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要的并不是同情,节目也没给她同情。采访对象对一个记者的要求,不是你去同情和粉饰,她只期望得到公正,九_九_藏_书_网公正就是以她的本来面目去呈现她。
有人说,那么她内心的暴力和仇恨怎么办?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有自己的郁积和化解,我不太清楚怎么办,也不敢贸然说。
新闻记者要做一个观察者:不赞美、不责难、甚至也不惋惜,但求了解认识而已。

真实的人性有无尽的可能。善当然存在,但恶也可能一直存在。歉意不一定能弥补,伤害却有可能被原谅,忏悔也许存在,也许永远没有,都无法强制,强制出来也没有意义。一个片子里的人,心里有什么,记者只要别拿石头拦着,他自己会流淌出来的,有就有,没有就没有。
斯宾诺莎还说过一句:“希望和失望也绝不能是善。因为恐惧是一种痛苦,希望不能脱离恐惧而存在,所以希望和失望都表示知识的缺乏,和心灵的软弱无力。”
歉意不一定能弥补,伤害却有可能被原谅,忏悔也许存在,也许永远没有,都无法强制,强制出来也没有意义。

作为一个记者,通往人心之路是如此艰难,你要付出自己的生命,才能得到他人的信任,但又必须在真相面前放下普通人的情感……在这个职业中,我愿意倾尽所有,但是,作为一个人,我是如此不安。”
不管职业是个记者,还是普通的人通往人心之路都是这么艰难,有时候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才能获得别人的信任。

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霍尔姆斯说:“法律不是一个道德或是伦理问题。它的作用是制定规则,规则的意义不在于告诉社会成员如何生活,而是告诉他们,在规则遭到破坏时,他们可以预期到会得到什么。”
法律的底线低于道德底线。
法律不允许的,道德肯定不允许;
道德不允许的,法律未必就禁止。

女人酒局上,说给她们听:“如果你用悲情贿赂过读者,你也一定用悲情取悦过自己,我猜想柴静老师做节目、写博客时,常是热泪盈眶的。得诚实地说,悲情、苦大仇深的心理基础是自我感动。自我感动取之便捷,又容易上瘾。对它的自觉抵制,便尤为可贵:每一条细微的新闻背后,都隐藏一条冗长的逻辑链,在我们这,这些逻辑链绝大多数是同一朝向,正是因为这不能言说又不言而喻的秘密,我们需要提醒自己:绝不能走到这条逻辑链的半山腰就号啕大哭。”
准确是这一工种最重要的手艺,而自我感动、感动先行是准确最大的敌人,真相常流失于涕泪交加之中。

您认为媒体有偏见,是的,可能媒体会有偏见,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这样,但纠正偏见的最好方式就是让意见市场流通起来,让意见与意见较量,用理性去唤起理性。”
如果一直封闭新闻,结果就是大家都会相信传言,不会有人问你想回答的问题。
采访对象漫画似的形象,快意恩仇,而且充满戏剧性,观众爱看;但记者要的不是他的失态,而是信息。

转变看上去突兀,但在最初面对大量反对声音时,晃动其实已经开始,人往往出自防卫才把立场踩得像水泥一样硬实,如果不是质问,只是疑问,犹豫一下,空气进去,水进去,他两个脚就不会粘固其中。思想的本质是不安,一个人一旦左右摇摆,新的思想萌芽就出现了,自会剥离掉泥土露出来。
采访不用来评判,只用来了解;不用来改造世界,只用来认识世界。记者的道德,是让人“明白”。
思想的本质是不安,一个人一点左右摇摆,新的思想萌芽就出现了,自会剥离掉泥土漏出来。
采访不用来评判,只用来了解;不用来改造世界,只用来认识世界。

那你说说,什么是探寻?”
底下有另一位观众替我写了个答案:“保持对不同论述的警惕,才能保持自己的独立性。探寻就是要不断相信、不断怀疑、不断幻灭、不断摧毁、不断重建,为的只是避免成为偏见的附庸。或者说,煽动各种偏见的互殴,从而取得平衡,这是我所理解的‘探寻’。”
从此让人不敢轻易再对任何事物直接发表言论。

陈坤志曾对我说过一句话:“这个事件中没有人是正义的,别打着这个旗号,大家都是为了利益。”
我原以为,这是一个黑白分明的世界,分为被欺凌的弱者和使用暴力的劫掠者。对他提供的信息进行印证后,我才发现,拍卖中被他劫掠的人有些确实不是单纯的受害人,他们最初都是要从中牟利的,而且牟的都不是正常的利益,只不过,在丛林法则下,大鱼吃小鱼,最后被吃掉了。
原以为在这个黑白分明的世界里,分为被欺凌的弱者和使用暴力的劫掠者。可事实上啊,被拍卖中被劫掠的人不是单纯的受害人,他们最初要从中牟利的,而且是不正常的利益,只不过丛林法则下,大鱼吃小鱼,最后被吃掉了。

我和老郝对望一眼,没想到是这个反应:
人性的好恶不可避免,去做免费手术的老人都贫穷,坐我对面,穿着带破洞的旧解放鞋,吃饭只能一勺一勺抖抖索索喂在嘴里,青布衣襟上掉着米粒。面对这样的人不可能没有同情。面对造成这个结果的人,也不可能没有愤怒。
只是如果她没说完这一个多小时,没法知道手术的晶体是怎么购买的,怎么出的质量问题,医生从哪里来,定点医院为什么会承包给一个没有执照的人,谁给残联布置的非完成不可的“复明工程”的指标……这个人的背后,隐而未见的复杂因果如同大网,铺向无边。
我依然尊敬并学习法拉奇和安娜,但也开始重新思量采访,她们甘冒枪林弹雨,为一次采访可以倾注生命,性烈如火,同情心极深,但也容[...]
泪水和愤怒是人之常情,但公众对记者这个职业的要求是揭示这个世界,不是挥舞着拳头站在什么东西的对面。
不要轻易把世界分为掌权者和被侮辱者,好人和坏人,将历史的发生归功和归罪于某一个人,将好恶凌驾于事实之上。

“给每一方说话的机会”,这不是我们自己鼓呼的价值观吗?如果实在不能采访,要不要引用一些有利于他们的证据或背景?很本能地,我想,强力者剥夺别人的发言权,当他们的发言权也被剥夺的时候,就是对他们的惩罚,惩罚就是一种约束。
但我又想:“这样一来,我们和当初压制打击举报职工的华侨公司又有什么本质区别呢?”
自己劝说自己,我们是正义的,可是正义没有放诸四海而皆同的标准。
只听一方的言论,没有另外一方的言论,怎么可能公正呢?

法官认为报道个别地方与现实有出人,但并非严重失实,他的判决是:“只要新闻报道的内容,有在采访者当时以一般人的认识能力判断,认为是可以合理相信为事实的消息来源支撑,不是道听途说或是捏造的,那么,新闻机构就获得了法律所赋予的关于事实方面的豁免权。”
新闻豁免权?
这个社会对媒体的容忍有多大,这个社会的进步就有多大,一个文明、民主、法治的社会使需要传媒监督的。

“公民和普通百姓的概念区别是什么?”
“能独立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却不傲慢,对政治表示服从,却不卑躬屈膝。能积极地参与国家的政策,看到弱者知道同情,看到邪恶知道愤怒,我认为他才算是一个真正的公民。”
以公民的名义起诉,为的是想要得到宪法赋予我们的那个世界。

“那为什么不选择这种力量?”
“我们还有更好的方式。”他说,“我们有法律。”
我们也有。
采访郝劲松时,我问过他:“你以谁的名义在诉讼?”
“公民。”
“公民和普通百姓的概念区别是什么?”
“能独立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却不傲慢,对政治表示服从,却不卑躬屈膝。能积极地参与国家的政策,看到弱者知道同情,看到邪恶知道愤怒,我认为他才算是一个真正的公民。”
我问他最后一个问题:“你想要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这个当时三十四岁的年轻人说:“我想要宪法赋予我的那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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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谁的名义起诉
公民
你想要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我想要宪法赋予我的那个世界。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劳永逸的答案,也没有完美的世界图式。认为一个人、一个概念、一次诉讼就可以彻底解决现实问题,如果不是无知,就是智力上的懒惰。但这个不完美的世界上,还是有一个共有的规则存在。
20世纪的美国民权运动和《民权法》没有顺利把种族问题解决了,奥巴马上台也不是美国黑人的集体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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