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青年前期
(前83—前70,恺撒17岁至30岁)
开设律师事务所
此时,西塞罗刚好从“大学留学”回来,他运用了新的辩论术。这一辩论术被认为是雅典式和亚细亚式的折中方式。就文章而言,我完全同意。但是,后面我会翻译恺撒的辩词和西塞罗的辩词,我希望读者朋友试着比较一下。我认为,西塞罗的辩论始终只是站在律师的立场上进行辩护。也就是说,他的目的是说服陪审员,打动旁听席上的人们。为此,与其开门见山不如从旁迂回,以获取人们的同情,争取酌情量刑。这就是西塞罗在法庭上的战术,也是现代欧美律师最常用的方式。因此,即使到了2000年后的今天,人们依然称他为“律师之父”,也是可以理解的。
相反,恺撒的性格让他很难用“鬈毛”式的辩护方式,甚至连“鬈毛”式的开场白都说不出来。恺撒的文章和演讲常常直指要害,这是他的特99lib•net点。而且,按照他的性格,要求酌情量刑,他是死也做不出来的。既然如此,那么他的辩护应该接近“雅典派”。然而,以理服人也需要设法打动听者,后来的恺撒在这方面有了心得。不能说恺撒的辩论就是简单沿袭雅典派,就是这个原因。或许,当时23岁的恺撒在辩论中尚缺少这方面的尝试。
第二次他瞄准了一位大人物,是多拉贝拉。多拉贝拉是苏拉的亲信,当选过执政官,以前执政官的身份担任过小亚细亚行省的总督,在元老院也很有话语权。恺撒检举他的理由是,管理行省期间,以不正当手段敛财。
恺撒想到距离首都罗马二三十公里处的山庄里暂避风头。然而,事态似乎比他想象的要严重。再加上,躲在乡下过无聊的日子也非他所愿,他毕竟还没有到向往田园生活
九九藏书
的年龄。因此,恺撒决定再次远走国外。因为这次没有人抓捕他,所以他没有选择从军,而是决定上“大学”。他选择了罗得岛,在当时,它是与雅典齐名的“最高学府”所在地。律师事务所开业了。但恺撒尽管出身名门,毕竟年轻,又缺少相关经验,没有人委托他做辩护律师。因此,恺撒接到的第一个案子一定是为原告做辩护。不清楚他的第一个对手是谁,总之,结果是败诉。
不管怎样,23岁的恺撒开设的律师事务所惨淡经营,以致关张。他不得不放弃以律师立身进入政界这条路。他无法像霍腾修斯和西塞罗那样,作为成功的律师,名利双收,进而入主政界。然而,第二次败诉并没有因为他退出律师行而结束。尽管在辩护中败诉,尽管法庭早已做出判决,但是把苏拉派的大人物多
99lib•net拉贝拉告上法庭,对于恺撒来说,余波未消。
鼎盛时期的雅典也有律师行业。雅典式的辩论犹如希腊古典时期的雕刻一样,言之有物,没有废话。后来,随着城邦雅典的衰落,在位于小亚细亚西岸的帕加马王国,诞生了辞藻华丽的辩论术。古代罗马人称之为“鬈毛”的这种辩论术被引进了罗马,在公元前1世纪的罗马法庭上,这种言论过度包装的辩论占据了大部分。这一流派被称为“亚细亚派”,其代表人物是霍腾修斯。他素有“法庭王子”之称,享誉极高,甚至因此当选了执政官。而恺撒举报多拉贝拉,担任被告首席辩护律师的正是这位霍腾修斯。
罗马时代的律师统称演讲者,即说话的人。无论是为被告辩护,还是站在原告方的立场,只要最后判决是由陪审员做出的,那么,他就需要具备说服陪审员的辩99lib•net论技巧。但是,正如成功的律师西塞罗坦承的那样,说是陪审员做出判决时完全不受旁听席上人们的反应的影响,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和旁听席上的人们一样,都是第三者。因此,演讲者在辩论时,必须设法打动旁听者。
罗马权贵想起了四年前拒绝苏拉命令的年轻人就是此时的原告。尽管苏拉已死,但此时的罗马依然是苏拉派的天下。恺撒因没有参加雷必达反叛而不曾染上污点。尽管如此,他还是意识到了平息这场余波的必要性。一旦被认为是平民派而受到关注,就太过危险。
雌伏期间,已经23岁的恺撒决定以律师立身。正如《罗马人的故事03·胜者的迷思》中介绍的那样,在罗马,律师不仅替被告辩护,还有很多机会为原告服务,担任检察官的角色。一旦遇到涉及名人的案件,并在辩护中获胜,便立时名声大振。因此,对于有意从政的人来说,这个职业很有吸引力。毕竟在罗马,主要官职都是公民大会投票决定的。九九藏书
然而,恺撒的这一次辩护同样以败诉收场。可以说,23岁的他毕竟不够成熟。还有,苏拉恢复的格拉古兄弟以前的体系,即陪审员由元老院元老独霸一方的体系,也是他败诉的原因之一。当然,原告方恺撒的辩护过程与司法殿堂——罗马的法庭格格不入,也是导致他败诉的原因之一。毕竟,被告多拉贝拉在管理行省期间,其滥用职权之严重,早已引起了元老院中有良知的元老的不满。