才能好受一些,前段时间还一直想说:看到你过的不好,我就放心多了。我是多么自私的一个人啊。而且在最后的时候倒是我做的不对,很没礼貌,在她问我事情的时候粗暴的把她拉黑。她总说我不成熟,现在我也感觉了出来,现在想来当时的我和她更多的像性伴侣的关系,或者是情人,虽然也没发生几次关系。她总说:我把内心最深的秘密藏在哪里,你不懂我,我不怪你。我真的不懂,可我还一直在怪她。
好思念她,我要去看她。
王小欢
2012.4.11
德兰修女是我至爱的人。遗憾的是关于仁爱修女会,关于她本人,我们知之甚少。印度作家T.T.蒙德克尔的《特里莎嬷嬷》算得上是有意义的一本。我们从中读到一个平凡的伟人。
所谓传记,不含任何色彩地看一个人。这也是司马迁名垂千古的原因。如果带着崇拜,带着主观,而不能客观的站在一个旁观者,一个读者的角度来写的任何传记都可能被写成小说。这正是我们所担心的。
这本书,恰恰不经意之间犯了这种错误。
这个社会,为什么就把一部分定义为精神病?的确有很大一部分人是毫无章法的,暴躁的,狂乱的,威胁他人和社会安全的。可是同时也有很大的一部分人,他们的逻辑严谨,思维正常,只不过他们的世界观和别人不一样,就定义那个人为精神病。
这个社会本身就不存在什么谁才是正常谁才是不正常之类的问题,少数服从多数,是异类就必然被划为不正常的行列。
在我看来很多精神病根本不是精神病,比正常人还正常,反而是那些正常人应该称作是精神病,也许,我就是精神病。
但那又怎样?
只是大部分的人想的过于少,而现在的科学没有办法证实很多事情,就因为这样把人贴上精神病的标签,实在是不可理喻。
浪费了我美好的两个小时,忍着强烈的头晕和呕吐感,我拜读完这本大作,心中不禁百感交集。 现在真是什么玩意儿到TM的敢叫书了!!!这是本什么垃圾??~~擦屁股都嫌它硬。
整本~呃 好吧 所谓书中,各项指数:可读性0 、趣味性0、常识性0;催人昏昏欲睡100,令人恶心眩晕200。真是屠杀利器,谁若有仇人完全不必再自己动手,只需把这坨狗屎敬献给他,保你事半功倍。
只知物理皮毛在此大谈宇宙核心、毫无宗教常识满口上帝佛祖,整部胡言乱语颠三倒四的访谈中,处处可见叨叨不绝的雄辩,如果不是书商精分,就是作者本身精分,特意为本书分裂出24重人格,在全书中上下翻飞,展开了一场自我与反自我,反自我与反自自我,反自自我与反自自自我之间的洋洋大辩论。
所有作者辛苦塑造出来的人物(除了前面几篇吧)全部是作者意向的自我投射,换句话说,整本书全在这自说自话,自问自答,作者在不同的章节以不同的面貌,孜孜不倦沾沾自喜的把自己刚知道的那点小物理小哲学小宗教常识迫不及待的展示给观众们,还要跟个复读机似的,没玩没了的把他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宇宙观、哲学观、宗教观等等一遍遍的重复给你听。
看完此书,我再次意识到了自己意识的强大,意识到了自己真的具有独立的思考能力,坚定的鉴别破烂的品质,能够在两小时的持续性洗脑中,不畏艰险,排除干扰,毅然决然的发现它是坨狗屎的本质。
我为自己而庆幸,更为自己而骄傲。
这本书很容易读,都是一个一个满世界乱跑的小故事串起来,不到一个下午,就跟着石田走了半个世界。
墨西哥境内的蒂卡尔神庙,加拿大育空河的烤鳟鱼以及大河之旅,美国的纪念碑谷,秘鲁马丘比丘遗迹,阿根廷的巴塔哥尼亚,爱尔兰阿伦群岛,肯尼亚国家公园,加纳遗冢,坦桑尼亚国家公园,南非好望角,埃及红色满月下的金字塔,土耳其卡帕多奇亚的香菇状岩石,巴基斯坦边境的风之谷...... 这些,都是我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除了名胜,还有更加吸引人的风土人情,让这一路的风光都变得不同寻常起来。
去年的这个时候,我正一个人在欧洲游荡。说实话,是被逼的,从来没有想过要一个人在欧洲游荡,我也不喜欢看攻略,老是觉得攻略上的东西是别人走过的,不如自己去发现。当时身上什么都没有,就只有大把的时间和钱,所以索性自己安排自己,走到哪里算到哪里。白天,被欧洲各个国家的风光震惊,晚上,回味这一路遇到的各式各样的人。有和刚认识一个小时就和人回家的,有碰到工作了20年的老人偷偷开了秘密花园让我参观的,还有热情有好但是酗酒的房东,让一路的个人旅行充满了乐趣。
无独有偶,去年,一群朋友组织了一个北京到上海的骑行,4个大男生,叫love love 拜西口。我们只作为送行的人。我去参加了他们回来的宣讲会,有张图片深深震撼了我,一个人推着装满重物的自行车,前面是一座石头山,根本没有道路可言,他们留下一句话的说明:在这条路上,没有人能帮你。
就和石田先生说的一样,开始的时候,你只是为了“心随风起藏身荒野亦无悔,之后,却越来越多想到的是如何回报这一路上遇到的美好的事物。是否在未来的日子里,不再那么任性,更多能体会“活着真好”,更加能够感激身边遇到的人和事物,体会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价值。
还是那句话,在这条路上,没有人能帮你,还是自己勇敢的走一走吧。
看了這本書,
至少讓我知道了,朱棣是個好皇帝,
上馬衝鋒,下馬治國,是個英雄,是個戰士,看人的能力很強。
雖然他奪取了侄子的皇位,但是,他從小也吃了很多苦,沒有父親的關注,環境讓他一步步走向造反的路,這條路異常地艱辛。
也瞭解了明朝除了朱元璋,朱棣之外,還是有其他的好皇帝。
朱元璋和朱棣屬於厚黑的高手,
但是子孫,如朱高熾,朱瞻基,都是一些性情溫厚,讓百姓修養生息的好皇帝。
明朝同樣是,江山代有才人出,
但是同樣會有王振這樣的小人,把朝堂搞得烏煙瘴氣,
瞭解了言官,瞭解了文官一派並非因為是文人就軟弱無能,同樣可把握大權。
權慾薰心,權力是個可怕地讓人上癮的東西。
即使是那些溫厚的人們,如朱祁鈺,原本並不想當皇帝,原本只是個跟皇帝兄弟感情很好的藩王,但坐上了這個位子,他變得越來越偏激、多疑,作出越來越過分的事情,真是可怕。
同樣也瞭解了,原來皇帝也可以有這麼強的個人魅力,如朱祁鎮,他從皇帝到囚徒,到被監禁,再到皇帝,他的一生太傳奇,他靠自己的堅強活了下來,交了真正的朋友,甚至讓綁架自己的異族為自己所吸引,真是個奇特的人啊。
歷史上,皇帝是最不可能有朋友的人,但是朱祁鎮卻擁有了兩個真正的朋友。
瞭解了,皇上和皇后也可以有真摯感人的愛情,錢皇后只是個普通的女人,但她對皇帝的感情卻是誰也無法忽視的,這個普通的女人,普通的皇后,只是因為愛,朱祁鎮在被俘虜的期間,知道遠方有一個人在等著自己,多年以後回到家鄉,那個女子爲了等待丈夫,盲了一隻眼,跛了一足,讓我無法不动容。
作者真了不起,历史真是精彩之极。
"二十年前,曾有一部极为轰动的电影《第一滴血》,后来还拍了续集,里面的兰博兄极为彪悍,曾把火药洒在伤口上,给自己消毒,国人为之侧目,皆视其为硬汉偶像。
然而许多人并不知道,在四百多年前,有一个叫杨继盛的人曾经比兰博还要兰博,而他们之间的最大区别在于:兰博是假的,杨继盛是真的。
杨继盛就这样活了下来,就这样名震天下,就这样永垂青史,因为他的坚忍、顽强、以及正直。"
"历经磨难,矢志不移,叫做信念。
不畏强权,虽死无惧,叫做勇气。"
无须多言,忠骨即现.
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一本接一本读下来的心情,时而热血沸腾,时而悲愤不已,挑灯夜读的情形都贡献给了大学法语,然而这本书却给了我熬夜一个充分而恰当的理由,忍不住要用我肤浅的白话文写点儿什么了来抒发下少女情怀了,哈.
比起之前读过并且喜欢过的一些文学作品,当年明月的文字如清风拂面,思路清晰,行云流水且不带半点晦涩浮躁与腻腻歪歪的滥情,些许的调侃让我在掩卷之后怀着一颗赤诚激动的心连连大呼过瘾.欲罢不能.谁说只有男的爱读史!觉得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不小的震荡(发自内心的),即使还有很多人对当年明月的才华不以为然甚至对他这部泣血作品不屑一顾,但我依旧坚定地认为这是一部启迪人心智的好书,是引导我们成为忠良的图册!
写下去吧,当年明月,我衷心希望你可以分身有术成为唐朝太阳.宋朝月亮或者清朝星星啥的继续为广大"明矾"们普及历史知识,引领我们向栋梁之材靠拢!!
托你的福,我终于清醒而郑重地意识到,人生太短暂,来不及感叹,多读书,少伤感,
作为芸芸众生中的渺小分子,我所做的只能归结为一句--
路见不平一声吼哇,吼完之后继续走哇!!!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
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在心”
这是东林党首领顾宪成撰写的一副对联,镌刻在东林书院的大门口。 然而对最后一句是“事事关心”还是“事事在心”,目前颇有争议。“事事关心”当然是现在的主流,可是上世纪20年代出版的《无锡大观》中,记载此联为“事事在心”。有好事者采访曾为此联采访过无锡的史学专家王赓唐先生。他说,解放初期当时的东林书院一部分已辟为东林小学,自己因在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经常去东林小学,常常浏览这副对联,对“事事在心”四字记忆深刻,至今犹在眼前。 由此可得知,“事事在心”才是对联的本意。
读过《明朝那些事儿》都知道,明朝的心学是士大夫们的圣经,到了明朝后期,心学已经成为东林党的原教旨(理论基础)。心学的许多原旨来自于佛学,而佛教则有“念念在心”之说,意思是念佛须念念在心,深求佛教实义。所以,“事事在心”更吻合于对顾宪成等人学识产生影响的心学观点。这个观点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东林党人努力地,甚至不择手段争夺权力,然后再实现兴国大业的行为方式。
所以,这幅名联被明显的误读了。这个问题,当年明月先生没有在书中指出来。也许,心学的没落才是名联被误读的原因吧。从小老师就告诉我们,家事国事天下事,要事事关心。当年的我简单地理解为多看报纸,知道一些新闻。直到今天才知道这句对联的本意,应该这样理解:
家事国事天下事,都要用心学去理解,去实践。要花一辈子的时间去理解下面几段字。理解了心学,就找到了行动的动力,找到了良知,获得了战斗力:
“无善无恶心之体,
有善有恶意之动。
知善知恶是良知,
为善去恶是格物。
--王守仁 ”
社会在这几年越来越关注两代人之间的沟通话题,这不可否认是必要的,也是我父母从小到大对我的教育观念,我个人也很注重这些。就像书中那样,我们希望彼此成为朋友。
当我离开他们独自到一个新的地方开始生活以后,我发现我甚至暗暗希望我们不再是朋友。我可以不那么百分百的信任他们,那么就不会对他们有倾诉的冲动,可以流着泪告诉他们我很好。我也不会在理所当然的意味他们永远和我一样年轻,事实上我们正在开始两代人的力量转换,以前他们是树,以后我的树荫会遮着他们。
以上是主观的方面。客观来讲,两代人之间没有鸿沟那么只能说明社会不在进步。科技的脚步太快了,别说是两代人,现在80后和90后就有不同的成长背景,80后根深蒂固的还是电视,而90后已经是电脑的时代了。
等了这么久终于看到所谓的大结局,却再也没有当初的精神头,这个曾经一度辉煌的恍若天外来客的故事,终于在没有天良的出版人的手上,彻底沦落完结。
先不说别的,从书的内容上来说,从第三本开始,就开始明显的灌水,那么大的字,那么大的行间距,一本书也就前两本一半的内容,勉强凑成一本书出版,好在那个阶段故事情节还是有可读性的,然而接下来就越发的莫名其妙让人无法忍受。
先不说第二本里写的秦岭神树和后来有什么之乎者也的联系,这一部分在后来再没有什么呼应和回溯,好像一个完全独立的篇章。就是所谓的大结局,又解释澄清了什么呢?作者明显的力不从心,连潘子是如何变成那个样子的,也懒得去交代,只是草草的安排了他的死,完全是为了结局而结局。第八本绕来绕去,都是围绕张家古楼,或者说张家古墓,话说这就更让人莫名其妙不是?人家一个大家族,喜欢把自己人都葬在一起又碍着谁了,一大帮子人到人家祖坟里挖来盗去的,究竟要找什么呀?没交代。可怜的裘德考,最后也不过是说他要找两个环,那之前提到的蛇眉铜鱼呢?又称废品摆设了不是?总而言之就是讲的乱七八糟啊乱七八糟,完全没有头绪。
貌似为了可以接着写下去,还设计了监视三叔和十年之约的情节,完全是画蛇添足。还不如解释解释,张家和老九门究竟有什么瓜葛,有什么样的瓜葛可以让当年的老九门联合起来行事,张家一族究竟守着什么秘密,这些坑都没有任何解释。
貌似一个惊天大阴谋,到头来,不过是星星点点的毛毛雨收场。就像哈利波特,到最后,完全想不明白邓布利多的死有什么必要,完全是为了结果而结果。为了赚取大家的眼泪,不用死的人也一定要死,因为有些人完全不能死,比如说,无邪,胖子,闷油瓶子。如果一定要做后妈,那就干脆点狠一点做的彻底点,何必这样半吊子。
盗墓笔记读感。
直到最后一个字消失在我的眼皮底下,揉了揉干涩的眼角,我才发现终于是结局了。
一直没有追文的习惯,所以等了很多年终于等到《盗墓笔记》结局的时候,我才想着要用一段时间来把这部作品仔细的读下来。一开始以为会用很长的一段时光,但是想不到也就三四天的光景就读完了。尤其是这两天,基本上眼睛就没有离开过手机。连晚上也是看到两三点直到眼睛实在睁不开才罢休。
因为太过吸引人了,一个一个谜团刺激着你的脑细胞,你就想着要一直看到结局,你就想着要知道所有人最后的命运。然而看到最后,却有一种怅然若失之感。原来这就是结局啊,原来他们就是这样的命运啊,与自己想象的还真是不一样,真希望他们就一直走下去。想来又好笑了,不过是一部小说而已,故事总要有结局的。
对于一个不怎么常看悬疑、推理小说的文科女生来说,半夜看这种充满血腥,杀戮,背叛,欺骗,恶心,恐怖的小说,的确有些渗人,所幸我胆子不是特别小。
我想说的是作者的确很会营造气氛,那种恐怖的氛围,哪怕是一个小小的细节都会刺激你的感官,然后会被无限放大,好几次听到舍友沉重的呼吸都会吓我一跳,感觉那些血尸,蟞虫,怪物,毒蛇都缠绕在自己身边。那样的直观,并且真实。我只能说人类的想象力真的是太伟大了。这样一个作者,他在编造一个如此巨大的故事时,内心是怎么样的感受呢?会不会连自己都会被吓到?
而我面对所有的疑团,面对那些无法解释的现象,面对那些深藏着诸多秘密的人,又是抱着何其好奇的心态一字一句的读下去,甚至欲罢不能。似乎自己就是故事中的某一个人物,只是想搞清楚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所有人都瞒着自己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巨大的惊天秘密?然而一步一步走下去,却又困惑了?追寻真相的道路是何其艰难,那些谎言,背叛,死亡,血腥,都在阻止自己的脚步。最后,似乎真相得到了,然而失去的又是何其多呢?
所幸,我们还是看到了危难中的不离不弃,生死相依的可贵情怀,我们感动于天真和小哥以及胖子之间这样的情谊,在现下这样人情冷漠的社会,这样的兄弟情谊是那么的可贵。
我始终记得胖子的出场,差一点吓坏了天真那一伙人。举着一个大罐子装怪物去吓人的事情,估计也只有胖子这样的人才能做出来。这样想来作者对于人物性格的塑造也是很到位的,胖子的心细滑头,小哥的沉默隐忍,天真的心慈犹豫,这样的队伍组合在一起,真的堪称完美。小哥张起灵总是会用他超凡的力量解救天真于危难,胖子又总是会语出惊人给予大家意想不到的提示,而天真,做事总是会考虑得很多,从来不贸然行事。但是每个人却也是有缺点的,张起灵太过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总是不说多余的话,少与人交流,让人猜不透。胖子很多时候又太冲动误事,而天真又太过犹豫,胆子也有些小,有些时候会失去先机。
整个故事中,我最爱的人物是小哥张起灵,或许是因为我骨子里喜欢的就是沉默寡言力量强大的男人,所以对于张起灵总是有着一种莫名的情感。这么一个总是在不停的失忆的人来说,他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他在一直寻找,而我在他的寻找中感觉到的是心酸。这样一个人,他有着别人所欣羡的身手,也有着与众不同的血液,他的神秘他的强大是别人所没有的,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却没有记忆。他的痛苦在于世上的欢乐苦痛于他而言都是没有意义的。他行走于这个世界,不老不死,然而脑子里拥有的只是荒芜。是怎样的悲哀呢?所以最后他只有选择回到他认为属于自己的那个世界吧,他要到长白山雪地的终极里面去,他给天真十年的时间。真正的十年以后是个什么样子无人知晓,只是我觉得他将永远孤独。
而让很多人感动的是,他最后竟然还是去找了天真,与他告别,这个世界上他只记得一个叫吴邪的人,所以他在走之前与他告别。这个人还会记得他的存在,这个人与他有过一段共同的记忆。天真跟着他去雪山的那一段,我心里有隐隐的疼痛,他想将张起灵带回这个现实世界,可是他却又是知道,闷油瓶做过的决定是没有人可以让他更改的。他走向的是自己的宿命,而自己也有自己的宿命。
故事的最后,胖子留在了广西那片彩云生长的地方,闷油瓶去到了长白山的云顶天宫,而天真吴邪回归到了现实生活中去。这似乎是最好的结局了,他们三个出生入死,经历过种种恐怖刺激的倒斗生涯之后,都有了各自的生活。胖子似乎把钱财看轻了,闷油瓶不再去一而再再而三的寻找存在于世间的意义了,吴邪也停止了对真相的追逐。
然而我对这样的结局却并不是特别满意的,总觉得还有好多的谜团没有解开,而这样的结局其实并不算是结局,对于读者来说这样的结局其实是无法接受的,或许是作者真的无法去圆这个弥天大谎了,所以所谓的结局只是将整个故事的背景叙述一遍,然后安排给每一个人一个归宿,而当初紧扣我心弦的那些谜团还在我的脑海里,并没有得到我想到的答案。我并不希望故事就此结束。然而书本终究是书本,故事依然是故事,这世界没有那种没有结局的故事,所有的故事不是皆大欢喜就是悲欢离合。而我看这部浩大的小说得到的最深的感受就是,这个世间永远会有打动人心的东西。
2012年2月24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